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篇3
帝曰。善。治之奈何?
司天气胜,发为民病,治之奈何?
岐伯曰∶司天之气,风淫所胜,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泻之。
外淫于内,所胜治之,故上文在泉曰治,上淫于下,所胜平之,故此司天曰平。平,犹治也。风淫所胜,木气胜也,金能治之,故平以辛凉。辛凉太过,则佐以苦,辛凉不及,则佐以甘,盖苦胜金而甘生金也。木气急而虚,则以甘缓之,风邪胜而实,则以酸泻之,以明不但金味能泻,而木之本味,亦能泻也。泻,犹达也,达之所以散之也。
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热淫所胜,火气胜也,水能治之,故平以咸寒。咸寒太过,则佐以苦甘,甘为土味以胜水,苦为火味以平寒也。咸寒不及,则以酸收之,收之而助其咸寒也。
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湿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而止。
湿淫所胜,土气胜也,湿气为阴,火能治之,故平以火味之苦热。苦热不及,则佐以酸苦热太过则佐以辛,盖酸为木味以生火,辛为全味以生水也。土气寒湿,以苦燥之,土气炎燥,以淡泄之。
泄,渗泄也。寒类于湿,燥类于热,湿上甚而热,是寒热相兼,既湿且燥,宜从外解,故治以苦温,苦温所以散寒湿也。佐以甘辛,甘辛所以滋燥热也。必以汗,为复其故,而病可止。此土淫所胜,而有寒湿燥热之气也。
火淫所胜,平以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酸复之,热淫同。
咸冷,旧本讹酸冷,今改。火淫所胜,热气胜也,水能治之,故平以咸冷。咸冷太过,则佐以苦甘,苦为火味以平冷,甘为土味以胜水也。咸冷不及,则以酸收之,收之而助其咸冷也。火淫而热气过盛,以苦发之,发之而热气内减,仍以酸复之。此以苦发之,以酸复之,上文热淫所胜,未之言也,故复言热淫同。
燥淫所胜,平以苦温,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燥淫所胜,金气胜也,火能治之,故平以苦温。苦温不及,则佐以酸,苦温太过,则佐以辛,盖酸生火而辛生水也。燥淫而全气过盛,则以苦下之。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佐以甘苦,以咸泻之。
寒淫所胜,水气胜也,燥火能治之,故平以燥气之辛,火气之热。辛热不及,则佐以甘苦,甘生金而苦助火也。辛热太过,则以咸泻之。凡此佐平之法,味各不同,理无不合,学人当随其所宜,以为佐平可也。
帝曰∶善。邪气反胜,治之奈何?
上文治之平之,是以所胜气味,治平淫胜,倘气味太过,则邪气反胜,故承上文之意而复问之。
岐伯曰∶风司于地,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先举在泉之胜气以明之。上文云∶风淫于内,治以辛凉,是风司于地,清反胜之。清气反胜,今当治以酸温,酸生火,温胜清也。酸温不及,清气犹胜,则佐以苦,苦助温也。酸温太过,金气过虚,则佐以甘,甘生金也。凡此治佐,以金之清气反胜,味属于辛,乃以辛而如是以平之。上文在泉气胜则曰治,司天气胜则曰平,今论在泉亦曰平,以明治之,即所以平之,平之即所以治之,故于此复言平之。下文司天邪胜,并不言平也。
热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上文云∶热淫于内,治以咸寒。是热司于地反胜之,寒气反胜,今当治以甘热,甘胜水,热胜寒也。甘热不及,寒气犹胜,则佐以苦,苦生甘也。甘热太过,水气过虚,则佐以辛,辛生水也。
