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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部第五十一卷\獸之三]--竹

《本草綱目》 · 李時珍 · 明·万历六年


(留、柳二音。《綱目》)【釋名】竹。時珍曰∶狀其肥,【集解】時珍曰∶竹,食竹根之鼠也。出南方,居土穴中。大如兔,人多食之,味如鴨肉。《燕山錄》雲∶煮羊以

肉

【氣味】甘,平,無毒。【主治】補中益氣,解毒(時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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