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則--應刺諸穴
《素問·繆刺論》曰: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腹中滿脹,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各一、,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靈樞經·寒熱病論》篇曰:身有所傷,血出多,及中風寒。若有所墮墜,四肢懈惰不收,名曰體惰。取其小腹臍下三結交。三結交者,陽明太陰也,臍下三寸關元也。《靈樞經·厥病論》曰:頭痛不可取於、者,有所擊墮,惡血在內,傷痛未已,可側刺,不可遠取也。《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篇》曰:有所墮墜,惡血在內。有所大怒,氣上而不下,積於脅下則傷肝,法當先導怒氣,勿積於肝,則肝可以無傷,然後飲以利藥,以破惡血,則脅下無留血矣。又曰:有所擊撲,若醉入房,汗出當風,則傷脾。《素問·脈要精微論》曰:肝脈搏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墜。若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
《金匱要略》曰:寸口脈浮微而澀,然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出者,其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又論曰:肝脈搏堅而色不變,必有擊墮之事。因、肉擊傷,故惡血必留脅下,兼到嘔逆,根據經針刺然谷、足跗,或三毛等穴出血。或飲利藥,使惡血開行,當自愈也。若脈浮微而澀,當知亡血過多,根據經於三結交關元穴灸之,或飲大補氣血之劑而調之,則病已矣。
《金匱要略》曰:寸口脈浮微而澀,然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出者,其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又論曰:肝脈搏堅而色不變,必有擊墮之事。因、肉擊傷,故惡血必留脅下,兼到嘔逆,根據經針刺然谷、足跗,或三毛等穴出血。或飲利藥,使惡血開行,當自愈也。若脈浮微而澀,當知亡血過多,根據經於三結交關元穴灸之,或飲大補氣血之劑而調之,則病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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