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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部第五十二卷\人之一]--人魄

《本草綱目》 · 李時珍 · 明·万历六年


(《綱目》)【集解】時珍曰∶此是縊死人,其下有物如麩炭,即時掘取便得,稍遲則深入矣。不掘則必有再縊之禍。蓋人受陰陽二氣,合成形體。魂魄聚則生,散則死。死則魂升於天,魄降於地。魄屬陰,其精沉淪入地,化為此物;亦猶星隕為石,虎死目光墜地化為白石,人血入地為磷為碧之意也。【主治】鎮心,安神魄,定驚怖顛狂,磨水服之(時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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