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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方六集--卷之三尊经集

《针方六集》 · 明·吴昆


尊经集

叙曰:道不师古,虽善无征,而欲作则垂训,尼父犹然难之。予悯针失其传,欲令世人精明针法,旦暮奉行,必也尸祝神踪而后可。不然,师心自用,谁则从之。乃考古昔针方如下,署曰“尊经集”。

《灵枢》九针(一)
一曰鑱针,长一寸六分,头大末锐,令无深入而阳气出,主热在头身。故曰: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之鑱针于病所,肤白勿取。

二曰圆针,长一寸六分,筒身圆末,其锋如卵,以泻肉分之气,令不伤肌肉,则邪气得竭。故曰:病在分肉间,取以圆针。

三曰鍉针,长三寸五分,身大末圆,如黍米之锐,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使邪独出。故曰:病在脉少气,当补之以鍉针。针于井荣分俞。

四曰锋针,长一寸六分,筒其身而锋其末,刃三隅,令可行泻热出血,发泄痼病。故曰: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俞,取以四时也。

五日铍针,广二分半,长四寸,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故曰:病为大脓血,取以铍针。

六曰圆利针,长一寸六分,尖如牦,且圆且锐,身中微大,以取痈肿暴痹。故曰:痹气暴发者,取以圆利针。

七曰毫针,长一寸六分,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令邪俱往,出针而养,以去痛痹在络也。故曰:病痹气补而去之者,取之毫针。

八曰长针,长七寸,身薄而锋其末。取虚风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之间,为深邪远痹者。故曰:病在中者取以长针。

九曰大针,长四寸,其锋微圆,以泻机关内外大气之不能过关节者也。故曰:虚风淫邪,流溢于身,如风水之状,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取以大针。

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不得其用,病不能移。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疾深针浅,病气不泻,反为大脓。病小针大,气泻太甚,后必为害。病大针小,大气不泻,亦为后败。

右九针主治,《灵枢》之训也。用之各尽其妙,古今何异焉。所云毫针,又名小针,取用益多。犹布帛菽粟为日用之所急也。其见于《素》、《难》、《针经》神妙之旨,并述后方。

候气(二)
经曰: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病在阳分者,必候其气加在于阳分乃刺之,病在阴分者,必候其气加在于阴分乃刺之。

见气(三)
左手见气来至,乃纳针。针入,见气尽,乃出针。

取气置气(四)
当补之时,从卫取气;当泻之时,从营置气。

不得气(五)
不得气者,十死不治。

定气(六)
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步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顷,乃刺之。大惊大怒,必定其气,乃刺之。

受气(七)
阳受气于四肢,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

(调气)八
知其内外表里,随其阴阳而调之。故曰:调气之方,必先阴阳。

邪气谷气(九)
邪气之来也紧而坚,谷气之来也徐而迟。

守形(十)
粗守形者,粗工但守刺法,不问气血有余不足,可补可泻也。

守神(十一)
上守神者,守人之气血有余不足,可补泻也。

守关(十二)
中守关者,守四肢而不知气血邪正之往来也。

守机(十三)
上守机者,知守气也。知气之虚实,用针之疾徐。针已得气,密意守之勿失也。

先后治(十四)
病生于内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病生于外者,先治其阳,后治其阴。

刺其病之所从生(十五)
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刺其病之所从生也。

阴深阳浅以数调之(十六)
刺阴者,深而留之;刺阳者,浅而疾取之;清浊相干者,以数调之也。

闷针(十七)
甚者泻之则闷,闷甚则仆不能言,闷则急坐之也。

阴病治阳阳病治阴(十八)
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阴病治阳,阳病治阴,定其血气,各守其乡。血实者宜决之,气虚者宜掣引之。

有急治有无攻(十九)
病有形而不痛者,阳之类也;无形而痛者,阴之类也。无形而痛者,其阳完而阴伤之也,急治其阴,无攻其阳;有形而不痛者,其阴完而阳伤之也,急治其阳,无攻其阴。

