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科辨要》--辨見點三日順險逆證
〔順證勿服藥〕
痘潮熱三四日。熱退而後出者。是氣血充實。毒少易收功矣。氣血充榮。灼火難療。其痘必稀而易愈。如才熱半日一日。而即出者。由氣血怯弱。毒多易感動矣。氣血衰敗。則烈火易焚。其痘必密。而難痊。初出三五相連。而見點細者。必密也。單見磊落。而肥大者稀也。
熱一二日。而見點眼眶不腫。二便如常。脛不軟。唇不浮腫。兩頰不模糊。肌肉未浮腫者吉。如三四日。面腫增進者兇。
痘出稀疏。表裡共涼。則毒必輕。兼大小磊落分明。不相黏連者。則托里和中之劑。宜略飲之。以助其起發貫膿收靨之勢。如出太密。黏連模糊。雖出而毒猶盛。則托里解毒之劑。宜多飲之。以防其陷伏癢塌黑靨之機。如雖遍體模糊。獨面上喉頸胸背之處。稀朗分珠者。必可治。
凡痘疹一色者吉。若二色三色相合。而為豔者兇。
先吐而後痘見。吐即止者吉。又有大吐變兇者。胃敗不能逐毒。故痘現復陷伏也。
目光精彩。神映瞭然。且唇舌紅潤。而口角兩腮。無枯滯黯色者吉。
痘作二三次出。至三日後。手足心才出齊。而頭面胸背稀少。摸之堅礙。根窠紅暈。大小不一。肥滿光澤。痘窠與皮膚。紅白分明。勢如筍出土形。朝暮安靜。而熟睡者吉。
凡骨處先見點。而稀者必吉。若軟肉無骨處。先見點而密者必兇。但忌頭額先出者。以毒盛而妄參陽位也。此症必吉少兇多。
涼而復熱。熱而復涼。連綿數日。而後從口角顴骨處。三兩成對報點。至三四五日。出齊者順也。
看痘之法有七。一看天庭太陽方廣。二看頸項。三看地閣。四看胸背。五看肚臍。六看兩肘兩膝。七看穀道之處。此數地俱稀少者吉。視膿色亦以此部位候之。是緊要也。
〔險證可加治〕
痘初出。頭焦帶黑色。紅紫慘黯不明。譫語狂亂。大熱不退。煩渴飲水者。此毒在血分。為血熱毒盛之證也。宜以涼血解毒為主。乃十神解毒湯。加酒炒芩連治之。如大便秘者。加酒炒大黃以微利之。或宜清毒活血湯。若不早為之圖。則及乎黑陷致不救焉。
痘初出。色白皮薄而光亮。但根窠微帶一線紅色者。此毒滯氣分。為氣血不足之症。治之。宜急以補氣調榮為主。人參歸耆湯。或十全大補湯主之。如不早圖。則癢塌而死。夫痘初出。惟是不過論氣虛血熱二證耳。治之之法。白轉紅活。黑轉淡紅。而根窠明潤。瘡皮堅實。能食。二便如常。則起脹貫漿收靨。一路無餘恙矣。
周身勻稱。惟喉獨密者。名曰纏喉。宜清肺利咽。射干鼠黏子湯。加桔梗治之。六日後。參麥清補湯主之。應早防八九日間。水嗆不食之患。如三四日間。誤失清解。必發咽喉腫痛。飲食不入則多死。首尾甘桔湯。加大力子主之。
自見點後。身熱不退者。毒氣太盛也。始終宜清解。如唇舌赤色。而大便秘者。急以四順清涼飲。微利之。如利後熱氣稍退者。宜從症而用托里補氣之劑。加減益氣湯主之。
痘出二三日。身熱不退。是即血耗。而根窠無紅暈也。忌用清熱解毒之劑。如痘色淡白。唇舌淡白。而大便易洩者。內虛也。加減益氣湯。加桂治之。
初出而胸前稠密者。曰攢胸。宜急治之。如痘色赤紫乾涸者。宜清毒活血湯主之。
初出灰白。頂陷不起。或起不礙手。根窠不紅活。身涼而靜者。虛症也。如身涼而痘灰白。唇舌淡白。飲食不進。或嘔吐腹脹。寒氣上逆。或洩清水。而手足不熱者。此純陰之證也。宜大溫補氣血。以木香散異攻散。輕重從宜治之。
