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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辨可發汗證並治第十六

《張卿子傷寒論》 · 明末·張卿子(參訂)


大法。春夏宜發汗。

春夏陽氣在外。邪氣亦在外。故可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 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汗緩緩出。則表裡之邪悉去。汗大出。則邪氣不除。但亡陽也。陽虛為無津液。故不可重發汗。

凡服湯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

汗多則亡陽。

凡雲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聖濟經雲。湯液主治。本乎腠理壅鬱。除邪氣者於湯為宜。金匱玉函曰。水能淨萬物。

故用湯也。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硬爾。設利者。為大逆。硬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經曰。脈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為大逆。便硬難。雖為裡實。亦當先解其外。若下利藥。是為大逆。結胸雖急。脈浮大。猶不可下。下之即死。況此便難乎。經曰。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若先發汗。治不為逆。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發汗。

外臺雲。裡和表病。汗之則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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