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辨太阳病脉证篇
辨太阳病脉证篇
在表在外,病各不同,麻黄、桂枝汤亦各判,请汇集而参观之。太阳之病,皮肤为表,肌腠为外,外证未解,肌中之气为邪所伤,其脉因见浮弱者,当以甘温之药资助肌腠之气血,从汗而解,宜桂枝汤。
此一节言桂枝汤为解外之剂也。
【张令韶曰】自此以下十五节,言病有在表在外之不同,汤有麻黄、桂枝之各异也。
【柯韵伯曰】桂枝温能散寒,甘能益气生血,辛能发散外邪,故麻、葛、青龙凡发汗剂咸用之,惟桂枝汤不可用麻黄,而麻黄汤不可无桂枝也,何也?桂枝为汗药中冲和之品,若邪在皮毛则皮毛实而无汗,故主麻黄以直达之,令无汗者有汗而解。若邪在肌肉则肌肉实,而皮毛反虚而自汗,故不主麻黄之径走于表,止佐以姜、枣、甘、芍,调和气血,从肌肉而出皮毛,令有汗者复汗而解。二方之不同如此。今人不知二方之旨,以桂枝汤治中风,以麻黄汤治伤寒,失之远矣。
在表之邪未解,尚见太阳头项强痛等病,医者误下之,犹幸里气未夺,反上逆与表邪交错于胸中,而为微喘者,表未解故也。盖肌也表也,气原相通,邪从表而入肌,亦从肌而出表,故仍用桂枝加厚朴杏仁汤主之。盖杏仁降气,厚朴宽胸,方中加此二味,令表邪交错者,从肌腠出于皮毛而解矣。按时人往往于肌表二字认不清,所以终身愦愦。
此一节言表邪未解者不可下,若误下之,仍宜用桂枝加味,令其从肌以出表。
桂枝加厚朴杏仁汤
即桂枝加杏仁(五十枚,去皮尖)、厚朴(二两,炙,去皮)
上七位,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在外之邪未解,尚见太阳头项强痛等病,须知其为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为治之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
此一节言误下后还用桂枝汤救外证之逆。
【次男元犀按】桂枝汤本为解肌,误下后邪未陷者,仍用此方。若已陷者,当审何逆,从其变而治之。然则外症未解,救误如此而内证未除者,误之当何如?师故举一隅以示人焉。
未汗而遽下之,既以桂枝汤为救误之法,先汗而复下之,亦藉桂枝汤为补救之资。太阳病,先以麻黄汤发汗,既汗而犹不解,正宜以桂枝汤继之,而竟不用桂枝汤,而复下之,此粗工泥守先汗后下之法,不知脉理故也。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此一节言先汗后下,察其脉浮,病不解者,仍宜用桂枝汤以解外也。言外见麻黄汤后继以桂枝汤,为正法也。
请再以表病用麻黄汤之法而言,太阳病脉浮紧,是麻黄证的脉,无汗发热身疼痛,是麻黄汤的证。医者不知用麻黄汤,至八日当阳明主气之期,九日当少阳主气之期不解,表证仍在,此虽为日已久,还当发其汗,麻黄汤主之。若服前药已,只见表邪得汗而出,微除而三阳之阳热内盛,阳盛则阴虚,故其人阳盛而发烦,阴虚而目瞑,剧者必逼血上行而为衄,衄出而经络之热随衄乃解。所以然者,以太阳主巨阳之气,阳明主悍热之气,少阳主相火之气,三阳合并而为热,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此一节言病在太阳,得阳明少阳之气化,合并为热之治法也。但言发热,不言恶寒者,主太阳之标而言也。
三阳气盛,汗之而不解者,既可使其从衄血解矣。而太阳本经之热,亦自有衄而解之证。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不因发汗,而其热自能从衄而解者,其病比上条三阳合并稍轻而易愈。盖血之与汗,异名同类,不得汗必得血,不从汗解而从衄解,此与热结膀胱血自下者,同一局也。
此一节,言不因三阳之气盛,不用麻黄之发汗,而太阳标阳之热,若得衄则无不解矣。
【男蔚按】发热无汗,则热郁于内,热极络伤。阴络伤,血并冲任而出,则为吐血;阳络伤,血并督脉而出,则为衄血。此督脉与太阳同起目内眦,循膂络肾,太阳之标热,借督脉作衄为出路而解也。
二阳并病,缘太阳初得病时,当发其汗,汗先出不通彻,因转属阳明,故谓之并病。夫既属阳明,则水谷之汗相续不绝,肌表中时自见其微汗出,若果不恶寒,则太阳之证罢,可以议下矣。若太阳恶寒之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治之逆,必须发汗为治之顺。如此当知有小发汗、更发汗二法。可小发汗,为偏于阳明,在经之证。设面色缘缘正赤者,即面色有热色之象,为阳明之气怫郁在表,当以小发汗之剂解之。解之而不尽者,仍以药气熏之,中病则已。若太阳经气俱病之重证,发汗不彻,不足言,仅为阳气怫郁不得越,缘前此当发太阳之汗而不汗,热邪无从外出,其人内扰不安而烦躁,此烦躁由于不汗所致,与大青龙证之烦躁同例。邪无定位,不知痛处,腹中四肢皆阳明之所主,太阳之病邪并之,或乍在腹中,或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定位。呼出为阳,吸入为阴,阴阳之气不相交,故其人短气。然其人所以短气者,但坐以汗出不彻,以致阴阳之气不交,出入不利故也,更发其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滞涩不流利,故知其汗液不通也。
此一节言太阳之病并于阳明也,庞安常拟补麻黄汤,喻嘉言拟桂枝加葛根汤二方,俱隔靴搔痒。
病出汗不彻,且有小发、更发之法,况其为应汗不汗乎。然亦有法虽当汗,而独取尺脉为凭,为法外之法。脉浮数者必发热,法当汗出而愈者,若下之,虽幸其邪尚未陷,而无如气被伤而身重,血被伤而心悸者。盖卫气荣血,外循行于经络之间,而肺卫心荣,内取资乎水谷之气,今下后阳明水谷之气不充,不可发汗,当听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尺为阴而主里,此里阴之虚,慎勿乱药,惟糜粥自养,渐复胃阴。又依《内经》之说,月郭满则气血实,肌肉内坚,预告病人勿幸速效,须俟谷气充,天时旺,则表里之气实,而津液自和,便自汗出而愈,此法外之法也。
此一节言汗乃血液,血液少者不可汗也。
由此法而推之,脉浮数之外,更有脉浮紧之证。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麻黄汤发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之然?以荣者水谷之精气也,和调于五脏,洒陈于六腑,乃能入之于脉。今尺中迟,乃知中焦之营气不足,血液虚少,不能入于脉故也。前云脉浮数,因误治而虚其阴,尚可勿药,俟其自愈。今则浮紧之脉,不易出汗,阴气本虚,不因误治所致,又不能俟其自复而作汗。若云先补后散,补散兼用,更为妄语。吾观虚人于未病时服人参、地黄等药无数,尚且未见大效,岂邪盛无汗之际得之,即能补虚而不助邪乎?是必无之理也,当于本原处而求其治则得矣。
此一节承上节而续言脉浮紧之证,以见血液少者,不可发汗,言外见虽发之而亦不能作汗也。
二者于尺中之脉,既知其不可,即便知其可矣。凡脉浮而紧,其尺中不迟者,病在表而荣不虚也,可以发汗,宜麻黄汤径发之,不必他虑也。脉浮而数,其尺中不微者,为里不虚也,可以发汗,宜麻黄汤径发之,又不必他虑也。
此一节,承上文两节之意而申言之。
上言营言里,而诊于尺中者,以营为阴也,营阴而卫阳,和合而循行于肌表。今请再言卫气,病人常自汗出者,此为营气本和,然营气和者而竟有常自汗之证奈何?盖因卫外之卫气不谐,以卫气之虚不能共营气和谐故尔。盖卫为阳,营为阴,阴阳贵乎和合,今营自和而卫不能与之和谐,以致营自行脉中,卫自行于脉外,两不相合,如夫妇之不调治者。当乘其汗正出时,与桂枝汤,啜粥。是阳不足者,温之以气,食入于阴,气长于阳,既汗复发其汗,则阳气振作,营卫因之以和则汗不复出而愈,宜桂枝汤。
此一节因上文营气不足而复及于卫气也。
病人藏府无他病,惟有定时发热,因有定时自汗出,每热则汗出,与无热而常自汗出者不同。而推其所以不愈者,即《内经》所谓阴虚者阳必凑之,故少气,时热而汗出,此卫气因阳热之凑而不和也。治者先于其未发热之时发其汗,欲从汗以泄其阳热,并以啜粥,遵《内经》精胜而邪却之旨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上节言卫气不和,乃卫气不与营气相和,此节言卫气不和,乃卫气之自不和也。张令韶云:此二节言桂枝汤能和营卫而发汗,亦能和营卫而止汗也。柯韵伯云:一属阳虚,一属阴虚,皆令自汗,但以无热、有热别之,以常汗出、时汗出辨之,总以桂枝汤啜热粥汗之。
前言邪从衄解,一在八九日,三阳热盛,服麻黄汤之后而解也;一在太阳本经热盛,亦有不服麻黄汤,可以自衄而解也。然二者皆于衄后而解,亦有衄后而不解者,不可不知。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其衄点滴不成流,虽衄而表邪未解,仍以麻黄汤主之,俾元府通,衄乃止。不得以衄家不可发汗为辞,谓汗后有额上陷、脉紧、目直视不能眴、不得眠之变也。然彼为虚脱,此为盛盈,彼此判然。且衄家是素衄之家,为内因致衄,此是有因而致为外因。
此一节又补言衄后邪不解之证也。然邪解而脉微,邪不解而脉浮,以此为辨。
以上两言得衄而解,又言得衄而仍不解,大旨以汗之与血异名同类,不从汗解,必从血解,既衄而不成衄者,又当从汗而解之,言之详矣。然衄证又当以头痛为提纲,以头为诸阳之会,督脉与太阳同起于目内眦,邪热盛则越于督脉而为衄也。然头痛病在上也,而察其病机,则在于下,一曰大便,一曰小便。若伤寒不大便,六日为经之气已周,七日又值太阳主气之期,头痛有热者,热盛于里,而上乘于头,与承气汤上承热气于下,以泄其里热。其头痛有热而小便清者,知热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以麻黄汤泄其表热。此一表一里之证见俱见头痛。若头痛不已者,势必逼血上行而为衄,此可于未衄之前,以头痛而预定之也,然犹有言之未尽者。病在表者固宜麻黄汤,至于病在肌腠,其邪热从肌腠而入经络,头痛亦必作衄,宜以桂枝汤,于未衄之前而解之。
此一节以“头痛者必衄”五字为主,而言在里在表在经之不同,欲学者一隅而三反也。
总而言之,桂枝与麻黄,功用甚广,而桂枝汤更有泛应曲当之妙。伤寒服麻黄汤以发汗,服后汗出身凉,为表邪已解。至半日许复发热而烦,是表邪解而肌邪未解也。又诊其脉不见桂枝之浮弱,仍见麻黄症之浮数者,知非麻黄症未罢,乃肌腠之邪不解,动君火之气而为烦所致。麻黄汤不可治烦可更易麻黄汤之竣,而用啜粥调和之法以发其汗,宜桂枝汤主之,解肌以止烦。
此一节总结十五节,病有在表在外之不同,汤有麻黄、桂枝之各异,而申言桂枝之用更宏也。
【柯韵伯云】桂枝汤本治烦,服后外热不解,而内热更甚,故曰反烦。麻黄证本不烦,服汤,汗出热初解,而内热又发,故曰复烦。凡曰麻黄汤主之者,定法也;服桂枝汤不解,仍与桂枝汤,汗解后复发烦,更用桂枝汤,活法也。服麻黄汤复烦,可更用桂枝;服桂枝汤复烦者,不得更用麻黄。且麻黄脉证,但桂枝汤可用更汗,不可先用桂枝汤发汗,此又活法中定法矣。汗吐下三者,攻邪之法也,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用之得当,则邪去而病已。若汗吐下用之太过,为亡津液,而且有亡阳之患,虽其汗吐下之症仍在,不可复行汗吐下之法,姑慢服药,俟其阴阳之气自和者,邪气亦退,必自愈。
此一节言汗吐下三法不可误用。张令韶云:以下十三节,皆所以发明首节之义,以见汗吐下之不可误施,有如此也。
大下之后复发汗,以致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用利小便之药治之,姑俟其津回,得小便利,则阴阳和而表里之症必皆自愈。
此一节言汗下逆施,重亡津液也。
下之后复发汗,则气虚于外,不能熏肤充身,故必振寒,血虚于内,不能荣行经脉,故脉微细。所以然者,以误施汗下,内外气血俱虚故也。
此一节言汗下后,不特亡津液,并亡其内外之阴阳气血也。
【男元犀按】此言倒施下汗之误,病在外,当汗解而反下之,伤阴液于内,故脉微细。复发汗,又虚阳气于外,故身振寒。此为内外俱虚,阴阳将竭,视上节病较重。
下之后复发汗,亡其阳气,昼日为阳,阳虚欲援同气之救助,而不可得,故烦躁不得眠。夜为阴,阴盛则相安于阴分而安静。其于不呕不渴,知其非传里之热邪。其于无表证,知非表不解之烦躁也。脉沉微,气虚于里也。身无大热者,阳虚于表也。此际不急复其阳,则阳气先绝而不可救。以干姜附子汤主之。
此一节言汗下之后亡其阳气也。
干姜附子汤
干姜(一两)、附子(二枚,生用,去皮,擘,破八片)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发汗后,邪已净矣,而身犹疼痛,为血虚无以荣身,且其脉沉迟者,沉则不浮,不浮则非表邪矣,迟则不数紧,不数紧则非表邪之疼痛矣。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俾血运则痛愈。
此一节言汗后亡其阴血也。
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
桂枝(三两,去皮)、芍药(四两)、甘草(二两,炙)、人参(三两)、生姜(四两,切)、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一斗二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分温服,余依桂枝汤法。
且汗吐下不如法而误施之,既已增病,亦恐伤及五脏之气,先以热邪乘肺言之。盖太阳之气,与肺金相合而主皮毛,若麻黄证,标阳盛者,竟用桂枝汤,啜粥以促其汗。发汗后切不可更行桂枝汤,何也?桂枝之热,虽能令其汗出,而不能除麻黄本证之喘,究竟汗为热汗,而麻黄本证之汗未尝出也。无大热者,热盛于内,上乘于肺,而外热反轻也,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取石膏止桂枝热逼之汗,仍用麻黄出本证未出之汗也。
