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玉版论要论第十五篇
玉版,着之玉版也;论要,论色脉之大要也。色脉大要,以神为主。故首言神,次言色言脉,而论要毕矣。
黄帝问曰∶余闻揆度奇恒,所指不同,用之奈何?
度,入声,下同。奇,异也。恒,常也。奇恒,异于恒常之病也。帝问揆度奇恒,所指不同,于十二经脉之循行,余欲用之以为治奈何?
岐伯对曰∶揆度者,度病之浅深也,奇恒者,言奇病也。请言道之至数。
度病之浅深而为揆度,奇病而为奇恒,所指虽有不同,然道之至数,请得言之。
五色脉变,揆度奇恒,道在于一,神转不回,回则不转,乃失其机。
道之圣数,有色有脉,五色与脉,其变无常,以五色脉变,而揆度于奇恒,则用之之道,惟在于一。一者神也,色脉本神气以营运,左旋右转而不回。若回则不能旋转,乃失其营运之机。
至数之要,迫近以微,着之玉版,命曰合玉机。
请言道之至数,其至数之要,迫近而在于色脉,以微而在于神机,色脉神机,可以着之玉版。合玉衡旋转之机,故命曰合玉机。着之玉版,则为玉版论要。合玉机,则为玉机真脏。帝闻岐伯之言,其后复有玉机真脏之论。此言色脉,以神为主,神机合玉机,所以着之玉版也。
容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
在,察也。所谓色变者,面容之色,见于上下左右,当各察其浅深顺逆之要。
其色见浅者,汤液主治,十日已。
色浅,乃微青微黄微赤微白微黑也。色浅则病亦浅,故以汤液主治。汤液者,五谷之汤液,十日已者,十干之天气周,而病可已,即移精变气论,所谓汤液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者是也。
其见深者,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
色深则病亦深,故其见深者,必齐毒药主治。齐,合也。即汤液醪醴论所谓必齐毒药攻其中者是也。
二十日,则十干再周,二十一日,再周环复,其病可已。
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
色大深,则病亦大深,故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醪酒乃熟谷之液,其性 悍滑疾,营运荣卫,通调经脉,故百日病已,百日则十干十周,气机大复也。
色夭面脱,不治,百日尽已,脉短气绝,死。病温虚甚,死。
颜色夭而面容脱,其病不治,至百日尽已。尽已,气血皆终也。若兼脉短气绝,即死。病温虚甚亦死,不能期之百日矣。
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为逆,下为从。
色,容色也,申明容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者。《灵枢·五色》论云,其色上行者,病益甚。
故上为逆。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故下为从。
女子右为逆,左为从;男子左为逆,右为从。
女子为阴,经脉之气,右旋左转,故病色见于右为逆,见于左则从而散,故为从。男子为阳,经脉之气,左旋右转,故病色见于左,为逆;见于右,则从右而散,故为从。
易,重阳死,重阴死。
重,平声。易,交易也,女子左为从,男子右为从者,女为阴而从阳,男为阳而从阴,乃阴阳交易之道也。女子右为逆,男子左为逆者,女为阴,右亦为阴,男为阳,左亦为阳,乃重阳死,重阴死之义也。
阴阳反他,治在权衡相夺,奇恒事也,揆度事也。
阴阳相得则顺,反他则逆。若阴阳反他,则治之之法,在于权衡相夺。权衡者,得其平也。相夺者,夺其逆于右者从左,逆于左者从右。如汤液主治,必齐主治,醪酒主治,皆权衡相夺之义。夫阴阳反他,乃奇恒事也。治在权衡相夺,乃揆度事也。此举色之大要,而有死生也。
搏脉痹 ,寒热之交。
所谓脉变者,正气与邪气相持,则为搏脉,病干形体,则为痹为 ,病干气机,则为寒热之交。
脉孤,为消气;虚泄,为夺血。孤为逆,虚为从。
脉者,气血之先,脉孤则阳气内损,故为消气。孤,谓弦钩毛石,少胃气也。脉虚泄,则阴血内亏,故为夺血。虚泄,谓脉气内虚,不鼓动也。脉孤而无胃气,则真元内脱,故为逆,虚泄而少血液,则血可渐生,故为从。
行奇恒之法,以太阴始。
人有奇恒之病,而揆度其脉,是行奇恒之法也。行奇恒之法,不离人身经脉之常,故以太阴始,肺手太阴之脉,为十二经脉之首,始于寅肺,终于丑肝,故当以之为始。
行所不胜曰逆,逆则死。行所胜曰从,从则活。
克我者,为所不胜,行所不胜,则有病之经脉受克,故曰逆,逆则死。我克者,为所胜,行所胜,则有病之经脉气盛,故曰从,从则活。
八风四时之胜,终而复始,逆行一过,不复可数。
数,上声。八方之风,主于四时,各有所胜,如东风主春木而胜土;南风主夏火而胜金;西风主秋金而胜木,北风主冬水而胜火;四隅应中土而胜水。八风四时之胜,各主其时,循环无端,故终而复始。一岁之中,木火土金水,以次相生,若逆行一过则相生不次,故不复可数,而生气或几乎息矣。此举脉之大要,而有死生也。
论要毕矣。
总结上文,合神机色脉论要毕矣。
黄帝问曰∶余闻揆度奇恒,所指不同,用之奈何?
