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热论第三十一篇
此论经脉之热病也。厥阴之上,风气主之;少阴之上,热气主之;太阴之上,湿气主之;少阳之上,火气主之;阳明之上,燥气主之;太阳之上,寒气主之。风热湿火燥寒,六气之本也。厥阴、少阴、太阴、少阳、阳明、太阳,六气之标也。凡人之生,主气之次,始于厥阴,终于太阳,从阴而阳,循环无已,所谓神转不回。若病伤寒,则始于太阳,终于厥阴,从阳而阴,所谓回则不转,乃失其机。此云巨阳、阳明、少阳等,乃人身三阳三阴之经脉也。巨阳受之、阳明受之、少阳受之等,乃三阳三阴,各受寒邪而病热也。一日巨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等,乃以六日而明六经也。三阳三阴,各受为病,一日受者,七日愈;二日受者,八日愈;三日受者,九日愈;四日受者,十日愈;五日受者,十一日愈∶六日受者,十二日愈,究而言之,皆一日受而七日愈,期虽有次,非一定也。两感于寒,则阴阳俱病,腑脏皆伤,不免于死。气化无形,经脉有形,故下即有刺热之篇,复有评热之论。此篇只论人身经脉受病,不论标本气化,后仲景《伤寒论》,论标本气化者,与此热论不同也。
黄帝问曰∶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愿闻其故。
人身经脉调和,则无寒无热;经脉不和,则或寒或热,故热病者,皆伤寒之类。其病或愈或死,期日不同,故以为问。
岐伯对曰∶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风府,故为诸阳主气也。
巨阳,太阳也。阳热之气,病于通体,故曰巨阳。诸阳之气,皆巨阳通体所主,故巨阳者,诸阳之属也。若论其脉,则上连督脉之风府,督脉督于阳,故为诸阳主气也。
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其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
热病者,伤寒之类,故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者人身阳热之气,阳常有余,故热虽甚不死。其两感于寒而病者,阳脉受寒,阴脉亦受寒,阴阳皆受,腑脏俱伤,故必不免于死。所以或愈或死也。
帝曰,愿闻其状。
病经脉之有形,则有诸脉受病之状,故愿闻之。
岐伯曰∶伤寒一日,巨阳受之,故头项痛、腰脊强。
强,去声。试以六经受病言之,如伤寒一日,通体之巨阳受之,上文云其脉连于风府,风府,项也,从项而上,故头项痛,从项而下,故腰脊强,此巨阳之脉受病为然。今以一日受之而明其状。
二日阳明受之,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而鼻干,不得卧也。
阳明之脉,则以二日受之,而明其状,阳明者,土也,故阳明主肉,其脉起于鼻交 中,旁约太阳之脉,故挟鼻络于目。主肉,故身热;络于目,故目疼;挟鼻,故鼻干;阳明胃不和,故不得卧也。
三日少阳受之,少阳主胆,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
少阳之脉,则以三日受之,而明其状。少阳者木也,故少阳主胆。其脉下胸中,循胁里,其支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故循胁络于耳。循胁,故胸胁痛,络耳,故耳聋。
三阳经络,皆受其病,而未入于脏者,故可汗而已。
结上文三阳受病,非比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故三阳经络,一日皆受其病,三阳主六腑,而未入于三阴之五脏,故可汗而已,此热虽甚不死也。
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太阴之脉,则以四日受之而明其状。其脉属脾络胃,挟咽,连舌本,故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布胃中,故腹满,络于嗌,故嗌干。
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少阴之脉,则以五日受之,而明其状,其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故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少阴水火不相交济,故口燥舌干而渴。
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厥阴之脉,则以六日受之,而明其状。厥阴肝脉过阴器,抵小腹,故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厥阴木气逆、火气盛,故烦满。循阴器,故囊缩。
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矣。
则,犹即也。结上文三阴受病,非必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故内之三阴,外之三阳,内之五脏,外之六腑,一日皆受其病,致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即死矣。较之两感于寒不免于死者更甚也。
其不两感于寒者,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不满,舌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日已矣。
其不两感于寒,属经脉之热病,皆以七日环复,病衰而愈,由此观之,则上文所云,一日受二日受者,乃循次言之,非一定不移之期日也。会悟圣经,当勿以辞害意。
帝曰∶治之奈何?
治得其宜,不必七日始愈,故以为问。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脏脉,病日衰已矣。
脏脉者,如上文太阴脾脏之脉、少阴肾脏之脉、厥阴肝脏之脉也。治之而各通其脏脉,则病日渐衰而可已,如是则免于死矣。
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若病在三阳,其未满三日而在外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而在内者,可泄而已,如是,不必七日环复而始愈矣。
帝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
承汗已泄已之意,而问时有所遗,未全愈者何也?