手指及頭上先見者。為肝甲痘。可治。又沿眼邊先見三四點者。為攢眼痘。可治。又陰囊兩邊先見者。為囊眼痘。可治。又頭上兩角先見者。為日月角痘。可治。又穀道邊先一二點現者。為闌門痘。可治。如臍中及肛門。反為堆聚攢簇之狀者。不治。
頭上先見數粒。中有一粒極大深爛者。名屍毒痘。宜急排破。以油胭脂。和珍珠細末封之。必待膿成毒化。方可脫去。不則後聚成穴。血氣為其所奪。諸痘難長。即類疔痘。主方神功散。加芩連治之。
凡起勢雖密。而根腳自分。太陽稀少。周身無成塊之狀。色不幹紅者。多屬可治。神功散主之。
根盤已具。而頂不起。肌未潤松。痘色淡白。飲食減損。便易洩不渴者。乃氣虛也。宜加減益氣湯。應急與之。
有一等白痘。似粉有盤。有頂而軟肥者。是氣血兩虛也。宜大補氣血。急以十全大補湯治之。
痘白肉紅者。固系氣虛。不能拘血。然亦有因火熱遊行而致之者。宜涼血托里。以清肌表之熱。參麥清補湯主之。
痘內黑外白者。是毒在裡。宜以解毒行血清熱為務。清毒活血湯主之。若痘內白外黑者。是毒在表。急以昇陽散鬱發之。升麻葛根湯主之。
痘出完。而熱甚氣滯。其肉腫亮。痘根滯縮不長者。見毒氣在內。宜急補氣託瘡。以固陽散火湯治之。遲則其表虛。皮薄嬌紅易破。遂成癢塌之患。待乎靨期。而內攻必斃。
因夏月暑熱薰炙。以致煩躁發渴。而出不快。如唇舌赤色乾燥。大便秘者。宜人參白虎湯。加減治之。
因冬月寒氣所侵。以致肌膚粟起。鼻塞聲重。咳嗽而出不快者。宜參蘇飲加減。如重者。宜桂枝葛根湯投之。
因觸邪氣。而出不快者。外用荊芥大棗。焱燒以避其氣穢。如因被侵霖雨。而出不快者。宜燒薰蒼朮楓球避之。(楓球楓實也。形如球依名焉。在於東都官園。及仙台候別墅。他處有一二樹俗呼曰大葉加伊天。其形⿰氵⿳艹癶⿱日小如此。)
因前有勞力。而元氣虛弱。出不快者。宜溫中益氣湯。或加減益氣湯。
因吐瀉胃虛不食。出不快者。參苓白朮散主之。
大便秘結。口渴而出不快者。是內有實熱也。宜清涼解毒。若便利口煩渴。而出不快者。是內虛而津液下陷也。宜溫中補脾。如內實者。四順清涼飲主之。如內虛者。參苓白朮散主之。若便利口不渴。而出不快者。氣虛也。惟驗唇舌紅不。以辨別之。如氣虛者。宜補中益氣湯。加減主之。
見標一二日。喉痛眼紅。唇腫兩耳如火者。肝肺胃火共旺也。如痘色氣血。俱交會者。宜清涼攻下治之。若色慘暗乾紅。則氣血離散。七八日內。鼻孔出血者必兇。
痘出而寶窠陷伏不起。時從兩眼中失血。流及數合者。六日必死。勿治。
大熱壯盛。痘苗隱隱不起。其色紫豔礬紅。煩躁狂妄。口渴不寢。及唇燥舌胎乾燥者。宜清涼攻毒飲主之。
伏火伏毒內熾。則面眼如火。手足如水。大便秘結。小便如紅花汁。痘色乾紅滯色。唇舌紫赤。無胎而乾裂者。毒在血中。宜急涼血攻毒飲主之。如遲則難及矣。
敷點灰白。如桃窠肥大。按之硬手。而紅活者。尚可救。色不變者。黃泉在邇。不可救回。
〔逆證不治〕
發熱一日。忽爾擁出。形如蠶種。灰白稠密。身熱腹脹。瀉渴不止。頭溫足冷。及色紫黑乾枯者死。
初熱即見點。太陽、額角、髮際、印堂、司空、方廣之處。先顯紅紫色。目紅唇裂。痰鳴聲啞者。是氣滯血凝。妄參陽位也。不治。
唇上先見痘。如堆粟者。不治。又牙床見痘。連串者不治。
初起全不起頂。形如湯泡火刺者。是氣血兩敗。必六日後癢塌。至九日而死。
痘已出。而熱一遍。痘又出一次。前出者。或沒。或乾黑者死。
