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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部第三十七卷\木之四]--寓木類-楓柳

《本草綱目》 · 李時珍 · 明·万历六年


(《唐本草》)【集解】恭曰∶楓柳出原州。葉似槐,莖赤根黃。子六月熟,綠色而細。剝取莖皮用。時珍曰∶蘇恭言楓柳有毒,出原州。陳藏器駁之,以為楓柳皮即今楓樹皮,性澀能止水痢。按∶《斗門方》言即今楓樹上寄生,其葉亦可制粉霜,此說是也。若是楓樹,則處處甚多,何必專出原州耶?陳說誤矣。楓皮見前楓香脂下。

皮

【氣味】辛,大熱,有毒。【主治】風,齲齒痛(《唐本》)。積年痛風不可忍,久治無效者。細銼焙,不限多少,入腦、麝浸酒常服,以醉為度(《斗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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