导有余推不足(二十)
气有余于上者,导而下之。气不足于上者,推而往之。

迎稽留(二一)
其稽留而不至者,因而迎之,必明于经隧,乃能持之。

出陈菀(二二)
寒与热争,导而行之。其菀陈血不结者,即而取之,出其瘀血。

迎随补泻(二三)
迎而夺之,恶得无虚。随而济之,恶得无实。

疾徐补泻(二四)
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

母子补泻(二五)
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

动伸推纳补泻(二六)
动而伸之是谓泻,推而纳之是谓补。

导气同精以调乱气(二七)
徐入徐出,谓之导气。补泻无形,谓之同精。是非有余不足也,调乱气之相逆也。

阴深阳浅(二八)
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痒者阳也,浅刺之。

先阳后阴(二九)
病先起于阳后入于阴者,先取其阳,后取其阴。必审其气之浮沉而取之。

脉气浅者独出其邪(三十)
脉气之浅者,勿轻下针,必按绝其脉刺之,无令精气出,独出其邪气耳。

先补虚后泻实(三一)
阳实而阴虚,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阴实而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

病在营在卫(三二)
寒热少气,血上下出者,病在营。气痛时来时止,病在卫。怫气贲响,风寒客于肠胃之中所生也。

刺虚者须其实刺实者须其虚(三三)
刺虚者,必其气至而实为验;刺实者,必其邪散而虚为验。

刺实须其虚刺虚须其实(三四)
刺实须其虚者,留针,阴气隆至,针下寒,乃去针也。刺虚须其实者,留针,阳气隆至,针下热,乃去针也。

刺营无伤卫刺卫无伤营(三五)
刺阳病者,卧针而刺之。刺阴病者,先以左手摄按所针荥俞之处,气散乃纳针。是谓刺营无伤卫,刺卫无伤营也。

热厥寒厥留针功异(三六)
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

外内难易(三七)
形先病而未入脏者,刺之半其日;脏先病而形乃应者,刺之倍其日。此内外难易之应也。

疾之留之(三八)
疾之,疾出其针也。留之,久留其针也。

不盛不虚以经取之(三九)
假令肝受病,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是虚宜补肾,实宜泻心也。若不实不虚,是正经自病,不中他邪,则于肝脉调之而已,是谓以经取之。

间甚刺法不同(四十)
病间者浅之,甚者深之。间者少之,甚者众之,随变而调气。

专深刺法(四一)
诸病专深者刺本脏,迫脏刺背俞,以脏气会于俞也,腹中寒热去而止。与刺之要,发针而浅出血(要在浅出血)。

二刺一刺深刺间日刺(四二)
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纳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要在去其血脉)。

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四三)
上工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脾,故当实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治已病者,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

知为针者信其左不知为针者信其右(四四)
当刺之时,必先以左手压按所针荥俞之处,弹而怒之,爪而下之,其气之来,如动脉之状。顺针而刺之,得气,推而纳之,是谓补;动而伸之,是谓泻。是所取信者在左手也,是谓知针。假令弹而不怒,爪下之后,不见有动脉之状,刺之不得气,乃与男外女内。又不得气,乃知十死不治,是所信者在右手,是何悟之晚也,是谓不知针。

迎而夺之安得无虚,随而济之安得无实。虚之与实若得若失,实之与虚若有若无(四五)
然迎而夺之者,泻其子也;随而济之者,补其母也。假令心病,泻手心主俞,是谓迎而夺之也;补手心主井,是谓随而济之也。所谓实之与虚者,濡牢之意也。气来牢实者为得,濡虚者为失,故曰若得若失也。

知迎知随(四六)
所谓迎随者,知荣卫之流行,经脉之往来也,随其逆顺而取之,故曰迎随。

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四七)
然金木水火土,当更相平。东方实,则知肝实;西方虚,则知肺虚。泻南方火,补北方水。火者肝之子,水者肝之母,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此之谓也。

