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解傷寒論》--卷三--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1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 ,汗出惡風者,中風表虛也;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者,中風表實也。表虛宜解肌,表實宜發汗,是以葛根湯發之也。
葛根湯方∶葛根(四兩) 麻黃(三兩,去節) 桂(趙本有“枝”字,二兩,去皮) 芍藥(二兩,切。趙本無“切”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本草雲∶輕可去實,麻黃葛根之屬是也。此以中風表實,故加二物於桂枝湯中也。
上七味 咀,(趙本無“ 咀”二字)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趙本有“白”字)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趙本無“不須啜粥”一句)餘如桂枝法,將息及禁忌。(趙本有“諸湯皆仿此”五字)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傷寒有合病、有並病,本太陽病不解,並於陽明者,謂之並病。二經俱受邪,相合病者,謂之合病。合病者,邪氣甚也。太陽陽明合病者,與太陽少陽合病、陽明少陽合病,皆言必自下利者,以邪氣並於陰,則陰實而陽虛;邪氣並於陽,則陽實而陰虛。寒邪氣甚,客於二陽,二陽方外實而不主裡,則裡氣虛,故必下利,與葛根湯,以散經中甚邪。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邪氣外甚,陽不主裡,裡氣不和,氣下而不上者,但下利而不嘔;裡氣上逆而不下者,但嘔而不下利。
與葛根湯,以散其邪,加半夏以下逆氣。
葛根加半夏湯方∶葛根(四兩) 麻黃(三兩,去節,湯泡去黃汁,焙乾稱) 生薑(三,趙本作二,兩,切) 甘草(二兩,炙) 芍藥(二兩) 桂枝(二兩,去皮) 大棗(十二枚,擘) 半夏(半斤,趙本醫統本並作“升”,洗)
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黃,減二升,去白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趙本注∶“一作縱”)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連黃芩(趙本作∶“黃芩黃連”)湯主之。
經曰∶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桂枝證者,邪在表也,而反下之,虛其腸胃,為熱所乘,遂利不止。邪在表則見陽脈,邪在裡則見陰脈。下利脈微遲,邪在裡也。促為陽盛,雖下利而脈促者,知表未解也。病有汗出而喘者,為自汗出而喘也,即邪氣外甚所致。喘而汗出者,為因喘而汗出也,即裡熱氣逆所致,與葛根黃芩黃連湯,散表邪、除裡熱。
葛根黃芩黃連湯方∶(趙本芩、連互易)
葛根(半斤) 甘草(二兩,炙。味甘平) 黃芩(二,趙本作“三”兩。味苦寒) 黃連(三兩。味苦寒)
《內經》曰∶甘發散為陽。表未解者,散以葛根、甘草之甘苦;以堅裡氣弱者,堅以黃芩、黃連之苦。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此太陽傷寒也,寒則傷榮,頭痛,身疼,腰痛,以至牽連骨節疼痛者,太陽經榮血不利也。《內經》曰∶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者,寒在表也。風並於衛,衛實而榮虛者,自汗出而惡風寒也;寒並於榮,榮實而衛虛者,無汗而惡風也。以榮強衛弱,故氣逆而喘,與麻黃湯以發其汗。
麻黃湯方∶麻黃(三兩,去節。味甘溫) 桂枝(二,醫統本作三兩,去皮。味辛熱) 甘草(一兩,炙。味甘平)
杏仁(七十個,湯,趙本無“湯”字,去皮尖。味辛溫)
《內經》曰∶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麻黃、甘草,開肌發汗,桂枝、杏人(醫統本作“仁”)散寒下氣。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將息。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主之。(趙本無“主之”二字)
陽受氣於胸中,喘而胸滿者,陽氣不宣發,壅而逆也。心下滿、腹滿,皆為實,當下之。此以為胸滿,非裡實,故不可下,雖有陽明,然與太陽合病,為屬表,是與麻黃湯發汗。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趙本有“小柴胡湯方”詳見本書本卷)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十日以去,向解之時也。脈浮細而嗜臥者,表邪已罷也。
病雖已利解之,若脈但浮而不細者,則邪氣但在表也,與麻黃湯發散之。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趙本有“之”字)服之則厥逆,筋惕肉 ,此為逆也。(趙本有“大青龍湯方”五字,醫統本作“大青龍湯主之”)