此一节言发汗不解,邪乘于肺,而为肺热证也。张令韶云:自此以下五节,因误施汗吐下,致伤五脏之气也。柯韵伯云:温病、风温,仲景无方,疑即此方也。按柯氏此说,虽非正解,亦姑存之,以备恭考。
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麻黄(四两,去节)、杏仁(五十个,去皮尖)、甘草(二两)、石膏(半斤,碎,绵裹)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
以伤其心气言之发汗过多,虚其心液,其人叉手自覆冒于心,外有所卫而安也。心下悸,欲得按者,内有所依而愈安也。桂桂甘草汤主之。
此一节言发汗而伤其心气也。
桂枝甘草汤
桂枝(四两,去皮)、甘草(二两,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以伤其肾气言之,发汗过多之后肾阳虚,则水邪挟水气而上冲,故其入脐下悸者,欲作奔豚,然犹欲作而尚未作也。当先其时以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
此一节言发汗后而伤其肾气也。
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茯苓(半斤)、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五枚,擘)、桂枝(四两,去皮)
上四味,以甘澜水一斗,先煮茯苓减二升,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作甘澜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内,以杓扬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颗相逐,取用之。
以伤其脾气言之,发汗后外邪已解而腹胀满者,盖以汗虽出于营卫,实禀中焦水谷之气以成,今发汗伤其中气,致中虚不能运行升降,乃生胀满,以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主之。
此一节言发汗而伤其脾气也。同学周镜罗云:太阳发汗,所以外通阳气,内和阴气。发汗不如法,致太阳之寒内合太阴之湿,故腹胀满之病作矣。
厚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
厚朴(半斤,去皮,炙)、生姜(半斤,切)、半夏(半升,洗)、人参(一两)、甘草(二两,炙)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以伤其肝气言之,伤寒若吐若下后,中气伤矣。心下为脾之部位,土虚而负,木乘之,故逆满,气上冲胸,即厥阴之为病,气上撞心是也。起则头眩,即《内经》所谓诸风掉眩皆属于木是也。脉沉紧,肝之脉也。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经脉空虚而风木动摇之象也。《金匮》知肝之病当先实脾,却是不易之法也。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
此一节言吐下而伤其肝气也。
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
茯苓(四两)、桂枝(三两,去皮)、白术(二两)、甘草(二两)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
且虚人不宜发汗,汗之则为虚虚,发汗后病应解而不解,不应恶寒,而反恶寒者,以其本人虚故也。虚则宜补,补正即所以却邪,以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此一节言误发虚人之汗,另立一补救法也。
芍药甘草附子汤
芍药(三两)、甘草(三两,炙)、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服。
虚人发汗,且为虚,虚汗而又下,便入阴而为危证矣。太阳病发汗病不解,若下之而病仍不解,忽增出烦躁之证者,以太阳底面即是少阴,汗伤心液,下伤肾液,少阴之阴阳水火离隔所致也,以茯苓四逆汤主之。
此言虚人误汗下,恐少水火之气因之离隔而难治。烦者阳不遇阴,躁者阴不遇阳也。
茯苓四逆汤
茯苓(六两)、人参(一两)、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甘草(二两,炙)、干姜(一两半)
上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要之病变虽多,不外虚实两证。凡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发汗后不惟不恶寒,而且但见其热者,实也。盖因发汗以致胃燥而为实热之证,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甚矣,温补凉泻之不可泥也。
此一节总结上文数节之意,言虚证固多,而实证亦复不少,而又提出“胃气”二字,补出调胃承气汤一方,其旨微矣。
太阳病从微盛而转属:阳微则转属少阴为虚证,以太阳与少阴相表里也;阳盛则转属阳明为实证,以太阳与阳明递相传也。
存津液为治伤寒之要,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阳明水谷之津竭矣,故胃中干,土燥于中。心不交肾则烦,肾不能交心则躁不得眠,即《内经》所谓胃不和则卧不安者是也。欲得饮水者,人身津液为水之类,内水耗竭,欲得外水以自救,只宜少少与饮之,令胃得水而不干,斯气润而和则愈,切不可误与五苓散。若脉浮,小便不利,乃脾气不能转输而胃之津液不行也。微热,乃在表之邪未解也。消渴者,饮入而消,热甚于里也。以脉浮在表,故微热。以脾不转输,故小便不利而消渴。与五苓散,能布散水气,可以主之。
此一节言发汗后胃之津液有干竭与不行之分别也。太阳病至胃气和则愈,言津液干竭。若脉浮至末,言津液不行,当作两截看。
五苓散
猪苓(十八铢,去皮)、泽泻(一两六铢半)、茯苓(十八铢)、桂枝(半两,去皮)、白术(十八铢)
上五味,为末,以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饮暖水,汗出愈。
【钱天来云】汉之一两,即今之二钱七分也。汪苓友云:古云铢者,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二十四铢为一两也。
胃干之烦渴,当以五苓散为禁剂矣。而审系脾不转输之为渴,虽无微热与小便不利症,而治以五苓散则一也。发汗之后,表邪亦已,邪已则脉当缓。今脉不缓而浮数,以汗为中焦水谷之气所化,汗伤中气则变其冲和之象也。烦渴者,汗伤中气,脾不转输而水津不能布散也,以五苓散主之。盖以五苓散降而能升,山泽通气之谓也,通即转输而布散之,不专在下行而渗泄也。
上节言汗后邪未解而烦渴,此节言邪既解而烦渴也。
何以言之?盖汗有血液之汗,有水津之汗,如伤寒汗出而渴者,水津之汗也,汗出而脾虚,津液不能上输而致渴,以五苓散主之。若汗出而不渴者,血液之汗也,心主血脉,以茯苓甘草汤主之。方中茯苓、桂枝以保心气,甘草生姜调和经脉。
此一节,上二句申明上文两节之义,言水津之汗也,下二句补出血液之汗,另出方治。
茯苓甘草汤
茯苓(二两)、桂枝(二两,去皮)、生姜(三两,切)、甘草(一两炙)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且五苓散不特自内输布其水津也,而亦治表里症之水逆。如中风发热六日,是六经已尽,七日而又来复于太阳,而其发热不解而烦,谓之表症,而何以又谓之有表里证,以渴欲饮水为里症,合而言之,名为表里症也。盖风为阳邪,阳热甚则渴,不关于发汗亡津液所致也。《内经》云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今脾不能散精归肺,以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谓水逆于中土而不散也,以五苓散主之,助脾气以转输。
此一节言五苓散之治水逆。
近注以太阳为表为标,膀胱为里为本,此证名为犯本,又名为表里传,反多枝节,与本论之旨不合。
至于血液之汗,主于心,上言主以茯苓甘草汤,尚未尽其量。医师未持病人之脉时,只见病人手叉自复冒其心,其心下悸而喜按明矣。而医师因行教试之法,令病人作咳,而病人竟不咳者,此必两耳聋而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阳气不充于胸中,故手叉自冒。精气不充于两耳,故耳聋无闻。阳气、精气非一,亦非二也。汗后交虚,病故如此,岂茯苓甘草汤所可胜任哉?
此一节言血液之汗,发之太过,致伤心肾之气,非茯苓甘草汤所能治也。
后学周宗超按:正气虚之耳聋,与少阳邪盛之耳聋,分别在手自冒心。
其与五苓症相似而不同者奈何?发汗后肺气已虚,若饮水多,则饮冷伤肺,必作喘。以水灌之,则形寒伤肺,亦作喘。此岂五苓所能治哉。
此一节言汗后伤肺,五苓散不可以混施。
更有与五苓证之水逆相似者,尤不可混。发大汗之后,水药不得入口,以汗本于阳明水谷之气而成,今以大汗伤之,则胃气大虚,不能司纳如此,此为治之之逆。若不知而更发其汗,则胃虚阳败,中气不守,上下俱脱,必令吐下不止,此与五苓证之水逆何涉哉。
此一节言发汗后胃虚,水药不入之证,与五苓散不大相涉。
自“未持脉”至此共三节,以反掉笔为结尾,故不必出方。然读仲景书,须于无字处求字,无方处索方,方可谓之能读。
少阴君火居上,少阴肾水居下,而中土为之交通。若发汗吐下后,上中下三焦俱为之伤,是以上焦之君火不能下交于肾,下焦之肾水不能上交于心,火独居上,阳不遇阴,故心虚而烦,胃络不和,故不得眠。若剧者,不得眠之盛,必反复颠倒,烦之极,自见其心中不爽快而懊憹,以栀子豉汤主之。以栀子入心而下交于肾,豆豉入肾而上交于心,水火交而诸证自愈。若少气者,为中气虚而不能交运于上下,以栀子甘草豉汤主之,即《内经》所谓交阴阳者,必和其中也。若呕者,为热气搏结不散而上逆,以栀子生姜豉汤主之,取生姜之散以止呕也。
此一节言汗吐下伤其三焦之气,以致少阴之水火不交也。张令韶云:自此以下六节,论栀子豉汤之证有热有寒有虚有实之不同。
栀子豉汤
栀子(十四枚,擘)、香豉(四合,绵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得二升半,纳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为两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二张以吐下后虚烦无复吐之理,此因瓜蒂散用香豉而误传之也。
栀子生姜豉汤
即前方加生姜五两,煎法同。
栀子甘草豉汤
即栀子豉汤加甘草二两,煎法同。
发汗若下之,其热宜从汗下而解矣,而竟不解,为烦热,且烦不解,留于胸中而窒塞不通者,以栀子豉汤主之。盖以胸中为太阳之里、阳明之表,其窒塞因烦热所致,必令烦热止而窒塞自通矣。
此一节言栀子豉汤不特交通上下,而且能调和中气也。
按:此证最多,须当切记。
伤寒五日至六日,六经已周,大下之后身热不解,心中结痛者,知太阳之里、阳明之表搏结,俱未欲解也,以栀子豉汤主之。
此一节言栀子豉汤不特升降上下,而亦能和解表里也。
伤寒下后,多属虚寒,然亦有邪热留于心腹胃而为实热证者。热乘于心则心恶热而烦,热陷于腹则腹不通而满,热留于胃则胃不和而卧起不安者,以栀子厚朴汤主之,取枳实之平胃、厚朴之运脾,合栀子止烦,以统治之也。
此一节言栀子豉汤能清伤寒下后之余热也。按此证最多,又当切记。
栀子厚朴汤
栀子(十四枚,擘)、厚朴(四两,炙)、枳实(四枚,水浸去瓤炒)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伤寒中有栀子证,医者不知用栀子汤,反以丸药大下之,则丸缓留于中而陷于脾矣。身热不去,此太阴脾土本藏之热,发于形身也。微烦者,以脾为至阴,内居中土,上焦之阳不得内归于中土也。此热在上而寒在中,以栀子干姜汤主之。
此一节言下后脾气虚寒,栀子又宜配以干姜以温脾也。
男蔚按:栀子性寒,干姜性热,二者相反,何以同用之。而不知心病而烦,非栀子不能清之,脾病生寒,非干姜不能温之,有是病则用是药,有何不可。且豆豉合栀子,坎离交姤之义也,干姜合栀子,火土相生之义也。
栀子干姜汤
栀子(十四枚,擘)、干姜(二两)
上二味,以水三开半,煮取一开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凡用栀子汤,若病人旧微溏者,为脾虚寒之体,病则不能化热,必现出虚寒之证,不可与服之。
此一节言栀子虽能止烦清热,然苦寒之性却与虚寒之体不宜,故结此叮咛。
【男元犀按】栀子下禀寒水之精,上结君火之实,既能起水阴之气而滋于上,复能导火热之气而行于下。故以上诸证,仲师用之为君,然惟生用之,真性尚存。今人相沿炒黑,则反为死灭无用之物矣。
虚人不可发汗,汗后变证无常。兹先言太阳:太阳病发汗,其热当解,今汗出不解,正气虚也。其人仍发热,徒虚正气,而热仍在也。汗为心液,心液亡则心下悸。夫津液者,和合而为膏,上补益于脑髓。今津液不足,则脑为之不满,而头为之眩。身为脾之所主,今脾气因过汗而虚,不外行于肌肉,则身无所主持而瞤动,动摇不能撑持而欲擗地之状者,以真武汤主之。
此一节言太阳过汗之变,而立一救方治也。
张令韶云:此章凡八节,皆言虚者不可汗也。
真武汤