度,入声,下同。奇,异也。恒,常也。奇恒,异于恒常之病也。帝问揆度奇恒,所指不同,于十二经脉之循行,余欲用之以为治奈何?
岐伯对曰∶揆度者,度病之浅深也,奇恒者,言奇病也。请言道之至数。
度病之浅深而为揆度,奇病而为奇恒,所指虽有不同,然道之至数,请得言之。
五色脉变,揆度奇恒,道在于一,神转不回,回则不转,乃失其机。
道之圣数,有色有脉,五色与脉,其变无常,以五色脉变,而揆度于奇恒,则用之之道,惟在于一。一者神也,色脉本神气以营运,左旋右转而不回。若回则不能旋转,乃失其营运之机。
至数之要,迫近以微,着之玉版,命曰合玉机。
请言道之至数,其至数之要,迫近而在于色脉,以微而在于神机,色脉神机,可以着之玉版。合玉衡旋转之机,故命曰合玉机。着之玉版,则为玉版论要。合玉机,则为玉机真脏。帝闻岐伯之言,其后复有玉机真脏之论。此言色脉,以神为主,神机合玉机,所以着之玉版也。
容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
在,察也。所谓色变者,面容之色,见于上下左右,当各察其浅深顺逆之要。
其色见浅者,汤液主治,十日已。
色浅,乃微青微黄微赤微白微黑也。色浅则病亦浅,故以汤液主治。汤液者,五谷之汤液,十日已者,十干之天气周,而病可已,即移精变气论,所谓汤液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者是也。
其见深者,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
色深则病亦深,故其见深者,必齐毒药主治。齐,合也。即汤液醪醴论所谓必齐毒药攻其中者是也。
二十日,则十干再周,二十一日,再周环复,其病可已。
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
色大深,则病亦大深,故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醪酒乃熟谷之液,其性 悍滑疾,营运荣卫,通调经脉,故百日病已,百日则十干十周,气机大复也。
色夭面脱,不治,百日尽已,脉短气绝,死。病温虚甚,死。
颜色夭而面容脱,其病不治,至百日尽已。尽已,气血皆终也。若兼脉短气绝,即死。病温虚甚亦死,不能期之百日矣。
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为逆,下为从。
色,容色也,申明容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者。《灵枢·五色》论云,其色上行者,病益甚。
故上为逆。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故下为从。
女子右为逆,左为从;男子左为逆,右为从。
女子为阴,经脉之气,右旋左转,故病色见于右为逆,见于左则从而散,故为从。男子为阳,经脉之气,左旋右转,故病色见于左,为逆;见于右,则从右而散,故为从。
易,重阳死,重阴死。
重,平声。易,交易也,女子左为从,男子右为从者,女为阴而从阳,男为阳而从阴,乃阴阳交易之道也。女子右为逆,男子左为逆者,女为阴,右亦为阴,男为阳,左亦为阳,乃重阳死,重阴死之义也。
阴阳反他,治在权衡相夺,奇恒事也,揆度事也。
阴阳相得则顺,反他则逆。若阴阳反他,则治之之法,在于权衡相夺。权衡者,得其平也。相夺者,夺其逆于右者从左,逆于左者从右。如汤液主治,必齐主治,醪酒主治,皆权衡相夺之义。夫阴阳反他,乃奇恒事也。治在权衡相夺,乃揆度事也。此举色之大要,而有死生也。
搏脉痹 ,寒热之交。
所谓脉变者,正气与邪气相持,则为搏脉,病干形体,则为痹为 ,病干气机,则为寒热之交。
脉孤,为消气;虚泄,为夺血。孤为逆,虚为从。
脉者,气血之先,脉孤则阳气内损,故为消气。孤,谓弦钩毛石,少胃气也。脉虚泄,则阴血内亏,故为夺血。虚泄,谓脉气内虚,不鼓动也。脉孤而无胃气,则真元内脱,故为逆,虚泄而少血液,则血可渐生,故为从。
行奇恒之法,以太阴始。
人有奇恒之病,而揆度其脉,是行奇恒之法也。行奇恒之法,不离人身经脉之常,故以太阴始,肺手太阴之脉,为十二经脉之首,始于寅肺,终于丑肝,故当以之为始。
行所不胜曰逆,逆则死。行所胜曰从,从则活。
克我者,为所不胜,行所不胜,则有病之经脉受克,故曰逆,逆则死。我克者,为所胜,行所胜,则有病之经脉气盛,故曰从,从则活。
八风四时之胜,终而复始,逆行一过,不复可数。
