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少陰篇--少陰前篇證治第十九3
少陰前篇證治第十九
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此言少陰之表證也。曰始得之者。言少陰初感之邪也。始得之而即稱少陰病。則知非陽經傳邪。
亦非直入中髒。乃本經之自感也。始得之而發熱。在陽經則常事耳。然脈沉則已屬陰寒。篇首雲。無熱而惡寒者。發於陰也。發於陰而又發熱。是不當發之熱。故云反也。況少陰證中。以惡寒厥冷為本證。
邪在陰經。本難發汗。然臨證之時。有經有權。察其發熱。則寒邪在表。胗其脈沉。則陰寒在裡。表者。
足太陽膀胱也。裡者。足少陰腎也。腎與膀胱。一表一里而為一合。表裡兼治。故以麻黃髮太陽之汗。
以解其在表之寒邪。以附子溫少陰之裡。以補其命門之真陽。又以細辛之氣溫味辛。專走少陰者。以助其辛溫發散。三者合用。補散兼施。雖發微汗。無損於陽氣矣。故為溫經散寒之神劑雲。
x麻黃附子細辛湯方 x 麻黃(二兩)、細辛(二兩)、附子(一枚泡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裡證。故微發汗也。
言邪入少陰。已得之二三日。而猶可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其汗者。以二三日無脈微沉細。吐利厥冷煩躁之裡證故也。非若下文所謂脈沉細數。則為在裡而不可發汗。及脈微者為亡陽而不可發汗也。曰無裡證。則有表證可知。故微發汗也。但較之前條。無反發熱脈沉之甚。故不須更用細辛之溫散。又以甘草緩其性而和之。則有等差降殺之不同矣。
x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x 麻黃(二兩)、甘草(二兩)、附子(一枚炮去皮)、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此所以證前反發熱之意也。素問熱論雲。一日太陽受之。二日陽明受之。三日少陽受之。四日太陰受之。五日少陰受之。以此言之。則一二日。非少陰受病之時也。非其時而見少陰證。亦本經自受之病。
非傳經之邪也。口中和者。言口中不燥渴。足見裡無熱邪也。若三陽熱證。不待熱邪歸裡。而已口中不和矣。口中和。則知陰寒在裡矣。前雲反發熱。則太陽尚有發熱之表邪。此雲背惡寒。則陽分亦有陰寒之見證矣。夫督脈者。人身陽脈之都綱也。且太陽之經脈四行。皆挾督脈而行於兩旁。素問金匱真言論雲。
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以背為陽而亦惡寒。則內外皆寒矣。然但惡寒而不發熱。則知非三陽表證之惡寒。乃陽虛生外寒也。以口中和而知其裡。背惡寒而知其表。曰少陰病。則又知脈之微細。三者合而胗之。自表至裡。皆屬虛寒。是以知真陽虛憊。陰邪莫制矣。故當灸之。謂灸少陰之脈穴。如湧泉。
然谷。太溪。復溜。陰谷等井滎輸經合。即素問三部九候論之所謂下部地。足少陰也。王啟玄注云。謂腎脈在足內踝後跟骨上陷中。太溪之分。動脈應手者是也。灸之者。所以溫少陰之經也。更以附子湯主之者。又所以溫補其腎家之真陽。而散其寒邪也。附子湯與真武湯之藥物相仿。真武湯因腹痛四肢沉重。下利而有水氣。
或咳或嘔。邪氣未去。故不用人參之補。而加生薑以宣通陽氣。辛散陰邪。附子湯之用。雖背惡寒。乃陽虛所致。
非在表之寒邪。口中和則裡亦無邪。故用補氣之人參。以裨附子之溫補。佐之以術芍。所以扶中土而斂陰氣。
蓋五行無土不成。水髒之邪。非土莫制也。茯苓淡滲。導入水源。而成入腎補陽之劑。王太僕所謂益火之源以消陰翳也。如下文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以脈沉論之。皆非太陽傷寒脈緊之體痛骨節疼可比。故亦以附子湯主之也。但附子二枚。恐其辛熱太甚。或如真武湯之一枚可耳。不然。臨證時權其輕重。乃為合法。未可執泥以為定法也。
