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
阳经有恶寒,阴经有发热,阴阳指寒热言,非专指经络营卫。盖阳受阴邪,热郁未发,故令恶寒;阴受阳邪,热浮于外,故令发热。发热则阴耗于里,当养阴以达热;恶寒则阳伏于中,宜升阳以散寒。若发热恶寒只作阳经解,无热恶寒只作阴经解,则义理太浅,殊觉无味。
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七日合火之成数,六日合水之成数,至此则阴阳自和而愈。《内经》曰:其死多以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使死期合阴阳之数。而愈期不合者,皆治之者之不如法耳。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烦躁,脉数急者,为传也。
寒伤于表,太阳受之,脉静则胸中无热,故可不传而愈;若初受伤寒,颇有吐意,邪已侵及胃腑,躁烦则热炽胸中,脉数急,则热盛于经络也。传,指热传于表,非谓寒传于表。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二三日,乃阳明少阳发病之期,不见,为阳明少阳之热不传于表也。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伤寒至三日,不见三阳表证,为三阳尽不受邪。若阴经气虚,当三阴受邪气,其人反能食,而不呕,知胃阳有余,则三阴尽不受邪也。盖胃虽为六经出路,而又为三阴之外蔽,故胃阳盛,则寒邪自解;胃阳虚,则寒邪深入阴经而为患;胃阳亡,则水浆不入而死。要知三阴之受邪,关系不在太阳,而全在阳明。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也。
无大热则微热尚存,内无烦躁可云表解,而不了了也。伤寒一日,即见烦躁,是阳气外发之机。六七日,乃阴阳自和之际,反见烦躁,是阳邪内陷之兆。阴者,指里而言,非专指三阴也。或入太阳之本而热结膀胱,或入阳明之本而胃中干燥,或入少阳之本而胁下痞硬,或入太阴而暴烦下利,或人少阴而口燥舌干,或人厥阴而心中疼热,皆入阴之谓。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太阳为诸阳主气,头为渚阳之会,故太阳病而头痛也。伤寒六日,经为一经,七日,乃太阳行尽之期,故头痛自愈。若太阳过经不解,欲并病阳明,针足阳明经,截其来路,使不病阳明,则太阳之余邪亦散。以太阳、阳明经络相接,故有传经之义。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不了了者,余邪未除也。七日表解后,复过一候而五脏元气始充,故十二日精神慧爽而愈。此虽举风家伤寒概之矣。如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曰衰曰少,皆表解而不了了之谓。六经部位有高下,发病有迟早之不同。如阳明两日发,八日衰;厥阴六日发,十二日衰。则六经皆七日解,而十二日愈。误治又不在此例。
凡脉浮、大、滑、动、数,此名阳也;沉、弱、涩、弦、迟,此名阴也。
脉有十种,阴阳两分,即具五法:浮沉,是脉体;大弱,是脉势;滑涩,是脉气;动弦,是脉形;迟数,是脉息。总是病脉而非平脉也。有对看法、有正看法、有反看法、有平看法、有互看法、有彻底看法。如有浮即有沉,有大即有弱,有滑即有涩,有数即有退。
合之于病,则浮为在表,沉为在里;大为有余,弱为不足;滑为气盛,涩为血少;动为搏阳,弦为搏阴;数为在腑,迟为在脏。此对看法也。
如浮、大、滑、动、数脉,气之有余者名阳,当知其中有阳胜阴病之机;沉、涩、弱、弦、迟脉,气之不足者名阴,当知其中有阴胜阳病之机。此正看法也。
夫阴阳之存天地间也,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知从知随,气可与期。故其始也,为浮、为大、为滑、为动、为数;其继也,反沉、反弱、反涩、反弦、反迟者,是阳消阴长之机,其病为进。其始也,为沉、为弱、为涩、为动、为迟;其继也,微浮、微大、微滑、微动、微数者,乃阳进阴退之机,其病为欲愈。此反看法也。
