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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器部第三十八卷\服器之一]--服帛類-頭

《本草綱目》 · 李時珍 · 明·万历六年


(《綱目》)【釋名】時珍曰∶頭,朝服也。北周武帝始用漆紗制之,至唐又有紗帽之制,逮今用之。【主治】燒煙,燻產後血暈。燒灰水服,治血崩及婦人交腸病(時珍)。【發明】時珍曰∶按《陳總領方》,治暴崩下血,琥珀散用漆紗帽灰,雲取陽氣衝上義。又夏子益《奇疾方》雲∶婦人因生產,陰陽易位,前陰出糞,名曰交腸病。取舊撲頭燒灰,酒服。仍間服五苓散分利之。如無撲頭,凡舊漆紗帽皆可代之。此皆取漆能行敗血之義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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