此中風見寒脈也。浮則為風,風則傷衛;緊則為寒,寒則傷榮。榮衛俱病,故發熱惡寒,身疼痛也。風並於衛者,為榮弱衛強;寒並於榮者,為榮強衛弱。今風寒兩傷,則榮衛俱實,故不汗出而煩躁也。與大青龍湯發汗,以除榮衛風寒。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為榮衛俱虛,反服青龍湯,則必亡陽,或生厥逆,筋惕肉 ,此治之逆也。
大青龍湯方∶麻黃(六兩,去節。味甘溫) 桂枝(二兩,去皮。味辛熱) 甘草(二兩,炙。味甘平) 杏人(趙本人作“仁”,四十個,趙本作“枚”,去皮尖。味苦,甘溫) 生薑(三兩,切。味辛溫) 大棗(十二,趙本無“二”字,枚,擘。味甘溫) 石膏如雞子大(碎。味甘,微寒)
辛甘均為發散。然風宜辛散,寒宜甘發,(醫統本有“以”字)辛甘相合,乃能發散榮衛之風寒。麻黃、甘草、石膏、杏人,以發散榮中之寒,桂枝、姜、棗,以解除衛中之風。
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撲(趙本醫統本並作“粉”)之。一服汗者,停後服。(趙本有“若復服”三字)汗多亡陽,遂(趙本注∶“一作逆”)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
此傷寒見風脈也。傷寒者身疼,此以風勝,故身不疼;中風者身重,此以兼風,故乍有輕時;不發(醫統本作“久”)厥吐利,無少陰裡證者,為風寒外甚也。與大青龍湯,以發散表中風寒。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飲,則水寒相搏,肺寒氣逆,故乾嘔發熱而咳。《針經》曰∶形寒飲冷則傷肺。以其兩寒相感,中外皆傷,故氣逆而上行,此之謂也。與小青龍湯發汗、散水。水氣內漬,則所傳不一,故有或為之證,隨證增損,以解化之。
小青龍湯方∶麻黃(三兩∶去節。味甘溫) 芍藥(三兩。味酸微寒) 五味子(半升。味酸溫) 乾薑(三兩。味辛熱) 甘草(三兩,炙。味甘平) 桂枝(三兩,去皮。味辛熱) 半夏(半升,湯。趙本無“湯”字,洗。
味辛,微溫) 細辛(三兩。味辛溫)
寒邪在表,非甘辛不能散之,麻黃、桂枝、甘草之辛甘,以發散表邪。水停心下而不行,則腎氣燥,《內經》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乾薑、細辛、半夏之辛,以行水氣而潤腎。咳逆而喘,則肺氣逆,《內經》曰∶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芍藥、五味子之酸,以收逆氣而安肺。
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加減法∶若微利者,(趙本無“者”字)去麻黃加蕘花,如(趙本有“一”字)雞子大,(趙本醫統本並無“大”字)熬令赤色。下利者,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脹滿,麻黃髮其陽,水漬入胃,必作利。蕘花下十二水,水去利則止。(趙本從“下利”以下皆無)
若渴者,(趙本無“者”字)去半夏,加栝蔞根三兩。辛燥而苦潤,半夏辛而燥津液,非渴者所宜,故去之;栝蔞味苦而生津液,故加之。(趙本從“辛燥”以下皆無)
若噎者,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經曰∶水得寒氣,冷必相搏,其人即KT 。加附子溫散水寒。病患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去麻黃惡發汗。(趙本從“經曰”以下皆無)
若小便不利,少腹滿,(趙本有“者”字)去麻黃加茯苓四兩。水蓄下焦不行,為小便不利,少腹滿,麻黃髮津液於外,非所宜也;茯苓洩蓄水於下,加所當也。(趙本從“水蓄”以下皆無)
若喘者,(趙本無“者”字)去麻黃,加杏人(趙本作“仁”)半升,去皮尖。《金匱要略》曰∶其人形腫,故不內麻黃,內杏子。以麻黃髮其陽故也。喘呼形腫,水氣標本之疾。(趙本從“金匱”以下皆無)
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龍湯主之。
咳而微喘者,水寒射肺也;發熱不渴者,表證未罷也。與小青龍湯發表散水。服湯已渴者,裡氣溫,水氣散,為欲解也。
太陽(趙本有“桂枝湯方”詳見本書卷二)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脈浮弱者,榮弱衛強也。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濃樸杏人湯主之。(趙本有“桂枝加濃樸杏子湯方”詳見本書卷十)
下後大喘,則為裡氣太虛,邪氣傳裡,正氣將脫也;下後微喘,則為裡氣上逆,邪不能傳裡,猶在表也。與桂枝湯以解外,加濃樸、杏人以下逆氣。
太陽病,外證未解者,(趙本無“者”字)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主之。(趙本無“主之”二字)
經曰∶本發汗而復下之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趙本無“知”字)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主之。(趙本無“主之”二字)