x附子湯方 x 附子(二枚去皮破八片)、茯苓(三兩)、人參(二兩)、白朮(四兩)、芍藥(三兩)、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
身體骨節痛。乃太陽寒傷營之表證也。然在太陽。則脈緊而無手足寒之證。故有麻黃湯發汗之治。此以脈沉而手足寒。則知寒邪過盛。陽氣不流。營陰滯澀。故身體骨節皆痛耳。且四肢為諸陽之本。陽虛不能充實於四肢。
所以手足寒。此皆沉脈之見證也。故謂之少陰病。而以附子湯主之。以溫補其虛寒也。即此推之。太陽篇之發汗病不解。虛故也。以芍藥甘草附子湯。及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主之者。皆汗多亡陽。陰盛陽虛之證。即此義也。
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脈沉者。浮候取之則全無。中候切之猶未見。重按之而方得也。沉則在裡在下。沉則為陰為寒。曰急溫之。
則知非沉數沉實沉滑之沉。乃沉遲沉細沉微之沉也。脈沉為邪入少陰。下焦之真火衰微。陰寒獨盛。故當急溫之而宜四逆湯也。若不急溫。則陽氣愈虛。陰寒愈盛而四肢厥逆。吐利煩躁之變作矣。
少陰病。惡寒而蜷。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
但惡寒而不發熱。為寒邪所中也。蜷臥者。蜷曲而臥。諸寒收引。惡寒之甚也。時自煩。欲去衣被。
乃陽受陰迫。虛陽上浮。煩躁不寧。乃真陽欲去之機也。然自煩而欲去衣被。則陽氣猶存。溫經復陽之治可及。
故曰可治。
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此言少陰之表證也。曰始得之者。言少陰初感之邪也。始得之而即稱少陰病。則知非陽經傳邪。
亦非直入中髒。乃本經之自感也。始得之而發熱。在陽經則常事耳。然脈沉則已屬陰寒。篇首雲。無熱而惡寒者。發於陰也。發於陰而又發熱。是不當發之熱。故云反也。況少陰證中。以惡寒厥冷為本證。
邪在陰經。本難發汗。然臨證之時。有經有權。察其發熱。則寒邪在表。胗其脈沉。則陰寒在裡。表者。
足太陽膀胱也。裡者。足少陰腎也。腎與膀胱。一表一里而為一合。表裡兼治。故以麻黃髮太陽之汗。
以解其在表之寒邪。以附子溫少陰之裡。以補其命門之真陽。又以細辛之氣溫味辛。專走少陰者。以助其辛溫發散。三者合用。補散兼施。雖發微汗。無損於陽氣矣。故為溫經散寒之神劑雲。
x麻黃附子細辛湯方 x 麻黃(二兩)、細辛(二兩)、附子(一枚泡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裡證。故微發汗也。
言邪入少陰。已得之二三日。而猶可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其汗者。以二三日無脈微沉細。吐利厥冷煩躁之裡證故也。非若下文所謂脈沉細數。則為在裡而不可發汗。及脈微者為亡陽而不可發汗也。曰無裡證。則有表證可知。故微發汗也。但較之前條。無反發熱脈沉之甚。故不須更用細辛之溫散。又以甘草緩其性而和之。則有等差降殺之不同矣。
x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x 麻黃(二兩)、甘草(二兩)、附子(一枚炮去皮)、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此所以證前反發熱之意也。素問熱論雲。一日太陽受之。二日陽明受之。三日少陽受之。四日太陰受之。五日少陰受之。以此言之。則一二日。非少陰受病之時也。非其時而見少陰證。亦本經自受之病。
非傳經之邪也。口中和者。言口中不燥渴。足見裡無熱邪也。若三陽熱證。不待熱邪歸裡。而已口中不和矣。口中和。則知陰寒在裡矣。前雲反發熱。則太陽尚有發熱之表邪。此雲背惡寒。則陽分亦有陰寒之見證矣。夫督脈者。人身陽脈之都綱也。且太陽之經脈四行。皆挾督脈而行於兩旁。素問金匱真言論雲。
