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卫气行第七十六
黄帝问于岐伯曰:愿闻卫气之行。出入之合何如。伯高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是故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阴主夜,故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是故平旦阴尽。阳气出于目。目张则气上行于头。循项下足太阳。循背下至小趾之端,其散者。别于目锐 。下手太阳。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其散者。别于目锐 。下足少阳。注小趾次趾之间,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下至小指之间别者,以上至耳前。合于颔脉。注足阳明,以下行至跗上。入五趾之间。其散者。从耳下下手阳明。入大指之间。入掌中。其至于足也。入足心。出内踝。下行阴分。复合于目,故为一周。(脏字旧本误作岁今改正)
岁有十二月者。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昼一夜。日随天道环转。绕地一周,而过一度。岁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一周天。日有十二辰者。夜半为子。日中为午。日出为卯。日入为酉。子位于北。午位于南。卯位于东。酉位于西。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是二十八宿。分位于周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房位于卯。昴位于酉。虚位于子。张位于午。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房度在卯。毕度在酉。房至毕为阳者。日随天道。自东而西。漏下二十五刻。日正中而行至张度。又二十五刻,而行至毕度。此昼日行于阳也。昴度在酉。心度在卯。昴至心为阴者。日随天道。自西而东。绕地环转。漏下二十五刻。夜正中而行至虚度。又二十五刻。行至心度。此夜行于阴也。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者。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循脏腑之手足十二经脉。与督脉任脉阳跷阴跷之脉度而行。一呼一吸。脉行六寸。水下二刻。计二百七十息。脉行十六丈二尺为一周。昼行二十五周。夜行二十五周。总属此十六丈二尺之脉度。无分阴与阳也。其昼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者。昼行于三阳之分。夜行于五脏之阴。与循经而行者。各走其道。盖卫气之循经而行者。是脉内之营气。交相循度环转。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者。与脉外之营气。相将而行。昼行于皮肤肌腠之间。夜行于五脏募原之内。与昼夜循行十六丈二尺之经脉五十周者不同也。是以平旦气出于阳而目张。暮则气入于阴而目瞑,故下文曰。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盖言日行一舍。卫气之循度而行者。环转于十六丈二尺之一周。与行于三阳之分者。亦一周也。夫卫气之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者。应日随天道绕地环转。卫气之循经而行者。应月与海水之盛亏于东西,故曰人与天地参也。与日月相应也。
按、厥论曰。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阳明者。表也。为之行气于三阳,而卫气者。阳明水谷之悍气。合于阳明之颔脉。下行至足跗上。是以卫气之上入于五趾之间者。合阳明而入于颔脉之人迎。下至足跗,故入于足五趾之端。从指井而复出于皮肤之气分也。玉师曰:经言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是卫气与络脉之相通也。卫气大会于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一日。下至尾 。内行于伏冲之脉。是卫气外行于皮肤,而内行于经脉也。此言卫气入于阳明之颔脉。是营卫之行于经脉外内。又不可执一而论。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二舍。人气行二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三舍。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日行四舍。人气行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日行五舍。人气行于身九周。日行六舍。人气行于身十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七舍。人气行于身十二周在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十四舍。人气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与十分身之四。阳尽于阴。阴受气矣。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阴注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为周。是故夜行一舍。人气行于阴分一周。与十分藏之八。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复合于目。阴阳一日一夜。合有奇分。十分身之四。与十分藏之二。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晏者。奇分不尽故也。
日行一舍者。日行乎一宿之度也。人气行一周者,言卫也。
黄帝曰:卫气之在于身也。上下往来。不以期候气而刺之奈何?伯高曰:分有多少。且有长短。春秋冬夏。各有分理。然后常以平旦为纪,以夜尽为始。是故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常如是无已。日入而止。随日之长短。各以为纪而刺之。谨候其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者。百病不治,故曰刺实者。刺其来也。刺虚者。刺其去也。此言气存亡之时,以候虚实而刺之。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阴分而刺之。
