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长刺节篇第五十五篇
《灵枢·官针》篇云∶刺有十二节。《刺节真邪》论云∶刺有五节。长,犹广也。长刺节者,即以病之所在,而为刺之之节。如头痛、寒热、腐肿、积疝、痹病、狂癫诸风,皆以病之所在,而取刺之,所以广五节十二节之刺,故曰长刺节。
刺家不诊,听病者言。
岐伯承上编针解,而广刺节之意。《九针十二原》论云∶凡将用针,必先诊脉。今曰刺家不诊,但听病者言,是施刺之法,有凭脉者,有证书者,所以广刺法之未尽也。
在头,头疾痛,为藏针之。刺至骨,病已,上无伤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藏,如字。此刺头痛之法也。在头,病在头也。头疾痛,因病在头,卒然而痛也。藏,犹深也。藏针,深刺也。为藏针之,故刺至骨,其病始已。刺虽在骨,其上则无伤骨外之肉,以及于皮。刺法由皮至骨,乃行针之道。故曰∶皮者道也。道,犹路也。
阳刺入一,旁四处,治寒热,深专者,刺大脏,迫脏刺背,背俞也,刺之迫脏,脏会,腹中寒热去,而止与刺之,要发针而浅出血。
阳,旧本讹阴,今改。处,去声。此刺寒热之法也。《灵枢·官针》篇∶五曰阳刺,阳刺者,正内一,旁内四。阳刺入一,即正内一也,旁四处,即旁内四也。此阳刺之法,乃治寒热之病,若寒热不在阳分,深而且专。深专者,入于阴分,故刺大脏。申明大脏者,迫脏刺背。五脏之俞,皆在于背,是背俞也。又申明刺之迫脏者,以脏俞在背,为脏之会。夫入一旁四,乃阳刺,而治阳分之寒热。
迫脏刺背,乃阴刺,而治腹中之寒热。故腹中寒热去,而止与刺之。止与刺者,中病即止之意。下凡言止者,皆止与刺也。无论阳刺阴刺,大要发针之时,贵浅出其血,以通络脉也。
治腐肿者,刺腐上,视痈小大,深浅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内针,为故止。
内,音纳。此刺腐肿之法也。肉烂已腐,高硕曰肿,治腐肿者,治其内腐外肿也。内腐外肿,即当刺其腐上,更视痈之小大,以为深浅之刺。刺大者,刺大痈也。多血,多脓血也。大痈多血,当浅刺之。
小者,小痈也。痈小未溃,毒瓦斯在内,当深刺之,其深刺也,必端以内针,为复其故,而止与刺之。
病在少腹有积,刺皮HT 以下至少腹而止,刺挟脊两旁四椎间,刺两髂 ,季胁肋间,导腹中气,热下已。
HT , 同,音突。髂,音驾。 ,音料,余篇同。此刺腹积之法也。 ,肥浓也。病在少腹有积,刺其积上皮 之处。少腹有积,则少腹皮 ,故以下至少腹而止是其处也。挟脊两旁四椎间,乃心包厥阴之俞。少腹有积,刺厥阴俞者,脉要精微论云∶病名心疝,少腹当有形,故刺也。腰骨曰髂。
两髂 ,两边腰骨之侧,居 穴也。季胁肋间,章门穴也。季胁肋,乃足厥阴肝脉之经。髂,乃足少阳胆脉之经。少腹有积,合刺厥阴少阳者,乃导腹中之气,温热其下,则病可已。下,指少腹也。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两股间,刺腰髁骨间,刺而多之,尽炅病已。
此刺寒疝之法也。病在少腹,少腹且痛,并不得大小便者,病名曰疝。得之于寒,当刺少腹两股间,冲门穴也。刺腰髁骨间,乃背十三椎下外旁,盲门穴也。刺少腹两股间,所以治疝也。刺腰髁骨间,所以治寒也,故当刺而多之。炅,犹热也。俟其尽热,则病可已。
病在筋,筋挛节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为故,刺分肉间,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中,去声。此刺筋痹之法也。病在筋,则筋挛而骨节痛。筋挛节痛,则不可以行,病名曰筋痹。即当刺其筋上,使之不挛,为复其故其刺筋上之法,当刺分肉间,不可中骨也。刺之得宜,则病起筋热。病起筋热,则病已,病已,则止刺也。
病在肌肤,肌肤尽痛,名曰肌痹,伤于寒湿。刺大分小分,多发针而深之,以热为故,无伤筋骨,伤筋骨,痈发若变,诸分尽热,病已止。
此刺肌痹之法也。病在肌肤,肌肤尽痛,则名曰肌痹。此因伤于寒湿而为痹也,当刺肌肉之大分小分。
大分,肉之大会;小分,肉之小会。分肉之间,三百六十五会、故当多发针而深刺之、以热气之至,为复其故。虽曰深之,无伤筋骨,伤筋骨,则痈发而若变,其未变时,刺得其宜,使诸分肉尽热,则病已而止针。
