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 Banner

厥陰病解

《六經病解》 · 清·徐大椿


、一

太陰、厥陰,皆以裡證為提綱。太陰為陰中之陰,而主寒,故不渴;厥陰為陰中之陽,而主熱,故消渴也。太陰主溼土,土病則氣陷下,溼邪入胃,故腹自利;厥陰主相火,火病則氣上逆,火邪入心,故心疼痛也。

太陰腹而吐,食不下;厥陰飢不飲食,食即吐蛔。同是食不下,太陰則滿,厥陰則飢。同是一吐,太陰則吐食,厥陰則吐蛔,此又屬土屬木之別也。

太陰為開,本自利而下之,則開折胸中痞硬者。開折,反闔也。厥陰為闔,氣上逆而下之,則闔折。利不止者,闔折反開也。

二

兩陰交盡,名曰厥陰,又名陰之純陽,是厥陰宜無熱矣。然厥陰主肝,而膽藏肝內,則厥陰熱證,皆少陽相火內發也。

要知少陽、厥陰,同一相火。相火鬱於內,是厥陰;病出於表,為少陽病。少陽咽乾,即厥陰消渴之機。胸脅氣滿,即氣上衝心之兆。心煩,即疼熱之初。不欲食,是飢不欲食之根。喜嘔,即吐蛔之漸。故少陰不解,轉屬厥陰而病危。厥陰衰,轉屬少陽而欲愈。如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不欲食,至數日熱除欲得食,其病癒者是已。

三

太陰提綱,是內傷寒,不是外感;厥陰提綱,是溫病,而非傷寒。

要知六經各有主證,是仲景傷寒雜病合論之旨也。諸經傷寒無渴證,太陽不惡寒而渴,即是溫病也。惟厥陰傷寒,肝木鬱而不得出,熱甚於內,盜竊母氣以克火,故渴欲飲水。若不惡寒,當作溫病治之。要知溫乃風木之邪,是厥陰本病,消渴是溫病之本,厥利是溫病之變。《內經》所謂熱病皆傷寒之類,此正其類也。

四

厥陰消渴,即以水飲之。所謂順其欲.然少與之,可以平凡火,多與之,反以益陰邪。當量其消與不消,恐水清入胃也。渴欲飲水,與飢不欲食對看,始盡厥陰病情。

五

手足厥冷,脈微欲絕,是厥陰傷寒之外證。當歸四逆,乃厥陰傷寒之表藥。夫陰寒如此,而不用姜、附者,以相火寄於肝經,外雖寒而髒不寒,故先厥者後必發熱。手足愈冷,肝膽愈熱,故厥深熱亦深。所以傷寒初起脈證如此者,不得遽認為虛寒,妄投姜、附以遺熱也。

六

厥者,必發熱,熱與厥相應。厥深熱亦深,厥微熱亦微,此四證是厥陰傷寒之定局;先熱後厥,厥熱往來,厥多熱少,熱多厥少,此四證是厥陰傷寒之變局。皆因其人陽氣分寡而然。如太陽傷寒,亦有已發熱未發熱之互詞也0。

七

《內經》之寒熱二厥,因於內傷,與本論因外邪不同。《內經》熱厥,只在足心,是腎火起湧泉之下也。本論熱厥,因熱在肝臟,而手足反寒,故曰厥深熱亦深。《內經》之寒厥,有寒無熱;本論之寒厥,先厥者後必發熱。熱勝則生,寒勝則死,此內傷外感之別。

八

厥陰有晦朔具合之理,陰極陽生,故厥陰傷寒,反以陽為主。厥少熱多,是為生陽,故病當愈。厥多熱少,是為死陰,故病為進。其熱氣有餘者,或便膿血,或發癰膿,亦與《內經》不同。

九

陰氣起於五指之裡,陽氣起於五指之表。氣血調和,則陰陽相貫。若厥陰病,則陰陽不相順接,故手足厥冷。若熱少厥微,而指頭寒,知病可愈。手足反溫,雖下利必自愈,此陰陽自和而順接也。若脈微煩躁,灸厥陰脈不還者,死,是陰陽之氣絕矣。

十

本論雲,四逆厥者,不可下。又曰: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二義不同。

蓋諸四逆不可下者,是指傷寒脈微欲絕,此時外寒切迫,內熱未起,故當發汗,此指微寒證言,故曰虛家不然。應下之者,是指脈滑而厥,內熱閉鬱,故曰厥深熱亦深。若發汗只在引火之升,不能逐熱外散,故令曰傷。

所謂下之,是下其熱,非下其實。洩下重者,四逆散;欲飲

水數升者,白虎湯。此厥陰之下藥,所以下無形之邪也。若以承氣下之,必利不止矣。

十一

診厥陰脈,以陽為主;治厥陰病,以陰為主。故當歸四逆不去芍藥,白頭翁重用芩、連,烏梅丸用黃連佐以黃柏,復脈湯用地黃又佐麥冬。

要知脈微欲絕,手足厥冷,雖是陰盛,亦未陽虛,故可表散外邪,而不可固裡。脈結代,心動悸者,似乎陽虛,實為陰弱,只可大劑滋陰,而不可溫補。所以然者,肝之相火,本少陽之生氣,而少陽實出於坎宮之真陰。又曰陰虛則無氣,可知厥陰之理矣。