凡此治佐,以水之寒气反胜,味属于咸,乃以咸而如是以平之。
湿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苦冷,佐以咸甘,以苦平之。
上文云∶湿淫于内,治以苦热。是湿司于地,热反胜之,热气反胜,今当治以苦冷,苦性寒而冷胜热也。苦冷不及,热气犹胜,则佐以咸,咸助冷也。苦冷不过,热气过虚,则佐以甘,甘胜水也,凡此治佐,以火之热气反胜,味属于苦,乃以苦而如是以平之。
火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上文云∶火淫于内,治以咸冷。是火司于地,寒反胜之,寒气反胜,今当治以甘热,甘胜水而热温寒也。甘热不及,寒气犹胜,则佐以苦,苦助热也。甘热太过,寒气过虚,则佐以辛,辛生水也。凡此治佐,以水之寒气反胜,味属于咸,乃以咸而如是以平之。
燥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以辛平之,以和为利。
辛寒,旧本讹平寒;辛平,旧本讹酸平,今改。上文云∶燥淫于内,治以苦寒。是燥司于地,热反胜之,热气反胜,今当治以辛寒,辛生水,而寒胜热也。热反胜而金气犹盛,则佐以苦,苦胜金也。热反胜,而金气过虚,则佐以甘,甘生金也。凡此治佐,以燥司于地,味属于辛,乃以辛,而如是以平之。上文所佐之味,皆因反胜之味,有太过不及而佐之,此所佐之味,不因辛寒之太过不及,仍因燥金之太过不及,是佐司地之味,不佐所胜之味也。至以辛平之,亦言司地之味,不言所胜之味,是佐虽不同,大要以和为利尔。盖治所胜之味,未得其平,佐之得宜,则司地之气自和。司地之气,未得其平,佐之得宜,则所胜之气亦和。凡此乃以和为利,贵学人之能善悟也。
寒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上文云∶寒淫于内,治以甘热。是寒司于地,热反胜之,热气反胜,今当治以咸冷,咸助水而冷胜热也。咸冷太过,则佐以甘,甘胜水也。咸冷不及,则佐以辛,辛生水也。凡此治佐,以火之热气反胜,味属于苦,乃以苦而如是以平之。
帝曰∶其司天邪胜何如?
其司天邪胜,治之何如?
岐伯曰∶风化于天,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甘苦。
上文云∶风淫所胜,平以辛凉。是风化于天,清反胜之,清气反胜,今当治以酸温,佐以甘苦,与司地邪胜同一义也。
热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温,佐以苦酸辛。
上文云∶热淫所胜,平以咸寒。是热化于天,寒反胜之,寒气反胜,今当治以甘温。甘温不及,则佐以苦酸,苦生甘而酸生热也。甘温太过,则佐以辛,辛生水也。
湿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上文云∶湿淫所胜,平以苦热。是湿化于天,热反胜之,热气反胜,今当治以苦寒。苦寒不及,则佐以苦,助其寒也。苦寒太过,则佐以酸,酸生火也。
火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
上文云∶火淫所胜,平以咸冷。是火化于天,寒反胜之,寒气反胜,今当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与司地邪胜,同一义也。
燥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上文云∶燥淫所胜,平以苦温。是燥化于天,热反胜之,热气反胜,今当治以辛寒,佐以苦甘,与司地邪胜,同一义也。
寒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上文云∶寒淫所胜,平以辛热。是寒化于天,热反胜之,热气反胜,今当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上文司地,佐以甘辛,盖苦能生甘,其义一也。