实实虚虚为害(四八)
假令肺实肝虚,用针者不补其肝,而反重实其肺,是谓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工之所害也。

泻实针方(四九)
血气已并,病形已成,阴阳相倾,补泻奈何?然泻实者,气盛乃纳针,针与气俱纳,以开其门,如利其户,针与气俱出,精气不伤,邪气乃下。外门不闭,以出其疾,摇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谓大泻。必切而出,大气乃屈。

补虚针方(五十)
持针勿置,以定其意,候呼纳针,气出针入,针孔四塞,精无从出,方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热不得还,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动无后时,近气不失,远气乃来,是谓追之。

摇针(五一)
刺肿摇针,经刺勿摇。

三刺则谷气至(五二)
刺在阳分则阳邪出,刺在阴分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又邪气之来也紧而坚,谷气之来徐而和,是其别也。

泻必用方补必用圆(五三)
泻必用方者,以气方盛也,以月方满也,以日方温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纳针,乃复候其方吸而转针,乃复候其方呼而徐引针。故曰:泻必用方,其气易行也。补必用圆,圆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荣,复以吸排针也。故圆与方,非针也。故养神者,必知形之肥瘦,营卫血气之盛衰。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

离合真邪补泻针方(五四)
邪之入于脉也,如经水之得风也。经之动脉,其至也亦时陇起,其至于寸口也,时大时小,大则邪至,小则平。其行无常处,在阴在阳,不可为度。卒然逢之,早遏其路,吸则纳针,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气为故,候呼引针,呼尽乃去,大气皆出,故命曰泻。不足者,必先扪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弹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门,以闭其神。呼尽纳针,静以久留,以气至为故,如待所贵,不知日暮。其气已至,适而自护,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故命曰补。

去浊血(五五)
邪之去络入于经也,舍于血脉之中,其寒温未相得,如涌波之起,时来时去,故不常在。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去其浊血。留之于经,久则为痹。

刺因于形(五六)
皮厚色黑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皮薄色少者,浅而疾出其针。

刺因于病(五七)
凡十二经之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

刺因于脉(五八)
诸脉急者多寒,刺急者,深纳而久留之。缓者多热,刺缓者浅纳而疾发针,以去其热。大者多气少血,刺大者微泻其气,无出其血。滑者阳气盛,微有热,刺滑者疾发针而浅纳之,以泻其阳气而去其热。涩者少血少气,微有寒,刺涩者必中其脉,随其逆顺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发针,疾按其痏,无令其血出,以和其脉。诸小者,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

刺因于时(五九)
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俞,秋刺经,冬刺合。然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荥者,邪在心。季夏刺俞者,邪在脾。秋刺经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肾。

上实下虚针方(六十)
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通而决之,是谓解结。

上寒下热上热下寒针方(六一)
上寒下热,先刺其项太阳,久留之。已刺,则火熨项与肩胛,令热上合乃止,所谓推而上之者也。上热下寒,视其虚脉而陷下于经络者,针而灸之,气下而止,所谓引而下之者也。

五病五取(六二)
病在脏者取之井,病变于色者取之荥,病时间时盛者取之俞,病变于音,经满而血者取之经,病在胃及以饮食不节得病者取之合。

五主(六三)
井主心下满,荥主身热,俞主体重节痛,经主喘咳寒热,合主逆气而泄。义详《开蒙集》“五门主治”条下。

足阳明(六四)
足阳明五脏六腑之海,其脉大血多,气盛热壮。刺此者,不深不散,不留不泻也。

刺留呼则度(六五)
刺阳明者,深六分,留十呼,古道也。其它刺深五分、四分、三分、二分、一分,留七呼、五呼、四呼、三呼、二呼、一呼,皆以气血多少远近为度。

当刺井者以荥泻之(六六)
诸井者肌肉浅薄,不足使也。然诸井者母也,荥者子也。实者泻其子,故当刺井者以荥泻之。

春夏致一阴秋冬致一阳(六七)
春夏温,必致一阴者,初下针,深而沉之,至肾肝之部得气,引持之,阳也;秋冬寒,必致一阳者,初纳针,浅而浮之,至心肺之部得气,推纳之,阴也。