此承四时昼夜有长短之分。然各有分理,以定气之在阳在阴也。如春秋昼夜平分之时。常以平旦为纪,以夜尽为始。日出卯初一刻,以一刻人气在太阳为始。二刻在少阳。三刻在阳明。四刻在阴分。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为一周。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至日入而止为昼。随日之长短,皆以卯初一刻。人气在太阳为纪而刺之。谨候其人气在于阳分之时,以刺阳病。人气在于阴分之时,以刺阴病。此病可与期而愈。如失时反候。百病不治也。实者邪气实也。来者。谓气之始来。如邪在阳分,以水下一刻五刻九刻。气始来于阳而即刺之。所谓迎而夺之也。虚者。正气虚也。去者。谓气之已去。如阳气虚者,以水下三刻七刻十一刻。人气将去阳而之阴之时以刺之。所谓追而济之也。如病在阴之虚实者。亦如此法,是谓逢时。如病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于阴而刺之。倪仲玉曰。必候其气在于阳者,在三阳之分也。在于阴者,在三阴之分也,以三阴三阳之为病。亦候其气之在三阴三阳之分治之。
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五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六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七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八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九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一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二刻。人气在阴分。水下十三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四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五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六刻。人气在阴分。水下十七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八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九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刻。
人气在阴分。水下二十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十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二十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四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二十五刻。人气在太阳。此半日之度也。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半度。回行一舍。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大要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三阳。行于阴分。常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纷纷··。终而复始。一日一夜。水下百刻而尽矣。(·普巴切)
此论卫气应天道之绕地环转。在阳在阴,以为取刺之法。夫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少阴之上。君火主之。君火者。日之太阳也。日随天道环转。昼明夜晦。盖天运以日光明也。是以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阴分者。少阴之分也。水下二十五刻。此半日之度也。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天度之半。回行一舍者。绕地回转。从昴至心,而又行一舍也。水下三刻者。谓五十三刻,而又加于太阳。与七分刻之四者。有一分二厘五毫之奇分也。此卫气随天道绕地环转。昼夜皆行于三阳之分。是以五十三刻,而复行于太阳,故大要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谓昼夜日之加于舍上,皆以太阳为始也。是故日行一日。人气行于三阳,而行于阴分。常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谓地居天之中,而天道营运于地之外也。纷纷·HT者。谓杂乱纷纭而仍有明白之分度也。夫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五脏之阴者。应天气之入于地中。有寒暑之往来。卫气环转一周。行于三阳之分。二十五周者。天道环转于地之下也,故病在于三阳。必俟其气在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俟其气在阴分而刺之。阴分者。少阴之分。少阴乃三阴之主也。
卫气昼行于三阳。夜行于五脏。共计行五十周。应天运环转于地之外。昼夜止行二十五周。此气之有徐 矣。若夫大会于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二日。内行于伏冲。其行九日。上出于缺盆。其所行更迟矣。经言卫气 悍滑疾,而所行疾徐不同。此皆出于理数之自然。又非人之知力所能臆度也。王子律曰:昼夜行于三阳,乃在肌表气分。与昼夜循经而行。大略相同。经脉应地之经水。抑水流速而气行缓与。