帝曰∶六气相胜奈何?
上文邪胜,乃气味太过,故复有六气相胜之问。
岐伯曰∶厥阴之胜,耳鸣头眩,愦愦欲吐,胃膈如寒,大风数举, 虫不滋, 胁气并,化而为热,小便黄赤,胃脘当心而痛,上支两胁,肠鸣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甚则呕吐,膈咽不通。
厥阴之胜,风气胜也。风胜则耳鸣头眩,鸣眩无定,则愦愦欲吐,欲吐不吐,则胃膈如寒,凡此鸣眩欲吐如寒,皆火风数举之所致也。风者木也,木克其土,则 虫不滋。不滋,燥而不润也。木气内逆,不能枢转从外,则 胁气并,化而为热,热郁于下,则小便黄赤;热郁于上;则胃脘当心而痛,上支两胁;热滋于下,不和于中,则肠鸣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热郁于上,不和于中,甚则呕吐,膈咽不通。
少阴之胜,心下热,善饥,齐下反动,气游三焦,炎暑至,木乃津,草乃萎,呕逆躁烦,腹满痛溏泄,传为赤沃。
“齐”,脐同。少阴之胜,热气胜也。热胜则心下热而善饥,热胜于上,不足于下,则脐下反动。
脐下,相火之所居也。脐下反动,则气游三焦。三焦,少阳也。少阴少阳,两火相合,气如炎暑,故炎暑至。至,极也。炎暑已极,则木乃流津,草乃焦萎。少阳三焦不和则呕逆,少阳心肾不交则躁烦,君相二火,逆于中土,不能外出,则腹满痛溏泄,甚则传为赤沃。赤沃,血液也。
太阴之胜,火气内郁,疮疡于中,流散于外,病在 胁,甚则心痛热格,头痛喉痹项强独胜,则湿气内郁,寒迫下焦,痛留顶,互引眉间,胃满,雨数至,燥化乃息,少腹满,腰 重强,内不便,善注泄,足下温,头重,足胫 肿,饮发于中, 肿于上。
息,旧本讹见,今改。太阴之胜,湿气胜也。湿胜,则火郁,故火气内郁。火郁,则疮疡于中,从中而流散于皮肤之外,其疮疡在 胁之皮肤,故曰病在 胁。若疮疡于中,不能流散于外,甚则心痛而热格矣。热格于上,则头痛喉痹项强。此火气内郁而有如是之病也。若非火气内郁,而太阴之气独胜,则湿气内郁。湿气为寒,故寒迫下焦。太阴主湿,太阳主寒,寒迫下焦,则太阳之气,不能从经脉而开于外,故痛留巅顶,而互引眉间。盖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从眉间而上额交巅也。湿气内郁,则太阴之气,不能从经脉而开于内,故胃满。雨湿之气数至,而燥化乃息。盖太阴之脉,属脾络胃,此脾胃不和,燥湿之气不相交济而然也。少腹满,腰 重强,内不小便,善注泄,此太阳寒水之为病也。足下温,头重,足胫与 皆肿,饮发于中,而 肿于上,此太阴湿土之为病也。
少阳之胜,热客于胃,烦心心痛,目赤欲呕,呕酸善饥,耳痛溺赤,善惊谵妄,暴热消烁,草萎水涸,介虫乃屈,少腹痛,下沃赤白。
少阳之胜,火气胜也。火胜,故热客于胃。胃络通心,故烦心痛。火热上炎,则目赤。火热在中,则欲呕,呕酸善饥。水阴不濡空窍,则耳痛。火热之气,下行水府,则溺赤。水火阴阳,不相交济,则善惊谵妄。暴热而消烁万物,则草萎水涸,金类之介虫乃屈。火热之气,伤其血液,则少腹痛,下沃赤白。
阳明之胜,清发于中,左 胁痛,溏泄,内为嗌塞,外发疝,大凉肃杀,华英改容,毛虫乃殃,胸中不便,嗌塞而咳。
便,平声,下同。阳明之胜,金气胜也。金胜,故清发于中。金胜木虚,故左 胁痛。清发于中,故大便溏泄。塞,干塞也。 疝,犹 疝也。《经脉》论云∶肝是动病,丈夫 疝,甚则嗌干,此肝木受病,故内为嗌塞,外发 疝。金气胜,故大凉肃杀,则草之华英改容,木类之毛虫乃殃经脉,不能从肝贯膈,上注于肺,故胸中不便,嗌塞而咳。
太阳之胜,凝栗且至,非时水冰,羽乃后化,痔疟发,寒厥入胃,则内生心痛,阴中乃疡,隐曲不利,互引阴股,筋肉拘苛,血脉凝泣络满色变,或为血泄,皮肤痞肿,腹满食减,热反上行,头项囟顶脑户中痛,目如脱,寒入下焦,传为濡泻。
司天气胜,发为民病,治之奈何?