下针之后或气先针行或气与针逢或针出而气独行或数刺乃知或发针气逆或数刺病益甚(六八)
阳盛之人,其神易动,其气易往,言语善疾,脏气有余,故神动而气先针行。阳多阴少之人,多喜数怒,阴阳之离合难,故其神不能先行,血气滑利,针入而气出相逢也。阴盛之人,其神难动,其气难行,阳气沉而内藏,故针已出,气乃随其后而独行也。其又甚者,多阴少阳,其气沉而难往,故数刺乃知。其气逆,与其数刺病益甚者,非阴阳之气使然,此粗之所败,工之所失也。

五脏已伤针不可治(六九)
用针者观察病人之态,以知精神魂魄存亡得失之意。五脏已伤,针不可治也。

宜甘药(七十)
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

脏腑有病皆取其原(七一)
脐下肾间动气,人之生命也,十二经之根本也,故名曰原。三焦者,原气之别使,主通行三气,经历于五脏六腑。原者,三焦之尊号也。故所止辄为原。五脏六腑之有病者,皆取其原也。

十二原不同(七二)
《针经》论十二原与《难经》不同。盖以太渊、大陵、太冲、太溪、太白为五脏之原,二五合为一十。又膏之原出于鸠尾,肓之原出于脖胦,合为十二原,主治五脏六腑之有病者也。

六腑所合(七三)
胃合于三里,大肠合于巨虚上廉,小肠合于巨虚下廉,三焦合于委阳,膀胱合于委中央,胆合于阳陵泉。六腑有病,取此六合。

膺俞背俞(七四)
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谓针入之度也。

五刺五应针方(七五)
浅纳而疾发针,无及肌肉,如拔毛状,以取皮气,肺之应也。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心之应也。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者,脾之应也。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肝之应也。直出直入,深纳之至骨,所以上下摩骨,以取骨痹,肾之应也。

络脉会者皆见于外刺甚血方(七六)
经脉者,常不可见,其虚实以气口知之。脉之见者,皆络脉也。诸络脉皆不能经大节之间,必行绝道而出入,复合于皮中,其会皆见于外。故诸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虽无血结,急取之,以泻其邪,出其血,留之发为痹。