岁有十二月者。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昼一夜。日随天道环转。绕地一周,而过一度。岁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一周天。日有十二辰者。夜半为子。日中为午。日出为卯。日入为酉。子位于北。午位于南。卯位于东。酉位于西。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是二十八宿。分位于周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房位于卯。昴位于酉。虚位于子。张位于午。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房度在卯。毕度在酉。房至毕为阳者。日随天道。自东而西。漏下二十五刻。日正中而行至张度。又二十五刻,而行至毕度。此昼日行于阳也。昴度在酉。心度在卯。昴至心为阴者。日随天道。自西而东。绕地环转。漏下二十五刻。夜正中而行至虚度。又二十五刻。行至心度。此夜行于阴也。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者。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循脏腑之手足十二经脉。与督脉任脉阳跷阴跷之脉度而行。一呼一吸。脉行六寸。水下二刻。计二百七十息。脉行十六丈二尺为一周。昼行二十五周。夜行二十五周。总属此十六丈二尺之脉度。无分阴与阳也。其昼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者。昼行于三阳之分。夜行于五脏之阴。与循经而行者。各走其道。盖卫气之循经而行者。是脉内之营气。交相循度环转。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者。与脉外之营气。相将而行。昼行于皮肤肌腠之间。夜行于五脏募原之内。与昼夜循行十六丈二尺之经脉五十周者不同也。是以平旦气出于阳而目张。暮则气入于阴而目瞑,故下文曰。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盖言日行一舍。卫气之循度而行者。环转于十六丈二尺之一周。与行于三阳之分者。亦一周也。夫卫气之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者。应日随天道绕地环转。卫气之循经而行者。应月与海水之盛亏于东西,故曰人与天地参也。与日月相应也。
按、厥论曰。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阳明者。表也。为之行气于三阳,而卫气者。阳明水谷之悍气。合于阳明之颔脉。下行至足跗上。是以卫气之上入于五趾之间者。合阳明而入于颔脉之人迎。下至足跗,故入于足五趾之端。从指井而复出于皮肤之气分也。玉师曰:经言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是卫气与络脉之相通也。卫气大会于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一日。下至尾 。内行于伏冲之脉。是卫气外行于皮肤,而内行于经脉也。此言卫气入于阳明之颔脉。是营卫之行于经脉外内。又不可执一而论。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二舍。人气行二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三舍。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日行四舍。人气行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日行五舍。人气行于身九周。日行六舍。人气行于身十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七舍。人气行于身十二周在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十四舍。人气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与十分身之四。阳尽于阴。阴受气矣。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阴注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为周。是故夜行一舍。人气行于阴分一周。与十分藏之八。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复合于目。阴阳一日一夜。合有奇分。十分身之四。与十分藏之二。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晏者。奇分不尽故也。
日行一舍者。日行乎一宿之度也。人气行一周者,言卫也。
黄帝曰:卫气之在于身也。上下往来。不以期候气而刺之奈何?伯高曰:分有多少。且有长短。春秋冬夏。各有分理。然后常以平旦为纪,以夜尽为始。是故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常如是无已。日入而止。随日之长短。各以为纪而刺之。谨候其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者。百病不治,故曰刺实者。刺其来也。刺虚者。刺其去也。此言气存亡之时,以候虚实而刺之。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阴分而刺之。
此承四时昼夜有长短之分。然各有分理,以定气之在阳在阴也。如春秋昼夜平分之时。常以平旦为纪,以夜尽为始。日出卯初一刻,以一刻人气在太阳为始。二刻在少阳。三刻在阳明。四刻在阴分。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为一周。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至日入而止为昼。随日之长短,皆以卯初一刻。人气在太阳为纪而刺之。谨候其人气在于阳分之时,以刺阳病。人气在于阴分之时,以刺阴病。此病可与期而愈。如失时反候。百病不治也。实者邪气实也。来者。谓气之始来。如邪在阳分,以水下一刻五刻九刻。气始来于阳而即刺之。所谓迎而夺之也。虚者。正气虚也。去者。谓气之已去。如阳气虚者,以水下三刻七刻十一刻。人气将去阳而之阴之时以刺之。所谓追而济之也。如病在阴之虚实者。亦如此法,是谓逢时。如病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于阴而刺之。倪仲玉曰。必候其气在于阳者,在三阳之分也。在于阴者,在三阴之分也,以三阴三阳之为病。亦候其气之在三阴三阳之分治之。
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五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六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七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八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九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一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二刻。人气在阴分。水下十三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四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五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六刻。人气在阴分。水下十七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八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九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刻。
