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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器部第三十八卷\服器之一]--服帛類-敗天公

《本草綱目》 · 李時珍 · 明·万历六年


(《別錄》下品)【釋名】笠。弘景曰∶此乃人所戴竹笠之敗者。取竹燒灰用。時珍曰∶笠乃賤者御雨之具。以竹為胎,以箬葉夾之。《穹天論》雲∶天形如笠,而冒地之表。則天公之名,蓋取於此。近代又以牛馬尾、棕毛、皂羅漆制以蔽日者,亦名笠子,乃古所謂子者也。【主治】平。主鬼疰精魅,燒灰酒服(《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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