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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治准绳幼科--卷之一--初生门--证治通论--乳哺

《证治准绳》 · 明·王肯堂


乳哺

小儿年至四五岁当断乳,而不肯断者,宜用画眉膏断乳之道,方可渐与肉食,则无疳癖之患。

画眉膏山栀(参个,烧存性)、雄黄(少)、朱砂上为极细末,入生麻油、轻粉各少许调匀。候儿睡着,浓抹于两眉上,醒来便不食乳。未效,再用,加黄丹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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