病在骨,骨重不可举,论髓酸痛,寒气至,名曰骨痹。深者,刺无伤脉肉,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热,病已止。
酸,作 。此刺骨痹之法也。病在骨,骨重不可举,兼骨髓 痛。寒气至骨,病名曰骨痹。痹在于骨,当刺其骨,而刺之深者,其刺当无伤其脉肉。刺得其宜,则骨痹去,而为复其故。其道,骨道也。无伤脉肉者,其骨道之气,亦从肉之大分小分而出也,在骨刺骨,候其气至,骨热,则病已而止针。
病在诸阳脉,且寒且热,诸分,且寒且热,名曰狂。刺之虚脉,视分尽热,病已止。
此刺狂病之法也。病在诸阳脉,而且寒且热,则邪气乘于经脉矣。诸分而且寒且热,则邪气乘于分肉矣。分肉之邪、经脉之邪,两相交并,病名曰狂。刺之虚脉,使邪不乘于经脉也。视分尽热,视分肉之间,正气聚而尽热也,如是,则狂病已而止针。
病初发,岁一发。不治,月一发。不治,月四五发,名曰癫病。刺诸分诸脉,其无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
此刺癫病之法也。病初发,癫病初发也。初发不治,则岁一发。岁发不治,则月一发。月发不治,则月四五发,凡此病发,名曰癫病。当刺诸分诸脉。诸分,诸分肉也;诸脉,诸经脉也。其无寒者,言无寒热,不同于狂病之且寒且热也。狂病为阳,癫病为阴,阳属有余,阴属不足,故当以针调补之,使病已而止针。
病风,且寒且热,炅汗出,一日数过,先刺诸分理络脉,汗出,且寒且热,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此刺风病之法也。病风,且寒且热,炅汗出。一日数过者,风为阳邪,其性鼓动,故寒热,炅汗出,一日数至也。先刺诸分理络脉者,先其未发之时,刺分肉之腠理,经外之络脉也。汗出,刺出其汗也。汗出而寒热不解,仍且寒且热,则当三日一刺,至百日,则天干十周,其病可已。
病大风,骨节重,须眉堕,名曰大风。刺肌肉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须眉生,而止针。
此刺疠风之法也。大风、疠风也。风邪客于脉而不去、皮肤疡 、名曰疠风。故病大风,内则骨节重,外则须眉堕,名曰大风。当刺其肌肉,使肌肉为复其故,刺肌肉。而汗出百日,去其风邪。
骨节之邪,犹未去也,故更刺骨髓,亦汗出百日,凡二百日,则天干二十周,须眉生,而止针。
此举头痛腐肿积疝痹病狂癫诸风,刺之有节,而为长刺节也。
刺家不诊,听病者言。
岐伯承上编针解,而广刺节之意。《九针十二原》论云∶凡将用针,必先诊脉。今曰刺家不诊,但听病者言,是施刺之法,有凭脉者,有证书者,所以广刺法之未尽也。
在头,头疾痛,为藏针之。刺至骨,病已,上无伤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藏,如字。此刺头痛之法也。在头,病在头也。头疾痛,因病在头,卒然而痛也。藏,犹深也。藏针,深刺也。为藏针之,故刺至骨,其病始已。刺虽在骨,其上则无伤骨外之肉,以及于皮。刺法由皮至骨,乃行针之道。故曰∶皮者道也。道,犹路也。
阳刺入一,旁四处,治寒热,深专者,刺大脏,迫脏刺背,背俞也,刺之迫脏,脏会,腹中寒热去,而止与刺之,要发针而浅出血。
阳,旧本讹阴,今改。处,去声。此刺寒热之法也。《灵枢·官针》篇∶五曰阳刺,阳刺者,正内一,旁内四。阳刺入一,即正内一也,旁四处,即旁内四也。此阳刺之法,乃治寒热之病,若寒热不在阳分,深而且专。深专者,入于阴分,故刺大脏。申明大脏者,迫脏刺背。五脏之俞,皆在于背,是背俞也。又申明刺之迫脏者,以脏俞在背,为脏之会。夫入一旁四,乃阳刺,而治阳分之寒热。
迫脏刺背,乃阴刺,而治腹中之寒热。故腹中寒热去,而止与刺之。止与刺者,中病即止之意。下凡言止者,皆止与刺也。无论阳刺阴刺,大要发针之时,贵浅出其血,以通络脉也。
治腐肿者,刺腐上,视痈小大,深浅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内针,为故止。
内,音纳。此刺腐肿之法也。肉烂已腐,高硕曰肿,治腐肿者,治其内腐外肿也。内腐外肿,即当刺其腐上,更视痈之小大,以为深浅之刺。刺大者,刺大痈也。多血,多脓血也。大痈多血,当浅刺之。
小者,小痈也。痈小未溃,毒瓦斯在内,当深刺之,其深刺也,必端以内针,为复其故,而止与刺之。
