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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部第三十三卷\果之六]--水果類-諸果有毒

《本草綱目》 · 李時珍 · 明·万历六年


(《拾遺》)凡果未成核者,食之令人發癰癤及寒熱。凡果落地有惡蟲緣過者,食之令人患九漏。凡果雙仁者,有毒殺人。凡瓜雙蒂者,有毒殺人;沉水者,殺人。凡果忽有異常者,根下必有毒蛇,食之殺人。互考楮實梧桐子枸杞子金櫻子山茱萸桑椹木半夏胡頹子松花桂花櫟實(已上木部)黃覆盆子(已上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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