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溫病風溫痙溼--溫病風溫證治第七3
溫病風溫證治第七
王叔和雲。傷寒所致太陽 溼 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溼 三種。既非傷寒中風。自應別論。然仍屬太陽。當附於太陽篇後。但叔和發語即曰傷寒所致。
此四字已欠明白。夫 病本太陽經中風傷寒之變。或可雲傷寒所致。若溼乃外感雨露地氣水溼之邪。雖非寒邪之可比。以氣屬寒溼之邪。猶可雲傷寒所致。 則為夏令暑邪之所感。即內經熱論篇所謂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是也。豈可亦以為傷寒所致乎。然亦毋怪其有是說也。叔和若明內經冬傷於寒之旨。而曰傷寒所致則可。若不明內經冬傷於寒之義。但以仲景論中寒傷營之傷寒二字。指曰傷寒所致則不可。
何也。仲景之所謂傷寒。以風寒暑溼之外邪所傷。故曰傷寒。內經之冬傷於寒則不然。蓋以天地四時之冬令。比人身之腎為冬髒。奈何不解經旨。妄以內經冬傷於寒句。竟作傷寒二字解之。不知內經之冬傷於寒。寒乃北方坎水。玄冥司藏之正氣。為三冬伏蟄閉藏陽氣之胞胎。必閉之堅固。藏之縝密。待陽氣完足。至春而透地。出自東震而為長子。雷出地奮。布其少陽之生氣。而後發生萬物。故冬藏之氣。
在易則為潛龍勿用。而為龍蛇之蟄。在詩則塞向 戶。婦子入室之時。在禮則曰天地不通。閉塞而成冬。
土事毋作。慎毋發蓋。以固而閉。地氣沮洩。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皆死。民必疾疫。在天地則為三冬。
乃一陽初復之候。在人則為兩腎。兩腎者。人身之冬髒。兩腎之中。為真陽伏蟄閉藏之處。所以冬令之寒水受傷。藏陽不密。不惟水不能生木。而使春令少陽之生氣衰微。人身之真陽損洩。則透發三焦之少陽不布。致衛外之陽氣不密。腠理疏張。不能捍禦外邪。所以冬令之寒邪入之。則為傷寒。春令之風邪中之。則為中風。春盡氣暖之時。溫邪襲之而為溫病。春夏之交。風邪溫氣並至。感之而為風溫。
至盛暑流行。夏令暑熱之邪犯之。則為暑病。霧露雨水。地氣汗液之邪著之。即為溼病。故素問陰陽應象論雲。冬傷於寒。春必溫病。春傷於風。夏生飧洩。夏傷於暑。秋必 瘧。
秋傷於溼。冬生咳嗽。蓋四時五行之氣。遞相生旺。則邪不能犯。若一氣受傷而無生息之功。則後令氣衰而必病矣。義詳陰陽應象論注中。此不具載。然陰陽應象論中。但有春溫而無夏暑。故又於熱論篇尾補出雲。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即此觀之。後人之以冬傷於寒句。
誤認為傷寒者。皆惑於凡病傷寒而成溫之一語也。豈知上古立言者。已於前卷生氣通天論及陰陽應象論中。
先疏明其義矣。至熱論篇中。但約而言之。故略而不詳也。不意後人不理前說。但認定此句。擬議揣度。
勉強立言。以致失其真旨。且又於病字上著疑。不知傷寒固當稱病。而冬傷於寒。尤為病之內因。乃病之根柢也。總之根氣一傷。凡遇外邪皆可成病。但隨其時令之或風或寒或溫或暑或溼耳。非預有蘊蓄之邪。
待時而變也。蓋因根本先虛。猶開門揖盜。凡盜皆可入。更無他說也。迨仲景氏出。而盡推風寒溫暑之證。
羅列其正病變病之條。精處其立法立方之治。而總名之曰傷寒論。然但名之曰傷寒論。而不曰中風溫暑論者。蓋以風寒溫暑溼邪。皆時令之客氣。外入之邪耳。唯經文冬傷於寒。為四氣之一。乃人身本元受病之根源。一氣受傷。便為風寒溫暑之內因。故以為名。觀長沙命名之意。則經旨已自躍然顯露矣。
所以其自序雲。撰用素問九卷。良不誣也。然傷寒論中並無一字涉及內經者。亦並無即病與不即病之說。
乃叔和見不及此。妄作傷寒序例。偏引冬傷於寒。春必溫病二句。以為立說之張本。究不能解其所以然之故。而謂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
又不能解所以春必病溫之故。見熱論有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即更造為一說。雲不即病者。
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殊不知玉機真藏論雲。風寒之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當是之時。可汗而發也。風寒之中人。
如此之速。豈有寒毒而能安然久處於肌膚之中。半年三月。自冬徂春。而始變溫。自冬至夏。方變暑病者乎。