病在少腹有积,刺皮HT 以下至少腹而止,刺挟脊两旁四椎间,刺两髂 ,季胁肋间,导腹中气,热下已。
HT , 同,音突。髂,音驾。 ,音料,余篇同。此刺腹积之法也。 ,肥浓也。病在少腹有积,刺其积上皮 之处。少腹有积,则少腹皮 ,故以下至少腹而止是其处也。挟脊两旁四椎间,乃心包厥阴之俞。少腹有积,刺厥阴俞者,脉要精微论云∶病名心疝,少腹当有形,故刺也。腰骨曰髂。
两髂 ,两边腰骨之侧,居 穴也。季胁肋间,章门穴也。季胁肋,乃足厥阴肝脉之经。髂,乃足少阳胆脉之经。少腹有积,合刺厥阴少阳者,乃导腹中之气,温热其下,则病可已。下,指少腹也。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两股间,刺腰髁骨间,刺而多之,尽炅病已。
此刺寒疝之法也。病在少腹,少腹且痛,并不得大小便者,病名曰疝。得之于寒,当刺少腹两股间,冲门穴也。刺腰髁骨间,乃背十三椎下外旁,盲门穴也。刺少腹两股间,所以治疝也。刺腰髁骨间,所以治寒也,故当刺而多之。炅,犹热也。俟其尽热,则病可已。
病在筋,筋挛节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为故,刺分肉间,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中,去声。此刺筋痹之法也。病在筋,则筋挛而骨节痛。筋挛节痛,则不可以行,病名曰筋痹。即当刺其筋上,使之不挛,为复其故其刺筋上之法,当刺分肉间,不可中骨也。刺之得宜,则病起筋热。病起筋热,则病已,病已,则止刺也。
病在肌肤,肌肤尽痛,名曰肌痹,伤于寒湿。刺大分小分,多发针而深之,以热为故,无伤筋骨,伤筋骨,痈发若变,诸分尽热,病已止。
此刺肌痹之法也。病在肌肤,肌肤尽痛,则名曰肌痹。此因伤于寒湿而为痹也,当刺肌肉之大分小分。
大分,肉之大会;小分,肉之小会。分肉之间,三百六十五会、故当多发针而深刺之、以热气之至,为复其故。虽曰深之,无伤筋骨,伤筋骨,则痈发而若变,其未变时,刺得其宜,使诸分肉尽热,则病已而止针。
病在骨,骨重不可举,论髓酸痛,寒气至,名曰骨痹。深者,刺无伤脉肉,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热,病已止。
酸,作 。此刺骨痹之法也。病在骨,骨重不可举,兼骨髓 痛。寒气至骨,病名曰骨痹。痹在于骨,当刺其骨,而刺之深者,其刺当无伤其脉肉。刺得其宜,则骨痹去,而为复其故。其道,骨道也。无伤脉肉者,其骨道之气,亦从肉之大分小分而出也,在骨刺骨,候其气至,骨热,则病已而止针。
病在诸阳脉,且寒且热,诸分,且寒且热,名曰狂。刺之虚脉,视分尽热,病已止。
此刺狂病之法也。病在诸阳脉,而且寒且热,则邪气乘于经脉矣。诸分而且寒且热,则邪气乘于分肉矣。分肉之邪、经脉之邪,两相交并,病名曰狂。刺之虚脉,使邪不乘于经脉也。视分尽热,视分肉之间,正气聚而尽热也,如是,则狂病已而止针。
病初发,岁一发。不治,月一发。不治,月四五发,名曰癫病。刺诸分诸脉,其无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
此刺癫病之法也。病初发,癫病初发也。初发不治,则岁一发。岁发不治,则月一发。月发不治,则月四五发,凡此病发,名曰癫病。当刺诸分诸脉。诸分,诸分肉也;诸脉,诸经脉也。其无寒者,言无寒热,不同于狂病之且寒且热也。狂病为阳,癫病为阴,阳属有余,阴属不足,故当以针调补之,使病已而止针。
病风,且寒且热,炅汗出,一日数过,先刺诸分理络脉,汗出,且寒且热,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此刺风病之法也。病风,且寒且热,炅汗出。一日数过者,风为阳邪,其性鼓动,故寒热,炅汗出,一日数至也。先刺诸分理络脉者,先其未发之时,刺分肉之腠理,经外之络脉也。汗出,刺出其汗也。汗出而寒热不解,仍且寒且热,则当三日一刺,至百日,则天干十周,其病可已。
病大风,骨节重,须眉堕,名曰大风。刺肌肉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须眉生,而止针。
此刺疠风之法也。大风、疠风也。风邪客于脉而不去、皮肤疡 、名曰疠风。故病大风,内则骨节重,外则须眉堕,名曰大风。当刺其肌肉,使肌肉为复其故,刺肌肉。而汗出百日,去其风邪。