經曰∶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湯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則其類矣。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太陽傷寒也,雖至八九日而表證仍在,亦當發其汗,既服溫暖發散湯藥,雖未作大汗亦微除也。煩者身熱也,邪氣不為汗解,鬱而變熱,蒸於經絡,發於肌表,故生熱煩。肝受血而能視,始者(醫統本作“寒”)氣傷榮,寒既變熱,則血為熱搏,肝氣不治,故目瞑也。劇者,熱甚於經,迫血妄行而為衄,得衄則熱隨血散而解。陽氣重者,熱氣重也。與麻黃湯以解前太陽傷寒之邪也。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風寒在經,不得汗解,鬱而變熱,衄則熱隨血散,故云自衄者愈。
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燻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
太陽病未解,傳併入陽明,而太陽證未罷者,名曰並病。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者,為太陽證罷,陽明證具也,法當下之;若太陽證未罷者,為表未解,則不可下,當小發其汗,先解表也。陽明之經循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也,當解之、燻之,以取其汗。若發汗不徹者,不足言陽氣怫鬱,止是當汗不汗,陽氣不得越散,邪無從出,擁甚於經,故燥(醫統本作“躁”)煩也。邪循經行,則痛無常處,或在腹中,或在四肢,按之不可得而短氣,但責以汗出不徹,更發汗則愈。《內經》曰∶諸過者切之,澀者,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是以脈澀知陽氣擁鬱而汗出不徹。
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裡虛,須表裡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經曰∶諸脈浮數,當發熱而灑淅惡寒,言邪氣在表也,是當汗出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損其津液,虛其胃氣。若身重心悸而尺脈實者,則下后里虛,邪氣乘虛傳裡也。今尺脈微,身重心悸者,知下后里虛,津液不足,邪氣不傳裡,但在表也。然以津液不足,則不可發汗,須裡氣實、津液足,便自汗出而愈。
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之(趙本無“之”字)然?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
《針經》曰∶奪血者無汗。尺脈遲者,為榮血不足,故不可發汗。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
浮為輕手得之,以候皮膚之氣。《內經》曰∶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浮則傷衛,數則傷榮,榮衛受邪,為病在表,故當汗散。
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榮氣和諧(趙本作“諧和”)故爾。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風則傷衛,寒則傷榮。衛受風邪而榮不病者,為榮氣和也。衛既客邪,則不能與榮氣和諧,亦不能衛護皮腠,是以常自汗出。與桂枝湯解散風邪、調和榮衛則愈。
病患髒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主之。(趙本無“主之”二字)
髒無他病,裡和也。衛氣不和表病也。《外臺》雲∶裡和表病,汗之則愈。所謂先其時者,先其發熱汗出之時,發汗則愈。
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
傷寒脈浮緊,邪在表也,當與麻黃湯發汗;若不發汗,則邪無從出,擁甚於經,迫血妄行,因致衄也。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趙本注“一雲大便青”)知不在裡,仍在表也,當鬚髮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
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故宜當下。若小便清者,知裡無熱,則不可下。經曰∶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況此不大便六七日,小便清者,不可責邪在裡,是仍在表也,與桂枝湯以解外。
若頭疼不已,為表不罷,鬱甚於經,迫血妄行,上為衄也。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 ,汗出惡風者,中風表虛也;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者,中風表實也。表虛宜解肌,表實宜發汗,是以葛根湯發之也。