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
强,上声。食,音饲。藏,如字。诸遗者,乃热甚之时,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又言若此者,皆外热之病已衰,而内热有所藏,因其谷气与所藏之热相薄,相薄则阳明胃热,与所藏之热,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
帝曰∶善。治遗奈何?
病遗未愈,何以治之。
岐伯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
视其经脉之虚实,调其阴阳之逆从,如是以治,可使病之必已,而无遗矣
帝曰∶病热当何禁之?
病有所遗,而复治之,不若当其病时而禁忌之,故问病热何禁。
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病热少愈,未全愈时,毋食肉,毋多食。食肉则重浊难消,热病当复;多食则谷气相薄,病有所遗。
食肉、多食,此其禁也。
帝曰∶其病两感于寒者,其脉应与其病形何如?
应,平声。形,犹状也。诸脉受病之状,上文详言之,此复问两感于寒之脉状。
岐伯曰∶两感于寒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所谓两感于寒者,巨阳与少阴、阳明与太阴、少阳与厥阴,皆表里雌雄相应。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病巨阳之脉状,则头痛,病少阴之脉状,则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病太阴之脉状,则腹满身热,病阳明之脉状,则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病少阳之脉状,则耳聋,病厥阴之脉状,则囊缩而厥。夫三阳以胃气为本,三阴以神气为先,水浆不入,胃气绝矣∶不知人,神气亡矣。至六日,则不能环复而死,言巨阳少阴、阳明太阴、少阳厥阴皆以六日为期而死,则一日二日三日,有次序而非一定,亦当意会者也。
帝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
承上文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之意,而问三日乃死,非即死矣。
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
长,上声。五脏六腑,神气营运,皆禀气于胃,故阳明者,乃十二经脉之长也。阳明多气多血,故其血气盛,不知人,则神气已绝。而阳明之气未绝,故不知人三日,其阳明之气乃尽,故死矣。虽不即死,犹之死也。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皆出,勿止。
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故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而发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而发者为病暑。温,犹热也。暑,热之极也。暑热之病,汗出而散,温热之病,亦当汗出,故暑当与汗而皆出勿止,汗虽多不可止之也。上文热病随感随发,与寒气留连伏匿而发者不同,故举温暑以别上文热病之意。
黄帝问曰∶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愿闻其故。
人身经脉调和,则无寒无热;经脉不和,则或寒或热,故热病者,皆伤寒之类。其病或愈或死,期日不同,故以为问。
岐伯对曰∶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风府,故为诸阳主气也。
巨阳,太阳也。阳热之气,病于通体,故曰巨阳。诸阳之气,皆巨阳通体所主,故巨阳者,诸阳之属也。若论其脉,则上连督脉之风府,督脉督于阳,故为诸阳主气也。
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其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
热病者,伤寒之类,故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者人身阳热之气,阳常有余,故热虽甚不死。其两感于寒而病者,阳脉受寒,阴脉亦受寒,阴阳皆受,腑脏俱伤,故必不免于死。所以或愈或死也。
帝曰,愿闻其状。
病经脉之有形,则有诸脉受病之状,故愿闻之。
岐伯曰∶伤寒一日,巨阳受之,故头项痛、腰脊强。
强,去声。试以六经受病言之,如伤寒一日,通体之巨阳受之,上文云其脉连于风府,风府,项也,从项而上,故头项痛,从项而下,故腰脊强,此巨阳之脉受病为然。今以一日受之而明其状。
二日阳明受之,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而鼻干,不得卧也。
阳明之脉,则以二日受之,而明其状,阳明者,土也,故阳明主肉,其脉起于鼻交 中,旁约太阳之脉,故挟鼻络于目。主肉,故身热;络于目,故目疼;挟鼻,故鼻干;阳明胃不和,故不得卧也。
三日少阳受之,少阳主胆,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
少阳之脉,则以三日受之,而明其状。少阳者木也,故少阳主胆。其脉下胸中,循胁里,其支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故循胁络于耳。循胁,故胸胁痛,络耳,故耳聋。
三阳经络,皆受其病,而未入于脏者,故可汗而已。
结上文三阳受病,非比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故三阳经络,一日皆受其病,三阳主六腑,而未入于三阴之五脏,故可汗而已,此热虽甚不死也。
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太阴之脉,则以四日受之而明其状。其脉属脾络胃,挟咽,连舌本,故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布胃中,故腹满,络于嗌,故嗌干。
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少阴之脉,则以五日受之,而明其状,其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故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少阴水火不相交济,故口燥舌干而渴。
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厥阴之脉,则以六日受之,而明其状。厥阴肝脉过阴器,抵小腹,故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厥阴木气逆、火气盛,故烦满。循阴器,故囊缩。
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矣。
则,犹即也。结上文三阴受病,非必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故内之三阴,外之三阳,内之五脏,外之六腑,一日皆受其病,致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即死矣。较之两感于寒不免于死者更甚也。
其不两感于寒者,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不满,舌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日已矣。
其不两感于寒,属经脉之热病,皆以七日环复,病衰而愈,由此观之,则上文所云,一日受二日受者,乃循次言之,非一定不移之期日也。会悟圣经,当勿以辞害意。
帝曰∶治之奈何?