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以背為陽而亦惡寒。則內外皆寒矣。然但惡寒而不發熱。則知非三陽表證之惡寒。乃陽虛生外寒也。以口中和而知其裡。背惡寒而知其表。曰少陰病。則又知脈之微細。三者合而胗之。自表至裡。皆屬虛寒。是以知真陽虛憊。陰邪莫制矣。故當灸之。謂灸少陰之脈穴。如湧泉。
然谷。太溪。復溜。陰谷等井滎輸經合。即素問三部九候論之所謂下部地。足少陰也。王啟玄注云。謂腎脈在足內踝後跟骨上陷中。太溪之分。動脈應手者是也。灸之者。所以溫少陰之經也。更以附子湯主之者。又所以溫補其腎家之真陽。而散其寒邪也。附子湯與真武湯之藥物相仿。真武湯因腹痛四肢沉重。下利而有水氣。
或咳或嘔。邪氣未去。故不用人參之補。而加生薑以宣通陽氣。辛散陰邪。附子湯之用。雖背惡寒。乃陽虛所致。
非在表之寒邪。口中和則裡亦無邪。故用補氣之人參。以裨附子之溫補。佐之以術芍。所以扶中土而斂陰氣。
蓋五行無土不成。水髒之邪。非土莫制也。茯苓淡滲。導入水源。而成入腎補陽之劑。王太僕所謂益火之源以消陰翳也。如下文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以脈沉論之。皆非太陽傷寒脈緊之體痛骨節疼可比。故亦以附子湯主之也。但附子二枚。恐其辛熱太甚。或如真武湯之一枚可耳。不然。臨證時權其輕重。乃為合法。未可執泥以為定法也。
x附子湯方 x 附子(二枚去皮破八片)、茯苓(三兩)、人參(二兩)、白朮(四兩)、芍藥(三兩)、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
身體骨節痛。乃太陽寒傷營之表證也。然在太陽。則脈緊而無手足寒之證。故有麻黃湯發汗之治。此以脈沉而手足寒。則知寒邪過盛。陽氣不流。營陰滯澀。故身體骨節皆痛耳。且四肢為諸陽之本。陽虛不能充實於四肢。
所以手足寒。此皆沉脈之見證也。故謂之少陰病。而以附子湯主之。以溫補其虛寒也。即此推之。太陽篇之發汗病不解。虛故也。以芍藥甘草附子湯。及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主之者。皆汗多亡陽。陰盛陽虛之證。即此義也。
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脈沉者。浮候取之則全無。中候切之猶未見。重按之而方得也。沉則在裡在下。沉則為陰為寒。曰急溫之。
則知非沉數沉實沉滑之沉。乃沉遲沉細沉微之沉也。脈沉為邪入少陰。下焦之真火衰微。陰寒獨盛。故當急溫之而宜四逆湯也。若不急溫。則陽氣愈虛。陰寒愈盛而四肢厥逆。吐利煩躁之變作矣。
少陰病。惡寒而蜷。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
但惡寒而不發熱。為寒邪所中也。蜷臥者。蜷曲而臥。諸寒收引。惡寒之甚也。時自煩。欲去衣被。
乃陽受陰迫。虛陽上浮。煩躁不寧。乃真陽欲去之機也。然自煩而欲去衣被。則陽氣猶存。溫經復陽之治可及。
故曰可治。
同书章节
- 《傷寒溯源集》--序
- 《傷寒溯源集》--凡例
- 卷之一--陰陽發病六經統論
- 卷之一--太陽經綱領--太陽上中下三篇總脈總證
- 卷之一--太陽上編--中風證治第一1
- 卷之一--太陽上編--中風證治第一2
- 卷之一--太陽上編--中風證治第一3
- 卷之一--太陽上編--中風證治第一4
- 卷之一--太陽上編--中風證治第一5
- 卷之一--太陽上編--中風證治第一6
- 卷之一--太陽上編--中風證治第一7
- 卷之一--太陽上編--中風證治第一8
- 卷之一--太陽上編--中風證治第一9
- 卷之二--太陽中篇--傷寒證治第二10
- 卷之二--太陽中篇--傷寒證治第二11
- 卷之二--太陽中篇--傷寒證治第二12
- 卷之二--太陽中篇--傷寒證治第二13