葛根湯方∶葛根(四兩) 麻黃(三兩,去節) 桂(趙本有“枝”字,二兩,去皮) 芍藥(二兩,切。趙本無“切”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本草雲∶輕可去實,麻黃葛根之屬是也。此以中風表實,故加二物於桂枝湯中也。
上七味 咀,(趙本無“ 咀”二字)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趙本有“白”字)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趙本無“不須啜粥”一句)餘如桂枝法,將息及禁忌。(趙本有“諸湯皆仿此”五字)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傷寒有合病、有並病,本太陽病不解,並於陽明者,謂之並病。二經俱受邪,相合病者,謂之合病。合病者,邪氣甚也。太陽陽明合病者,與太陽少陽合病、陽明少陽合病,皆言必自下利者,以邪氣並於陰,則陰實而陽虛;邪氣並於陽,則陽實而陰虛。寒邪氣甚,客於二陽,二陽方外實而不主裡,則裡氣虛,故必下利,與葛根湯,以散經中甚邪。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邪氣外甚,陽不主裡,裡氣不和,氣下而不上者,但下利而不嘔;裡氣上逆而不下者,但嘔而不下利。
與葛根湯,以散其邪,加半夏以下逆氣。
葛根加半夏湯方∶葛根(四兩) 麻黃(三兩,去節,湯泡去黃汁,焙乾稱) 生薑(三,趙本作二,兩,切) 甘草(二兩,炙) 芍藥(二兩) 桂枝(二兩,去皮) 大棗(十二枚,擘) 半夏(半斤,趙本醫統本並作“升”,洗)
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黃,減二升,去白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趙本注∶“一作縱”)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連黃芩(趙本作∶“黃芩黃連”)湯主之。
經曰∶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桂枝證者,邪在表也,而反下之,虛其腸胃,為熱所乘,遂利不止。邪在表則見陽脈,邪在裡則見陰脈。下利脈微遲,邪在裡也。促為陽盛,雖下利而脈促者,知表未解也。病有汗出而喘者,為自汗出而喘也,即邪氣外甚所致。喘而汗出者,為因喘而汗出也,即裡熱氣逆所致,與葛根黃芩黃連湯,散表邪、除裡熱。
葛根黃芩黃連湯方∶(趙本芩、連互易)
葛根(半斤) 甘草(二兩,炙。味甘平) 黃芩(二,趙本作“三”兩。味苦寒) 黃連(三兩。味苦寒)
《內經》曰∶甘發散為陽。表未解者,散以葛根、甘草之甘苦;以堅裡氣弱者,堅以黃芩、黃連之苦。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此太陽傷寒也,寒則傷榮,頭痛,身疼,腰痛,以至牽連骨節疼痛者,太陽經榮血不利也。《內經》曰∶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者,寒在表也。風並於衛,衛實而榮虛者,自汗出而惡風寒也;寒並於榮,榮實而衛虛者,無汗而惡風也。以榮強衛弱,故氣逆而喘,與麻黃湯以發其汗。
麻黃湯方∶麻黃(三兩,去節。味甘溫) 桂枝(二,醫統本作三兩,去皮。味辛熱) 甘草(一兩,炙。味甘平)
杏仁(七十個,湯,趙本無“湯”字,去皮尖。味辛溫)
《內經》曰∶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麻黃、甘草,開肌發汗,桂枝、杏人(醫統本作“仁”)散寒下氣。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將息。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主之。(趙本無“主之”二字)
陽受氣於胸中,喘而胸滿者,陽氣不宣發,壅而逆也。心下滿、腹滿,皆為實,當下之。此以為胸滿,非裡實,故不可下,雖有陽明,然與太陽合病,為屬表,是與麻黃湯發汗。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趙本有“小柴胡湯方”詳見本書本卷)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十日以去,向解之時也。脈浮細而嗜臥者,表邪已罷也。
病雖已利解之,若脈但浮而不細者,則邪氣但在表也,與麻黃湯發散之。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趙本有“之”字)服之則厥逆,筋惕肉 ,此為逆也。(趙本有“大青龍湯方”五字,醫統本作“大青龍湯主之”)
此中風見寒脈也。浮則為風,風則傷衛;緊則為寒,寒則傷榮。榮衛俱病,故發熱惡寒,身疼痛也。風並於衛者,為榮弱衛強;寒並於榮者,為榮強衛弱。今風寒兩傷,則榮衛俱實,故不汗出而煩躁也。與大青龍湯發汗,以除榮衛風寒。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為榮衛俱虛,反服青龍湯,則必亡陽,或生厥逆,筋惕肉 ,此治之逆也。
