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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证经应录》--卷四·妇女疾病门--痫

《临证经应录》 · 清·刘金方


(案1)海州吴(女),肝胆郁热已久,致生痰涎。涨漫厥阴少阳,是以抽搐时作时止,迄今半载有馀,症成痫恙。痰火根深,非顷刻可消除。先拟十味温胆汤合清心法,再订丸方,缓调为稳。

十味温胆汤加莲子心

丸方:虎睛、乌犀角、远志肉、山栀、十三制军、大贝、炼蜜为丸。

(金)按:陈无择云:痫病之发,其来猝至。由于惊吓,脏气不平,肝胆郁热,酿久成痰,痰涎瀰漫所致。应拟灵动镇坠之品,毋使痰热上乘,可保君主之官,以供神明之用。今选虎睛镇心安魄,犀角入手厥阴,扫除郁热,君臣有化育之功,远志宁神益志,栀子引三焦火屈曲下行,佐使无霸强之咎,协以制军通肝经痰结,助以贝母为涤气分痰蒙,外加炼蜜能留恋下焦,俾痰热从二便解则神归舍,肝胆相宁,脾胃健旺,庶免举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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