連肉紅紫一片。兩臉如橘皮紅。不分肉地者死。
痘自腰下見。而腰上不見者不治。
痘色白而皮薄。光潤易敗。根窠全無紅色。三五日即長。如綠豆大者。必不灌膿。日久後。成一包清水。擦破必死。不可錯認妄與下藥。
初出頂陷。中有黑點。如針孔者不治。
周身勻稱。獨口唇細密者。名曰鎖口。須豫防九十朝不食之患。如發熱而口中灰黑色。則後如鵝口瘡而死。
胸前偏多者。名曰攢胸。須早防九十朝失聲之患。如腹脹咬牙。喘渴者死。
肩背甚密者。名攀肩痘。腳下湧泉穴。肩上肩井穴。乃暗水潛行之道路也。津液潤佈於皮膚之內者。皆此井泉之水。而以腎為源也。毒盛於此地者。水道絕也。五臟皆附於背。背上太密者。髒氣傷矣。故發熱聲啞。躁渴而死。宜預防之。
起勢不進。根腳肥闊。面色覆青氣。肌肉㿠白。熱盛神昏者。名反腳痘。至六日必死。
初先發天庭方廣太陽處。見標一粒。突起光亮。少頃而陷伏沒者。此名賊痘。猶賊之慾陷城壘者。先以奸細探其虛實。此痘為賊之鄉導。若發之者不治。
初熱腰痛。及報點而猶大痛不止。見苗如蠶種。面赤氣粗。煩躁昏亂者。過二三日。而口中大臭。遍身出紫黑斑。或口蜃青黑。舌上發黑疔而死。勿治。
胃熱發黃狀。如橘皮黃。而下利者死。
陰囊上兩邊先見痘。而他處不見。後必黑陷者不救。
發始已報點。照燭看天庭百會巨闕人迎等處。如紅點斑。而不成分珠。乍變作紫黑塊者死。
發熱未透。而即報苗現標。已而又沒不見。既而又出又沒者。謂之弄標。蓋痘憑熱透。透則肌肉通暢。自然易出。今熱不透。則皮膚不松。故隱而又出。而又沒。氣血衰弱之甚。無發洩之力。故為難治。
凡痘疹俱極稠密。而疹亦不先解。此名狩痘不治。
痘未出。而身有紫赤紅點。或有數。點黑斑。鼻血昏沉。身熱煩悶者。死在五六日之間。(痘出不齊者。六日死。雖然。氣血衰弱者。其死先期必進也。故特謂死在五六日之間也。驗之可知矣。)
手足面部俱見。而身熱煩躁不穩。耳輪耳背。獨無痘者。兇症也。惟周身稀少。紅活滋潤。標粒分明。耳上不出者無妨。
痘至三四日。腳軟弱。而不能立者兇。又天柱忽折者死。
痘出時。譫語狂言。如見鬼狀者。且好飲冷。或斑從腰眼起者不治。
發青紫黑斑如痣。及肌肉成塊。色青黑者。六日而死。
肌肉裡如被杖者不治。又遍身紫泡。刺破出黑血者死。
初出身有斑點。嘴唇崩裂。或唇腫。口出臭氣者。此胃爛發斑也。其證必死。如唇燥裂口惡臭。舌乾黑者死。又上唇紫黑色。突而如嘴。口臭沖人者死。又舌卷囊縮者死。
凡先發無名腫毒。而後痘出者。十中八九死。
痘出齊。而吐瀉不止。或生蛔自大肛中出者。後變壞證。而淹淹引日至死。此症九死一生也。若在初發時者。多無妨矣。
痘稠密陷伏。煩躁狂叫。口中腥臭沖人者。此邪火煎熬。肺爛胃敗也。必成失聲。乾嘔喘促。六日而死。經曰。肺絕者。七日死。(痘之一症以六日為死期。雜病以七日為死期矣。)
痘出陷頂。而臍窩內。有瘡二三粒者。無妨。如至四五粒者兇多。此腎經之痘也。後必加溏洩。而寒戰咬牙者。即死。
痘出譫語不止。昏睡不食。手足厥冷者。必死。
發熱痘苗。手足先出現。而後見於他處者。必死。
起勢因循。而面上見青氣。其瘡隱躍不起。唇舌紫赤者死。
痘潮熱三四日。熱退而後出者。是氣血充實。毒少易收功矣。氣血充榮。灼火難療。其痘必稀而易愈。如才熱半日一日。而即出者。由氣血怯弱。毒多易感動矣。氣血衰敗。則烈火易焚。其痘必密。而難痊。初出三五相連。而見點細者。必密也。單見磊落。而肥大者稀也。