茯苓(三两)、芍药(三两)、生姜(三两)、白术(二两)、附子(一枚,炮)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汗之不可轻发,必于未发之先,审察辨别而预断其不可。咽喉为三阴经脉所循之处,考脾足太阴之脉挟咽,肾足少阴之脉循喉咙,肝足厥阴之脉循喉咙之后。三阴精血虚少不能上滋而干燥者,不可发汗。或误发之,命将难全,亦不必再论变症也。
自此以下,皆承上文而言不可发汗,而发之之变证也。
素有淋病,名曰淋家其津液久虚,不可发汗更走其津液。若发汗则津液竭于外,而血动于内,干及于胞中,必患便血。何以言之?《内经》云膀胱者津液藏焉,又曰膀胱者胞之室。是胞为血海,居于膀胱之外而包膀胱。虽藏血藏津液有别,而气自相通。参看太阳热结膀胱血自下症,则恍然悟矣。淋家病,为膀胱气化不能行于皮毛,津液但从下走而为淋,膀胱已枯,若再发其汗,必包动中之血,非谓便血自膀胱出也。
(节)
疮家,久失脓血,则充肤热肉之血虚也矣。虽身疼痛,患太阳之表病,亦不可以麻黄汤峻发其汗,发汗必更内伤其筋脉,血不荣筋,则强急而为痉矣。
(节)
血从阳经并督脉而出者为衄。汗为血液,凡素患衄血之人,名曰衄家。三阳之经血俱虚,故不可发汗,汗出则重亡其阴,必额上陷,脉急紧,目直视不能眴,不得眠。所以然者,以太阳之脉起于目内眦,上额交颠。阳明之脉起于鼻,交頞中,旁纳太阳之脉。少阳之脉起于目锐眦。三经互相贯通,俱在于额上鼻目之间。三阳之血不荣于脉,故额上陷,脉紧急也。三阳之血不贯于目,故目直视不能眴也。阳血虚少,则卫气不能行于阴,故不得眠也。此三阳之危症也。
(节)
血从阴经并冲任而出,为吐为下,多则为脱。凡一切脱血之人,名曰亡血家。血属阴,亡血即亡阴,故不可发汗。若发其汗,是阴亡而阳无所附,阴从外脱,其人则寒慄而振,《内经》云涩则无血,厥而且寒是也。
(节)
平素患汗病之人,名曰汗家。心主血,汗为心液,患此病之人,其心虚血少可知。若重发其汗,则心主之神气无所依,必恍惚心乱。且心主之神气虚,不能下交于肾,而肾气亦孤,故小便已而前阴溺管之中亦疼。与禹余粮丸。
【愚按】本方失传,王曰休补方,用禹余粮、赤石脂、生梓皮各三两、赤小豆半升,共为末,蜜丸弹子大,以水二升,煮取一升,早暮各一服。然亦不过利水之品,毫无深义。
(节)
不特亡血不可发汗,即素寒者亦不可发汗。病人有素寒,复发其汗,汗乃中焦之汁,发汗更虚其中焦之阳气,其胃中必冷。且胃无阳热之化,则阴类之虫顿生,故必吐蛔。他若胃热之吐蛔,又不在此例矣。
【张令韶云】本论逐节之后,必结胃气一条,以见不特吐下伤其胃气,即汗亦伤胃气也。治伤寒者,慎勿伤其胃焉,斯可矣。
病气在外,本当发汗从外而解,而复从内以下之,此为治之逆也。若先发汗,外邪未尽,复从内入,因而下之,治不为逆。病气在内,本当先下之,从内而解,而反从外以汗之,为治之逆。若先下之,内邪未尽,势欲从外而出,因其势而汗之,治亦不为逆。
【张令韶云】此章凡六节,前四节言病气随正气之出入以为出入,正气亦随病气之内外而为内外也。或从内解,或从外解,或救其里,或救其表,不可逆也。五节言阴阳和,正气之出入复其常,病气亦随之而解矣。末节太阳之气随营卫之行于脉外,而行于脉中也。
太阳伤寒,医者误下之,因误下而正气内陷,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虽明知一身疼痛为属表者,而此时不暇兼顾,急当救里,救里之后,审其身疼痛,知表症之未解,兼审其清便自调者,知里症之全瘳,于是复筹所急,曰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以复其阳,救表宜桂枝汤以解其肌,生阳复,肌腠解,表里和矣。
此一节反应上文先下而后汗之意,以见下之而表里俱虚,又当救里救表,不必拘于先下而复汗之说也。
太阳病,发热头痛,痛在表则脉宜浮而反沉,此正气内虚也。若既汗之不差,其身体疼痛仍然不罢,须知其表热为外发之假阳,脉沉为内伏之里阴,当凭脉以救其里,宜四逆汤。《内经》云太阳本寒而标热,此症见标症之发热,不见本症之恶寒,以本寒之气沉于内,外无恶寒,而内有真寒也。
此一节言病在表而得里脉,又当救其里,不必如上文之身疼痛而止救其表也。
太阳之气外行于三阳而从表,内行于三阴而从里。今表证而得里脉,恐沉必兼微,即《易》所谓履霜坚冰至之义也。
太阳病当先发汗,今先下之,虚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汗下失度,致表里俱虚,阴阳不相交接,其人因致首如有所覆戴之象而为冒,此阴虚于下而戴阳于上也。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以阳加于阴,得阴气以和之,汗出表和故也。盖表里之气本相通,表和里亦和,不必复下。若审得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此一节应上文先发汗而复下之之意也。
太阳病未解,诊其脉阴尺阳寸不偏大偏微,而俱见均停,阴阳之气旋转于中,自然变易一番,必先振慄,汗出而解。若邪盛于表,其阳寸之脉必大于阴尺而不均停。但使阳寸脉转微者,始与阴尺之脉停,为阳之过阴,先汗出而解。若邪实于里,其阴尺之脉,必大于阳寸而不均停。但使阴尺之脉转微者,始与阳寸之脉停。为阴之遇阳,下之而解,若欲下之,不得太过,只宜调胃承气汤主之。
此一节言汗下亦所以和阴阳也。
太阳之为病,无不发热,而汗之自出者,当求之营卫。盖人身之汗,主之者脉中之荣,固之者脉外之卫,此为营气被卫气之所以并而弱,卫气受邪风之所客而强,弱则汗不能主,强则汗不能固,邪风为害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调和营卫之气。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又从营卫之气出入于内外也。
伤寒五六日,经尽一周,气值厥阴,藉其中见之少阳而枢转,伤寒如此,中风亦如此。其症往来寒热,少阴之枢象也。胸为太阳之部,胁为少阳之部,太阳不得出,少阳不得枢,故为苦满。“默”字从火从黑,伏明之火郁而不伸,故其形默默。木火郁于中,致胃络不和,故不欲饮食,木火交亢故为心烦,木喜条达而上升,故喜呕。此病气则在太阳,经气则值厥阴,厥阴之中见则为主枢之少阳也。盖少阳之气游行三焦,在脏腑之外,十一藏皆取决之,故兼或然七症:或涉于心而不涉于胃,则胸中烦而不呕;或涉于阳明之燥气,则渴;或涉于太阴之脾气,则腹中痛;或涉于厥阴之肝气,则胁下痞硬;或涉于少阴之肾气,则心下悸而小便不利;或太阳藉少阳之枢转,已有向外之势,则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又涉太阴之肺气矣。夫五藏之经俞在背,主于太阳,而五藏之气由胸而出,亦司于太阳。今太阳之气逆于胸而不能外去,虽不干动在内有形之藏真,而亦干动在外无形之藏气,现出各藏之症,非得少阳枢转之力,不能使干犯之邪向外而解,必与以小柴胡汤助枢以主之。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不能从胸出入,逆于胸膈之间,内干动于藏气,当藉少阳之枢转而外出也。
【张钱塘云】此章凡十五节,皆论柴胡汤之证治。又云:小柴胡汤,乃达太阳之气从少阳之枢以外出,非解少阳也。是以有随证加减之法。李士材谓柴胡乃少阳引经之药,若病在太阳,用之若早,反引贼入门。后入不察经旨,俱宗是说,谬矣。
小柴胡汤
柴胡(半斤)、黄芩(三两)、人参(三两)、甘草(三两)、半夏(半升,洗)、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后加减法:若胸中烦而不呕,去半夏、人参,加栝蒌实一枚;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若腹中痛者,去黄芩,加芍药三两;若胁下痞硬,去大枣,加牡蛎四两;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三两,温覆取微汗愈;若咳者,去人参、大枣、生姜,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
上言太阳之病而值厥阴之期,厥阴中见少阳,少阳主枢,太阳病值其主气之期而外出者,藉其枢之有力也。《经》云少阳外主腠理,内主三焦。腠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血气所注。今血弱气尽则腠理自开,太阳所受之邪气因其气血之虚而入,邪气与少阳中正之气两相击搏,俱结于少阳所部之胁下,正邪不两立则分争,正胜则热,邪胜则寒,分争则往来寒热,离合无定则休作有时。《经》云少阳之上相火主之。兹则阳明之火郁而不伸,故其象默默,默默之象为少阳专见之症。不欲饮食,为木气内郁而胃络不和也,胃病必及脾,藏府之膜本自相连,脾病其痛必在于下,即前所谓腹中痛是也。然腹中原不可以言下,今以胃邪在胃脘之高,而此痛反居其下,邪高故使呕也。用小柴胡汤转少阳之枢,达太阳之气以主之。若服柴胡汤已而反渴者,是太阳之气不能从枢解,而转属于阳明之燥化也,以白虎加人参汤,按法治之。
上节言太阳之气逆于胸中,而动五脏之气,此言太阳之气结于胁下,而伤太阴阳明之气,亦当藉少阳之枢而转出也。
太阳之邪不解,可以柴胡转其枢,太阳之气内陷,不可以柴胡虚其里。得病六日,六经之气已周,而又来复于太阳,正是七日。诊其脉迟,气虚也,浮弱。血虚也,气血俱虚而见太阳症之恶风恶寒,当于寻常之太阳症外,另参脉息日期而分别。且又有独见之症,曰手足温,系在太阳也,此气血俱虚。医者不知,反二三下之,虚其中气,以致不能食,而胁下为少阳之部位,其枢逆而不转,故无往来寒热,惟满而且痛。面目及身黄,为太阴土气虚而真色现也。虽颈项强,为太阴之经气不利。而脾不转输,为小便难者,是中气虚之大关键。柴胡汤乃从内达外之品,里气虚者忌用,若与柴胡汤,里气虚陷,后必下重。夫呕渴乃柴胡汤之的症,而本渴而饮水呕者,中胃虚也,柴胡汤非中胃之药,不中与也。与之而中气愈虚,食谷者哕,此缘二三下之既误,不可以柴胡汤而再误也。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陷于太阴之地中,太阴阳明气虚,不能从枢外出,又非柴胡汤所主也。
前言服柴胡汤已而渴者,以法治之,不再用柴也;嗣言柴胡不中与者,戒用柴胡也。然有不可泥者。伤寒四五日,为阳虚入阴之期,身热恶风,颈项强,仍在太阳之分,而不入于里阴也。胁下满,得少阳枢象也。手足温者,是系在太阴。今手足温而渴者,为不涉于太阴而涉于阳明也。上言服柴胡汤已而渴者,当以阳明之法治之。此不因服柴胡汤而渴,仍宜从枢而治,以小柴胡汤主之。至于项强、胁满、手足温症,前言不中与,而兹特与之者,一以大下而里虚一以未下而里不虚也。
此一节承上文两节而推言之。凡病气不随经气入里而为燥化,与未陷里阴,里气未虚者,无不可以小柴胡汤治之。
太阳伤寒,值厥阴主气之期,浮分之阳脉涩,是少阳之枢不能外转也,沉分之阴脉弦,是厥阴木邪下于太阴,则太阴之营气受伤,法当腹中急痛者,先与小建中汤建立中焦之营气,令腹痛渐愈。若不差者,与小柴胡汤主之,以转其枢,枢转则邪气外达而痛愈矣。
此一节言太阳病值厥阴主气之期,内干太阴而腹痛,当先补益于内,而后枢转于外也。
按:原法腹痛,小柴胡汤去黄芩,加白芍。
小建中汤
桂枝(三两,去皮)、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二枚,擘)、芍药(六两)、生姜(三两,切)、胶饴(一升)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内胶饴,更上微火消解,温服一升,日三服。呕家不可用建中汤,以甜故也。
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此一节申明首节之义,以推广小柴胡汤之用也。余通家周宗超云:以伤寒言之,转少阳之枢,外出太阳也,以中风言之,厥阴不从标本,从中见少阳之治也。此解极见明亮。
且夫柴胡汤之用甚广也,即误下之后,而里气不虚者,亦可用之,凡柴胡汤如首节所言之病证,病涉于枢,原有欲出之机,一转即出,而医者竟下之,下之恐邪气乘下之虚而入于里阴矣。若柴胡证不罢者,速宜复与柴胡汤,其气外转,必蒸蒸而振,热退而却复发热,汗出而解,盖以下后伤其中焦之津液,欲作汗时,而为此一番之变动也。
此一节重申柴胡汤之妙,而所以妙之在乎枢转也。
盖以枢者内外之枢纽也,可从枢而外出,亦可从枢而内入。伤寒病,过服发表之剂,其恶风寒等症已解,而内虚之症渐形,至二日为阳明主气之期,三日为少阳主气之期,外邪既净,无庸从少阳之枢而外出。而发表后,虚弱不支之病,转入于所合之心包络,包络主血,血虚则心中悸,不独悸而且烦者,以烦涉于心主之血分,而不涉于枢胁之气分,故以小建中汤主之。
此一节浅言之不过虚补二字,而言外合一“枢”字之义见,少阳三焦内合厥阴心包而主血,故亦可随枢而内入也。心包主血,血虚神无附丽而自悸,则悸为虚悸,而烦亦虚烦也。
陈平伯云:但云心中烦悸,不云无汗恶寒等证,可知服过麻黄汤后,表实已解,里虚渐著,故以此汤补之,否则大青龙、栀子豉汤之证,误服害事。
少阳为阳枢,少阴为阴枢,其气相通。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十日为少阴主气之期,医反二三下之,逆其少阴之枢机。后四五日,乃十五六日之间再作经,而又当少阳主气之期,太阳之气不因下陷,仍欲从枢而外出。故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以解外,若呕不止,是太阳之气不从枢外出,而从枢内入,干于君主之分,外有心下满急之病象,内有郁郁微烦之病情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下其邪气而不攻其大便则愈。
此言病在枢者,小柴胡汤达之于外,所以转之,大柴胡汤泄之于内,亦所以转之也。
大柴胡汤