此說一行。以後諸賢。無有不受其牢籠墮其陷阱。致始終不能自振。如唐王太僕之經注。即以叔和此說。
一字不改。引為陰陽應象論中冬傷於寒之註腳。又以暑病認為熱病。更添蛇足而謂之晚發。遂使天下後世。皆靡然從之。以為經義本然如此。毫不察其出自叔和之謬。至於傳習既久。漸漬日深。渾然不見真偽之跡。
蔓衍相延。馴至無書不有。無論不然。即後之著作家繼踵而出。鮮有不蹈其轍而躡其跡者。更後之學人。
又見前輩皆宗之。雖或有才智過人者。亦不敢輕議是非。皆死守於範圍之中。受其束縛。無敢少逾其軌度。
諸賢之中。雖以王安道之智。而溯洄集中。亦以即病不即病之說。不厭不倦。 言之。此無他。亦以未明內經四氣之旨耳。所以集中有四氣所傷論一篇。千言萬語。始終不得其義。宛如蠅入紙窗。非不努力嚮明飛撲。無奈尚隔一層。且又不知退尋別路。故亦死墮叔和彀中。而莫之知也。當時叔和立說之時。
設有問奇之士。試問其冬傷於寒之寒毒。既可藏於肌膚。其春風夏暑秋溼之傷。當又藏於何地。而既傷之後。皆必遙隔一令然後發病耶。側聆其訓。必議論一新。有大可聽者矣。又云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
及時行疫氣之法。皆當按鬥歷佔之。豈知四時太過不及之乖氣。方能中人為病。既雲正氣。豈反為病耶。
況其占候之法。舍卻內經六元正紀五常政大論。以及六微旨與至真要諸篇之陰陽至理。其六氣司天在泉歲運之太過不及。與間氣客氣之勝復變遷。以察天地四時之陰晴旱潦。寒熱燥溼不齊之應。而全憑歷日一本。以二十四氣之寒暖佔之。真不學無術。昧於陰陽甚矣。且一篇之中。又錄內經熱論一段。
擅自增改。殊失尊經之義。又云更感異氣。變為他病。當依舊壞證例而治之。不識其意中於傷寒論中。以何者為壞證。其例又在何處。治之之法又在何所。
此等語氣。真是不知者之妄談耳。至於陽盛陰虛。如何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若何汗之則愈。
下之則死。並不闡明其義。徒足惑亂人意。況桂枝下嚥。陽盛者因何而斃。承氣入胃。陰盛者何故以亡。
神丹是何藥物。因何不可誤發。甘遂不同他藥。因何獨稱妄攻。背謬不堪。鄙俚難讀。嗚呼。仲景之徒。
果如是乎。
王叔和雲。傷寒所致太陽 溼 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溼 三種。既非傷寒中風。自應別論。然仍屬太陽。當附於太陽篇後。但叔和發語即曰傷寒所致。
此四字已欠明白。夫 病本太陽經中風傷寒之變。或可雲傷寒所致。若溼乃外感雨露地氣水溼之邪。雖非寒邪之可比。以氣屬寒溼之邪。猶可雲傷寒所致。 則為夏令暑邪之所感。即內經熱論篇所謂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是也。豈可亦以為傷寒所致乎。然亦毋怪其有是說也。叔和若明內經冬傷於寒之旨。而曰傷寒所致則可。若不明內經冬傷於寒之義。但以仲景論中寒傷營之傷寒二字。指曰傷寒所致則不可。
何也。仲景之所謂傷寒。以風寒暑溼之外邪所傷。故曰傷寒。內經之冬傷於寒則不然。蓋以天地四時之冬令。比人身之腎為冬髒。奈何不解經旨。妄以內經冬傷於寒句。竟作傷寒二字解之。不知內經之冬傷於寒。寒乃北方坎水。玄冥司藏之正氣。為三冬伏蟄閉藏陽氣之胞胎。必閉之堅固。藏之縝密。待陽氣完足。至春而透地。出自東震而為長子。雷出地奮。布其少陽之生氣。而後發生萬物。故冬藏之氣。
在易則為潛龍勿用。而為龍蛇之蟄。在詩則塞向 戶。婦子入室之時。在禮則曰天地不通。閉塞而成冬。
土事毋作。慎毋發蓋。以固而閉。地氣沮洩。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皆死。民必疾疫。在天地則為三冬。
乃一陽初復之候。在人則為兩腎。兩腎者。人身之冬髒。兩腎之中。為真陽伏蟄閉藏之處。所以冬令之寒水受傷。藏陽不密。不惟水不能生木。而使春令少陽之生氣衰微。人身之真陽損洩。則透發三焦之少陽不布。致衛外之陽氣不密。腠理疏張。不能捍禦外邪。所以冬令之寒邪入之。則為傷寒。春令之風邪中之。則為中風。春盡氣暖之時。溫邪襲之而為溫病。春夏之交。風邪溫氣並至。感之而為風溫。
至盛暑流行。夏令暑熱之邪犯之。則為暑病。霧露雨水。地氣汗液之邪著之。即為溼病。故素問陰陽應象論雲。冬傷於寒。春必溫病。春傷於風。夏生飧洩。夏傷於暑。秋必 瘧。
秋傷於溼。冬生咳嗽。蓋四時五行之氣。遞相生旺。則邪不能犯。若一氣受傷而無生息之功。則後令氣衰而必病矣。義詳陰陽應象論注中。此不具載。然陰陽應象論中。但有春溫而無夏暑。故又於熱論篇尾補出雲。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即此觀之。後人之以冬傷於寒句。
