《內經博議》--卷之一 天道部--地理六節位下六承論
地理六節位下六承論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土位之下。風氣承之。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化則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六微旨大論)
此章王馬滑張諸家。尋其說而不得。乃以氣交之變釋之。謂少陽火生。終為溽暑。不知此專氣之次。非承製之的義。夫承製者。皆元氣之所本有。即其所生之理。備有生化之道。初非矯強挽回也。陰陽動靜。皆涵天地之元貞。故其生物也。貴其專精。尤忌其一往。是以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如易卦之飛伏。飛下即伏。伏上即飛。故乾卦六陽。其下皆坤。坤卦六陰。其下皆幹。陰陽之精義。本是如此。吾故於天道之六氣。各有中見。而知地節之六位。自亦有為之內者。以為參和。是故位之下即內之義也。相火於節。主四五月。為六陽之元。而其時之水氣正盛。前為穀雨。後及芒種。皆有水澤流溢。以助調相火。是水承之義也。至於水位。則大雪冬至小寒之日矣。時當寒 。而正為物所歸藏。其所以歸藏者土也。有藏而後有生。故有下起元。而得回地中之一陽。是土承之義也。若夫土生萬物。而亢則有水火二至。亢於溼。則水至而流。亢於燥。則火至而堅。苟非風木和柔之氣。內居其間。何以使土脈和動。故土旺長夏。而木正向榮。是其義也。風為春木。由甲坼條舒。以至於長茂堅成。必有金氣以收之。是以榆莢之落。見於春時。亦其義也。金位兌說。而神主蓐收。若無火氣之微布。則悽冽之氣。即申酉而寒 矣。乃由白露方涼。漸於寒露。暨於霜降。於時生物。及多至於成。但火猶有存者。此知金下有火也。至若君火所承。則不曰水氣。而獨曰陰精。陰精者。生氣之華也。地上三陰之全氣也。其火不主夏令。而首出顯明。當三月之和。地氣騰上。陰精所奉。莫備於此。是猶眾職效用。而君自端拱也。蓋亢者專氣之一往。承者相濟之參和。非以其相反而相犯為制也。唯其內有以相承相濟則元氣足。而生生濃。故曰制。生則化。蓋生而無制則化偏。生而有制則化備也。自此而列一任加臨交變。有餘不足。至與未至。雖外有此列。以乘除其間。而其本生之氣。自不敗不亂。故曰外列盛衰也。若專氣一往而之厥所。承則本氣已見敗亂。安得不為生化大病乎。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土位之下。風氣承之。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化則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六微旨大論)
此章王馬滑張諸家。尋其說而不得。乃以氣交之變釋之。謂少陽火生。終為溽暑。不知此專氣之次。非承製之的義。夫承製者。皆元氣之所本有。即其所生之理。備有生化之道。初非矯強挽回也。陰陽動靜。皆涵天地之元貞。故其生物也。貴其專精。尤忌其一往。是以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如易卦之飛伏。飛下即伏。伏上即飛。故乾卦六陽。其下皆坤。坤卦六陰。其下皆幹。陰陽之精義。本是如此。吾故於天道之六氣。各有中見。而知地節之六位。自亦有為之內者。以為參和。是故位之下即內之義也。相火於節。主四五月。為六陽之元。而其時之水氣正盛。前為穀雨。後及芒種。皆有水澤流溢。以助調相火。是水承之義也。至於水位。則大雪冬至小寒之日矣。時當寒 。而正為物所歸藏。其所以歸藏者土也。有藏而後有生。故有下起元。而得回地中之一陽。是土承之義也。若夫土生萬物。而亢則有水火二至。亢於溼。則水至而流。亢於燥。則火至而堅。苟非風木和柔之氣。內居其間。何以使土脈和動。故土旺長夏。而木正向榮。是其義也。風為春木。由甲坼條舒。以至於長茂堅成。必有金氣以收之。是以榆莢之落。見於春時。亦其義也。金位兌說。而神主蓐收。若無火氣之微布。則悽冽之氣。即申酉而寒 矣。乃由白露方涼。漸於寒露。暨於霜降。於時生物。及多至於成。但火猶有存者。此知金下有火也。至若君火所承。則不曰水氣。而獨曰陰精。陰精者。生氣之華也。地上三陰之全氣也。其火不主夏令。而首出顯明。當三月之和。地氣騰上。陰精所奉。莫備於此。是猶眾職效用。而君自端拱也。蓋亢者專氣之一往。承者相濟之參和。非以其相反而相犯為制也。唯其內有以相承相濟則元氣足。而生生濃。故曰制。生則化。蓋生而無制則化偏。生而有制則化備也。自此而列一任加臨交變。有餘不足。至與未至。雖外有此列。以乘除其間。而其本生之氣。自不敗不亂。故曰外列盛衰也。若專氣一往而之厥所。承則本氣已見敗亂。安得不為生化大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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