柴胡(半斤)、黄芩(三两)、芍药(三两)、半夏(半升,洗)、生姜(五两)、枳实(四两,炙)、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一方用大黄二两,若不加大黄,恐不为大柴胡汤也。
此方原有两法,长沙辨而均用之。
少阳之枢并于阳明之阖,故用大黄以调胃。
伤寒十三日,经尽一周,而又来复于太阳,若不解,又交于阳明主气之期,病气亦随经气而涉于阳明。阳明司阖而主胸,少阳司枢而主胁,既满而又呕,是阳明之阖不得少阳之枢而外出也。日晡所在申酉戌之间,阳明于其所旺时而发潮热,热才已而即微利,此本系大柴胡证,不知用大柴胡方法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微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丸缓留中,不得外出,非其治也。潮热者,阳明气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太阳之邪于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解阳明之邪于内而主之。盖胸胁满而呕,太少两阳之病,日晡所发潮热,阳明燥气病也。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于阳明中土,亦当从枢而外出,其用柴胡加芒硝,亦从枢出之义,非若承气之上承热气也。
柴胡加芒硝汤
柴胡(二两六铢)、半夏(二十铢)、黄芩(一两)、甘草(一两)、生姜(一两)、人参(一两)、大枣(四枚)、芒硝(二两)
上七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纳芒硝,更煮微沸,分温再服。此药剂之最轻者,以今秤计之,约二两,分二服,则一服只一两耳。
伤寒十三日,再经已周,而又来复于太阳,不解则病气已过于阳明胃府,名曰过经。过经谵语者,以胃府有热也,当以汤药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大便当鞕,今不鞕而反下利,诊其脉不与证相背,亦姑谓之调和者,知医不以汤药下之,而以丸药下之,病仍不去,非其治也。若胃气虚寒,而自下利者,脉当微而手足亦厥,必不可下。今脉与阳明胃府证不相背,即可反谓之和者,以丸缓留中,留而不去,此为内实也。以调胃承气汤去其留中之秽,以和其胃气主之。
此一节言病气随经气而过于阳明也。
太阳病不解,若从胸胁而入,涉于阳明、少阳之分,此小柴胡汤之证也。今从背经而入于本朦名为热结膀胱,膀胱在少腹之间,经曰:膀胱者胞之室也。胞为血海,居膀胱之外,热结膀胱,薰蒸胞中之血,血,阴也,阴不胜阳,故其人如狂,若血自下,则热亦随血而下者自愈,若其邪在外,犹是桂枝证,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外解已,但见少腹急结者,无形之热邪结而为有形之蓄血。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此一节言太阳之邪循经而自入于本府也。
桃核承气汤
桃仁(五十个,去皮尖)、桂枝(二两)、大黄(四两)、芒硝(二两)、甘草(二两,炙)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纳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日三服。当微利先食,言服药在未食之前也。
伤寒八日,当阳明主气之期,九日当少阳主气之期,下之伤其阳明之气为胸满,逆其少阳之气而为烦惊,以少阳三焦内合心主包络故也。小便不利,为少阳三焦决渎之官失其职也。谵语,为阳明胃气不和也。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少阳循身之侧,枢机不利故也。以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因庸医误下,以致三阳同病,特立三阳并治之方,滋阳明之燥,助少阳之枢,而太阳不失其主开之职,其病仍从少阳之枢而外出矣。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
半夏(二两,洗)、大枣(六枚)、柴胡(四两)、生姜(一两半)、人参(一两半)、龙骨(一两半)、铅丹(一两半)、桂枝(一两半,去皮)、茯苓(一两半)、大黄(二两)、牡蛎(一两半)
上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纳大黄,切棋子,更煮一二沸,去滓,温服一升。
伤寒腹满为太阴证,谵语为阳明证,其脉不宜浮紧矣。乃取之寸口三部脉浮而紧,其名曰弦,弦为肝脉,此肝乘脾之病也。《内经》云:诸腹胀大,皆属于热。又云:肝气盛则多言。是腹满谵语乃肝旺所发也,旺则侮其所胜,直犯脾土名之曰纵,谓踪势而往,无所顾虑也。宜刺期门二穴以制其纵。
此一节合下节,论病在有形之脏,而不在无形之气也。在无形之气,则曰太阴厥阴,在有形之脏,则曰脾曰肝曰肺也。
伤寒发热病在表也,太阳主表而肺亦主表。啬啬恶寒,皮毛虚也,太阳主皮毛,而肺亦主皮毛。金受火克,故大渴欲饮水,饮水过多,肺气不能通调水道,故其腹必满。若得自汗出,则发热恶寒之证便有出路,小便利则腹满之证便有去路,此肺气有权得以行其治节,则其病欲解。而不然者,发热恶寒如此,腹满又如此,此肝木乘肺金之虚而侮其所不胜也,名之曰横,谓横肆妄行,无复忌惮也。亦刺期门二穴以平其横。
按:期门二穴在乳下第二肋端,去乳头约四寸,肝募也,厥阴阴维之会,刺入四分。此穴刺法,能佐小柴胡汤所不及。
【《活人》云】穴在乳直下肋骨近腹处是也,则是第二肋当从下数起,恰在软肋之两端,是血刺法,肥人一寸,瘦人半寸,不肥不瘦中取之,但下针,令病人吸五吸,停针良久,徐徐出针,此平泻法也。
太阳病二日,正当阳明主气之期,以太阳之病而得阳明之气,阳极似阴,故扰动不安而反躁。医者误认为阴躁,而凡以火熨其背,背为阳,阳得火热而大汗出。汗乃胃中水谷之津,大热入胃,则胃中之水津竭,遂下伤水阴之气而躁,上动君火之气而烦,中亡胃中之津必发谵语。十余日又值少阴主气之期,得少阴水阴之气以济之,则阴气复而阳热除。先见振慄之象,旋而大便自下利者,此为阳明得少阴之气,阴阳和而欲解也。且夫阴阳之气,元妙难言也,而以一身之部位论,则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若阳在上而不得下交于阴,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阴在下而不得上交于阳,故欲失溲,足下恶风。然上下所以不交者,责在胃实以隔之,前此止是胃中竭,后此则为大便鞕,鞕者必以法通之,不得拘于大便鞕,小便当数,而反不数及多印板套语,谓津液当还胃中,而不必遽通也。通之之后,得大便已则燥结去,火邪泄,于是阴气旋转而上升,其头卓然而痛。阳气光明而下济,其人足心必热,此谷气下流故也。
此章凡十一节,皆言火攻之误,以明太阳为诸阳主气,阳为火,不可以火攻之也,即不用火而羌独荆防姜附桂茱之类,皆是也。
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更被火热逼其血气从外流溢,失其行阴行阳之常度。风为阳,火亦为阳,两阳交相熏灼,其身发黄。设阳邪盛于阳位,则犹可乘其势之欲衄,使之从衄而解。至于阳邪盛,乘阴分之虚而深入之,津液干涸,则小便难,而阴气阳气之流溢者,至此俱觉虚竭。细察其周身全体,则无汗而枯燥,但头汗为火热上攻而出其津液,不能周遍则剂颈而还。邪热内郁则腹满微喘,邪热上薰而口干咽烂。其初阳明燥结,或止见不大便,稍久则神乱而谵语,甚者气逆而至哕,其病更深矣。四肢者,诸阳之本,邪热亢盛则手足躁扰,捻衣摸床,俱为真阴立亡之象,恐非药力所能胜者,必察其小便尚利者,为一线之真阴亡而未亡,其人犹为可治。
此一节言火攻之危证也。汪苓友云:诸家注皆言小便自利。夫上文既言小便难,岂有病剧而反有自利之理。必须用药以探之其人小便利,犹为可治之证,如其不利,治亦罔效矣。此说亦通。按探法,猪苓汤可用,或茵陈蒿汤亦妙。
伤寒脉浮,为太阳之病,当以麻黄汤,化膀胱津液出诸皮毛而为汗则愈,太阳与君火相合而主神,心为阳中之太阳。医以火迫劫之,遂致亡其上焦君火之阳,神气浮越,必惊狂起卧不安者,以桂枝去芍药,再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
前条中风火劫其汗,证见亡阴,故小便利为可治。此条伤寒火劫其汗,证见亡阴,难俟阳之自复,故以此汤从手厥阴以复之。凡亡阴中之阳,必用附子以救之。此亡阴中之阳,因火迫劫,又非附子之所宜。此一节为火逆出其方也,当知手厥阴证之专方,非火逆通用之方也。但汪苓友疑亡阳证,恐不能胜蜀漆之暴悍;柯韵伯疑当时另有蜀漆,非常山苗也;愚每以茯苓代之,热盛者以白薇代之。
桂枝汤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
桂枝(三两,去皮)、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牡蛎(五两)、龙骨(四两)、大枣(十二枚,擘)、蜀漆(四两,洗去腥)
上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减二升,纳诸药,煮取三开,去滓,温服一升。原本为末水煮,必有其故。
病形初作时,绝似伤寒,见恶寒体痛无汗等证,其脉似当弦紧,令诊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阴不足,阳气陷于阴分。伤其津液,其人口必渴,若被火攻者,津液愈亡,致胃中燥热必发谵语。然脉弱者虽不可汗,而见证既有发热,再审其脉弱中见浮,不妨服桂枝汤,啜热稀粥,从养阴法以解之,当汗出愈。
此一节言脉弱亦不可以火攻也。
按仲景不出方,程郊倩拟用大青龙汤,未免太过。余注拟用桂枝汤,然于“必渴”二字,亦扣不著。今拟小柴胡汤去半夏加栝蒌根,仍与桂枝汤合半用,温服,覆取微汗较妥。
太阳病,法在发汗,然太阳之汗从下焦血液而生。若以火熏之,则血液伤而不得汗。下焦血液生之于肾,肾伤,其人必躁。如经气已周七日之数,复到于太阳之经而不汗解,其火邪下攻则必清血,《内经》云阴络伤则便血,此因火所致,名为火邪。一本清作圊。
此一节言火邪之逆于下也。
脉浮热甚,阳气实也,不宜灸而反灸之,此为病证之实。反以陷下之法灸之,是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上攻于咽而咽燥,内动其血而唾血。盖火气通于心,经云手少阴之脉上膈夹咽是也。火气循经上出于阳络,经云阳络伤则血外溢是也。
此一节言邪火之逆于上也。
【愚按】大黄泻心汤可用,或加黄芩,即《金匮》之正法。
微为虚之脉,数为热之脉,虚热盛则真阴虚,慎不可灸,若误灸之,因致火盛为邪,上攻则为烦逆。且阴本虚也,更追以火,使虚者愈虚。热本实也,更逐以火,使实者愈实。阴主荣血而行于脉中,当追逐之余,无有可聚之势,以致血散脉中。彼艾火之气虽微,而内攻实为有力,焦骨伤筋,大为可畏。所以然者,筋骨藉血以濡养之,今血被火而散于脉中,血一散则难复也,终身为残废之人,谁职其咎耶?
此一节言火邪之逆于中也。虚热之人,以火攻散其脉中之血则难复也,
【愚按】速用芍药甘草汤,可救十中之一二。
脉浮,病在表,宜以汗解,用火灸之,伤其阴血,不能作汗,邪无从出,反因火势而加盛,火性上炎,阳气俱从火而上腾,不复下行,故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内经》云:真气不周,命曰痹,此因火而累气,故不名气痹而名火逆也。然未灸之先,岂无自汗而解者?须知欲自解者,必待其自汗,《内经》云在心为汗,心之血液欲化为汗,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诊其脉浮为外出之机,先见故知汗出而解也。
此一节言误灸后之病形,并及未灸前自愈之脉证也。
汗为心液,烧针令其汗,则心液虚矣,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心虚于内,寒薄于外,而心火之色现也。少阴上火而下水,火衰而水乘之,故必发奔豚。其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助其心火,并散其寒。再与桂枝加桂汤。其方即于原方更加桂二两,温少阴之水藏而止其虚奔。
此一节言外寒束其内火,用火郁发之之义也。汪苓友云:此太阳病未发热之时,误用烧针开发腠理,以引寒气入藏,故用此法。若内有郁热,必见烦躁等证,又不在此例矣。
桂枝加桂汤
桂枝(三两)、芍药(三两)、生姜(三两)、甘草(二两)、大枣(十二枚)、牡桂(二两)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按桂即桂枝也,本方共五两,已经照数加入二两矣。今坊刻各本有加牡桂二两,相传已久,姑录存参。
火逆之证,颇类胃家病象。医者误认为里实证而下之,下之不愈,因复烧针,是下既夺其里阴,烧针复逼其虚阳,阴阳两相乖离而烦躁者,以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此一节为火逆烦躁者,立交通心肾之方也。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
桂枝(一两)、甘草(二两)、牡蛎(二两)、龙骨(二两)
上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为末水煮,即此是法。
太阳伤寒者,若在经脉,当用针刺。若在表在肌,则宜发汗,宜解肌不宜针刺矣。若加温针,伤其经脉,则经脉之神气外浮,故必惊也。即《内经》所谓起居如惊,神气乃浮是也。
张令韶云:自此上十一节,历言火攻之害。今人于伤寒病,动辄便灸,草菅人命,可胜悼哉!