数,上声。八方之风,主于四时,各有所胜,如东风主春木而胜土;南风主夏火而胜金;西风主秋金而胜木,北风主冬水而胜火;四隅应中土而胜水。八风四时之胜,各主其时,循环无端,故终而复始。一岁之中,木火土金水,以次相生,若逆行一过则相生不次,故不复可数,而生气或几乎息矣。此举脉之大要,而有死生也。
论要毕矣。
总结上文,合神机色脉论要毕矣。
同书章节
- 黄帝素问直解-序
- 黄帝素问直解-凡例九条
- 卷之一-简介
- 卷之一-上古天真论第一篇
- 卷之一-四气调神篇第二篇
- 卷之一-生气通天论第三篇
- 卷之一-金匮真言论第四篇
- 卷之一-阴阳应象大论第五篇
- 卷之一-阴阳离合论第六篇
- 卷之一-阴阳别论第七篇
- 卷之一-灵兰秘典论第八篇
- 卷之二-六节藏象大论第九篇
- 卷之二-五脏生成篇第十篇
- 卷之二-五脏别论第十一篇
- 卷之二-异法方宜论第十二篇
- 卷之二-移精变气论第十三篇
- 卷之二-汤液醪醴论第十四篇
- 卷之二-玉版论要论第十五篇
- 卷之二-诊要经终论第十六篇
- 卷之二-脉要精微论第十七篇
- 卷之二-平人气象论第十八篇
- 卷之二-玉机真脏论第十九篇
- 卷之三-三部九候论第二十篇
- 卷之三-经脉别论第二十一篇
- 卷之三-藏气法时论第二十二篇
- 卷之三-宣明五气篇第二十三篇
- 卷之三-血气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 卷之三-宝命全角论第二十五篇
- 卷之三-八正神明论第二十六篇
- 卷之三-离合真邪论第二十七篇
- 卷之三-通评虚实论第二十八篇
- 卷之三-太阴阳明论第二十九篇
- 卷之三-阳明脉解论第三十篇
- 卷之三-热论第三十一篇
- 卷之三-刺热篇第三十二篇
- 卷之三-评热病论第三十三篇
- 卷之三-逆调论第三十四篇
- 卷之四-疟论第三十五篇
- 卷之四-刺疟篇第三十六篇
- 卷之四-气厥论第三十七篇
- 卷之四-咳论第三十八篇
- 卷之四-举痛论第三十九篇
- 卷之四-腹中论第四十篇
- 卷之四-刺腰痛篇第四十一篇
- 卷之四-风论第四十二篇
- 卷之四-痹论第四十三篇
- 卷之四-痿论第四十四篇
- 卷之四-厥论第四十五篇
- 卷之四-病能论第四十六篇
- 卷之四-奇病论第四十七篇
- 卷之四-大奇篇第四十八篇
- 卷之四-脉解篇第四十九篇
- 卷之五-刺要论第五十篇
- 卷之五-刺齐论第五十一篇
- 卷之五-刺禁论第五十二篇
- 卷之五-刺志论第五十三篇
- 卷之五-针解论第五十四篇
- 卷之五-长刺节篇第五十五篇
- 卷之五-皮部论第五十六篇
- 卷之五-经络论第五十七篇
- 卷之五-气穴论第五十八篇
- 卷之五-气府篇第五十九篇
- 卷之五-骨空论第六十篇
- 卷之五-水热穴论第六十一篇
- 卷之五-调经论第六十二篇
- 卷之五-缪刺论第六十三篇
- 卷之五-四时刺逆从论第六十四篇
- 卷之五-刺法论第六十五篇
- 卷之五-本病论第六十六篇
- 卷之五-标本病传论第六十七篇
- 卷之六-简介
- 卷之六-天元纪大论第六十八篇
- 卷之六-五营运大论第六十九篇
- 卷之六-六微旨大论第七十篇
- 卷之六-气交变大论第七十一篇
- 卷之七-五常政大论第七十二篇
- 卷之七-六元正纪大论第七十三篇
- 卷之七-六元正纪大论第七十三篇下
- 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1
- 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2
- 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3
- 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4
- 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5
- 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6
- 卷之九-着至教论第七十五篇
- 卷之九-示从容论第七十六篇
- 卷之九-疏五过论第七十七篇
- 卷之九-征四失论第七十八篇
- 卷之九-阴阳类论第七十九篇
- 卷之九-方盛衰论第八十篇
- 卷之九-解精微论第八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