治得其宜,不必七日始愈,故以为问。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脏脉,病日衰已矣。
脏脉者,如上文太阴脾脏之脉、少阴肾脏之脉、厥阴肝脏之脉也。治之而各通其脏脉,则病日渐衰而可已,如是则免于死矣。
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若病在三阳,其未满三日而在外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而在内者,可泄而已,如是,不必七日环复而始愈矣。
帝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
承汗已泄已之意,而问时有所遗,未全愈者何也?
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
强,上声。食,音饲。藏,如字。诸遗者,乃热甚之时,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又言若此者,皆外热之病已衰,而内热有所藏,因其谷气与所藏之热相薄,相薄则阳明胃热,与所藏之热,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
帝曰∶善。治遗奈何?
病遗未愈,何以治之。
岐伯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
视其经脉之虚实,调其阴阳之逆从,如是以治,可使病之必已,而无遗矣
帝曰∶病热当何禁之?
病有所遗,而复治之,不若当其病时而禁忌之,故问病热何禁。
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病热少愈,未全愈时,毋食肉,毋多食。食肉则重浊难消,热病当复;多食则谷气相薄,病有所遗。
食肉、多食,此其禁也。
帝曰∶其病两感于寒者,其脉应与其病形何如?
应,平声。形,犹状也。诸脉受病之状,上文详言之,此复问两感于寒之脉状。
岐伯曰∶两感于寒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所谓两感于寒者,巨阳与少阴、阳明与太阴、少阳与厥阴,皆表里雌雄相应。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病巨阳之脉状,则头痛,病少阴之脉状,则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病太阴之脉状,则腹满身热,病阳明之脉状,则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病少阳之脉状,则耳聋,病厥阴之脉状,则囊缩而厥。夫三阳以胃气为本,三阴以神气为先,水浆不入,胃气绝矣∶不知人,神气亡矣。至六日,则不能环复而死,言巨阳少阴、阳明太阴、少阳厥阴皆以六日为期而死,则一日二日三日,有次序而非一定,亦当意会者也。
帝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
承上文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之意,而问三日乃死,非即死矣。
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
长,上声。五脏六腑,神气营运,皆禀气于胃,故阳明者,乃十二经脉之长也。阳明多气多血,故其血气盛,不知人,则神气已绝。而阳明之气未绝,故不知人三日,其阳明之气乃尽,故死矣。虽不即死,犹之死也。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皆出,勿止。
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故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而发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而发者为病暑。温,犹热也。暑,热之极也。暑热之病,汗出而散,温热之病,亦当汗出,故暑当与汗而皆出勿止,汗虽多不可止之也。上文热病随感随发,与寒气留连伏匿而发者不同,故举温暑以别上文热病之意。
同书章节
- 黄帝素问直解-序
- 黄帝素问直解-凡例九条
- 卷之一-简介
- 卷之一-上古天真论第一篇
- 卷之一-四气调神篇第二篇
- 卷之一-生气通天论第三篇
- 卷之一-金匮真言论第四篇
- 卷之一-阴阳应象大论第五篇
- 卷之一-阴阳离合论第六篇
- 卷之一-阴阳别论第七篇
- 卷之一-灵兰秘典论第八篇
- 卷之二-六节藏象大论第九篇
- 卷之二-五脏生成篇第十篇
- 卷之二-五脏别论第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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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二-汤液醪醴论第十四篇
- 卷之二-玉版论要论第十五篇
- 卷之二-诊要经终论第十六篇
- 卷之二-脉要精微论第十七篇
- 卷之二-平人气象论第十八篇
- 卷之二-玉机真脏论第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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