受业薛步云按:火劫发汗,今人少用此法,而荆、防、羌、独、姜、桂、芎、芷、苍、橘之类,服后温覆逼汗,皆犯火劫之禁。读仲景书宜活看,不可死板。
在表在外,病各不同,麻黄、桂枝汤亦各判,请汇集而参观之。太阳之病,皮肤为表,肌腠为外,外证未解,肌中之气为邪所伤,其脉因见浮弱者,当以甘温之药资助肌腠之气血,从汗而解,宜桂枝汤。
此一节言桂枝汤为解外之剂也。
【张令韶曰】自此以下十五节,言病有在表在外之不同,汤有麻黄、桂枝之各异也。
【柯韵伯曰】桂枝温能散寒,甘能益气生血,辛能发散外邪,故麻、葛、青龙凡发汗剂咸用之,惟桂枝汤不可用麻黄,而麻黄汤不可无桂枝也,何也?桂枝为汗药中冲和之品,若邪在皮毛则皮毛实而无汗,故主麻黄以直达之,令无汗者有汗而解。若邪在肌肉则肌肉实,而皮毛反虚而自汗,故不主麻黄之径走于表,止佐以姜、枣、甘、芍,调和气血,从肌肉而出皮毛,令有汗者复汗而解。二方之不同如此。今人不知二方之旨,以桂枝汤治中风,以麻黄汤治伤寒,失之远矣。
在表之邪未解,尚见太阳头项强痛等病,医者误下之,犹幸里气未夺,反上逆与表邪交错于胸中,而为微喘者,表未解故也。盖肌也表也,气原相通,邪从表而入肌,亦从肌而出表,故仍用桂枝加厚朴杏仁汤主之。盖杏仁降气,厚朴宽胸,方中加此二味,令表邪交错者,从肌腠出于皮毛而解矣。按时人往往于肌表二字认不清,所以终身愦愦。
此一节言表邪未解者不可下,若误下之,仍宜用桂枝加味,令其从肌以出表。
桂枝加厚朴杏仁汤
即桂枝加杏仁(五十枚,去皮尖)、厚朴(二两,炙,去皮)
上七位,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在外之邪未解,尚见太阳头项强痛等病,须知其为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为治之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
此一节言误下后还用桂枝汤救外证之逆。
【次男元犀按】桂枝汤本为解肌,误下后邪未陷者,仍用此方。若已陷者,当审何逆,从其变而治之。然则外症未解,救误如此而内证未除者,误之当何如?师故举一隅以示人焉。
未汗而遽下之,既以桂枝汤为救误之法,先汗而复下之,亦藉桂枝汤为补救之资。太阳病,先以麻黄汤发汗,既汗而犹不解,正宜以桂枝汤继之,而竟不用桂枝汤,而复下之,此粗工泥守先汗后下之法,不知脉理故也。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此一节言先汗后下,察其脉浮,病不解者,仍宜用桂枝汤以解外也。言外见麻黄汤后继以桂枝汤,为正法也。
请再以表病用麻黄汤之法而言,太阳病脉浮紧,是麻黄证的脉,无汗发热身疼痛,是麻黄汤的证。医者不知用麻黄汤,至八日当阳明主气之期,九日当少阳主气之期不解,表证仍在,此虽为日已久,还当发其汗,麻黄汤主之。若服前药已,只见表邪得汗而出,微除而三阳之阳热内盛,阳盛则阴虚,故其人阳盛而发烦,阴虚而目瞑,剧者必逼血上行而为衄,衄出而经络之热随衄乃解。所以然者,以太阳主巨阳之气,阳明主悍热之气,少阳主相火之气,三阳合并而为热,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此一节言病在太阳,得阳明少阳之气化,合并为热之治法也。但言发热,不言恶寒者,主太阳之标而言也。
三阳气盛,汗之而不解者,既可使其从衄血解矣。而太阳本经之热,亦自有衄而解之证。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不因发汗,而其热自能从衄而解者,其病比上条三阳合并稍轻而易愈。盖血之与汗,异名同类,不得汗必得血,不从汗解而从衄解,此与热结膀胱血自下者,同一局也。
此一节,言不因三阳之气盛,不用麻黄之发汗,而太阳标阳之热,若得衄则无不解矣。
【男蔚按】发热无汗,则热郁于内,热极络伤。阴络伤,血并冲任而出,则为吐血;阳络伤,血并督脉而出,则为衄血。此督脉与太阳同起目内眦,循膂络肾,太阳之标热,借督脉作衄为出路而解也。
二阳并病,缘太阳初得病时,当发其汗,汗先出不通彻,因转属阳明,故谓之并病。夫既属阳明,则水谷之汗相续不绝,肌表中时自见其微汗出,若果不恶寒,则太阳之证罢,可以议下矣。若太阳恶寒之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治之逆,必须发汗为治之顺。如此当知有小发汗、更发汗二法。可小发汗,为偏于阳明,在经之证。设面色缘缘正赤者,即面色有热色之象,为阳明之气怫郁在表,当以小发汗之剂解之。解之而不尽者,仍以药气熏之,中病则已。若太阳经气俱病之重证,发汗不彻,不足言,仅为阳气怫郁不得越,缘前此当发太阳之汗而不汗,热邪无从外出,其人内扰不安而烦躁,此烦躁由于不汗所致,与大青龙证之烦躁同例。邪无定位,不知痛处,腹中四肢皆阳明之所主,太阳之病邪并之,或乍在腹中,或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定位。呼出为阳,吸入为阴,阴阳之气不相交,故其人短气。然其人所以短气者,但坐以汗出不彻,以致阴阳之气不交,出入不利故也,更发其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滞涩不流利,故知其汗液不通也。
此一节言太阳之病并于阳明也,庞安常拟补麻黄汤,喻嘉言拟桂枝加葛根汤二方,俱隔靴搔痒。
病出汗不彻,且有小发、更发之法,况其为应汗不汗乎。然亦有法虽当汗,而独取尺脉为凭,为法外之法。脉浮数者必发热,法当汗出而愈者,若下之,虽幸其邪尚未陷,而无如气被伤而身重,血被伤而心悸者。盖卫气荣血,外循行于经络之间,而肺卫心荣,内取资乎水谷之气,今下后阳明水谷之气不充,不可发汗,当听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尺为阴而主里,此里阴之虚,慎勿乱药,惟糜粥自养,渐复胃阴。又依《内经》之说,月郭满则气血实,肌肉内坚,预告病人勿幸速效,须俟谷气充,天时旺,则表里之气实,而津液自和,便自汗出而愈,此法外之法也。
此一节言汗乃血液,血液少者不可汗也。
由此法而推之,脉浮数之外,更有脉浮紧之证。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麻黄汤发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之然?以荣者水谷之精气也,和调于五脏,洒陈于六腑,乃能入之于脉。今尺中迟,乃知中焦之营气不足,血液虚少,不能入于脉故也。前云脉浮数,因误治而虚其阴,尚可勿药,俟其自愈。今则浮紧之脉,不易出汗,阴气本虚,不因误治所致,又不能俟其自复而作汗。若云先补后散,补散兼用,更为妄语。吾观虚人于未病时服人参、地黄等药无数,尚且未见大效,岂邪盛无汗之际得之,即能补虚而不助邪乎?是必无之理也,当于本原处而求其治则得矣。
此一节承上节而续言脉浮紧之证,以见血液少者,不可发汗,言外见虽发之而亦不能作汗也。
二者于尺中之脉,既知其不可,即便知其可矣。凡脉浮而紧,其尺中不迟者,病在表而荣不虚也,可以发汗,宜麻黄汤径发之,不必他虑也。脉浮而数,其尺中不微者,为里不虚也,可以发汗,宜麻黄汤径发之,又不必他虑也。
此一节,承上文两节之意而申言之。
上言营言里,而诊于尺中者,以营为阴也,营阴而卫阳,和合而循行于肌表。今请再言卫气,病人常自汗出者,此为营气本和,然营气和者而竟有常自汗之证奈何?盖因卫外之卫气不谐,以卫气之虚不能共营气和谐故尔。盖卫为阳,营为阴,阴阳贵乎和合,今营自和而卫不能与之和谐,以致营自行脉中,卫自行于脉外,两不相合,如夫妇之不调治者。当乘其汗正出时,与桂枝汤,啜粥。是阳不足者,温之以气,食入于阴,气长于阳,既汗复发其汗,则阳气振作,营卫因之以和则汗不复出而愈,宜桂枝汤。
此一节因上文营气不足而复及于卫气也。
病人藏府无他病,惟有定时发热,因有定时自汗出,每热则汗出,与无热而常自汗出者不同。而推其所以不愈者,即《内经》所谓阴虚者阳必凑之,故少气,时热而汗出,此卫气因阳热之凑而不和也。治者先于其未发热之时发其汗,欲从汗以泄其阳热,并以啜粥,遵《内经》精胜而邪却之旨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上节言卫气不和,乃卫气不与营气相和,此节言卫气不和,乃卫气之自不和也。张令韶云:此二节言桂枝汤能和营卫而发汗,亦能和营卫而止汗也。柯韵伯云:一属阳虚,一属阴虚,皆令自汗,但以无热、有热别之,以常汗出、时汗出辨之,总以桂枝汤啜热粥汗之。
前言邪从衄解,一在八九日,三阳热盛,服麻黄汤之后而解也;一在太阳本经热盛,亦有不服麻黄汤,可以自衄而解也。然二者皆于衄后而解,亦有衄后而不解者,不可不知。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其衄点滴不成流,虽衄而表邪未解,仍以麻黄汤主之,俾元府通,衄乃止。不得以衄家不可发汗为辞,谓汗后有额上陷、脉紧、目直视不能眴、不得眠之变也。然彼为虚脱,此为盛盈,彼此判然。且衄家是素衄之家,为内因致衄,此是有因而致为外因。
此一节又补言衄后邪不解之证也。然邪解而脉微,邪不解而脉浮,以此为辨。
以上两言得衄而解,又言得衄而仍不解,大旨以汗之与血异名同类,不从汗解,必从血解,既衄而不成衄者,又当从汗而解之,言之详矣。然衄证又当以头痛为提纲,以头为诸阳之会,督脉与太阳同起于目内眦,邪热盛则越于督脉而为衄也。然头痛病在上也,而察其病机,则在于下,一曰大便,一曰小便。若伤寒不大便,六日为经之气已周,七日又值太阳主气之期,头痛有热者,热盛于里,而上乘于头,与承气汤上承热气于下,以泄其里热。其头痛有热而小便清者,知热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以麻黄汤泄其表热。此一表一里之证见俱见头痛。若头痛不已者,势必逼血上行而为衄,此可于未衄之前,以头痛而预定之也,然犹有言之未尽者。病在表者固宜麻黄汤,至于病在肌腠,其邪热从肌腠而入经络,头痛亦必作衄,宜以桂枝汤,于未衄之前而解之。
此一节以“头痛者必衄”五字为主,而言在里在表在经之不同,欲学者一隅而三反也。
总而言之,桂枝与麻黄,功用甚广,而桂枝汤更有泛应曲当之妙。伤寒服麻黄汤以发汗,服后汗出身凉,为表邪已解。至半日许复发热而烦,是表邪解而肌邪未解也。又诊其脉不见桂枝之浮弱,仍见麻黄症之浮数者,知非麻黄症未罢,乃肌腠之邪不解,动君火之气而为烦所致。麻黄汤不可治烦可更易麻黄汤之竣,而用啜粥调和之法以发其汗,宜桂枝汤主之,解肌以止烦。
此一节总结十五节,病有在表在外之不同,汤有麻黄、桂枝之各异,而申言桂枝之用更宏也。
【柯韵伯云】桂枝汤本治烦,服后外热不解,而内热更甚,故曰反烦。麻黄证本不烦,服汤,汗出热初解,而内热又发,故曰复烦。凡曰麻黄汤主之者,定法也;服桂枝汤不解,仍与桂枝汤,汗解后复发烦,更用桂枝汤,活法也。服麻黄汤复烦,可更用桂枝;服桂枝汤复烦者,不得更用麻黄。且麻黄脉证,但桂枝汤可用更汗,不可先用桂枝汤发汗,此又活法中定法矣。汗吐下三者,攻邪之法也,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用之得当,则邪去而病已。若汗吐下用之太过,为亡津液,而且有亡阳之患,虽其汗吐下之症仍在,不可复行汗吐下之法,姑慢服药,俟其阴阳之气自和者,邪气亦退,必自愈。
此一节言汗吐下三法不可误用。张令韶云:以下十三节,皆所以发明首节之义,以见汗吐下之不可误施,有如此也。
大下之后复发汗,以致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用利小便之药治之,姑俟其津回,得小便利,则阴阳和而表里之症必皆自愈。
此一节言汗下逆施,重亡津液也。
下之后复发汗,则气虚于外,不能熏肤充身,故必振寒,血虚于内,不能荣行经脉,故脉微细。所以然者,以误施汗下,内外气血俱虚故也。
此一节言汗下后,不特亡津液,并亡其内外之阴阳气血也。
【男元犀按】此言倒施下汗之误,病在外,当汗解而反下之,伤阴液于内,故脉微细。复发汗,又虚阳气于外,故身振寒。此为内外俱虚,阴阳将竭,视上节病较重。
下之后复发汗,亡其阳气,昼日为阳,阳虚欲援同气之救助,而不可得,故烦躁不得眠。夜为阴,阴盛则相安于阴分而安静。其于不呕不渴,知其非传里之热邪。其于无表证,知非表不解之烦躁也。脉沉微,气虚于里也。身无大热者,阳虚于表也。此际不急复其阳,则阳气先绝而不可救。以干姜附子汤主之。
此一节言汗下之后亡其阳气也。
干姜附子汤
干姜(一两)、附子(二枚,生用,去皮,擘,破八片)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发汗后,邪已净矣,而身犹疼痛,为血虚无以荣身,且其脉沉迟者,沉则不浮,不浮则非表邪矣,迟则不数紧,不数紧则非表邪之疼痛矣。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俾血运则痛愈。
此一节言汗后亡其阴血也。
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
桂枝(三两,去皮)、芍药(四两)、甘草(二两,炙)、人参(三两)、生姜(四两,切)、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一斗二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分温服,余依桂枝汤法。
且汗吐下不如法而误施之,既已增病,亦恐伤及五脏之气,先以热邪乘肺言之。盖太阳之气,与肺金相合而主皮毛,若麻黄证,标阳盛者,竟用桂枝汤,啜粥以促其汗。发汗后切不可更行桂枝汤,何也?桂枝之热,虽能令其汗出,而不能除麻黄本证之喘,究竟汗为热汗,而麻黄本证之汗未尝出也。无大热者,热盛于内,上乘于肺,而外热反轻也,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取石膏止桂枝热逼之汗,仍用麻黄出本证未出之汗也。