岐伯曰∶司天之气,风淫所胜,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泻之。
外淫于内,所胜治之,故上文在泉曰治,上淫于下,所胜平之,故此司天曰平。平,犹治也。风淫所胜,木气胜也,金能治之,故平以辛凉。辛凉太过,则佐以苦,辛凉不及,则佐以甘,盖苦胜金而甘生金也。木气急而虚,则以甘缓之,风邪胜而实,则以酸泻之,以明不但金味能泻,而木之本味,亦能泻也。泻,犹达也,达之所以散之也。
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热淫所胜,火气胜也,水能治之,故平以咸寒。咸寒太过,则佐以苦甘,甘为土味以胜水,苦为火味以平寒也。咸寒不及,则以酸收之,收之而助其咸寒也。
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湿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而止。
湿淫所胜,土气胜也,湿气为阴,火能治之,故平以火味之苦热。苦热不及,则佐以酸苦热太过则佐以辛,盖酸为木味以生火,辛为全味以生水也。土气寒湿,以苦燥之,土气炎燥,以淡泄之。
泄,渗泄也。寒类于湿,燥类于热,湿上甚而热,是寒热相兼,既湿且燥,宜从外解,故治以苦温,苦温所以散寒湿也。佐以甘辛,甘辛所以滋燥热也。必以汗,为复其故,而病可止。此土淫所胜,而有寒湿燥热之气也。
火淫所胜,平以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酸复之,热淫同。
咸冷,旧本讹酸冷,今改。火淫所胜,热气胜也,水能治之,故平以咸冷。咸冷太过,则佐以苦甘,苦为火味以平冷,甘为土味以胜水也。咸冷不及,则以酸收之,收之而助其咸冷也。火淫而热气过盛,以苦发之,发之而热气内减,仍以酸复之。此以苦发之,以酸复之,上文热淫所胜,未之言也,故复言热淫同。
燥淫所胜,平以苦温,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燥淫所胜,金气胜也,火能治之,故平以苦温。苦温不及,则佐以酸,苦温太过,则佐以辛,盖酸生火而辛生水也。燥淫而全气过盛,则以苦下之。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佐以甘苦,以咸泻之。
寒淫所胜,水气胜也,燥火能治之,故平以燥气之辛,火气之热。辛热不及,则佐以甘苦,甘生金而苦助火也。辛热太过,则以咸泻之。凡此佐平之法,味各不同,理无不合,学人当随其所宜,以为佐平可也。
帝曰∶善。邪气反胜,治之奈何?
上文治之平之,是以所胜气味,治平淫胜,倘气味太过,则邪气反胜,故承上文之意而复问之。
岐伯曰∶风司于地,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先举在泉之胜气以明之。上文云∶风淫于内,治以辛凉,是风司于地,清反胜之。清气反胜,今当治以酸温,酸生火,温胜清也。酸温不及,清气犹胜,则佐以苦,苦助温也。酸温太过,金气过虚,则佐以甘,甘生金也。凡此治佐,以金之清气反胜,味属于辛,乃以辛而如是以平之。上文在泉气胜则曰治,司天气胜则曰平,今论在泉亦曰平,以明治之,即所以平之,平之即所以治之,故于此复言平之。下文司天邪胜,并不言平也。
热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上文云∶热淫于内,治以咸寒。是热司于地反胜之,寒气反胜,今当治以甘热,甘胜水,热胜寒也。甘热不及,寒气犹胜,则佐以苦,苦生甘也。甘热太过,水气过虚,则佐以辛,辛生水也。
凡此治佐,以水之寒气反胜,味属于咸,乃以咸而如是以平之。
湿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苦冷,佐以咸甘,以苦平之。
上文云∶湿淫于内,治以苦热。是湿司于地,热反胜之,热气反胜,今当治以苦冷,苦性寒而冷胜热也。苦冷不及,热气犹胜,则佐以咸,咸助冷也。苦冷不过,热气过虚,则佐以甘,甘胜水也,凡此治佐,以火之热气反胜,味属于苦,乃以苦而如是以平之。
火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上文云∶火淫于内,治以咸冷。是火司于地,寒反胜之,寒气反胜,今当治以甘热,甘胜水而热温寒也。甘热不及,寒气犹胜,则佐以苦,苦助热也。甘热太过,寒气过虚,则佐以辛,辛生水也。凡此治佐,以水之寒气反胜,味属于咸,乃以咸而如是以平之。
燥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以辛平之,以和为利。
辛寒,旧本讹平寒;辛平,旧本讹酸平,今改。上文云∶燥淫于内,治以苦寒。是燥司于地,热反胜之,热气反胜,今当治以辛寒,辛生水,而寒胜热也。热反胜而金气犹盛,则佐以苦,苦胜金也。热反胜,而金气过虚,则佐以甘,甘生金也。凡此治佐,以燥司于地,味属于辛,乃以辛,而如是以平之。上文所佐之味,皆因反胜之味,有太过不及而佐之,此所佐之味,不因辛寒之太过不及,仍因燥金之太过不及,是佐司地之味,不佐所胜之味也。至以辛平之,亦言司地之味,不言所胜之味,是佐虽不同,大要以和为利尔。盖治所胜之味,未得其平,佐之得宜,则司地之气自和。司地之气,未得其平,佐之得宜,则所胜之气亦和。凡此乃以和为利,贵学人之能善悟也。
寒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上文云∶寒淫于内,治以甘热。是寒司于地,热反胜之,热气反胜,今当治以咸冷,咸助水而冷胜热也。咸冷太过,则佐以甘,甘胜水也。咸冷不及,则佐以辛,辛生水也。凡此治佐,以火之热气反胜,味属于苦,乃以苦而如是以平之。
帝曰∶其司天邪胜何如?