十五络为病针方(七七)
手太阴之别,名曰列缺,起于腕上分间,去腕一寸五分。实则兑骨掌热;虚则欠㰦(音掐,开口也),小便遗数。

手少阴之别,名曰通里,在腕后一寸。实则支膈,虚则不能言。

手心主之别,名曰内关。去腕二寸,出于两筋之间。实则心痛,虚则烦心。

手太阳之别,名曰支正。上腕五寸。实则筋弛肘废,虚则痂疥。

手阳明之别,名曰偏历。去腕三寸。实则龋齿耳聋,虚则齿寒痹膈。

手少阳之别,名曰外关。去腕二寸。实则肘挛,虚则不收。

足太阳之别,名曰飞扬。去外踝七寸。实则窒鼻,头背痛;虚则鼽衄。

足少阳之别,名曰光明。去外踝五寸。实则厥,虚卒痿躃,坐不能起。

足阳明之别,名曰丰隆。去外踝八寸。气逆则喉痹卒喑;实则癫狂;虚则足不收,胫枯。

足太阴之别,名曰公孙。去本节后一寸。厥气上逆则霍乱;实则肠中切痛,虚则鼓胀。

足少阴之别,名曰大钟。当踝后绕跟。气逆则烦闷,实则癃闭,虚则腰痛。

足厥阴之别,名曰蠡沟。去内踝上五寸。气逆则睾肿卒疝,实则挺长热,虚则暴痒。

任脉之别,名曰尾翳。实则腹皮痛,虚则搔痒。

督脉之别,名曰长强。实则脊强,虚则头重高摇。

脾之大络,名曰大包。出渊液下三寸。实则一身尽痛,虚则百脉皆纵。此脉若罗络之血者,皆取之。

凡此十五络者,实则必见,虚则必下,视之不见,求之上下,人经不同,络脉异所别也,各取之于其所别。

刺寒热方(七八)
刺寒热者,皆多血络,必间日而取之,血尽乃止。

络气不足经气有余经气不足络气有余(七九)
络气不足,经气有余者,脉口热满而尺寒涩也。秋冬为逆,春夏为从,治主病者。经虚络满者,尺热满,脉口寒涩也,此春夏死,秋冬生。治法:络满经虚,灸阴刺阳;经满络虚,刺阴灸阳。

调神针方(八十)
心藏神,神有余则笑不休,不足则忧。有余则泻其小络之血,勿之深斥,无中其大经,神气乃平;不足则视其虚络,切而致之,刺而利之,无出其血,无泻其气,以通其经,神气乃平。刺微奈何?曰:按摩勿释,着针勿斥,移气于不足,神气乃得复。

调气针方(八一)
肺藏气,气有余则喘咳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有余则泻其经渠,无伤其经,无出其血,无泻其气;不足则补其经渠,无出其气。刺微奈何?曰:按摩勿释,出针视之。曰:故将深之,适人必革,精气自伏,邪气乱散,气泄腠理,真气乃相得。

调血针方(八二)
肝藏血,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有余则刺其盛经,出其血;不足则视其虚经,纳针脉中,久留之,血至脉大,疾出其针,无令血泄。刺留奈何?曰:视其血络,刺出其血,无令恶血得入于经,以成其疾。

调形针方(八三)
脾主肉,形有余则腹胀,泾溲不利,不足则四肢不用。有余则泻其阳经;不足则补其阳络。刺微奈何?曰:取分肉间,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得复,邪气乃索。

调志针方(八四)
肾藏志,志有余则腹胀飧泄,不足则厥。有余则泻然谷血者;不足则补其复溜。刺未并奈何,曰:即取之,无伤其经,以去其邪,乃能立虚。

脏腑胀论(八五)
营卫留止,寒气逆上,真邪相攻,两气相搏,乃合为胀。

胀家针不陷肓则气不行(八六)
治胀之方,无问虚实,工在疾泻。近者一下,远者三下。三刺不下者,不中气穴,则气内闭。针不陷肓,则气不行。徒中于肉,则胃气乱。当泻不泻,气故不下,必更其道,气下乃止。必审其脉,当泻则泻,当补则补,如鼓应桴,恶有不下者乎。

刺头痛方(八七)
病在头,头疾痛,为针之,刺至骨,病已止,无伤骨肉及皮。皮者道也。阴刺,入一旁四处,治寒热。

治咳针方(八八)
十二经皆有咳,治脏咳者治其俞,治腑咳者治其合。

疟疾为四末束乃取血者(八九)
疟之且发也,阴阳之且移也,必从四末始。阳已伤,阴从之,故先其时坚束其处,令邪气不得入,阴气不得出。审候见之孙络,盛坚而血者,皆取之。此真往而未得并者也。

治痿针方(九十)
痿病治之,各补其荥而通其俞,调其虚实,和其逆顺,则筋脉骨各以其时受气,而病已矣。

痿厥为四末束(九一)
痿厥为四末束,闷乃疾解之,日二。不仁者十日而知,无休,病已,止。

八虚受病发拘挛(九二)
肺心有病,其气留于两腋;肝有病,其气留于两肘;脾有病,其气留于两髀;肾有病,其气留于两腘。凡此八虚者,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由,八邪恶血因而得留,留则伤筋骨,机关不得屈伸,故拘挛。

痹聚脏腑针方(九三)
五脏有俞,六腑有合,循脉之分,各有所发,各随其过,则病瘳也。

筋痹针方(九四)
病在筋,筋挛骨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为故,刺分肉间,不可中骨也。筋炅病已,止。

