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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徵-卷下-牡蠣

《藥徵》 · 日本·吉益為則


主治胸腹之動也,旁治驚狂煩躁。

【考證】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證曰:驚狂、起臥不安。

以上一方,牡蠣五兩。

牡蠣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牡蠣四兩。

牡蠣澤瀉散,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牡蠣諸藥等分。

柴胡薑桂湯證曰:微煩。

以上一方,牡蠣三兩。

以上一方,牡蠣二兩,而亦四兩之例。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證曰:煩驚。

以上一方,牡蠣一兩半。(說在外傳中)

上歷觀此諸方,牡蠣所治驚狂煩躁,似與龍骨無復差別。為則從事於此也久之,始知牡蠣治胸腹之動矣,學人亦審諸。

【互考】

牡蠣黃連龍骨同治煩躁,而各有所主治也。膻中黃連所主也,臍下龍骨所主也,而部位不定、胸腹煩躁者,牡蠣所主也。

牡蠣湯條曰:瘧。牡蠣澤瀉散條曰:有水氣。其所舉之證,蓋不具也。以他例推之。喘急息迫,而胸中有動者,牡蠣湯主之也。身體水腫、腹中有動、渴而小便不利者,牡蠣澤瀉散主之也。學人審諸。

【品考】

牡蠣、殼之陳久者為良也。餘家今用出於藝州者也。坊間所鬻者,不堪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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