浮为阳,如更兼大、动、滑、数之阳脉,是为纯阳,必阳盛阴虚之病矣;沉为阴,如更兼弱、涩、弦、迟之阴脉,是为重阴,必阴盛阳虚之病矣。此为平看法。
如浮而弱、浮而涩、浮而弦、浮而迟者,此阳中有阴,其人阳虚而阴气早伏于阳脉中也,将有亡阳之变,当以扶阳为急务矣;如沉而大、沉而滑、沉而动、沉而数者,此阴中有阳,其人阴虚而阳邪下陷于阴脉中也,将有阴竭之虞,当以存阴为深计矣。此为互看法。
如浮、大、滑、动、数之脉,体虽不变,然始为有力之强阳,终为无力之微阳,知阳将绝矣;沉、弱、涩、弦、退之脉,虽喜变而为阳,如忽然暴见浮、大、滑、动、数之脉,乃阴极以阳,知反照之不长,余烬之易灭也。此为彻底看法。
更有真阴、真阳之看法。所谓阳者,胃脱之阳也,脉有胃气,是知不死;所谓阴者,真脏之脉也,脉见真脏者死。然邪气之来也,紧而疾;谷气之来也,徐而和。此又不得以迟数定阴阳矣。
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腑,迟为在脏。
寸口,指两手六部而言,不专指右寸也。气口成寸,为脉之大会,死生吉凶系焉。则内外脏腑之诊,全赖浮、沉、迟、数为大纲。浮沉,是审起伏;迟数,是察至数。浮沉之间,迟数寓焉。凡脉之不浮、不沉而在中,不迟、不数而互至者,谓之平脉,是有胃气,可以神求,不可以象求也。若一见浮、沉、迟、数之象,斯为病脉也。脉状种种,总该括于浮、沉、迟、数间,然四者之中,又以独浮、独沉、独迟、独数为准则。而独见何部,即以何部深求其表里脏腑之所在,则病无遁情矣。
凡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阳脉,指胃气言,所谓二十五阳者是也,五脏之阳和发见,故生;阴脉,指真脏言,胃脘之阳不至于手太阴,乃五脏之真阴发见,故死。
要知沉、弱、涩、弦、迟是病脉,不是死脉,其见于阳病者最多。若真脏脉至,如肝脉中外急,心脉坚而搏,肺脉大而浮,肾脉之如弹石,脾脉之如雀啄,反见有余之象,岂可以阳脉名之?若以胃脉为迟,真阴为数,能不误人耶?
寸脉上不至关,为阳纯;尺脉下不至关,为阴纯。此皆不治,决死也。若计余命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也。
寸脉居上而治阳,尺脉生下而治阴。寸不至关,则阳不生阴,为孤阳,阳亦将绝矣;尺不至关,则阴不生阳,为独阴,阴亦将绝矣。此皆不治言。皆因前此失治,以至此。看余命生死句,则知治之而有余命矣。脉以应月,每月有节,失时不治。则寸不至关者,遇月建之属阴,必克阳而死;尺不至关者,遇月建之阳支,则克阴而死。若治之宜,则阴得阳而解,阳得阴而解矣。
寸口、关上、尺中、大小、浮沉、迟数同等,虽有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和平,虽剧当愈。
阴阳和平,不是阴阳自和,不过是纯阴纯阳无驳杂之谓。究竟是病脉,是未愈时寒热不解之脉,虽剧当愈,非言不治自愈。正使人知此为阴阳偏胜之脉。阳剧者当治阳,阴剧者当治阴,必调其阴阳,使之和平,失此不治,反加剧矣。
脉浮而紧,按之反芤,此为本虚,故当战而汗出也。其人本虚,是以发战,以脉浮,故当汗出而解。若脉浮希数,按之不充,此人本不虚,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发战也。
战,即战栗之谓。治病必求其本者,本者,其人平日禀气之虚实。紧以脉象言,数以至数言。紧、数似同而有别,盖有虚实之分。又,必按之芤不芤,而虚实之真假毕见。
脉浮数而微,病人身凉和者,此为欲解也,解以夜半。脉浮而解者,滋然汗出也;脉数而解者,必能食也;脉微而解者,必不汗出也。
病脉浮数,今而转微,身初发热,今而身凉,即伤寒少阳脉小为欲愈之义。夜半时阳得阴则余邪尽解。脉浮为在表,汗由气化,邪从汗解也。脉数为阳盛,食入于阴,长气以和阳也。脉微为元气本微,邪气亦解,不必再求其汗出。正令人不当妄汗虚邪耳。
上论伤寒诊病大略。