此一节言发汗不解,邪乘于肺,而为肺热证也。张令韶云:自此以下五节,因误施汗吐下,致伤五脏之气也。柯韵伯云:温病、风温,仲景无方,疑即此方也。按柯氏此说,虽非正解,亦姑存之,以备恭考。
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麻黄(四两,去节)、杏仁(五十个,去皮尖)、甘草(二两)、石膏(半斤,碎,绵裹)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
以伤其心气言之发汗过多,虚其心液,其人叉手自覆冒于心,外有所卫而安也。心下悸,欲得按者,内有所依而愈安也。桂桂甘草汤主之。
此一节言发汗而伤其心气也。
桂枝甘草汤
桂枝(四两,去皮)、甘草(二两,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以伤其肾气言之,发汗过多之后肾阳虚,则水邪挟水气而上冲,故其入脐下悸者,欲作奔豚,然犹欲作而尚未作也。当先其时以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
此一节言发汗后而伤其肾气也。
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茯苓(半斤)、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五枚,擘)、桂枝(四两,去皮)
上四味,以甘澜水一斗,先煮茯苓减二升,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作甘澜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内,以杓扬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颗相逐,取用之。
以伤其脾气言之,发汗后外邪已解而腹胀满者,盖以汗虽出于营卫,实禀中焦水谷之气以成,今发汗伤其中气,致中虚不能运行升降,乃生胀满,以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主之。
此一节言发汗而伤其脾气也。同学周镜罗云:太阳发汗,所以外通阳气,内和阴气。发汗不如法,致太阳之寒内合太阴之湿,故腹胀满之病作矣。
厚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
厚朴(半斤,去皮,炙)、生姜(半斤,切)、半夏(半升,洗)、人参(一两)、甘草(二两,炙)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以伤其肝气言之,伤寒若吐若下后,中气伤矣。心下为脾之部位,土虚而负,木乘之,故逆满,气上冲胸,即厥阴之为病,气上撞心是也。起则头眩,即《内经》所谓诸风掉眩皆属于木是也。脉沉紧,肝之脉也。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经脉空虚而风木动摇之象也。《金匮》知肝之病当先实脾,却是不易之法也。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
此一节言吐下而伤其肝气也。
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
茯苓(四两)、桂枝(三两,去皮)、白术(二两)、甘草(二两)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
且虚人不宜发汗,汗之则为虚虚,发汗后病应解而不解,不应恶寒,而反恶寒者,以其本人虚故也。虚则宜补,补正即所以却邪,以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此一节言误发虚人之汗,另立一补救法也。
芍药甘草附子汤
芍药(三两)、甘草(三两,炙)、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服。
虚人发汗,且为虚,虚汗而又下,便入阴而为危证矣。太阳病发汗病不解,若下之而病仍不解,忽增出烦躁之证者,以太阳底面即是少阴,汗伤心液,下伤肾液,少阴之阴阳水火离隔所致也,以茯苓四逆汤主之。
此言虚人误汗下,恐少水火之气因之离隔而难治。烦者阳不遇阴,躁者阴不遇阳也。
茯苓四逆汤
茯苓(六两)、人参(一两)、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甘草(二两,炙)、干姜(一两半)
上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要之病变虽多,不外虚实两证。凡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发汗后不惟不恶寒,而且但见其热者,实也。盖因发汗以致胃燥而为实热之证,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甚矣,温补凉泻之不可泥也。
此一节总结上文数节之意,言虚证固多,而实证亦复不少,而又提出“胃气”二字,补出调胃承气汤一方,其旨微矣。
太阳病从微盛而转属:阳微则转属少阴为虚证,以太阳与少阴相表里也;阳盛则转属阳明为实证,以太阳与阳明递相传也。
存津液为治伤寒之要,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阳明水谷之津竭矣,故胃中干,土燥于中。心不交肾则烦,肾不能交心则躁不得眠,即《内经》所谓胃不和则卧不安者是也。欲得饮水者,人身津液为水之类,内水耗竭,欲得外水以自救,只宜少少与饮之,令胃得水而不干,斯气润而和则愈,切不可误与五苓散。若脉浮,小便不利,乃脾气不能转输而胃之津液不行也。微热,乃在表之邪未解也。消渴者,饮入而消,热甚于里也。以脉浮在表,故微热。以脾不转输,故小便不利而消渴。与五苓散,能布散水气,可以主之。
此一节言发汗后胃之津液有干竭与不行之分别也。太阳病至胃气和则愈,言津液干竭。若脉浮至末,言津液不行,当作两截看。
五苓散
猪苓(十八铢,去皮)、泽泻(一两六铢半)、茯苓(十八铢)、桂枝(半两,去皮)、白术(十八铢)
上五味,为末,以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饮暖水,汗出愈。
【钱天来云】汉之一两,即今之二钱七分也。汪苓友云:古云铢者,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二十四铢为一两也。
胃干之烦渴,当以五苓散为禁剂矣。而审系脾不转输之为渴,虽无微热与小便不利症,而治以五苓散则一也。发汗之后,表邪亦已,邪已则脉当缓。今脉不缓而浮数,以汗为中焦水谷之气所化,汗伤中气则变其冲和之象也。烦渴者,汗伤中气,脾不转输而水津不能布散也,以五苓散主之。盖以五苓散降而能升,山泽通气之谓也,通即转输而布散之,不专在下行而渗泄也。
上节言汗后邪未解而烦渴,此节言邪既解而烦渴也。
何以言之?盖汗有血液之汗,有水津之汗,如伤寒汗出而渴者,水津之汗也,汗出而脾虚,津液不能上输而致渴,以五苓散主之。若汗出而不渴者,血液之汗也,心主血脉,以茯苓甘草汤主之。方中茯苓、桂枝以保心气,甘草生姜调和经脉。
此一节,上二句申明上文两节之义,言水津之汗也,下二句补出血液之汗,另出方治。
茯苓甘草汤
茯苓(二两)、桂枝(二两,去皮)、生姜(三两,切)、甘草(一两炙)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且五苓散不特自内输布其水津也,而亦治表里症之水逆。如中风发热六日,是六经已尽,七日而又来复于太阳,而其发热不解而烦,谓之表症,而何以又谓之有表里证,以渴欲饮水为里症,合而言之,名为表里症也。盖风为阳邪,阳热甚则渴,不关于发汗亡津液所致也。《内经》云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今脾不能散精归肺,以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谓水逆于中土而不散也,以五苓散主之,助脾气以转输。
此一节言五苓散之治水逆。
近注以太阳为表为标,膀胱为里为本,此证名为犯本,又名为表里传,反多枝节,与本论之旨不合。
至于血液之汗,主于心,上言主以茯苓甘草汤,尚未尽其量。医师未持病人之脉时,只见病人手叉自复冒其心,其心下悸而喜按明矣。而医师因行教试之法,令病人作咳,而病人竟不咳者,此必两耳聋而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阳气不充于胸中,故手叉自冒。精气不充于两耳,故耳聋无闻。阳气、精气非一,亦非二也。汗后交虚,病故如此,岂茯苓甘草汤所可胜任哉?
此一节言血液之汗,发之太过,致伤心肾之气,非茯苓甘草汤所能治也。
后学周宗超按:正气虚之耳聋,与少阳邪盛之耳聋,分别在手自冒心。
其与五苓症相似而不同者奈何?发汗后肺气已虚,若饮水多,则饮冷伤肺,必作喘。以水灌之,则形寒伤肺,亦作喘。此岂五苓所能治哉。
此一节言汗后伤肺,五苓散不可以混施。
更有与五苓证之水逆相似者,尤不可混。发大汗之后,水药不得入口,以汗本于阳明水谷之气而成,今以大汗伤之,则胃气大虚,不能司纳如此,此为治之之逆。若不知而更发其汗,则胃虚阳败,中气不守,上下俱脱,必令吐下不止,此与五苓证之水逆何涉哉。
此一节言发汗后胃虚,水药不入之证,与五苓散不大相涉。
自“未持脉”至此共三节,以反掉笔为结尾,故不必出方。然读仲景书,须于无字处求字,无方处索方,方可谓之能读。
少阴君火居上,少阴肾水居下,而中土为之交通。若发汗吐下后,上中下三焦俱为之伤,是以上焦之君火不能下交于肾,下焦之肾水不能上交于心,火独居上,阳不遇阴,故心虚而烦,胃络不和,故不得眠。若剧者,不得眠之盛,必反复颠倒,烦之极,自见其心中不爽快而懊憹,以栀子豉汤主之。以栀子入心而下交于肾,豆豉入肾而上交于心,水火交而诸证自愈。若少气者,为中气虚而不能交运于上下,以栀子甘草豉汤主之,即《内经》所谓交阴阳者,必和其中也。若呕者,为热气搏结不散而上逆,以栀子生姜豉汤主之,取生姜之散以止呕也。
此一节言汗吐下伤其三焦之气,以致少阴之水火不交也。张令韶云:自此以下六节,论栀子豉汤之证有热有寒有虚有实之不同。
栀子豉汤
栀子(十四枚,擘)、香豉(四合,绵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得二升半,纳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为两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二张以吐下后虚烦无复吐之理,此因瓜蒂散用香豉而误传之也。
栀子生姜豉汤
即前方加生姜五两,煎法同。
栀子甘草豉汤
即栀子豉汤加甘草二两,煎法同。
发汗若下之,其热宜从汗下而解矣,而竟不解,为烦热,且烦不解,留于胸中而窒塞不通者,以栀子豉汤主之。盖以胸中为太阳之里、阳明之表,其窒塞因烦热所致,必令烦热止而窒塞自通矣。
此一节言栀子豉汤不特交通上下,而且能调和中气也。
按:此证最多,须当切记。
伤寒五日至六日,六经已周,大下之后身热不解,心中结痛者,知太阳之里、阳明之表搏结,俱未欲解也,以栀子豉汤主之。
此一节言栀子豉汤不特升降上下,而亦能和解表里也。
伤寒下后,多属虚寒,然亦有邪热留于心腹胃而为实热证者。热乘于心则心恶热而烦,热陷于腹则腹不通而满,热留于胃则胃不和而卧起不安者,以栀子厚朴汤主之,取枳实之平胃、厚朴之运脾,合栀子止烦,以统治之也。
此一节言栀子豉汤能清伤寒下后之余热也。按此证最多,又当切记。
栀子厚朴汤
栀子(十四枚,擘)、厚朴(四两,炙)、枳实(四枚,水浸去瓤炒)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伤寒中有栀子证,医者不知用栀子汤,反以丸药大下之,则丸缓留于中而陷于脾矣。身热不去,此太阴脾土本藏之热,发于形身也。微烦者,以脾为至阴,内居中土,上焦之阳不得内归于中土也。此热在上而寒在中,以栀子干姜汤主之。
此一节言下后脾气虚寒,栀子又宜配以干姜以温脾也。
男蔚按:栀子性寒,干姜性热,二者相反,何以同用之。而不知心病而烦,非栀子不能清之,脾病生寒,非干姜不能温之,有是病则用是药,有何不可。且豆豉合栀子,坎离交姤之义也,干姜合栀子,火土相生之义也。
栀子干姜汤
栀子(十四枚,擘)、干姜(二两)
上二味,以水三开半,煮取一开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凡用栀子汤,若病人旧微溏者,为脾虚寒之体,病则不能化热,必现出虚寒之证,不可与服之。
此一节言栀子虽能止烦清热,然苦寒之性却与虚寒之体不宜,故结此叮咛。
【男元犀按】栀子下禀寒水之精,上结君火之实,既能起水阴之气而滋于上,复能导火热之气而行于下。故以上诸证,仲师用之为君,然惟生用之,真性尚存。今人相沿炒黑,则反为死灭无用之物矣。
虚人不可发汗,汗后变证无常。兹先言太阳:太阳病发汗,其热当解,今汗出不解,正气虚也。其人仍发热,徒虚正气,而热仍在也。汗为心液,心液亡则心下悸。夫津液者,和合而为膏,上补益于脑髓。今津液不足,则脑为之不满,而头为之眩。身为脾之所主,今脾气因过汗而虚,不外行于肌肉,则身无所主持而瞤动,动摇不能撑持而欲擗地之状者,以真武汤主之。
此一节言太阳过汗之变,而立一救方治也。
张令韶云:此章凡八节,皆言虚者不可汗也。
真武汤
茯苓(三两)、芍药(三两)、生姜(三两)、白术(二两)、附子(一枚,炮)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汗之不可轻发,必于未发之先,审察辨别而预断其不可。咽喉为三阴经脉所循之处,考脾足太阴之脉挟咽,肾足少阴之脉循喉咙,肝足厥阴之脉循喉咙之后。三阴精血虚少不能上滋而干燥者,不可发汗。或误发之,命将难全,亦不必再论变症也。