其司天邪胜,治之何如?
岐伯曰∶风化于天,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甘苦。
上文云∶风淫所胜,平以辛凉。是风化于天,清反胜之,清气反胜,今当治以酸温,佐以甘苦,与司地邪胜同一义也。
热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温,佐以苦酸辛。
上文云∶热淫所胜,平以咸寒。是热化于天,寒反胜之,寒气反胜,今当治以甘温。甘温不及,则佐以苦酸,苦生甘而酸生热也。甘温太过,则佐以辛,辛生水也。
湿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上文云∶湿淫所胜,平以苦热。是湿化于天,热反胜之,热气反胜,今当治以苦寒。苦寒不及,则佐以苦,助其寒也。苦寒太过,则佐以酸,酸生火也。
火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
上文云∶火淫所胜,平以咸冷。是火化于天,寒反胜之,寒气反胜,今当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与司地邪胜,同一义也。
燥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上文云∶燥淫所胜,平以苦温。是燥化于天,热反胜之,热气反胜,今当治以辛寒,佐以苦甘,与司地邪胜,同一义也。
寒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上文云∶寒淫所胜,平以辛热。是寒化于天,热反胜之,热气反胜,今当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上文司地,佐以甘辛,盖苦能生甘,其义一也。
帝曰∶六气相胜奈何?
上文邪胜,乃气味太过,故复有六气相胜之问。
岐伯曰∶厥阴之胜,耳鸣头眩,愦愦欲吐,胃膈如寒,大风数举, 虫不滋, 胁气并,化而为热,小便黄赤,胃脘当心而痛,上支两胁,肠鸣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甚则呕吐,膈咽不通。
厥阴之胜,风气胜也。风胜则耳鸣头眩,鸣眩无定,则愦愦欲吐,欲吐不吐,则胃膈如寒,凡此鸣眩欲吐如寒,皆火风数举之所致也。风者木也,木克其土,则 虫不滋。不滋,燥而不润也。木气内逆,不能枢转从外,则 胁气并,化而为热,热郁于下,则小便黄赤;热郁于上;则胃脘当心而痛,上支两胁;热滋于下,不和于中,则肠鸣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热郁于上,不和于中,甚则呕吐,膈咽不通。
少阴之胜,心下热,善饥,齐下反动,气游三焦,炎暑至,木乃津,草乃萎,呕逆躁烦,腹满痛溏泄,传为赤沃。
“齐”,脐同。少阴之胜,热气胜也。热胜则心下热而善饥,热胜于上,不足于下,则脐下反动。
脐下,相火之所居也。脐下反动,则气游三焦。三焦,少阳也。少阴少阳,两火相合,气如炎暑,故炎暑至。至,极也。炎暑已极,则木乃流津,草乃焦萎。少阳三焦不和则呕逆,少阳心肾不交则躁烦,君相二火,逆于中土,不能外出,则腹满痛溏泄,甚则传为赤沃。赤沃,血液也。
太阴之胜,火气内郁,疮疡于中,流散于外,病在 胁,甚则心痛热格,头痛喉痹项强独胜,则湿气内郁,寒迫下焦,痛留顶,互引眉间,胃满,雨数至,燥化乃息,少腹满,腰 重强,内不便,善注泄,足下温,头重,足胫 肿,饮发于中, 肿于上。
息,旧本讹见,今改。太阴之胜,湿气胜也。湿胜,则火郁,故火气内郁。火郁,则疮疡于中,从中而流散于皮肤之外,其疮疡在 胁之皮肤,故曰病在 胁。若疮疡于中,不能流散于外,甚则心痛而热格矣。热格于上,则头痛喉痹项强。此火气内郁而有如是之病也。若非火气内郁,而太阴之气独胜,则湿气内郁。湿气为寒,故寒迫下焦。太阴主湿,太阳主寒,寒迫下焦,则太阳之气,不能从经脉而开于外,故痛留巅顶,而互引眉间。盖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从眉间而上额交巅也。湿气内郁,则太阴之气,不能从经脉而开于内,故胃满。雨湿之气数至,而燥化乃息。盖太阴之脉,属脾络胃,此脾胃不和,燥湿之气不相交济而然也。少腹满,腰 重强,内不小便,善注泄,此太阳寒水之为病也。足下温,头重,足胫与 皆肿,饮发于中,而 肿于上,此太阴湿土之为病也。
少阳之胜,热客于胃,烦心心痛,目赤欲呕,呕酸善饥,耳痛溺赤,善惊谵妄,暴热消烁,草萎水涸,介虫乃屈,少腹痛,下沃赤白。
少阳之胜,火气胜也。火胜,故热客于胃。胃络通心,故烦心痛。火热上炎,则目赤。火热在中,则欲呕,呕酸善饥。水阴不濡空窍,则耳痛。火热之气,下行水府,则溺赤。水火阴阳,不相交济,则善惊谵妄。暴热而消烁万物,则草萎水涸,金类之介虫乃屈。火热之气,伤其血液,则少腹痛,下沃赤白。
阳明之胜,清发于中,左 胁痛,溏泄,内为嗌塞,外发疝,大凉肃杀,华英改容,毛虫乃殃,胸中不便,嗌塞而咳。