熱一二日。而見點眼眶不腫。二便如常。脛不軟。唇不浮腫。兩頰不模糊。肌肉未浮腫者吉。如三四日。面腫增進者兇。
痘出稀疏。表裡共涼。則毒必輕。兼大小磊落分明。不相黏連者。則托里和中之劑。宜略飲之。以助其起發貫膿收靨之勢。如出太密。黏連模糊。雖出而毒猶盛。則托里解毒之劑。宜多飲之。以防其陷伏癢塌黑靨之機。如雖遍體模糊。獨面上喉頸胸背之處。稀朗分珠者。必可治。
凡痘疹一色者吉。若二色三色相合。而為豔者兇。
先吐而後痘見。吐即止者吉。又有大吐變兇者。胃敗不能逐毒。故痘現復陷伏也。
目光精彩。神映瞭然。且唇舌紅潤。而口角兩腮。無枯滯黯色者吉。
痘作二三次出。至三日後。手足心才出齊。而頭面胸背稀少。摸之堅礙。根窠紅暈。大小不一。肥滿光澤。痘窠與皮膚。紅白分明。勢如筍出土形。朝暮安靜。而熟睡者吉。
凡骨處先見點。而稀者必吉。若軟肉無骨處。先見點而密者必兇。但忌頭額先出者。以毒盛而妄參陽位也。此症必吉少兇多。
涼而復熱。熱而復涼。連綿數日。而後從口角顴骨處。三兩成對報點。至三四五日。出齊者順也。
看痘之法有七。一看天庭太陽方廣。二看頸項。三看地閣。四看胸背。五看肚臍。六看兩肘兩膝。七看穀道之處。此數地俱稀少者吉。視膿色亦以此部位候之。是緊要也。
〔險證可加治〕
痘初出。頭焦帶黑色。紅紫慘黯不明。譫語狂亂。大熱不退。煩渴飲水者。此毒在血分。為血熱毒盛之證也。宜以涼血解毒為主。乃十神解毒湯。加酒炒芩連治之。如大便秘者。加酒炒大黃以微利之。或宜清毒活血湯。若不早為之圖。則及乎黑陷致不救焉。
痘初出。色白皮薄而光亮。但根窠微帶一線紅色者。此毒滯氣分。為氣血不足之症。治之。宜急以補氣調榮為主。人參歸耆湯。或十全大補湯主之。如不早圖。則癢塌而死。夫痘初出。惟是不過論氣虛血熱二證耳。治之之法。白轉紅活。黑轉淡紅。而根窠明潤。瘡皮堅實。能食。二便如常。則起脹貫漿收靨。一路無餘恙矣。
周身勻稱。惟喉獨密者。名曰纏喉。宜清肺利咽。射干鼠黏子湯。加桔梗治之。六日後。參麥清補湯主之。應早防八九日間。水嗆不食之患。如三四日間。誤失清解。必發咽喉腫痛。飲食不入則多死。首尾甘桔湯。加大力子主之。
自見點後。身熱不退者。毒氣太盛也。始終宜清解。如唇舌赤色。而大便秘者。急以四順清涼飲。微利之。如利後熱氣稍退者。宜從症而用托里補氣之劑。加減益氣湯主之。
痘出二三日。身熱不退。是即血耗。而根窠無紅暈也。忌用清熱解毒之劑。如痘色淡白。唇舌淡白。而大便易洩者。內虛也。加減益氣湯。加桂治之。
初出而胸前稠密者。曰攢胸。宜急治之。如痘色赤紫乾涸者。宜清毒活血湯主之。
初出灰白。頂陷不起。或起不礙手。根窠不紅活。身涼而靜者。虛症也。如身涼而痘灰白。唇舌淡白。飲食不進。或嘔吐腹脹。寒氣上逆。或洩清水。而手足不熱者。此純陰之證也。宜大溫補氣血。以木香散異攻散。輕重從宜治之。
手指及頭上先見者。為肝甲痘。可治。又沿眼邊先見三四點者。為攢眼痘。可治。又陰囊兩邊先見者。為囊眼痘。可治。又頭上兩角先見者。為日月角痘。可治。又穀道邊先一二點現者。為闌門痘。可治。如臍中及肛門。反為堆聚攢簇之狀者。不治。
頭上先見數粒。中有一粒極大深爛者。名屍毒痘。宜急排破。以油胭脂。和珍珠細末封之。必待膿成毒化。方可脫去。不則後聚成穴。血氣為其所奪。諸痘難長。即類疔痘。主方神功散。加芩連治之。