十二

中州四肢,皆脾土所主。厥陰傷寒,手足厥冷,而又下利,木克土也。復發熱者,下利自止,火生土也。若肝火上行逼心,故反汗出,氣上衝心。心不受邪,因而越之,故咽中痛,而喉為脾,若發汗而利,汗出不止者,死。是虛陽外亡,為有陰無陽,與少陰亡陽同義。若肝火內行入脾,則火土合德,必無汗而利自止。若發熱而利不止,此肝火內陷血室,必便膿血。若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此土敗木賊,諸陽之絕也。

十三

厥陰傷寒,有乘脾、乘肺二證,最當詳辨:

一曰傷寒腹滿譫語,寸口脈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剌期門。夫腹滿譫語,是胃家實,然脈浮緊而不潮熱,非陽明脈也。脈法浮而緊,名曰弦,此弦為肝脈矣。《內經》曰:諸腹脹大,皆屬於熱。又曰:肝氣熱,則多言。是腹滿由於肝氣,而魂語乃肝火所發也。木旺則侮其所勝,直犯脾土,故名縱。

一曰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此肝乘肺也,名曰橫,刺期門。夫發熱惡寒,似太陽之表,未經大汗而大渴,非轉屬陽明。未經妄下,而腹滿,非轉屬太陰。且頭不痛,胃不實,不下利,斷非三經證矣。要知發熱惡寒是肺病,肺虛而肝火乘之,脾畏木邪,水精不上輸於肺,故大渴。肺不能通調水道,故腹滿,是侮所不勝,寡於畏也,故曰橫。

一縱而乘脾,一橫而乘肺。總自肝有亢火,當瀉無補,必刺期門,隨其熱而瀉之,膜原清,則氣皆順,表裡盡解矣。此非汗、吐、下、清火諸法所可治,故宜針。

十四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腹中急痛者,此亦肝乘脾也。故先與小建中安脾,繼與小柴胡疏木。

要知建中是桂枝湯倍加芍藥,以平木,飴糖以緩急,為厥陰驅邪、發表、和中、止痛之神劑。不差者,中氣虛而不振,邪尚留連,繼以小柴胡補中、發表,令木邪直走少陽,使有出路,所謂陰中之陽則愈也。

仲景有一證而用兩方者,在太陽先麻黃,繼桂枝,是先外後內法。在厥陰,先建中後柴胡,是先內後外法。亦是令厥陰轉屬少陽之機。

十五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此亦肝乘肺也,雖不發熱惡寒,亦木實金虛,水氣不利所致。彼腹滿者,是水在中焦,故刺期門,以瀉其實。此水在上焦,故用茯苓甘草湯以發其汗,此方是化水為汗,發散內邪之劑,即厥陰治厥之劑也。

十六

厥陰中風之脈,與他經不同。凡脈浮為風,此雲不浮為未愈,是厥陰中風,脈反沉矣。此本由陰虛,風入地中,木鬱不舒,故未愈。微浮是風行地上,草木發陳,復厥陰風木之常,故愈。

十七

凡脈浮為在表,沉為在裡。厥陰中風,其脈既沉,其證亦在裡,此熱利下重,是厥陰中風也。太陽中風,下利嘔逆,是有水氣。厥陰中風,熱利下重,是有火氣,故以白頭翁湯為主治風,芩、連為輔以清火,佐秦皮以升九地之風,則肝木欣欣向榮矣。

下利而渴欲飲水,乃厥陰之消渴,亦中風之煩所致也。下利脈沉弦,是沉為在裡,弦為風。脈弦而大,是風因火動,故利未止;微弱數者,是風火勢微,故利自止。雖發熱不死者,陰出之陽也。下利有微熱汗出,見中風本證。裡證出表,表則風從外散,故令自愈。欲愈之脈當微浮,若寸脈反浮數,風去而熱不去,尺中自澀者,熱傷陰絡,肝血不藏,必便膿血也。

十八

厥陰中風,熱利,是裡有熱。傷寒亦有協熱利,是裡有寒。又與厥利不同,厥利見發熱,則利止。此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汗出不止,是外熱內寒,故為有陰無陽。

要知《內經》之舌卷囊縮,是有陽無陰,故熱雖甚而可治。

十九

陰陽易之為病,本於厥陰之慾火始也。因肝火之動,傷少陰之精繼也。少陰之精不藏,厥陰之火不羈,所以小腹裡急,陰中拘攣,熱上衝胸,眼中生花,身重少氣,頭重不欲舉,皆厥陰相火為骨,頓令無病之人,筋脈形氣之為一變。此即溫疫傳染,遺禍他人之一證也。

、

同书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