自此以下,皆承上文而言不可发汗,而发之之变证也。
素有淋病,名曰淋家其津液久虚,不可发汗更走其津液。若发汗则津液竭于外,而血动于内,干及于胞中,必患便血。何以言之?《内经》云膀胱者津液藏焉,又曰膀胱者胞之室。是胞为血海,居于膀胱之外而包膀胱。虽藏血藏津液有别,而气自相通。参看太阳热结膀胱血自下症,则恍然悟矣。淋家病,为膀胱气化不能行于皮毛,津液但从下走而为淋,膀胱已枯,若再发其汗,必包动中之血,非谓便血自膀胱出也。
(节)
疮家,久失脓血,则充肤热肉之血虚也矣。虽身疼痛,患太阳之表病,亦不可以麻黄汤峻发其汗,发汗必更内伤其筋脉,血不荣筋,则强急而为痉矣。
(节)
血从阳经并督脉而出者为衄。汗为血液,凡素患衄血之人,名曰衄家。三阳之经血俱虚,故不可发汗,汗出则重亡其阴,必额上陷,脉急紧,目直视不能眴,不得眠。所以然者,以太阳之脉起于目内眦,上额交颠。阳明之脉起于鼻,交頞中,旁纳太阳之脉。少阳之脉起于目锐眦。三经互相贯通,俱在于额上鼻目之间。三阳之血不荣于脉,故额上陷,脉紧急也。三阳之血不贯于目,故目直视不能眴也。阳血虚少,则卫气不能行于阴,故不得眠也。此三阳之危症也。
(节)
血从阴经并冲任而出,为吐为下,多则为脱。凡一切脱血之人,名曰亡血家。血属阴,亡血即亡阴,故不可发汗。若发其汗,是阴亡而阳无所附,阴从外脱,其人则寒慄而振,《内经》云涩则无血,厥而且寒是也。
(节)
平素患汗病之人,名曰汗家。心主血,汗为心液,患此病之人,其心虚血少可知。若重发其汗,则心主之神气无所依,必恍惚心乱。且心主之神气虚,不能下交于肾,而肾气亦孤,故小便已而前阴溺管之中亦疼。与禹余粮丸。
【愚按】本方失传,王曰休补方,用禹余粮、赤石脂、生梓皮各三两、赤小豆半升,共为末,蜜丸弹子大,以水二升,煮取一升,早暮各一服。然亦不过利水之品,毫无深义。
(节)
不特亡血不可发汗,即素寒者亦不可发汗。病人有素寒,复发其汗,汗乃中焦之汁,发汗更虚其中焦之阳气,其胃中必冷。且胃无阳热之化,则阴类之虫顿生,故必吐蛔。他若胃热之吐蛔,又不在此例矣。
【张令韶云】本论逐节之后,必结胃气一条,以见不特吐下伤其胃气,即汗亦伤胃气也。治伤寒者,慎勿伤其胃焉,斯可矣。
病气在外,本当发汗从外而解,而复从内以下之,此为治之逆也。若先发汗,外邪未尽,复从内入,因而下之,治不为逆。病气在内,本当先下之,从内而解,而反从外以汗之,为治之逆。若先下之,内邪未尽,势欲从外而出,因其势而汗之,治亦不为逆。
【张令韶云】此章凡六节,前四节言病气随正气之出入以为出入,正气亦随病气之内外而为内外也。或从内解,或从外解,或救其里,或救其表,不可逆也。五节言阴阳和,正气之出入复其常,病气亦随之而解矣。末节太阳之气随营卫之行于脉外,而行于脉中也。
太阳伤寒,医者误下之,因误下而正气内陷,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虽明知一身疼痛为属表者,而此时不暇兼顾,急当救里,救里之后,审其身疼痛,知表症之未解,兼审其清便自调者,知里症之全瘳,于是复筹所急,曰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以复其阳,救表宜桂枝汤以解其肌,生阳复,肌腠解,表里和矣。
此一节反应上文先下而后汗之意,以见下之而表里俱虚,又当救里救表,不必拘于先下而复汗之说也。
太阳病,发热头痛,痛在表则脉宜浮而反沉,此正气内虚也。若既汗之不差,其身体疼痛仍然不罢,须知其表热为外发之假阳,脉沉为内伏之里阴,当凭脉以救其里,宜四逆汤。《内经》云太阳本寒而标热,此症见标症之发热,不见本症之恶寒,以本寒之气沉于内,外无恶寒,而内有真寒也。
此一节言病在表而得里脉,又当救其里,不必如上文之身疼痛而止救其表也。
太阳之气外行于三阳而从表,内行于三阴而从里。今表证而得里脉,恐沉必兼微,即《易》所谓履霜坚冰至之义也。
太阳病当先发汗,今先下之,虚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汗下失度,致表里俱虚,阴阳不相交接,其人因致首如有所覆戴之象而为冒,此阴虚于下而戴阳于上也。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以阳加于阴,得阴气以和之,汗出表和故也。盖表里之气本相通,表和里亦和,不必复下。若审得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此一节应上文先发汗而复下之之意也。
太阳病未解,诊其脉阴尺阳寸不偏大偏微,而俱见均停,阴阳之气旋转于中,自然变易一番,必先振慄,汗出而解。若邪盛于表,其阳寸之脉必大于阴尺而不均停。但使阳寸脉转微者,始与阴尺之脉停,为阳之过阴,先汗出而解。若邪实于里,其阴尺之脉,必大于阳寸而不均停。但使阴尺之脉转微者,始与阳寸之脉停。为阴之遇阳,下之而解,若欲下之,不得太过,只宜调胃承气汤主之。
此一节言汗下亦所以和阴阳也。
太阳之为病,无不发热,而汗之自出者,当求之营卫。盖人身之汗,主之者脉中之荣,固之者脉外之卫,此为营气被卫气之所以并而弱,卫气受邪风之所客而强,弱则汗不能主,强则汗不能固,邪风为害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调和营卫之气。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又从营卫之气出入于内外也。
伤寒五六日,经尽一周,气值厥阴,藉其中见之少阳而枢转,伤寒如此,中风亦如此。其症往来寒热,少阴之枢象也。胸为太阳之部,胁为少阳之部,太阳不得出,少阳不得枢,故为苦满。“默”字从火从黑,伏明之火郁而不伸,故其形默默。木火郁于中,致胃络不和,故不欲饮食,木火交亢故为心烦,木喜条达而上升,故喜呕。此病气则在太阳,经气则值厥阴,厥阴之中见则为主枢之少阳也。盖少阳之气游行三焦,在脏腑之外,十一藏皆取决之,故兼或然七症:或涉于心而不涉于胃,则胸中烦而不呕;或涉于阳明之燥气,则渴;或涉于太阴之脾气,则腹中痛;或涉于厥阴之肝气,则胁下痞硬;或涉于少阴之肾气,则心下悸而小便不利;或太阳藉少阳之枢转,已有向外之势,则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又涉太阴之肺气矣。夫五藏之经俞在背,主于太阳,而五藏之气由胸而出,亦司于太阳。今太阳之气逆于胸而不能外去,虽不干动在内有形之藏真,而亦干动在外无形之藏气,现出各藏之症,非得少阳枢转之力,不能使干犯之邪向外而解,必与以小柴胡汤助枢以主之。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不能从胸出入,逆于胸膈之间,内干动于藏气,当藉少阳之枢转而外出也。
【张钱塘云】此章凡十五节,皆论柴胡汤之证治。又云:小柴胡汤,乃达太阳之气从少阳之枢以外出,非解少阳也。是以有随证加减之法。李士材谓柴胡乃少阳引经之药,若病在太阳,用之若早,反引贼入门。后入不察经旨,俱宗是说,谬矣。
小柴胡汤
柴胡(半斤)、黄芩(三两)、人参(三两)、甘草(三两)、半夏(半升,洗)、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后加减法:若胸中烦而不呕,去半夏、人参,加栝蒌实一枚;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若腹中痛者,去黄芩,加芍药三两;若胁下痞硬,去大枣,加牡蛎四两;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三两,温覆取微汗愈;若咳者,去人参、大枣、生姜,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
上言太阳之病而值厥阴之期,厥阴中见少阳,少阳主枢,太阳病值其主气之期而外出者,藉其枢之有力也。《经》云少阳外主腠理,内主三焦。腠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血气所注。今血弱气尽则腠理自开,太阳所受之邪气因其气血之虚而入,邪气与少阳中正之气两相击搏,俱结于少阳所部之胁下,正邪不两立则分争,正胜则热,邪胜则寒,分争则往来寒热,离合无定则休作有时。《经》云少阳之上相火主之。兹则阳明之火郁而不伸,故其象默默,默默之象为少阳专见之症。不欲饮食,为木气内郁而胃络不和也,胃病必及脾,藏府之膜本自相连,脾病其痛必在于下,即前所谓腹中痛是也。然腹中原不可以言下,今以胃邪在胃脘之高,而此痛反居其下,邪高故使呕也。用小柴胡汤转少阳之枢,达太阳之气以主之。若服柴胡汤已而反渴者,是太阳之气不能从枢解,而转属于阳明之燥化也,以白虎加人参汤,按法治之。
上节言太阳之气逆于胸中,而动五脏之气,此言太阳之气结于胁下,而伤太阴阳明之气,亦当藉少阳之枢而转出也。
太阳之邪不解,可以柴胡转其枢,太阳之气内陷,不可以柴胡虚其里。得病六日,六经之气已周,而又来复于太阳,正是七日。诊其脉迟,气虚也,浮弱。血虚也,气血俱虚而见太阳症之恶风恶寒,当于寻常之太阳症外,另参脉息日期而分别。且又有独见之症,曰手足温,系在太阳也,此气血俱虚。医者不知,反二三下之,虚其中气,以致不能食,而胁下为少阳之部位,其枢逆而不转,故无往来寒热,惟满而且痛。面目及身黄,为太阴土气虚而真色现也。虽颈项强,为太阴之经气不利。而脾不转输,为小便难者,是中气虚之大关键。柴胡汤乃从内达外之品,里气虚者忌用,若与柴胡汤,里气虚陷,后必下重。夫呕渴乃柴胡汤之的症,而本渴而饮水呕者,中胃虚也,柴胡汤非中胃之药,不中与也。与之而中气愈虚,食谷者哕,此缘二三下之既误,不可以柴胡汤而再误也。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陷于太阴之地中,太阴阳明气虚,不能从枢外出,又非柴胡汤所主也。
前言服柴胡汤已而渴者,以法治之,不再用柴也;嗣言柴胡不中与者,戒用柴胡也。然有不可泥者。伤寒四五日,为阳虚入阴之期,身热恶风,颈项强,仍在太阳之分,而不入于里阴也。胁下满,得少阳枢象也。手足温者,是系在太阴。今手足温而渴者,为不涉于太阴而涉于阳明也。上言服柴胡汤已而渴者,当以阳明之法治之。此不因服柴胡汤而渴,仍宜从枢而治,以小柴胡汤主之。至于项强、胁满、手足温症,前言不中与,而兹特与之者,一以大下而里虚一以未下而里不虚也。
此一节承上文两节而推言之。凡病气不随经气入里而为燥化,与未陷里阴,里气未虚者,无不可以小柴胡汤治之。
太阳伤寒,值厥阴主气之期,浮分之阳脉涩,是少阳之枢不能外转也,沉分之阴脉弦,是厥阴木邪下于太阴,则太阴之营气受伤,法当腹中急痛者,先与小建中汤建立中焦之营气,令腹痛渐愈。若不差者,与小柴胡汤主之,以转其枢,枢转则邪气外达而痛愈矣。
此一节言太阳病值厥阴主气之期,内干太阴而腹痛,当先补益于内,而后枢转于外也。
按:原法腹痛,小柴胡汤去黄芩,加白芍。
小建中汤
桂枝(三两,去皮)、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二枚,擘)、芍药(六两)、生姜(三两,切)、胶饴(一升)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内胶饴,更上微火消解,温服一升,日三服。呕家不可用建中汤,以甜故也。
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此一节申明首节之义,以推广小柴胡汤之用也。余通家周宗超云:以伤寒言之,转少阳之枢,外出太阳也,以中风言之,厥阴不从标本,从中见少阳之治也。此解极见明亮。
且夫柴胡汤之用甚广也,即误下之后,而里气不虚者,亦可用之,凡柴胡汤如首节所言之病证,病涉于枢,原有欲出之机,一转即出,而医者竟下之,下之恐邪气乘下之虚而入于里阴矣。若柴胡证不罢者,速宜复与柴胡汤,其气外转,必蒸蒸而振,热退而却复发热,汗出而解,盖以下后伤其中焦之津液,欲作汗时,而为此一番之变动也。
此一节重申柴胡汤之妙,而所以妙之在乎枢转也。
盖以枢者内外之枢纽也,可从枢而外出,亦可从枢而内入。伤寒病,过服发表之剂,其恶风寒等症已解,而内虚之症渐形,至二日为阳明主气之期,三日为少阳主气之期,外邪既净,无庸从少阳之枢而外出。而发表后,虚弱不支之病,转入于所合之心包络,包络主血,血虚则心中悸,不独悸而且烦者,以烦涉于心主之血分,而不涉于枢胁之气分,故以小建中汤主之。
此一节浅言之不过虚补二字,而言外合一“枢”字之义见,少阳三焦内合厥阴心包而主血,故亦可随枢而内入也。心包主血,血虚神无附丽而自悸,则悸为虚悸,而烦亦虚烦也。
陈平伯云:但云心中烦悸,不云无汗恶寒等证,可知服过麻黄汤后,表实已解,里虚渐著,故以此汤补之,否则大青龙、栀子豉汤之证,误服害事。
少阳为阳枢,少阴为阴枢,其气相通。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十日为少阴主气之期,医反二三下之,逆其少阴之枢机。后四五日,乃十五六日之间再作经,而又当少阳主气之期,太阳之气不因下陷,仍欲从枢而外出。故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以解外,若呕不止,是太阳之气不从枢外出,而从枢内入,干于君主之分,外有心下满急之病象,内有郁郁微烦之病情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下其邪气而不攻其大便则愈。
此言病在枢者,小柴胡汤达之于外,所以转之,大柴胡汤泄之于内,亦所以转之也。
大柴胡汤
柴胡(半斤)、黄芩(三两)、芍药(三两)、半夏(半升,洗)、生姜(五两)、枳实(四两,炙)、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一方用大黄二两,若不加大黄,恐不为大柴胡汤也。
此方原有两法,长沙辨而均用之。