阳经有恶寒,阴经有发热,阴阳指寒热言,非专指经络营卫。盖阳受阴邪,热郁未发,故令恶寒;阴受阳邪,热浮于外,故令发热。发热则阴耗于里,当养阴以达热;恶寒则阳伏于中,宜升阳以散寒。若发热恶寒只作阳经解,无热恶寒只作阴经解,则义理太浅,殊觉无味。
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七日合火之成数,六日合水之成数,至此则阴阳自和而愈。《内经》曰:其死多以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使死期合阴阳之数。而愈期不合者,皆治之者之不如法耳。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烦躁,脉数急者,为传也。
寒伤于表,太阳受之,脉静则胸中无热,故可不传而愈;若初受伤寒,颇有吐意,邪已侵及胃腑,躁烦则热炽胸中,脉数急,则热盛于经络也。传,指热传于表,非谓寒传于表。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二三日,乃阳明少阳发病之期,不见,为阳明少阳之热不传于表也。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伤寒至三日,不见三阳表证,为三阳尽不受邪。若阴经气虚,当三阴受邪气,其人反能食,而不呕,知胃阳有余,则三阴尽不受邪也。盖胃虽为六经出路,而又为三阴之外蔽,故胃阳盛,则寒邪自解;胃阳虚,则寒邪深入阴经而为患;胃阳亡,则水浆不入而死。要知三阴之受邪,关系不在太阳,而全在阳明。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也。
无大热则微热尚存,内无烦躁可云表解,而不了了也。伤寒一日,即见烦躁,是阳气外发之机。六七日,乃阴阳自和之际,反见烦躁,是阳邪内陷之兆。阴者,指里而言,非专指三阴也。或入太阳之本而热结膀胱,或入阳明之本而胃中干燥,或入少阳之本而胁下痞硬,或入太阴而暴烦下利,或人少阴而口燥舌干,或人厥阴而心中疼热,皆入阴之谓。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太阳为诸阳主气,头为渚阳之会,故太阳病而头痛也。伤寒六日,经为一经,七日,乃太阳行尽之期,故头痛自愈。若太阳过经不解,欲并病阳明,针足阳明经,截其来路,使不病阳明,则太阳之余邪亦散。以太阳、阳明经络相接,故有传经之义。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不了了者,余邪未除也。七日表解后,复过一候而五脏元气始充,故十二日精神慧爽而愈。此虽举风家伤寒概之矣。如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曰衰曰少,皆表解而不了了之谓。六经部位有高下,发病有迟早之不同。如阳明两日发,八日衰;厥阴六日发,十二日衰。则六经皆七日解,而十二日愈。误治又不在此例。
凡脉浮、大、滑、动、数,此名阳也;沉、弱、涩、弦、迟,此名阴也。
脉有十种,阴阳两分,即具五法:浮沉,是脉体;大弱,是脉势;滑涩,是脉气;动弦,是脉形;迟数,是脉息。总是病脉而非平脉也。有对看法、有正看法、有反看法、有平看法、有互看法、有彻底看法。如有浮即有沉,有大即有弱,有滑即有涩,有数即有退。
合之于病,则浮为在表,沉为在里;大为有余,弱为不足;滑为气盛,涩为血少;动为搏阳,弦为搏阴;数为在腑,迟为在脏。此对看法也。
如浮、大、滑、动、数脉,气之有余者名阳,当知其中有阳胜阴病之机;沉、涩、弱、弦、迟脉,气之不足者名阴,当知其中有阴胜阳病之机。此正看法也。
夫阴阳之存天地间也,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知从知随,气可与期。故其始也,为浮、为大、为滑、为动、为数;其继也,反沉、反弱、反涩、反弦、反迟者,是阳消阴长之机,其病为进。其始也,为沉、为弱、为涩、为动、为迟;其继也,微浮、微大、微滑、微动、微数者,乃阳进阴退之机,其病为欲愈。此反看法也。
