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伤寒门--阴毒证三法
中阴毒之证,或病伤寒一二日,便结成阴毒,或服药六七日以上,至十日,变成阴毒。身重背强,腹中绞痛,喉咽不利,毒气攻心,心下坚强,短气不得息,烦躁不虚汗。或时郑声,郑者,言语之声,郑重难发。呕逆下利,身如被杖,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脉沉细紧数。仲景云:此阴毒之候也。五日可治,至六七日不可治。阴毒甘草汤主之。
阴毒甘草汤
甘草(半两) 升麻 当归(以上各半两) 雄黄 蜀椒(各一分)鳖甲(一两半) 桂枝(半两)
上㕮咀。每服五钱,水一盏,煎至七分,去滓,温服,如人行五里,须臾进一服。温覆取汗,毒当从汗出即愈,未汗者再服。
阴毒已深,疾势困重,六脉附骨,取之方有,按之即无,而一息八至已上,或不可数者,宜急用葱熨法,灼艾法于后。
灼艾法
上用净艾作炷,径三分,太小即覆穴不着,太大即侵烧生肉。或灼五十壮,多至三五百壮。脐下一寸名气海,二寸名丹田,三寸名关元,皆可灼之。如病家不忍为之,则缓不及事矣。
熨葱法
上用葱,以细索缠白上一束,如臂大,厚二寸许,即切去根须并叶,如饼之状。先于火上一面微热,勿令灼人,即以热面搭病人脐连脐下四围,以旧布拥隔火气,上用熨斗贮火,于葱饼上熨之,令葱饼中热气,郁郁然透其肌肉中。须臾葱坏,再易一枚。须先做三四枚,用尽或未几而病人渐醒,手足微有汗,即差。更服四逆汤温其内。《伤寒活人书》云:用尽此二法不回者,不可治也。
添手握法
又世俗一法,用之极效。以荜拨为末,姜和,热调,丸如大鸡子大二枚。两手各握一枚,并手夹在腹下两股之间,宁寝三两时,俟其四肢一身,渐渐温热,直待汗出即差。秘之。然病人昏迷者难用,必须用灼艾法也。
阴毒甘草汤
甘草(半两) 升麻 当归(以上各半两) 雄黄 蜀椒(各一分)鳖甲(一两半) 桂枝(半两)
上㕮咀。每服五钱,水一盏,煎至七分,去滓,温服,如人行五里,须臾进一服。温覆取汗,毒当从汗出即愈,未汗者再服。
阴毒已深,疾势困重,六脉附骨,取之方有,按之即无,而一息八至已上,或不可数者,宜急用葱熨法,灼艾法于后。
灼艾法
上用净艾作炷,径三分,太小即覆穴不着,太大即侵烧生肉。或灼五十壮,多至三五百壮。脐下一寸名气海,二寸名丹田,三寸名关元,皆可灼之。如病家不忍为之,则缓不及事矣。
熨葱法
上用葱,以细索缠白上一束,如臂大,厚二寸许,即切去根须并叶,如饼之状。先于火上一面微热,勿令灼人,即以热面搭病人脐连脐下四围,以旧布拥隔火气,上用熨斗贮火,于葱饼上熨之,令葱饼中热气,郁郁然透其肌肉中。须臾葱坏,再易一枚。须先做三四枚,用尽或未几而病人渐醒,手足微有汗,即差。更服四逆汤温其内。《伤寒活人书》云:用尽此二法不回者,不可治也。
添手握法
又世俗一法,用之极效。以荜拨为末,姜和,热调,丸如大鸡子大二枚。两手各握一枚,并手夹在腹下两股之间,宁寝三两时,俟其四肢一身,渐渐温热,直待汗出即差。秘之。然病人昏迷者难用,必须用灼艾法也。
同书章节
- 《泰定养生主论》--前言
- 卷之一--养生主论
- 卷之一--论婚合
- 卷之一--论孕育
- 卷之二--论婴幼
- 卷之二--论童壮
- 卷之二--论衰老
- 卷之三--《素问》节要叙论
- 卷之三--论病家
- 卷之三--论医家
- 卷之四--正讹
- 卷之四--公论
- 卷之五--论运气
- 卷之五--论标本
- 卷之六--论阴阳
- 卷之六--论虚实
- 卷之六--论脉
- 卷之六--论病
- 卷之七--论证
- 卷之七--论治
- 卷之七--病机司属六气本标证治通例
- 卷之八--类方叙略
- 卷之八--婚合门
- 卷之八--孕育门
- 卷之八--产后一十八证病状歌
- 卷之八--醋煮大黄膏并治诸血证
- 卷之九--婴幼门
- 卷之十--婴幼门
- 卷之十一--童壮门
- 卷之十一--衰老门
- 卷之十二伤寒门--六经证形定例
- 卷之十二伤寒门--六经类证治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三阳合病证
- 卷之十二伤寒门--三阳合病下利
- 卷之十二伤寒门--少阴证七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厥阴证六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阴证阳证阴毒阳毒阴阳二厥辩
- 卷之十二伤寒门--阳毒证三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阴毒证三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阳厥证三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阴厥证四法
- 卷之十二伤寒门--略论小柴胡汤
- 卷之十二伤寒门--略论五积散
- 卷之十三--五运时行民病证治
- 卷之十三--六气时行民病证治
- 卷之十四--痰证
- 卷之十五--杂治活法
- 卷之十六--历用得效方
- 卷之十六--古今明训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