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飲食勞倦所傷始為熱中論
古之至人,窮於陰陽之化,究乎生死之際,所著《內外經》,悉言人以胃氣為本。蓋人受水谷之氣以生,所謂清氣、營氣、運氣、衛氣,春升之氣,皆胃氣之別稱也。夫胃為水穀之海,飲食入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若飲食失節,寒溫不適,則脾胃乃傷。喜、怒、憂、恐,損耗元氣。既脾胃氣衰,元氣不足,而心火獨盛。心火者,陰火也。起於下焦,其繫系於心。心不主令,相火代之。相火,下焦胞絡之火,元氣之賊也。火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脾胃氣虛,則下流於腎,陰火得以乘其土位,故脾證始得,則氣高而喘,身熱而煩,其脈洪大而頭痛,或渴不止,其皮膚不任風寒,而生寒熱。蓋陰火上衝,則氣高喘而煩熱,為頭痛,為渴,而脈洪。脾胃之氣下流,使谷氣不得升浮,是春生之令不行,則無陽以護其營衛,則不任風寒,乃生寒熱,此皆脾胃之氣不足所致也。
然而與外感風寒所得之證,頗同而實異,內傷脾胃,乃傷其氣,外感風寒,乃傷其形;傷其外為有餘,有餘者瀉之,傷其內為不足,不足者補之。內傷不足之病,苟誤認作外感有餘之病,而反瀉之,則虛其虛也。實實虛虛,如此死者,醫殺之耳!然則奈何?惟當以辛甘溫之劑,補其中而升其陽,甘寒以瀉其火則愈矣。經曰:勞者溫之,損者溫之。又云:溫能除大熱,大忌苦寒之藥,損其脾胃。脾胃之證,始得則熱中,今立治始得之證。
補中益氣湯
黃芪(病甚,勞役熱者一錢)、甘草(以上各五分,炙)、人參(去節,三分,有嗽去之。)
以上三味,除溼熱、煩熱之聖藥也。
當歸身(三分,酒焙乾,或日干,以和血脈)、橘皮(不去白,二分或三分,以導氣,又能益元氣,得諸甘藥乃可,若獨用瀉脾胃)、升麻(二分或三分,引胃氣上騰而復其本位,便是行春升之令)、柴胡(二分或三分,引清氣,行少陽之氣上升)、白朮(三分,降胃中熱,利腰臍間血)、上件藥咀。都作一服,水二盞,煎至一盞,量氣弱氣盛,臨病斟酌水盞大小,去渣,食遠,稍熱服。如傷之重者,不過二服而愈;若病日久者,以權立加減法治之。
如腹中痛者,加白芍藥五分,炙甘草三分。
如惡寒冷痛者,加去皮中桂一分或三分(桂心是也)。
如惡熱喜寒而腹痛者,於已加白芍藥二味中更加生黃芩三分或二分;如夏月腹痛,而不惡熱者亦然,治時熱也。
如天涼時惡熱而痛,於已加白芍藥、甘草、黃芩中,更少加桂。
如天寒時腹痛,去芍藥,味酸而寒故也,加益智三分或二分,或加半夏五分、生薑三片。
如頭痛,加蔓荊子二分或三分。
如痛甚者,加川芎二分;如頂痛腦痛,加藁本三分或五分。如苦痛者,加細辛二分,華陰者。諸頭痛者,並用此四味足矣;如頭上有熱,則此不能治,別以清空膏主之。
如臍下痛者,加真熟地黃五分,其痛立止;如不已者,乃大寒也,更加肉桂(去皮)二分或三分。《
內經》所說少腹痛,皆寒證,從復法相報中來也。經雲:大勝必大復,從熱病中變而作也,非傷寒厥陰之證也(仲景以抵當湯並丸主之,乃血結下焦膀胱也)。
如胸中氣壅滯,加青皮二分;如氣促,少氣者,去之。
如身有疼痛者,溼,若身重者,亦溼,加去桂五苓散一錢。
如風溼相搏,一身盡痛,加羌活、防風、藁本根,以上各五分,升麻、蒼朮以上各一錢,勿用五苓,所以然者,為風藥已能勝溼,故別作一服與之;如病去,勿再服,以諸風之藥,損人元氣,而益其病故也。
如大便秘澀,加當歸梢一錢;閉澀不行者,煎成正藥,先用一口,調玄明粉五分或一錢,得行則止,此病不宜下,下之恐變兇證也;如久病痰嗽者,去人參;初病者,勿去之;冬月或春寒,或秋涼時,各宜加去根節麻黃五分;如春令大溫,只加佛耳草三分,款冬花一分;如夏月病嗽,加五味子三十二枚,麥門冬(去心)二分或三分;如舌上白滑苔者,是胸中有寒,勿用之;如夏月不嗽,亦加人參三分或二分,並五味子、麥門冬各等分,救肺受火邪也;如病人能食而心下痞,加黃連一分或三分;如不能食,心下痞,勿加黃連;如脅下痛,或脅下急縮,俱加柴胡三分,甚則五分。
