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 Banner

第二卷--复热论

《麻疹全书》 · 元·滑寿


复热者,谓热已退而复作也。此候先无,必待麻收后,热退身凉,越六七日而又复热。此证非因感风邪而然,必因余热未清,余毒复还所致。治宜清凉和解为妙,以柴胡麦门冬散百六十二去人参、甘草,或以生地骨皮汤百六十三去甘草主之。然麻初起喜热,惟恐麻愈之后复热,何也?盖麻发热多至十一二日,少亦不下七八日,热久元气虚矣,加之出麻之后,饮食不进,今复重热,阴阳虚耗,不死何待。急须调治,故再热者,必大补气血可也,以柴胡四物汤三百十四主之。

同书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