便,平声,下同。阳明之胜,金气胜也。金胜,故清发于中。金胜木虚,故左 胁痛。清发于中,故大便溏泄。塞,干塞也。 疝,犹 疝也。《经脉》论云∶肝是动病,丈夫 疝,甚则嗌干,此肝木受病,故内为嗌塞,外发 疝。金气胜,故大凉肃杀,则草之华英改容,木类之毛虫乃殃经脉,不能从肝贯膈,上注于肺,故胸中不便,嗌塞而咳。
太阳之胜,凝栗且至,非时水冰,羽乃后化,痔疟发,寒厥入胃,则内生心痛,阴中乃疡,隐曲不利,互引阴股,筋肉拘苛,血脉凝泣络满色变,或为血泄,皮肤痞肿,腹满食减,热反上行,头项囟顶脑户中痛,目如脱,寒入下焦,传为濡泻。
同书章节
- 黄帝素问直解-序
- 黄帝素问直解-凡例九条
- 卷之一-简介
- 卷之一-上古天真论第一篇
- 卷之一-四气调神篇第二篇
- 卷之一-生气通天论第三篇
- 卷之一-金匮真言论第四篇
- 卷之一-阴阳应象大论第五篇
- 卷之一-阴阳离合论第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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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一-灵兰秘典论第八篇
- 卷之二-六节藏象大论第九篇
- 卷之二-五脏生成篇第十篇
- 卷之二-五脏别论第十一篇
- 卷之二-异法方宜论第十二篇
- 卷之二-移精变气论第十三篇
- 卷之二-汤液醪醴论第十四篇
- 卷之二-玉版论要论第十五篇
- 卷之二-诊要经终论第十六篇
- 卷之二-脉要精微论第十七篇
- 卷之二-平人气象论第十八篇
- 卷之二-玉机真脏论第十九篇
- 卷之三-三部九候论第二十篇
- 卷之三-经脉别论第二十一篇
- 卷之三-藏气法时论第二十二篇
- 卷之三-宣明五气篇第二十三篇
- 卷之三-血气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 卷之三-宝命全角论第二十五篇
- 卷之三-八正神明论第二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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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三-通评虚实论第二十八篇
- 卷之三-太阴阳明论第二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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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三-评热病论第三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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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刺要论第五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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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调经论第六十二篇
- 卷之五-缪刺论第六十三篇
- 卷之五-四时刺逆从论第六十四篇
- 卷之五-刺法论第六十五篇
- 卷之五-本病论第六十六篇
- 卷之五-标本病传论第六十七篇
- 卷之六-简介
- 卷之六-天元纪大论第六十八篇
- 卷之六-五营运大论第六十九篇
- 卷之六-六微旨大论第七十篇
- 卷之六-气交变大论第七十一篇
- 卷之七-五常政大论第七十二篇
- 卷之七-六元正纪大论第七十三篇
- 卷之七-六元正纪大论第七十三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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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着至教论第七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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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征四失论第七十八篇
- 卷之九-阴阳类论第七十九篇
- 卷之九-方盛衰论第八十篇
- 卷之九-解精微论第八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