骨痹针方(九五)
病在骨,骨重不可举,骨髓酸痛,寒气至,名曰骨痹。深刺,无伤脉肉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热病已,止。

守筋守骨(九六)
能屈而不能伸者,病在筋。能伸而不能屈者,病在骨。在筋守筋,在骨守骨。

恢筋摩骨(九七)
筋痹者恢其筋,骨痹者摩其骨。

肌痹针方(九八)
病在肌,肌肤尽痛,名曰肌痹。得之伤于寒湿,刺大分小分,多发针而深之。诸分尽热,病已,止。无伤筋骨。筋骨伤,痈发若变。

三痹(九九)
风、寒、湿三气合而为痹。风气胜者为走痹,寒气胜者为痛痹,湿气胜者为着痹。

痹痛针有先后(一百)
其痛从上下者,先刺其下以通之,后刺其上以脱之;其痛从下上者,先刺其上以通之,后刺其下以脱之。

三刺(百一)
刺营者出血,刺卫者出气,刺寒痹者内热。

寒痹热痹(百二)
邪气留于筋骨之间,寒多则筋挛骨痛,热多则筋弛骨消,肉烁䐃破,毛直而败。

痛止针方(百三)
痛虽已止,必刺其处,勿令复起。

久痹不去出血(百四)
久痹不去身者,视其血络,尽去其血。

经筋寒急用燔针(百五)
随经而行,皆有小筋,谓之经筋。经筋为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缓不收。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伸。燔针者,治寒急也。热则筋纵不收,无用燔针。

燔针劫刺(百六)
燔针劫刺,治寒痹肿痛挛急,反折转筋,前后相引,不可屈伸,以知为数,以痛为腧,此病生于外者也。病生于内者,治以熨引饮药。筋折纽绝,发而数甚者,死不治。

筋引筋纵(百七)
伤于寒,则筋引而阴缩入;伤于热,则筋缓而阴纵挺不收。伤于寒者,治在燔针劫刺;伤于热者,治在行水清阴器。

病在筋(百八)
病在筋,燔针劫刺其下,及与急者。

病在骨(百九)
病在骨,焠针药熨。

病不知所痛(百十)
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

缪刺(百十一)
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则缪刺之。缪刺者,左病刺右,右病刺左,胸腹病刺四肢,缪其处也。所以然者,络病而经不病故也。

巨刺(百十二)
病在于左而右脉病者,则巨刺之。巨刺者,刺大经也。

微刺(百十三)
按摩勿释,着针勿斥。曰“故将深之”,适人必革,谓之微刺。微刺者,病邪微浅之刺也。

分刺(百十四)
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不伤大经也。

针戒(百十五)
下针贵迟,太急伤血;出针贵缓,太急伤气。

救失针方(百十六)
五脏之气已绝于内,用针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脏之气已绝于外,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刺之。

六经气血不同(百十七)
阳明多血多气,太阳多血少气,少阳多气少血,太阴多血少气,厥阴多血少气,少阴多气少血。故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出血恶气,刺少阳出气恶血,刺太阴出血恶气,刺厥阴出血恶气,刺少阴出气恶血也。

针灸各有所宜(百十八)
阳邪宜针,阴邪宜灸。风为阳邪,善行数变,施以针治,其功为易。寒湿阴邪,陷脉凝涩,必施艾火,其功乃全。

结络坚紧火之所治(百十九)
阴阳皆虚,火自当之。针所不为,灸之为宜。结络坚紧,火之所治。

寒厥先熨后针(百二十)
善行水者,不能往冰;善穿地者,不能凿冻;善用针者,不能取四逆,血脉凝结坚抟不往来,亦不可即柔。故行水者,必待天温冰释;穿地者,必待冻解;人脉犹是。治厥者,必先熨火以调和其经,掌与腋,肘与脚,项与脊,以调其气,大道以通,血气乃行。后视其病脉,淖泽者刺而平之;坚紧者破而决之,气下乃止。