凡起勢雖密。而根腳自分。太陽稀少。周身無成塊之狀。色不幹紅者。多屬可治。神功散主之。
根盤已具。而頂不起。肌未潤松。痘色淡白。飲食減損。便易洩不渴者。乃氣虛也。宜加減益氣湯。應急與之。
有一等白痘。似粉有盤。有頂而軟肥者。是氣血兩虛也。宜大補氣血。急以十全大補湯治之。
痘白肉紅者。固系氣虛。不能拘血。然亦有因火熱遊行而致之者。宜涼血托里。以清肌表之熱。參麥清補湯主之。
痘內黑外白者。是毒在裡。宜以解毒行血清熱為務。清毒活血湯主之。若痘內白外黑者。是毒在表。急以昇陽散鬱發之。升麻葛根湯主之。
痘出完。而熱甚氣滯。其肉腫亮。痘根滯縮不長者。見毒氣在內。宜急補氣託瘡。以固陽散火湯治之。遲則其表虛。皮薄嬌紅易破。遂成癢塌之患。待乎靨期。而內攻必斃。
因夏月暑熱薰炙。以致煩躁發渴。而出不快。如唇舌赤色乾燥。大便秘者。宜人參白虎湯。加減治之。
因冬月寒氣所侵。以致肌膚粟起。鼻塞聲重。咳嗽而出不快者。宜參蘇飲加減。如重者。宜桂枝葛根湯投之。
因觸邪氣。而出不快者。外用荊芥大棗。焱燒以避其氣穢。如因被侵霖雨。而出不快者。宜燒薰蒼朮楓球避之。(楓球楓實也。形如球依名焉。在於東都官園。及仙台候別墅。他處有一二樹俗呼曰大葉加伊天。其形⿰氵⿳艹癶⿱日小如此。)
因前有勞力。而元氣虛弱。出不快者。宜溫中益氣湯。或加減益氣湯。
因吐瀉胃虛不食。出不快者。參苓白朮散主之。
大便秘結。口渴而出不快者。是內有實熱也。宜清涼解毒。若便利口煩渴。而出不快者。是內虛而津液下陷也。宜溫中補脾。如內實者。四順清涼飲主之。如內虛者。參苓白朮散主之。若便利口不渴。而出不快者。氣虛也。惟驗唇舌紅不。以辨別之。如氣虛者。宜補中益氣湯。加減主之。
見標一二日。喉痛眼紅。唇腫兩耳如火者。肝肺胃火共旺也。如痘色氣血。俱交會者。宜清涼攻下治之。若色慘暗乾紅。則氣血離散。七八日內。鼻孔出血者必兇。
痘出而寶窠陷伏不起。時從兩眼中失血。流及數合者。六日必死。勿治。
大熱壯盛。痘苗隱隱不起。其色紫豔礬紅。煩躁狂妄。口渴不寢。及唇燥舌胎乾燥者。宜清涼攻毒飲主之。
伏火伏毒內熾。則面眼如火。手足如水。大便秘結。小便如紅花汁。痘色乾紅滯色。唇舌紫赤。無胎而乾裂者。毒在血中。宜急涼血攻毒飲主之。如遲則難及矣。
敷點灰白。如桃窠肥大。按之硬手。而紅活者。尚可救。色不變者。黃泉在邇。不可救回。
〔逆證不治〕
發熱一日。忽爾擁出。形如蠶種。灰白稠密。身熱腹脹。瀉渴不止。頭溫足冷。及色紫黑乾枯者死。
初熱即見點。太陽、額角、髮際、印堂、司空、方廣之處。先顯紅紫色。目紅唇裂。痰鳴聲啞者。是氣滯血凝。妄參陽位也。不治。
唇上先見痘。如堆粟者。不治。又牙床見痘。連串者不治。
初起全不起頂。形如湯泡火刺者。是氣血兩敗。必六日後癢塌。至九日而死。
痘已出。而熱一遍。痘又出一次。前出者。或沒。或乾黑者死。
連肉紅紫一片。兩臉如橘皮紅。不分肉地者死。
痘自腰下見。而腰上不見者不治。
痘色白而皮薄。光潤易敗。根窠全無紅色。三五日即長。如綠豆大者。必不灌膿。日久後。成一包清水。擦破必死。不可錯認妄與下藥。
初出頂陷。中有黑點。如針孔者不治。
周身勻稱。獨口唇細密者。名曰鎖口。須豫防九十朝不食之患。如發熱而口中灰黑色。則後如鵝口瘡而死。