- 卷之二--太陽中篇--傷寒證治第二14
- 卷之二--太陽中篇--傷寒證治第二15
- 卷之三--結胸心下痞(髒結附)--結胸心下痞發源總論1
- 卷之三--結胸心下痞(髒結附)--結胸心下痞發源總論2
- 卷之三--結胸心下痞(髒結附)--結胸心下痞發源總論3
- 卷之三--結胸心下痞(髒結附)--結胸心下痞發源總論4
- 卷之四--太陽下編--風寒兩傷營衛證治第六1
- 卷之四--太陽下編--風寒兩傷營衛證治第六2
- 卷之四--太陽下編--風寒兩傷營衛證治第六3
- 卷之四--太陽下編--風寒兩傷營衛證治第六4
- 卷之四--太陽下編--風寒兩傷營衛證治第六5
- 卷之五--溫病風溫痙溼
- 卷之五--溫病風溫痙溼--溫病風溫證治第七1
- 卷之五--溫病風溫痙溼--溫病風溫證治第七2
- 卷之五--溫病風溫痙溼--溫病風溫證治第七3
- 卷之五--溫病風溫痙溼--病證治第八
- 卷之五--溫病風溫痙溼--溼病證治第九
- 卷之五--溫病風溫痙溼--中證治第十
- 卷之六--陽明篇綱領--陽明受病原始
- 卷之六--陽明篇綱領--陽明上中下三篇綱領
- 卷之六--陽明篇綱領--陽明風寒辨證
- 卷之六--陽明上編--太陽陽明證治第十一1
- 卷之六--陽明上編--太陽陽明證治第十一2
- 卷之六--陽明上編--太陽陽明證治第十一3
- 卷之六--陽明上編--太陽陽明證治第十一4
- 卷之六--陽明中篇--正陽陽明證治第十二5
- 卷之六--陽明中篇--正陽陽明證治第十二6
- 卷之六--陽明中篇--正陽陽明證治第十二7
- 卷之六--陽明下編--少陽陽明證治第十三8
- 卷之七--少陽全篇(合病並病附)--少陽證治第十四1
- 卷之七--少陽全篇(合病並病附)--少陽證治第十四2
- 卷之七--少陽全篇(合病並病附)--少陽證治第十四3
- 卷之七--少陽全篇(合病並病附)--少陽證治第十四4
- 卷之七--少陽全篇(合病並病附)--少陽證治第十四5
- 卷之七--附合病並病篇--合病並病總論
- 卷之七--附合病並病篇--合病證治第十五
- 卷之七--附合病並病篇--並病證治第十六
- 卷之八--太陰篇(霍亂附)--太陰證治第十七1
- 卷之八--太陰篇(霍亂附)--太陰證治第十七2
- 卷之八--太陰篇(霍亂附)--太陰證治第十七3
- 卷之八--附霍亂篇--霍亂證治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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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少陰篇--少陰後篇證治第二十1
- 卷之九--少陰篇--少陰後篇證治第二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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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厥陰篇--厥陰證治第二十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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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厥陰篇--瘥後諸證證治第二十二5
- 卷之十--厥陰篇--瘥後諸證證治第二十二6
- 卷之十--厥陰篇--瘥後諸證證治第二十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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