骨节之邪,犹未去也,故更刺骨髓,亦汗出百日,凡二百日,则天干二十周,须眉生,而止针。
此举头痛腐肿积疝痹病狂癫诸风,刺之有节,而为长刺节也。
同书章节
- 黄帝素问直解-序
- 黄帝素问直解-凡例九条
- 卷之一-简介
- 卷之一-上古天真论第一篇
- 卷之一-四气调神篇第二篇
- 卷之一-生气通天论第三篇
- 卷之一-金匮真言论第四篇
- 卷之一-阴阳应象大论第五篇
- 卷之一-阴阳离合论第六篇
- 卷之一-阴阳别论第七篇
- 卷之一-灵兰秘典论第八篇
- 卷之二-六节藏象大论第九篇
- 卷之二-五脏生成篇第十篇
- 卷之二-五脏别论第十一篇
- 卷之二-异法方宜论第十二篇
- 卷之二-移精变气论第十三篇
- 卷之二-汤液醪醴论第十四篇
- 卷之二-玉版论要论第十五篇
- 卷之二-诊要经终论第十六篇
- 卷之二-脉要精微论第十七篇
- 卷之二-平人气象论第十八篇
- 卷之二-玉机真脏论第十九篇
- 卷之三-三部九候论第二十篇
- 卷之三-经脉别论第二十一篇
- 卷之三-藏气法时论第二十二篇
- 卷之三-宣明五气篇第二十三篇
- 卷之三-血气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 卷之三-宝命全角论第二十五篇
- 卷之三-八正神明论第二十六篇
- 卷之三-离合真邪论第二十七篇
- 卷之三-通评虚实论第二十八篇
- 卷之三-太阴阳明论第二十九篇
- 卷之三-阳明脉解论第三十篇
- 卷之三-热论第三十一篇
- 卷之三-刺热篇第三十二篇
- 卷之三-评热病论第三十三篇
- 卷之三-逆调论第三十四篇
- 卷之四-疟论第三十五篇
- 卷之四-刺疟篇第三十六篇
- 卷之四-气厥论第三十七篇
- 卷之四-咳论第三十八篇
- 卷之四-举痛论第三十九篇
- 卷之四-腹中论第四十篇
- 卷之四-刺腰痛篇第四十一篇
- 卷之四-风论第四十二篇
- 卷之四-痹论第四十三篇
- 卷之四-痿论第四十四篇
- 卷之四-厥论第四十五篇
- 卷之四-病能论第四十六篇
- 卷之四-奇病论第四十七篇
- 卷之四-大奇篇第四十八篇
- 卷之四-脉解篇第四十九篇
- 卷之五-刺要论第五十篇
- 卷之五-刺齐论第五十一篇
- 卷之五-刺禁论第五十二篇
- 卷之五-刺志论第五十三篇
- 卷之五-针解论第五十四篇
- 卷之五-长刺节篇第五十五篇
- 卷之五-皮部论第五十六篇
- 卷之五-经络论第五十七篇
- 卷之五-气穴论第五十八篇
- 卷之五-气府篇第五十九篇
- 卷之五-骨空论第六十篇
- 卷之五-水热穴论第六十一篇
- 卷之五-调经论第六十二篇
- 卷之五-缪刺论第六十三篇
- 卷之五-四时刺逆从论第六十四篇
- 卷之五-刺法论第六十五篇
- 卷之五-本病论第六十六篇
- 卷之五-标本病传论第六十七篇
- 卷之六-简介
- 卷之六-天元纪大论第六十八篇
- 卷之六-五营运大论第六十九篇
- 卷之六-六微旨大论第七十篇
- 卷之六-气交变大论第七十一篇
- 卷之七-五常政大论第七十二篇
- 卷之七-六元正纪大论第七十三篇
- 卷之七-六元正纪大论第七十三篇下
- 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1
- 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2
- 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3
- 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4
- 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5
- 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6
- 卷之九-着至教论第七十五篇
- 卷之九-示从容论第七十六篇
- 卷之九-疏五过论第七十七篇
- 卷之九-征四失论第七十八篇
- 卷之九-阴阳类论第七十九篇
- 卷之九-方盛衰论第八十篇
- 卷之九-解精微论第八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