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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部第五十一卷\獸之二]--獸類-山獺

《本草綱目》 · 李時珍 · 明·万历六年


(《綱目》)【集解】時珍曰∶山獺出廣之宜州峒及南丹州,土人號為插翹。其性淫毒,山中有此物,凡牝獸皆避去,獺無偶則抱木而枯。瑤女春時成群入山,以採物為事。獺聞婦人氣,必躍來抱之,次骨而入,牢不可脫,因扼殺之。負歸,取其陰一枚,直金一兩,若得抱木死者尤奇貴。峒獠甚珍重之,私貨出界者罪至死。然本地亦不常有,方士多以鼠璞、猴胎偽之。試之之法,但令婦人摩手極熱,取置掌心,以氣呵之,即然而動,蓋為陰氣所感故也。此說出範石湖《虞衡志》、周草窗《齊東野語》中,而不載其形狀,亦缺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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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味】甘,熱,無毒。【主治】陽虛陰痿,精寒而清者,酒磨少許服之。獠人以為補助要藥(時珍)。

骨

【主治】解藥箭毒,研少許敷之,立消(時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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