上一方加減,是飲食勞倦,喜怒不節,始病熱中,則可用之;若末傳為寒中,則不可用也,蓋甘酸適足益其病爾,如黃芪、人參、甘草、芍藥、五味子之類也。
今詳《內經》、《針經》熱中寒中之證列於下。
《調經論》雲:血並於陽,氣並於陰,乃為炅中。血並於上,氣並於下,心煩惋善怒。又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又云:有所勞倦,形氣衰少,谷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燻胸中,故曰內熱。陰盛生內寒,厥氣上逆,寒氣積於胸中而不瀉;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寒獨
留則血凝泣;血凝泣則脈不通,其脈盛大以澀,故曰寒中。
先病熱中證者,衝脈之火附二陰之裡,傳之督脈;督脈者,第二十一椎下長強穴是也。與足太陽膀胱寒氣為附經督脈,其盛也,如巨川之水,疾如奔馬,其勢不可遏。太陽寒氣,細細如線,逆太陽寒氣上行,衝頂入額,下鼻尖,入手太陽於胸中,手太陽者,丙,熱氣也;足膀胱者,壬,寒氣也。壬能克丙,寒熱逆於胸中,故脈盛大。其手太陽小腸熱氣不能交入膀胱經者,故十一經之盛氣積於胸中,故其脈盛大。其膀胱逆行,盛之極,子能令母實,手陽明大腸經,金,即其母也,故燥旺,其燥氣挾子之勢,故脈澀而大便不通。以此言脈盛大以澀者,手陽明大腸脈也。
《黃帝針經》:胃病者,腹脹,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膈咽不通,飲食不下,取三里以補之。
若見此病中一證,皆大寒,禁用諸甘酸藥,上已明之矣。
若飲食失節,寒溫不適,則脾胃乃傷。喜、怒、憂、恐,損耗元氣。既脾胃氣衰,元氣不足,而心火獨盛。心火者,陰火也。起於下焦,其繫系於心。心不主令,相火代之。相火,下焦胞絡之火,元氣之賊也。火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脾胃氣虛,則下流於腎,陰火得以乘其土位,故脾證始得,則氣高而喘,身熱而煩,其脈洪大而頭痛,或渴不止,其皮膚不任風寒,而生寒熱。蓋陰火上衝,則氣高喘而煩熱,為頭痛,為渴,而脈洪。脾胃之氣下流,使谷氣不得升浮,是春生之令不行,則無陽以護其營衛,則不任風寒,乃生寒熱,此皆脾胃之氣不足所致也。
然而與外感風寒所得之證,頗同而實異,內傷脾胃,乃傷其氣,外感風寒,乃傷其形;傷其外為有餘,有餘者瀉之,傷其內為不足,不足者補之。內傷不足之病,苟誤認作外感有餘之病,而反瀉之,則虛其虛也。實實虛虛,如此死者,醫殺之耳!然則奈何?惟當以辛甘溫之劑,補其中而升其陽,甘寒以瀉其火則愈矣。經曰:勞者溫之,損者溫之。又云:溫能除大熱,大忌苦寒之藥,損其脾胃。脾胃之證,始得則熱中,今立治始得之證。
補中益氣湯
黃芪(病甚,勞役熱者一錢)、甘草(以上各五分,炙)、人參(去節,三分,有嗽去之。)
以上三味,除溼熱、煩熱之聖藥也。
當歸身(三分,酒焙乾,或日干,以和血脈)、橘皮(不去白,二分或三分,以導氣,又能益元氣,得諸甘藥乃可,若獨用瀉脾胃)、升麻(二分或三分,引胃氣上騰而復其本位,便是行春升之令)、柴胡(二分或三分,引清氣,行少陽之氣上升)、白朮(三分,降胃中熱,利腰臍間血)、上件藥咀。都作一服,水二盞,煎至一盞,量氣弱氣盛,臨病斟酌水盞大小,去渣,食遠,稍熱服。如傷之重者,不過二服而愈;若病日久者,以權立加減法治之。