人气在阴分。水下二十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十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二十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四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二十五刻。人气在太阳。此半日之度也。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半度。回行一舍。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大要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三阳。行于阴分。常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纷纷··。终而复始。一日一夜。水下百刻而尽矣。(·普巴切)
此论卫气应天道之绕地环转。在阳在阴,以为取刺之法。夫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少阴之上。君火主之。君火者。日之太阳也。日随天道环转。昼明夜晦。盖天运以日光明也。是以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阴分者。少阴之分也。水下二十五刻。此半日之度也。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天度之半。回行一舍者。绕地回转。从昴至心,而又行一舍也。水下三刻者。谓五十三刻,而又加于太阳。与七分刻之四者。有一分二厘五毫之奇分也。此卫气随天道绕地环转。昼夜皆行于三阳之分。是以五十三刻,而复行于太阳,故大要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谓昼夜日之加于舍上,皆以太阳为始也。是故日行一日。人气行于三阳,而行于阴分。常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谓地居天之中,而天道营运于地之外也。纷纷·HT者。谓杂乱纷纭而仍有明白之分度也。夫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五脏之阴者。应天气之入于地中。有寒暑之往来。卫气环转一周。行于三阳之分。二十五周者。天道环转于地之下也,故病在于三阳。必俟其气在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俟其气在阴分而刺之。阴分者。少阴之分。少阴乃三阴之主也。
卫气昼行于三阳。夜行于五脏。共计行五十周。应天运环转于地之外。昼夜止行二十五周。此气之有徐 矣。若夫大会于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二日。内行于伏冲。其行九日。上出于缺盆。其所行更迟矣。经言卫气 悍滑疾,而所行疾徐不同。此皆出于理数之自然。又非人之知力所能臆度也。王子律曰:昼夜行于三阳,乃在肌表气分。与昼夜循经而行。大略相同。经脉应地之经水。抑水流速而气行缓与。
同书章节
-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序
- 卷一--九针十二原第一
- 卷一--本输第二
- 卷一--小针解第三
- 卷一--邪气脏腑病形第四
- 卷一--根结第五
- 卷一--寿夭刚柔第六
- 卷一--官针第七
- 卷一--本神第八
- 卷一--终始第九
- 卷二--经脉第十1
- 卷二--经脉第十2
- 卷二--经别第十一
- 卷二--经水第十二
- 卷二--经筋第十三
- 卷二--骨度第十四
- 卷二--五十营第十五
- 卷二--营气第十六
- 卷二--脉度第十七
- 卷二--营卫生会篇第十八
- 卷三--四时气第十九
- 卷三--五邪第二十
- 卷三--寒热病第二十一
- 卷三--癫狂第二十二
- 卷三--热病第二十三
- 卷三--厥论第二十四
- 卷三--病本第二十五
- 卷三--杂病第二十六
- 卷三--周痹第二十七
- 卷四--口问第二十八
- 卷四--师传第二十九
- 卷四--决气第三十
- 卷四--肠胃第三十一
- 卷四--平人绝谷第三十二
- 卷四--海论第三十三
- 卷四--五乱第三十四
- 卷四--胀论第三十五
- 卷四--五癃津液别第三十六
- 卷五--五阅五使第三十七
- 卷五--逆顺肥瘦第三十八
- 卷五--血脉论第三十九
- 卷五--阴阳清浊第四十
- 卷五--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
- 卷五--病传第四十二
- 卷五--淫邪发梦第四十三
- 卷五--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第四十四
- 卷五--外揣第四十五
- 卷六--五变第四十六
- 卷六--本藏第四十七
- 卷六--禁服第四十八
- 卷六--五色第四十九
- 卷六--论勇第五十
- 卷六--背俞第五十一
- 卷六--卫气第五十二
- 卷六--论痛第五十三
- 卷六--天年第五十四
- 卷七--逆顺第五十五
- 卷七--五味第五十六
- 卷七--水胀第五十七
- 卷七--贼风第五十八
- 卷七--卫气失常第五十九
- 卷七--玉版篇第六十
- 卷七--五禁第六十一
- 卷七--动输第六十二
- 卷七--五味第六十三
- 卷八--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 卷八--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
- 卷八--百病始生第六十六
- 卷八--行针第六十七
- 卷八--上膈第六十八
- 卷八--忧恚无言第六十九
- 卷八--寒热第七十
- 卷八--邪客第七十一
- 卷九--通天第七十二
- 卷九--官能第七十三
- 卷九--论疾诊尺第七十四
- 卷九--刺节真邪第七十五
- 卷九--卫气行第七十六
- 卷九--九宫八风第七十七
- 卷九--九针论第七十八
- 卷九--岁露论第七十九
- 卷九--大惑论第八十
- 卷九--痈疽第八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