胸前偏多者。名曰攢胸。須早防九十朝失聲之患。如腹脹咬牙。喘渴者死。
肩背甚密者。名攀肩痘。腳下湧泉穴。肩上肩井穴。乃暗水潛行之道路也。津液潤佈於皮膚之內者。皆此井泉之水。而以腎為源也。毒盛於此地者。水道絕也。五臟皆附於背。背上太密者。髒氣傷矣。故發熱聲啞。躁渴而死。宜預防之。
起勢不進。根腳肥闊。面色覆青氣。肌肉㿠白。熱盛神昏者。名反腳痘。至六日必死。
初先發天庭方廣太陽處。見標一粒。突起光亮。少頃而陷伏沒者。此名賊痘。猶賊之慾陷城壘者。先以奸細探其虛實。此痘為賊之鄉導。若發之者不治。
初熱腰痛。及報點而猶大痛不止。見苗如蠶種。面赤氣粗。煩躁昏亂者。過二三日。而口中大臭。遍身出紫黑斑。或口蜃青黑。舌上發黑疔而死。勿治。
胃熱發黃狀。如橘皮黃。而下利者死。
陰囊上兩邊先見痘。而他處不見。後必黑陷者不救。
發始已報點。照燭看天庭百會巨闕人迎等處。如紅點斑。而不成分珠。乍變作紫黑塊者死。
發熱未透。而即報苗現標。已而又沒不見。既而又出又沒者。謂之弄標。蓋痘憑熱透。透則肌肉通暢。自然易出。今熱不透。則皮膚不松。故隱而又出。而又沒。氣血衰弱之甚。無發洩之力。故為難治。
凡痘疹俱極稠密。而疹亦不先解。此名狩痘不治。
痘未出。而身有紫赤紅點。或有數。點黑斑。鼻血昏沉。身熱煩悶者。死在五六日之間。(痘出不齊者。六日死。雖然。氣血衰弱者。其死先期必進也。故特謂死在五六日之間也。驗之可知矣。)
手足面部俱見。而身熱煩躁不穩。耳輪耳背。獨無痘者。兇症也。惟周身稀少。紅活滋潤。標粒分明。耳上不出者無妨。
痘至三四日。腳軟弱。而不能立者兇。又天柱忽折者死。
痘出時。譫語狂言。如見鬼狀者。且好飲冷。或斑從腰眼起者不治。
發青紫黑斑如痣。及肌肉成塊。色青黑者。六日而死。
肌肉裡如被杖者不治。又遍身紫泡。刺破出黑血者死。
初出身有斑點。嘴唇崩裂。或唇腫。口出臭氣者。此胃爛發斑也。其證必死。如唇燥裂口惡臭。舌乾黑者死。又上唇紫黑色。突而如嘴。口臭沖人者死。又舌卷囊縮者死。
凡先發無名腫毒。而後痘出者。十中八九死。
痘出齊。而吐瀉不止。或生蛔自大肛中出者。後變壞證。而淹淹引日至死。此症九死一生也。若在初發時者。多無妨矣。
痘稠密陷伏。煩躁狂叫。口中腥臭沖人者。此邪火煎熬。肺爛胃敗也。必成失聲。乾嘔喘促。六日而死。經曰。肺絕者。七日死。(痘之一症以六日為死期。雜病以七日為死期矣。)
痘出陷頂。而臍窩內。有瘡二三粒者。無妨。如至四五粒者兇多。此腎經之痘也。後必加溏洩。而寒戰咬牙者。即死。
痘出譫語不止。昏睡不食。手足厥冷者。必死。
發熱痘苗。手足先出現。而後見於他處者。必死。
起勢因循。而面上見青氣。其瘡隱躍不起。唇舌紫赤者死。
同书章节
- 《痘科辨要》--簡介
- 《痘科辨要》--卷一--窮玄
- 《痘科辨要》--卷二--辨四節八證
- 《痘科辨要》--卷三--辨發熱三日順險逆證
- 《痘科辨要》--辨見點三日順險逆證
- 《痘科辨要》--辨起脹三日順險逆證
- 《痘科辨要》--辨灌膿三日順險逆證
- 《痘科辨要》--辨收靨二日順險逆證
- 《痘科辨要》--辨落痂三日順險逆證
- 《痘科辨要》--卷四--辨初熱三日
- 《痘科辨要》--卷四--初發三日用方
- 《痘科辨要》--卷四--辨見苗三日諸證
- 《痘科辨要》--卷四--辨虛痘治例