如腹中痛者,加白芍藥五分,炙甘草三分。
如惡寒冷痛者,加去皮中桂一分或三分(桂心是也)。
如惡熱喜寒而腹痛者,於已加白芍藥二味中更加生黃芩三分或二分;如夏月腹痛,而不惡熱者亦然,治時熱也。
如天涼時惡熱而痛,於已加白芍藥、甘草、黃芩中,更少加桂。
如天寒時腹痛,去芍藥,味酸而寒故也,加益智三分或二分,或加半夏五分、生薑三片。
如頭痛,加蔓荊子二分或三分。
如痛甚者,加川芎二分;如頂痛腦痛,加藁本三分或五分。如苦痛者,加細辛二分,華陰者。諸頭痛者,並用此四味足矣;如頭上有熱,則此不能治,別以清空膏主之。
如臍下痛者,加真熟地黃五分,其痛立止;如不已者,乃大寒也,更加肉桂(去皮)二分或三分。《
內經》所說少腹痛,皆寒證,從復法相報中來也。經雲:大勝必大復,從熱病中變而作也,非傷寒厥陰之證也(仲景以抵當湯並丸主之,乃血結下焦膀胱也)。
如胸中氣壅滯,加青皮二分;如氣促,少氣者,去之。
如身有疼痛者,溼,若身重者,亦溼,加去桂五苓散一錢。
如風溼相搏,一身盡痛,加羌活、防風、藁本根,以上各五分,升麻、蒼朮以上各一錢,勿用五苓,所以然者,為風藥已能勝溼,故別作一服與之;如病去,勿再服,以諸風之藥,損人元氣,而益其病故也。
如大便秘澀,加當歸梢一錢;閉澀不行者,煎成正藥,先用一口,調玄明粉五分或一錢,得行則止,此病不宜下,下之恐變兇證也;如久病痰嗽者,去人參;初病者,勿去之;冬月或春寒,或秋涼時,各宜加去根節麻黃五分;如春令大溫,只加佛耳草三分,款冬花一分;如夏月病嗽,加五味子三十二枚,麥門冬(去心)二分或三分;如舌上白滑苔者,是胸中有寒,勿用之;如夏月不嗽,亦加人參三分或二分,並五味子、麥門冬各等分,救肺受火邪也;如病人能食而心下痞,加黃連一分或三分;如不能食,心下痞,勿加黃連;如脅下痛,或脅下急縮,俱加柴胡三分,甚則五分。
上一方加減,是飲食勞倦,喜怒不節,始病熱中,則可用之;若末傳為寒中,則不可用也,蓋甘酸適足益其病爾,如黃芪、人參、甘草、芍藥、五味子之類也。
今詳《內經》、《針經》熱中寒中之證列於下。
《調經論》雲:血並於陽,氣並於陰,乃為炅中。血並於上,氣並於下,心煩惋善怒。又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又云:有所勞倦,形氣衰少,谷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燻胸中,故曰內熱。陰盛生內寒,厥氣上逆,寒氣積於胸中而不瀉;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寒獨
留則血凝泣;血凝泣則脈不通,其脈盛大以澀,故曰寒中。
先病熱中證者,衝脈之火附二陰之裡,傳之督脈;督脈者,第二十一椎下長強穴是也。與足太陽膀胱寒氣為附經督脈,其盛也,如巨川之水,疾如奔馬,其勢不可遏。太陽寒氣,細細如線,逆太陽寒氣上行,衝頂入額,下鼻尖,入手太陽於胸中,手太陽者,丙,熱氣也;足膀胱者,壬,寒氣也。壬能克丙,寒熱逆於胸中,故脈盛大。其手太陽小腸熱氣不能交入膀胱經者,故十一經之盛氣積於胸中,故其脈盛大。其膀胱逆行,盛之極,子能令母實,手陽明大腸經,金,即其母也,故燥旺,其燥氣挾子之勢,故脈澀而大便不通。以此言脈盛大以澀者,手陽明大腸脈也。
《黃帝針經》:胃病者,腹脹,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膈咽不通,飲食不下,取三里以補之。
若見此病中一證,皆大寒,禁用諸甘酸藥,上已明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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