火调针方(百二一)
寒厥在足,宗气不下,脉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调,针弗能取。

陷下则灸(百二二)
陷下则灸之。陷下者,血结于中,中有着血,血寒,故宜灸。

火补火泻(百二三)
五脏俞在背者,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气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以火补之,毋吹其火,须自灭了。以火泻者,疾吹其火,拊其艾,须其火灭也。

灸寒热二十九穴(百二四)
灸寒热之法,先灸项大椎,以年为壮数,次灸橛骨,以年为壮数。视背俞陷者灸之,举臂肩上陷者灸之,两季胁之间灸之,外踝上绝骨之端灸之,足小指次指间灸之,腨下陷脉灸之,外踝后灸之,缺盆骨上切之坚痛如筋者灸之,膺中陷骨间灸之,掌束骨下灸之,脐下关元三寸灸之,毛际动脉灸之,膝下三寸分间灸之,足阳明跗上动脉灸之,巅上一灸之,凡当灸二十九处。伤食灸之,不已者,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数刺其俞而药之。

灸疮不发(百二五)
欲令灸发者,履(革扁)熨之,三日即发。

诸病在内取八会(百二六)
腑会太仓,脏会季胁,筋会阳陵泉,髓会绝骨,血会膈俞,骨会大杼,脉会太渊,气会膻中。诸病在内者,取其会之气穴也(绝骨当作枕骨)。

热病气穴(百二七)
三椎下间主胸中热,四椎下间主膈中热,五椎下间主肝热,六椎下间主脾热,七椎下间主肾热。

热病宜寒(百二八)
诸治热病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处,身寒而止也。

待时(百二九)
营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已。

止汗针方(百三十)
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阴。

又方(百三一)
热病,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者,取内踝上横脉以止之。

热病五十九刺(百三二)
头上五行,行五。中行五穴,上星、囟会、前顶、百会、后顶。次两旁五穴,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又次两旁五穴,临泣、目窗、正营、承临、脑空,五五合二十五穴者,以越诸阳之热逆也。大杼、风门、缺盆、膺俞,此八者以泻胸中之热也。气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泻胃中之热也。云门、髃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泻四肢之热也。魄户、神堂、魂门、意舍、志室,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

热病九不针(百三三)
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者死。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五曰,汗不出,呕血者死。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死。九曰,热而痉者死。痉,谓腰反折。瘛疭,齿噤龈也。

水俞五十七穴灸之所宜(百三四)
少阴主肾,肾主水、肾者胃之关,关门不利,故聚水而从其类,上下溢于皮肤,故为胕肿。胕肿者,聚水而生病也。肾汗逢于风,外不得越于皮肤,客于玄府,行于皮里,亦为胕肿,主此者五十七穴。尻上五行中行五穴:长强、腰俞、命门、悬枢、脊中。次两旁五穴:白环俞、中膂内俞、膀胱俞、小肠俞、大肠俞。又次两旁五穴:秩边、胞肓、志室、肓门、胃仓,五五合二十五穴,此下焦肾气之所输也。伏兔上各二行,少阴所发者五穴:横骨、大赫、气穴、四满、中注。阳明所发五穴:气街、归来、水道、大巨、外陵,左右合二十穴,此肾之街也。阴之结于踝上各一行行六:大钟、照海、复溜、交信、筑宾、阴谷,左右合成十二穴,此肾脉之下行也,名曰太冲。凡五十七穴,积阴之所聚,水之所客,灸之宜也。

大风针方(百三五)
病大风,骨节重,须眉坠。刺肌肉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须眉生而止针。