大青龍湯方∶麻黃(六兩,去節。味甘溫) 桂枝(二兩,去皮。味辛熱) 甘草(二兩,炙。味甘平) 杏人(趙本人作“仁”,四十個,趙本作“枚”,去皮尖。味苦,甘溫) 生薑(三兩,切。味辛溫) 大棗(十二,趙本無“二”字,枚,擘。味甘溫) 石膏如雞子大(碎。味甘,微寒)
辛甘均為發散。然風宜辛散,寒宜甘發,(醫統本有“以”字)辛甘相合,乃能發散榮衛之風寒。麻黃、甘草、石膏、杏人,以發散榮中之寒,桂枝、姜、棗,以解除衛中之風。
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撲(趙本醫統本並作“粉”)之。一服汗者,停後服。(趙本有“若復服”三字)汗多亡陽,遂(趙本注∶“一作逆”)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
此傷寒見風脈也。傷寒者身疼,此以風勝,故身不疼;中風者身重,此以兼風,故乍有輕時;不發(醫統本作“久”)厥吐利,無少陰裡證者,為風寒外甚也。與大青龍湯,以發散表中風寒。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飲,則水寒相搏,肺寒氣逆,故乾嘔發熱而咳。《針經》曰∶形寒飲冷則傷肺。以其兩寒相感,中外皆傷,故氣逆而上行,此之謂也。與小青龍湯發汗、散水。水氣內漬,則所傳不一,故有或為之證,隨證增損,以解化之。
小青龍湯方∶麻黃(三兩∶去節。味甘溫) 芍藥(三兩。味酸微寒) 五味子(半升。味酸溫) 乾薑(三兩。味辛熱) 甘草(三兩,炙。味甘平) 桂枝(三兩,去皮。味辛熱) 半夏(半升,湯。趙本無“湯”字,洗。
味辛,微溫) 細辛(三兩。味辛溫)
寒邪在表,非甘辛不能散之,麻黃、桂枝、甘草之辛甘,以發散表邪。水停心下而不行,則腎氣燥,《內經》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乾薑、細辛、半夏之辛,以行水氣而潤腎。咳逆而喘,則肺氣逆,《內經》曰∶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芍藥、五味子之酸,以收逆氣而安肺。
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加減法∶若微利者,(趙本無“者”字)去麻黃加蕘花,如(趙本有“一”字)雞子大,(趙本醫統本並無“大”字)熬令赤色。下利者,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脹滿,麻黃髮其陽,水漬入胃,必作利。蕘花下十二水,水去利則止。(趙本從“下利”以下皆無)
若渴者,(趙本無“者”字)去半夏,加栝蔞根三兩。辛燥而苦潤,半夏辛而燥津液,非渴者所宜,故去之;栝蔞味苦而生津液,故加之。(趙本從“辛燥”以下皆無)
若噎者,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經曰∶水得寒氣,冷必相搏,其人即KT 。加附子溫散水寒。病患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去麻黃惡發汗。(趙本從“經曰”以下皆無)
若小便不利,少腹滿,(趙本有“者”字)去麻黃加茯苓四兩。水蓄下焦不行,為小便不利,少腹滿,麻黃髮津液於外,非所宜也;茯苓洩蓄水於下,加所當也。(趙本從“水蓄”以下皆無)
若喘者,(趙本無“者”字)去麻黃,加杏人(趙本作“仁”)半升,去皮尖。《金匱要略》曰∶其人形腫,故不內麻黃,內杏子。以麻黃髮其陽故也。喘呼形腫,水氣標本之疾。(趙本從“金匱”以下皆無)
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龍湯主之。
咳而微喘者,水寒射肺也;發熱不渴者,表證未罷也。與小青龍湯發表散水。服湯已渴者,裡氣溫,水氣散,為欲解也。
太陽(趙本有“桂枝湯方”詳見本書卷二)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脈浮弱者,榮弱衛強也。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濃樸杏人湯主之。(趙本有“桂枝加濃樸杏子湯方”詳見本書卷十)
下後大喘,則為裡氣太虛,邪氣傳裡,正氣將脫也;下後微喘,則為裡氣上逆,邪不能傳裡,猶在表也。與桂枝湯以解外,加濃樸、杏人以下逆氣。
太陽病,外證未解者,(趙本無“者”字)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主之。(趙本無“主之”二字)
經曰∶本發汗而復下之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趙本無“知”字)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主之。(趙本無“主之”二字)