- 《痘科辨要》--卷四--辨見苗三日清火治例
- 《痘科辨要》--卷四--見苗三日虛證用方
- 《痘科辨要》--卷四--清火用方
- 《痘科辨要》--卷五--辨起脹三日
- 《痘科辨要》--卷五--辨起脹三日治例
- 《痘科辨要》--卷五--辨起脹三日清火治例
- 《痘科辨要》--卷五--辨清補治例
- 《痘科辨要》--卷五--起脹三日虛痘用方
- 《痘科辨要》--卷五--起脹三日清火用方
- 《痘科辨要》--卷五--清補用方
- 《痘科辨要》--卷五--辨灌漿三日
- 《痘科辨要》--卷五--辨灌漿三日虛痘治例
- 《痘科辨要》--卷五--辨灌漿三日清火治例
- 《痘科辨要》--卷五--辨灌漿清補治例
- 《痘科辨要》--卷五--灌漿三日用方
- 《痘科辨要》--卷五--灌漿清火用方
- 《痘科辨要》--卷六--辨收靨三日
- 《痘科辨要》--卷六--辨收靨三日虛痘治例
- 《痘科辨要》--卷六--辨收靨清火治例
- 《痘科辨要》--卷六--收靨結痂用方
- 《痘科辨要》--卷七--辨女子出痘
- 《痘科辨要》--卷七--婦女孕婦主方
- 《痘科辨要》--卷七--辨麻疹諸證
- 《痘科辨要》--卷八--辨夾蛔本原
- 《痘科辨要》--卷八--辨夾蛔諸證
- 《痘科辨要》--卷八--夾蛔用方
- 《痘科辨要》--卷九·附錄--異證治驗十一條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初發三日用方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見點三日虛痘用方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見點三日清火用方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清補用方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起脹三日虛痘用方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起脹三日清火用方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起脹三日清補用方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灌漿三日補益用方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收靨結痂用方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女子出痘用方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雜方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辨麻疹首尾用法
- 《痘科辨要》--卷十·方選--升堂門生錄
- 《痘科辨要》--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