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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炮炙論-中卷-白芷

《雷公炮炙論》 · 南北朝劉宋·雷斆


雷公雲:凡採得後,勿用四條作一處生者,此名喪公藤。兼勿用馬藺,並不入藥中。

凡使,採得後,刮削上皮,細銼,用黃精亦細銼,以竹刀切二味等分,兩度蒸一伏時後,出,於日中曬乾,去黃精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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