少阳之枢并于阳明之阖,故用大黄以调胃。
伤寒十三日,经尽一周,而又来复于太阳,若不解,又交于阳明主气之期,病气亦随经气而涉于阳明。阳明司阖而主胸,少阳司枢而主胁,既满而又呕,是阳明之阖不得少阳之枢而外出也。日晡所在申酉戌之间,阳明于其所旺时而发潮热,热才已而即微利,此本系大柴胡证,不知用大柴胡方法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微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丸缓留中,不得外出,非其治也。潮热者,阳明气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太阳之邪于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解阳明之邪于内而主之。盖胸胁满而呕,太少两阳之病,日晡所发潮热,阳明燥气病也。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于阳明中土,亦当从枢而外出,其用柴胡加芒硝,亦从枢出之义,非若承气之上承热气也。
柴胡加芒硝汤
柴胡(二两六铢)、半夏(二十铢)、黄芩(一两)、甘草(一两)、生姜(一两)、人参(一两)、大枣(四枚)、芒硝(二两)
上七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纳芒硝,更煮微沸,分温再服。此药剂之最轻者,以今秤计之,约二两,分二服,则一服只一两耳。
伤寒十三日,再经已周,而又来复于太阳,不解则病气已过于阳明胃府,名曰过经。过经谵语者,以胃府有热也,当以汤药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大便当鞕,今不鞕而反下利,诊其脉不与证相背,亦姑谓之调和者,知医不以汤药下之,而以丸药下之,病仍不去,非其治也。若胃气虚寒,而自下利者,脉当微而手足亦厥,必不可下。今脉与阳明胃府证不相背,即可反谓之和者,以丸缓留中,留而不去,此为内实也。以调胃承气汤去其留中之秽,以和其胃气主之。
此一节言病气随经气而过于阳明也。
太阳病不解,若从胸胁而入,涉于阳明、少阳之分,此小柴胡汤之证也。今从背经而入于本朦名为热结膀胱,膀胱在少腹之间,经曰:膀胱者胞之室也。胞为血海,居膀胱之外,热结膀胱,薰蒸胞中之血,血,阴也,阴不胜阳,故其人如狂,若血自下,则热亦随血而下者自愈,若其邪在外,犹是桂枝证,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外解已,但见少腹急结者,无形之热邪结而为有形之蓄血。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此一节言太阳之邪循经而自入于本府也。
桃核承气汤
桃仁(五十个,去皮尖)、桂枝(二两)、大黄(四两)、芒硝(二两)、甘草(二两,炙)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纳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日三服。当微利先食,言服药在未食之前也。
伤寒八日,当阳明主气之期,九日当少阳主气之期,下之伤其阳明之气为胸满,逆其少阳之气而为烦惊,以少阳三焦内合心主包络故也。小便不利,为少阳三焦决渎之官失其职也。谵语,为阳明胃气不和也。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少阳循身之侧,枢机不利故也。以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因庸医误下,以致三阳同病,特立三阳并治之方,滋阳明之燥,助少阳之枢,而太阳不失其主开之职,其病仍从少阳之枢而外出矣。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
半夏(二两,洗)、大枣(六枚)、柴胡(四两)、生姜(一两半)、人参(一两半)、龙骨(一两半)、铅丹(一两半)、桂枝(一两半,去皮)、茯苓(一两半)、大黄(二两)、牡蛎(一两半)
上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纳大黄,切棋子,更煮一二沸,去滓,温服一升。
伤寒腹满为太阴证,谵语为阳明证,其脉不宜浮紧矣。乃取之寸口三部脉浮而紧,其名曰弦,弦为肝脉,此肝乘脾之病也。《内经》云:诸腹胀大,皆属于热。又云:肝气盛则多言。是腹满谵语乃肝旺所发也,旺则侮其所胜,直犯脾土名之曰纵,谓踪势而往,无所顾虑也。宜刺期门二穴以制其纵。
此一节合下节,论病在有形之脏,而不在无形之气也。在无形之气,则曰太阴厥阴,在有形之脏,则曰脾曰肝曰肺也。
伤寒发热病在表也,太阳主表而肺亦主表。啬啬恶寒,皮毛虚也,太阳主皮毛,而肺亦主皮毛。金受火克,故大渴欲饮水,饮水过多,肺气不能通调水道,故其腹必满。若得自汗出,则发热恶寒之证便有出路,小便利则腹满之证便有去路,此肺气有权得以行其治节,则其病欲解。而不然者,发热恶寒如此,腹满又如此,此肝木乘肺金之虚而侮其所不胜也,名之曰横,谓横肆妄行,无复忌惮也。亦刺期门二穴以平其横。
按:期门二穴在乳下第二肋端,去乳头约四寸,肝募也,厥阴阴维之会,刺入四分。此穴刺法,能佐小柴胡汤所不及。
【《活人》云】穴在乳直下肋骨近腹处是也,则是第二肋当从下数起,恰在软肋之两端,是血刺法,肥人一寸,瘦人半寸,不肥不瘦中取之,但下针,令病人吸五吸,停针良久,徐徐出针,此平泻法也。
太阳病二日,正当阳明主气之期,以太阳之病而得阳明之气,阳极似阴,故扰动不安而反躁。医者误认为阴躁,而凡以火熨其背,背为阳,阳得火热而大汗出。汗乃胃中水谷之津,大热入胃,则胃中之水津竭,遂下伤水阴之气而躁,上动君火之气而烦,中亡胃中之津必发谵语。十余日又值少阴主气之期,得少阴水阴之气以济之,则阴气复而阳热除。先见振慄之象,旋而大便自下利者,此为阳明得少阴之气,阴阳和而欲解也。且夫阴阳之气,元妙难言也,而以一身之部位论,则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若阳在上而不得下交于阴,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阴在下而不得上交于阳,故欲失溲,足下恶风。然上下所以不交者,责在胃实以隔之,前此止是胃中竭,后此则为大便鞕,鞕者必以法通之,不得拘于大便鞕,小便当数,而反不数及多印板套语,谓津液当还胃中,而不必遽通也。通之之后,得大便已则燥结去,火邪泄,于是阴气旋转而上升,其头卓然而痛。阳气光明而下济,其人足心必热,此谷气下流故也。
此章凡十一节,皆言火攻之误,以明太阳为诸阳主气,阳为火,不可以火攻之也,即不用火而羌独荆防姜附桂茱之类,皆是也。
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更被火热逼其血气从外流溢,失其行阴行阳之常度。风为阳,火亦为阳,两阳交相熏灼,其身发黄。设阳邪盛于阳位,则犹可乘其势之欲衄,使之从衄而解。至于阳邪盛,乘阴分之虚而深入之,津液干涸,则小便难,而阴气阳气之流溢者,至此俱觉虚竭。细察其周身全体,则无汗而枯燥,但头汗为火热上攻而出其津液,不能周遍则剂颈而还。邪热内郁则腹满微喘,邪热上薰而口干咽烂。其初阳明燥结,或止见不大便,稍久则神乱而谵语,甚者气逆而至哕,其病更深矣。四肢者,诸阳之本,邪热亢盛则手足躁扰,捻衣摸床,俱为真阴立亡之象,恐非药力所能胜者,必察其小便尚利者,为一线之真阴亡而未亡,其人犹为可治。
此一节言火攻之危证也。汪苓友云:诸家注皆言小便自利。夫上文既言小便难,岂有病剧而反有自利之理。必须用药以探之其人小便利,犹为可治之证,如其不利,治亦罔效矣。此说亦通。按探法,猪苓汤可用,或茵陈蒿汤亦妙。
伤寒脉浮,为太阳之病,当以麻黄汤,化膀胱津液出诸皮毛而为汗则愈,太阳与君火相合而主神,心为阳中之太阳。医以火迫劫之,遂致亡其上焦君火之阳,神气浮越,必惊狂起卧不安者,以桂枝去芍药,再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
前条中风火劫其汗,证见亡阴,故小便利为可治。此条伤寒火劫其汗,证见亡阴,难俟阳之自复,故以此汤从手厥阴以复之。凡亡阴中之阳,必用附子以救之。此亡阴中之阳,因火迫劫,又非附子之所宜。此一节为火逆出其方也,当知手厥阴证之专方,非火逆通用之方也。但汪苓友疑亡阳证,恐不能胜蜀漆之暴悍;柯韵伯疑当时另有蜀漆,非常山苗也;愚每以茯苓代之,热盛者以白薇代之。
桂枝汤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
桂枝(三两,去皮)、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牡蛎(五两)、龙骨(四两)、大枣(十二枚,擘)、蜀漆(四两,洗去腥)
上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减二升,纳诸药,煮取三开,去滓,温服一升。原本为末水煮,必有其故。
病形初作时,绝似伤寒,见恶寒体痛无汗等证,其脉似当弦紧,令诊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阴不足,阳气陷于阴分。伤其津液,其人口必渴,若被火攻者,津液愈亡,致胃中燥热必发谵语。然脉弱者虽不可汗,而见证既有发热,再审其脉弱中见浮,不妨服桂枝汤,啜热稀粥,从养阴法以解之,当汗出愈。
此一节言脉弱亦不可以火攻也。
按仲景不出方,程郊倩拟用大青龙汤,未免太过。余注拟用桂枝汤,然于“必渴”二字,亦扣不著。今拟小柴胡汤去半夏加栝蒌根,仍与桂枝汤合半用,温服,覆取微汗较妥。
太阳病,法在发汗,然太阳之汗从下焦血液而生。若以火熏之,则血液伤而不得汗。下焦血液生之于肾,肾伤,其人必躁。如经气已周七日之数,复到于太阳之经而不汗解,其火邪下攻则必清血,《内经》云阴络伤则便血,此因火所致,名为火邪。一本清作圊。
此一节言火邪之逆于下也。
脉浮热甚,阳气实也,不宜灸而反灸之,此为病证之实。反以陷下之法灸之,是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上攻于咽而咽燥,内动其血而唾血。盖火气通于心,经云手少阴之脉上膈夹咽是也。火气循经上出于阳络,经云阳络伤则血外溢是也。
此一节言邪火之逆于上也。
【愚按】大黄泻心汤可用,或加黄芩,即《金匮》之正法。
微为虚之脉,数为热之脉,虚热盛则真阴虚,慎不可灸,若误灸之,因致火盛为邪,上攻则为烦逆。且阴本虚也,更追以火,使虚者愈虚。热本实也,更逐以火,使实者愈实。阴主荣血而行于脉中,当追逐之余,无有可聚之势,以致血散脉中。彼艾火之气虽微,而内攻实为有力,焦骨伤筋,大为可畏。所以然者,筋骨藉血以濡养之,今血被火而散于脉中,血一散则难复也,终身为残废之人,谁职其咎耶?
此一节言火邪之逆于中也。虚热之人,以火攻散其脉中之血则难复也,
【愚按】速用芍药甘草汤,可救十中之一二。
脉浮,病在表,宜以汗解,用火灸之,伤其阴血,不能作汗,邪无从出,反因火势而加盛,火性上炎,阳气俱从火而上腾,不复下行,故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内经》云:真气不周,命曰痹,此因火而累气,故不名气痹而名火逆也。然未灸之先,岂无自汗而解者?须知欲自解者,必待其自汗,《内经》云在心为汗,心之血液欲化为汗,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诊其脉浮为外出之机,先见故知汗出而解也。
此一节言误灸后之病形,并及未灸前自愈之脉证也。
汗为心液,烧针令其汗,则心液虚矣,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心虚于内,寒薄于外,而心火之色现也。少阴上火而下水,火衰而水乘之,故必发奔豚。其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助其心火,并散其寒。再与桂枝加桂汤。其方即于原方更加桂二两,温少阴之水藏而止其虚奔。
此一节言外寒束其内火,用火郁发之之义也。汪苓友云:此太阳病未发热之时,误用烧针开发腠理,以引寒气入藏,故用此法。若内有郁热,必见烦躁等证,又不在此例矣。
桂枝加桂汤
桂枝(三两)、芍药(三两)、生姜(三两)、甘草(二两)、大枣(十二枚)、牡桂(二两)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按桂即桂枝也,本方共五两,已经照数加入二两矣。今坊刻各本有加牡桂二两,相传已久,姑录存参。
火逆之证,颇类胃家病象。医者误认为里实证而下之,下之不愈,因复烧针,是下既夺其里阴,烧针复逼其虚阳,阴阳两相乖离而烦躁者,以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此一节为火逆烦躁者,立交通心肾之方也。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
桂枝(一两)、甘草(二两)、牡蛎(二两)、龙骨(二两)
上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为末水煮,即此是法。
太阳伤寒者,若在经脉,当用针刺。若在表在肌,则宜发汗,宜解肌不宜针刺矣。若加温针,伤其经脉,则经脉之神气外浮,故必惊也。即《内经》所谓起居如惊,神气乃浮是也。
张令韶云:自此上十一节,历言火攻之害。今人于伤寒病,动辄便灸,草菅人命,可胜悼哉!
受业薛步云按:火劫发汗,今人少用此法,而荆、防、羌、独、姜、桂、芎、芷、苍、橘之类,服后温覆逼汗,皆犯火劫之禁。读仲景书宜活看,不可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