經曰∶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湯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則其類矣。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太陽傷寒也,雖至八九日而表證仍在,亦當發其汗,既服溫暖發散湯藥,雖未作大汗亦微除也。煩者身熱也,邪氣不為汗解,鬱而變熱,蒸於經絡,發於肌表,故生熱煩。肝受血而能視,始者(醫統本作“寒”)氣傷榮,寒既變熱,則血為熱搏,肝氣不治,故目瞑也。劇者,熱甚於經,迫血妄行而為衄,得衄則熱隨血散而解。陽氣重者,熱氣重也。與麻黃湯以解前太陽傷寒之邪也。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風寒在經,不得汗解,鬱而變熱,衄則熱隨血散,故云自衄者愈。
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燻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
太陽病未解,傳併入陽明,而太陽證未罷者,名曰並病。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者,為太陽證罷,陽明證具也,法當下之;若太陽證未罷者,為表未解,則不可下,當小發其汗,先解表也。陽明之經循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也,當解之、燻之,以取其汗。若發汗不徹者,不足言陽氣怫鬱,止是當汗不汗,陽氣不得越散,邪無從出,擁甚於經,故燥(醫統本作“躁”)煩也。邪循經行,則痛無常處,或在腹中,或在四肢,按之不可得而短氣,但責以汗出不徹,更發汗則愈。《內經》曰∶諸過者切之,澀者,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是以脈澀知陽氣擁鬱而汗出不徹。
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裡虛,須表裡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經曰∶諸脈浮數,當發熱而灑淅惡寒,言邪氣在表也,是當汗出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損其津液,虛其胃氣。若身重心悸而尺脈實者,則下后里虛,邪氣乘虛傳裡也。今尺脈微,身重心悸者,知下后里虛,津液不足,邪氣不傳裡,但在表也。然以津液不足,則不可發汗,須裡氣實、津液足,便自汗出而愈。
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之(趙本無“之”字)然?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
《針經》曰∶奪血者無汗。尺脈遲者,為榮血不足,故不可發汗。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
浮為輕手得之,以候皮膚之氣。《內經》曰∶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浮則傷衛,數則傷榮,榮衛受邪,為病在表,故當汗散。
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榮氣和諧(趙本作“諧和”)故爾。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風則傷衛,寒則傷榮。衛受風邪而榮不病者,為榮氣和也。衛既客邪,則不能與榮氣和諧,亦不能衛護皮腠,是以常自汗出。與桂枝湯解散風邪、調和榮衛則愈。
病患髒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主之。(趙本無“主之”二字)
髒無他病,裡和也。衛氣不和表病也。《外臺》雲∶裡和表病,汗之則愈。所謂先其時者,先其發熱汗出之時,發汗則愈。
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
傷寒脈浮緊,邪在表也,當與麻黃湯發汗;若不發汗,則邪無從出,擁甚於經,迫血妄行,因致衄也。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趙本注“一雲大便青”)知不在裡,仍在表也,當鬚髮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
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故宜當下。若小便清者,知裡無熱,則不可下。經曰∶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況此不大便六七日,小便清者,不可責邪在裡,是仍在表也,與桂枝湯以解外。
若頭疼不已,為表不罷,鬱甚於經,迫血妄行,上為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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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解傷寒論》--卷九--辨可下病脈證並治法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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