浮为阳,如更兼大、动、滑、数之阳脉,是为纯阳,必阳盛阴虚之病矣;沉为阴,如更兼弱、涩、弦、迟之阴脉,是为重阴,必阴盛阳虚之病矣。此为平看法。
如浮而弱、浮而涩、浮而弦、浮而迟者,此阳中有阴,其人阳虚而阴气早伏于阳脉中也,将有亡阳之变,当以扶阳为急务矣;如沉而大、沉而滑、沉而动、沉而数者,此阴中有阳,其人阴虚而阳邪下陷于阴脉中也,将有阴竭之虞,当以存阴为深计矣。此为互看法。
如浮、大、滑、动、数之脉,体虽不变,然始为有力之强阳,终为无力之微阳,知阳将绝矣;沉、弱、涩、弦、退之脉,虽喜变而为阳,如忽然暴见浮、大、滑、动、数之脉,乃阴极以阳,知反照之不长,余烬之易灭也。此为彻底看法。
更有真阴、真阳之看法。所谓阳者,胃脱之阳也,脉有胃气,是知不死;所谓阴者,真脏之脉也,脉见真脏者死。然邪气之来也,紧而疾;谷气之来也,徐而和。此又不得以迟数定阴阳矣。
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腑,迟为在脏。
寸口,指两手六部而言,不专指右寸也。气口成寸,为脉之大会,死生吉凶系焉。则内外脏腑之诊,全赖浮、沉、迟、数为大纲。浮沉,是审起伏;迟数,是察至数。浮沉之间,迟数寓焉。凡脉之不浮、不沉而在中,不迟、不数而互至者,谓之平脉,是有胃气,可以神求,不可以象求也。若一见浮、沉、迟、数之象,斯为病脉也。脉状种种,总该括于浮、沉、迟、数间,然四者之中,又以独浮、独沉、独迟、独数为准则。而独见何部,即以何部深求其表里脏腑之所在,则病无遁情矣。
凡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阳脉,指胃气言,所谓二十五阳者是也,五脏之阳和发见,故生;阴脉,指真脏言,胃脘之阳不至于手太阴,乃五脏之真阴发见,故死。
要知沉、弱、涩、弦、迟是病脉,不是死脉,其见于阳病者最多。若真脏脉至,如肝脉中外急,心脉坚而搏,肺脉大而浮,肾脉之如弹石,脾脉之如雀啄,反见有余之象,岂可以阳脉名之?若以胃脉为迟,真阴为数,能不误人耶?
寸脉上不至关,为阳纯;尺脉下不至关,为阴纯。此皆不治,决死也。若计余命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也。
寸脉居上而治阳,尺脉生下而治阴。寸不至关,则阳不生阴,为孤阳,阳亦将绝矣;尺不至关,则阴不生阳,为独阴,阴亦将绝矣。此皆不治言。皆因前此失治,以至此。看余命生死句,则知治之而有余命矣。脉以应月,每月有节,失时不治。则寸不至关者,遇月建之属阴,必克阳而死;尺不至关者,遇月建之阳支,则克阴而死。若治之宜,则阴得阳而解,阳得阴而解矣。
寸口、关上、尺中、大小、浮沉、迟数同等,虽有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和平,虽剧当愈。
阴阳和平,不是阴阳自和,不过是纯阴纯阳无驳杂之谓。究竟是病脉,是未愈时寒热不解之脉,虽剧当愈,非言不治自愈。正使人知此为阴阳偏胜之脉。阳剧者当治阳,阴剧者当治阴,必调其阴阳,使之和平,失此不治,反加剧矣。
脉浮而紧,按之反芤,此为本虚,故当战而汗出也。其人本虚,是以发战,以脉浮,故当汗出而解。若脉浮希数,按之不充,此人本不虚,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发战也。
战,即战栗之谓。治病必求其本者,本者,其人平日禀气之虚实。紧以脉象言,数以至数言。紧、数似同而有别,盖有虚实之分。又,必按之芤不芤,而虚实之真假毕见。
脉浮数而微,病人身凉和者,此为欲解也,解以夜半。脉浮而解者,滋然汗出也;脉数而解者,必能食也;脉微而解者,必不汗出也。
病脉浮数,今而转微,身初发热,今而身凉,即伤寒少阳脉小为欲愈之义。夜半时阳得阴则余邪尽解。脉浮为在表,汗由气化,邪从汗解也。脉数为阳盛,食入于阴,长气以和阳也。脉微为元气本微,邪气亦解,不必再求其汗出。正令人不当妄汗虚邪耳。
上论伤寒诊病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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