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正義》--卷六--七十七難
七十七難
七十七難曰:經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謂也?
然:所謂治未病者,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與脾,故先實其脾氣,無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治已病者,見肝之病,不曉相傳,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靈樞‧逆順篇》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襲者也,與形之盛者也,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刺其已衰,事必大昌。故曰: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謂也。此言治病,上工刺其病之未生,其次刺其初來未盛,再其次則刺其已衰,如兵法之避其來銳,擊其惰歸也。故伯高曰:無迎逢逢之氣,無擊堂堂之陣,無刺 之熱,無刺漉漉之汗,無刺渾渾之脈,無刺病與脈相逆者是也。下工不知此義,刺其邪之方襲於經脈之中,或刺其邪之方盛於皮腠之間,或刺其邪正相攻之時,不能圖功,皆足以僨事也。此論刺法須及其病未生,並方退之時,乃可用針。然凡病皆當預圖於早,勿待病成方治,以貽後悔也。治之早則用力少而成功多,所謂曲突徙薪之勳,宜加於焦頭爛額之上也。治病固當如此,而處天下事概當如此,豈止針法為然哉?夫五臟之氣旺,則資其所生,由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腎,腎生肝,順傳則吉也。病則侮其所克,肝克脾,脾克腎,腎克心,心克肺,肺克肝,逆傳則兇也。上工治未病者,治所傳未病之髒也。是以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使肝病不得傳而可愈也。故曰治未病。中工昧此,見肝病而徒治其肝,則肝病未已,脾病復起,故曰治已病也。《素問‧玉機真藏論》曰: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亦此義也。
按:此章乃古醫經奧旨微言,越人暢其厥義,然又有未盡者,仲景《金匱》引申之,足為後學津筏。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旺不受邪,即勿補之。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制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心火氣盛,則制肺,肺被制,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則肝自愈,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
經曰: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餘髒准此。此條須分三段看,上段言肝病必傳於脾,木克土也。上工必先實脾,脾實不受木克,則肝病以不得傳而可愈也。然髒氣之衰旺,與時令相流通,四季辰戌醜未四月,每季土旺十八日,合算奇零,以五行各旺七十二日之數。脾土當旺,則不受邪,即勿補之,而肝木亦不得肆其侮也。設過補脾,又犯實實之戒矣。中工不識五行衰旺傳克之義,見肝之病,惟治已病之肝,不知實未病之脾也。中段言肝之為病多虛,蓋虛則受邪也。肝木既虛,肺金必侮其不勝,上工治此,必在肺金未侮肝木之先有以制之。用酸以補肝之本體,用焦苦以助其子心火,使不洩肝木之氣,而剋制肺金,用甘以益脾土而制水,水弱則火旺,火旺則金制,金制則木不受克,而肝病自愈矣。
此亢則害,承乃制,隔二隔三之治,故曰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末段言肝虛則用此法,肝實不用此法也。中工不明虛實之理,虛者瀉之,是為虛虛,實者補之,是為實實。故又引經文補不足,瀉有餘、以證其義。而再曰,餘髒准此,蓋舉一肝臟,一隅三反,餘可類推也。此與七十五難之瀉南方,補北方之義略同。而尤氏注《金匱》,不明隔治之理,謂酸入肝以下十五句,為後人添注,誤矣。
七十七難曰:經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謂也?
然:所謂治未病者,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與脾,故先實其脾氣,無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治已病者,見肝之病,不曉相傳,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靈樞‧逆順篇》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襲者也,與形之盛者也,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刺其已衰,事必大昌。故曰: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謂也。此言治病,上工刺其病之未生,其次刺其初來未盛,再其次則刺其已衰,如兵法之避其來銳,擊其惰歸也。故伯高曰:無迎逢逢之氣,無擊堂堂之陣,無刺 之熱,無刺漉漉之汗,無刺渾渾之脈,無刺病與脈相逆者是也。下工不知此義,刺其邪之方襲於經脈之中,或刺其邪之方盛於皮腠之間,或刺其邪正相攻之時,不能圖功,皆足以僨事也。此論刺法須及其病未生,並方退之時,乃可用針。然凡病皆當預圖於早,勿待病成方治,以貽後悔也。治之早則用力少而成功多,所謂曲突徙薪之勳,宜加於焦頭爛額之上也。治病固當如此,而處天下事概當如此,豈止針法為然哉?夫五臟之氣旺,則資其所生,由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腎,腎生肝,順傳則吉也。病則侮其所克,肝克脾,脾克腎,腎克心,心克肺,肺克肝,逆傳則兇也。上工治未病者,治所傳未病之髒也。是以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使肝病不得傳而可愈也。故曰治未病。中工昧此,見肝病而徒治其肝,則肝病未已,脾病復起,故曰治已病也。《素問‧玉機真藏論》曰: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亦此義也。
按:此章乃古醫經奧旨微言,越人暢其厥義,然又有未盡者,仲景《金匱》引申之,足為後學津筏。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旺不受邪,即勿補之。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制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心火氣盛,則制肺,肺被制,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則肝自愈,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
經曰: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餘髒准此。此條須分三段看,上段言肝病必傳於脾,木克土也。上工必先實脾,脾實不受木克,則肝病以不得傳而可愈也。然髒氣之衰旺,與時令相流通,四季辰戌醜未四月,每季土旺十八日,合算奇零,以五行各旺七十二日之數。脾土當旺,則不受邪,即勿補之,而肝木亦不得肆其侮也。設過補脾,又犯實實之戒矣。中工不識五行衰旺傳克之義,見肝之病,惟治已病之肝,不知實未病之脾也。中段言肝之為病多虛,蓋虛則受邪也。肝木既虛,肺金必侮其不勝,上工治此,必在肺金未侮肝木之先有以制之。用酸以補肝之本體,用焦苦以助其子心火,使不洩肝木之氣,而剋制肺金,用甘以益脾土而制水,水弱則火旺,火旺則金制,金制則木不受克,而肝病自愈矣。
此亢則害,承乃制,隔二隔三之治,故曰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末段言肝虛則用此法,肝實不用此法也。中工不明虛實之理,虛者瀉之,是為虛虛,實者補之,是為實實。故又引經文補不足,瀉有餘、以證其義。而再曰,餘髒准此,蓋舉一肝臟,一隅三反,餘可類推也。此與七十五難之瀉南方,補北方之義略同。而尤氏注《金匱》,不明隔治之理,謂酸入肝以下十五句,為後人添注,誤矣。
同书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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