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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部第四十七卷\禽之一]--水禽類-雞

《本草綱目》 · 李時珍 · 明·万历六年


(《食物》)【釋名】鴰(《爾雅》)、麋鴰時珍曰∶按羅願雲∶麋,其色蒼,如麋也。鴰鹿,其聲也。關西呼曰鴰鹿,山東呼曰鴰(訛為錯落),南人呼為雞,江人呼為麥雞。【集解】穎曰∶雞狀如鶴大,而頂無丹,兩頰紅。時珍曰∶,水鳥也,食于田澤洲渚之間。大如鶴,青蒼色,亦有灰色者。長頸高腳,群飛,可以候霜。或以為即古之,其皮可為裘,與鳳同

肉

【氣味】甘,溫,無毒。【主治】殺蟲,解蠱毒(汪穎)。【發明】時珍曰∶,古人多食之。故宋玉《小招》雲∶鵠酸kt鳧煎鴻。景差《大招》雲∶炙鴰蒸鳧鶉陳。今惟俚人【附錄】時珍曰∶按∶羅願《爾雅翼》色,皮可為裘之鳳,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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