又方(百三六)
数刺其肿上,已刺气至,以锐针针其处,按出其恶气,肿尽乃止。常食方食,无食它食。

食戒(百三七)
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

天忌勿犯(百三八)
凡刺,察日之寒温,月之虚盛,四时气之浮沉,参伍相合而调之,勿犯其寒、其虚、其沉也。

六脱不刺(百三九)
精脱者耳聋;气脱者目不明;津脱者腠理开,汗大泄;液脱者骨痹,屈伸不利,色夭,脑髓消,胻酸,耳数鸣;血脱者,色白,夭然不泽;脉脱者,其脉空虚。

死生可治易治难治难已益甚不治(百四十)
形气有余,脉气不足死;脉气有余,形气不足生;形气相得,谓之可治;脉弱以滑,是有胃气,命曰易治;形气相失,谓之难治;色夭不泽,谓之难已;脉实以坚,谓之益甚;脉逆四时,谓之不治。

病脉相左(百四一)
病热脉静,泄而脉大,脱血而脉实,病在中而脉实坚,病在外而脉不实坚,皆为难治。

六经终不刺(百四二)
太阳终者,戴眼反折,瘛疭,其色黑,绝汗乃出,出则死矣。少阳终者,耳聋,百节皆纵,目环绝系,绝系一日半死,其死也,色先青,白乃死矣。阳明终者,口目动作,善惊妄言,色黄,其上下经盛,不仁则终矣。少阴终者,面黑,齿长而垢,腹胀闭,上下不通而终矣。太阴终者,腹胀闭,不得息,善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不逆则上下不通,不通则面黑,皮毛焦而终矣。厥阴终者,中热嗌干,善溺,心烦,甚则舌卷,囊上缩而终矣。

察鱼际(百四三)
手鱼际之脉多青,胃中寒也;多赤,胃中热也;黑者,留久痹也;其有赤、有黑、有青者,寒热气也;其青短者,少气也。

望知(百四四)
两眉之间,薄泽为风,冲浊为痹,在地为厥。赤色出于两颧,大如拇指者,病虽愈,必卒死。黑色出于颜,大如拇指,不病亦必卒死。五色青黑色为痛,黄赤为热,白为寒。色泽为吉,色堙为凶。五色并见为寒热。

夭寿当知(百四五)
形充而皮肤缓者寿,形充而皮肤急者夭。形充而脉坚大者顺,形充而脉小弱者气衰,气衰者危。形充而颧不起者骨小,骨小则夭。形充肉䐃坚而有分者寿,形充而肉无分理不坚者内脆,内脆则夭。此天之立形定气,临病人决死生者所当知也。墙基卑,高不及其地者,不满三十而死。其有因加疾者,不及二十而死也。平人气胜形者寿。病而形肉脱,气胜形者死,形胜气者危。

面部主脏腑支局(百四六)
见于庭者,首面也;眉间以上者,咽喉也;眉间以中者,肺也;次下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胆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肠也;夹旁者,肾也;当肾者,脐也;面王以上者,小肠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字子处也;颧者,肩也;后颧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内眦上者,膺乳也;夹绳而上者,背也;循牙车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下者,胻也;当胻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里也;巨屈者,膝髌也,此五脏六腑支局之部也。五脏五色之见者,皆出其部。骨陷者必不免于病也。其部色乘袭者,病虽甚不死也。面有内部,有外部。其色从外部走内部者,其病从外走内;其色从内部走外部者,其病从内走外。五色上行者,病亦甚;五色下行如云雾之散者,病方已。诸色兼黄者生,诸色失黄者死。

附:七传者死间脏者生说(百四七)
《难经》:心病传肺,肺病传肝,肝病传脾,脾病传肾,肾病传心。每句皆是七传,以天干配脏腑次而推之,第七位是胜己贼邪,故死。心传脾,脾传肺,肺传肾,肾传肝,肝传心,每句皆是间脏,亦以间一天干者为母子也。母子有相生之义,故云间脏者生。自有《难经》以来,传注皆悖,今特发之。七传者不治,间脏者视气血而调之。

附:人有两死而无两生说(百四八)
《灵枢》云:人有两死而无两生,此言何谓也?盖云:二之为有两,不二为无两。人身气血判而为二,死之徒也。阴根于阳,阳根于阴,合而不二,生之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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