誤認為傷寒者。皆惑於凡病傷寒而成溫之一語也。豈知上古立言者。已於前卷生氣通天論及陰陽應象論中。
先疏明其義矣。至熱論篇中。但約而言之。故略而不詳也。不意後人不理前說。但認定此句。擬議揣度。
勉強立言。以致失其真旨。且又於病字上著疑。不知傷寒固當稱病。而冬傷於寒。尤為病之內因。乃病之根柢也。總之根氣一傷。凡遇外邪皆可成病。但隨其時令之或風或寒或溫或暑或溼耳。非預有蘊蓄之邪。
待時而變也。蓋因根本先虛。猶開門揖盜。凡盜皆可入。更無他說也。迨仲景氏出。而盡推風寒溫暑之證。
羅列其正病變病之條。精處其立法立方之治。而總名之曰傷寒論。然但名之曰傷寒論。而不曰中風溫暑論者。蓋以風寒溫暑溼邪。皆時令之客氣。外入之邪耳。唯經文冬傷於寒。為四氣之一。乃人身本元受病之根源。一氣受傷。便為風寒溫暑之內因。故以為名。觀長沙命名之意。則經旨已自躍然顯露矣。
所以其自序雲。撰用素問九卷。良不誣也。然傷寒論中並無一字涉及內經者。亦並無即病與不即病之說。
乃叔和見不及此。妄作傷寒序例。偏引冬傷於寒。春必溫病二句。以為立說之張本。究不能解其所以然之故。而謂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
又不能解所以春必病溫之故。見熱論有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即更造為一說。雲不即病者。
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殊不知玉機真藏論雲。風寒之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當是之時。可汗而發也。風寒之中人。
如此之速。豈有寒毒而能安然久處於肌膚之中。半年三月。自冬徂春。而始變溫。自冬至夏。方變暑病者乎。
此說一行。以後諸賢。無有不受其牢籠墮其陷阱。致始終不能自振。如唐王太僕之經注。即以叔和此說。
一字不改。引為陰陽應象論中冬傷於寒之註腳。又以暑病認為熱病。更添蛇足而謂之晚發。遂使天下後世。皆靡然從之。以為經義本然如此。毫不察其出自叔和之謬。至於傳習既久。漸漬日深。渾然不見真偽之跡。
蔓衍相延。馴至無書不有。無論不然。即後之著作家繼踵而出。鮮有不蹈其轍而躡其跡者。更後之學人。
又見前輩皆宗之。雖或有才智過人者。亦不敢輕議是非。皆死守於範圍之中。受其束縛。無敢少逾其軌度。
諸賢之中。雖以王安道之智。而溯洄集中。亦以即病不即病之說。不厭不倦。 言之。此無他。亦以未明內經四氣之旨耳。所以集中有四氣所傷論一篇。千言萬語。始終不得其義。宛如蠅入紙窗。非不努力嚮明飛撲。無奈尚隔一層。且又不知退尋別路。故亦死墮叔和彀中。而莫之知也。當時叔和立說之時。
設有問奇之士。試問其冬傷於寒之寒毒。既可藏於肌膚。其春風夏暑秋溼之傷。當又藏於何地。而既傷之後。皆必遙隔一令然後發病耶。側聆其訓。必議論一新。有大可聽者矣。又云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
及時行疫氣之法。皆當按鬥歷佔之。豈知四時太過不及之乖氣。方能中人為病。既雲正氣。豈反為病耶。
況其占候之法。舍卻內經六元正紀五常政大論。以及六微旨與至真要諸篇之陰陽至理。其六氣司天在泉歲運之太過不及。與間氣客氣之勝復變遷。以察天地四時之陰晴旱潦。寒熱燥溼不齊之應。而全憑歷日一本。以二十四氣之寒暖佔之。真不學無術。昧於陰陽甚矣。且一篇之中。又錄內經熱論一段。
擅自增改。殊失尊經之義。又云更感異氣。變為他病。當依舊壞證例而治之。不識其意中於傷寒論中。以何者為壞證。其例又在何處。治之之法又在何所。
此等語氣。真是不知者之妄談耳。至於陽盛陰虛。如何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若何汗之則愈。
下之則死。並不闡明其義。徒足惑亂人意。況桂枝下嚥。陽盛者因何而斃。承氣入胃。陰盛者何故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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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如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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