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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論翼-死胎候法

《產論翼》 · 日本·賀川子啟


凡胎死生之候,是產科施術,緩急險易之所由分者,不明之,其誤人必多矣,不可不預知也,故今緝錄產論中所有候法,散出諸處者,尚附所新得一二,以為初學開列於下。

孕婦患水腫,或有不能,及臨月,八九月,俄免者,多死胎,其能至彌月者,此稟賦堅強,倖免其死者,然千百中有一二而已。

凡妊娠八九月,因食傷而娩者,多死胎,凡因食傷而娩者,雖臨月之胎,其所出娩兒,能育者,甚少。

凡臨產不娩,經四五日,忽乳汁出,必是死胎。

凡產婦嘔吐不止,氣上衝心者,死胎。

凡陰中出黃汁,如赤豆汁者,為死胎。

凡發子癇者多死胎,少活胎。

凡妊中顛仆而娩者,多死胎,亦多橫生。

凡腰間忽覺若負任者,死胎。

凡五六月,腰八髎穴邊,作陣疼,臍下又痛者,必小產。

凡七八月,患熱痢,因勢力而免者多死胎,如滿月者不必然。

凡患疫兒死腹中者,必陰戶下血。

凡臨產其痛俄止,力息不來者,多死胎。

凡患淋疾,若瘧疾者,多胎墜。

凡臨產下水不止,探之兒頭不瞤動者,死胎。

凡臨產小便利者,是子頭不在橫骨中,故非橫逆生,則其子既死腹中也,雖然死胎,又有不必小便利者,須臨時審候,以決知之。

凡初產,其痛止在腹,而不下腰,及肛門者,非橫逆生,則其子已死腹中也。

凡臨產努力,產母聲息細微,每仰者,死胎。

凡破漿後,兒已出子宮二寸許,而不免,經時者,其胎必死,若尚冒膜水漿未迸者,不必然。

凡子未娩,其胞衣先下者,必死胎,且多橫逆生。

凡兒腰已下甚大者,死胎,其大有至如巨柱者,名曰壯尻胎。

凡兒斜冒,子宮出於橫骨下者,死胎。

凡破漿後,猶下水不止者,多死胎。

凡雙胎,先出而胎小者,不育,後出而胎大者育。

凡有腫氣者,自臨產前二三日,水下不絕,而不覺胎撐腹,腹又不痛者,多死胎。

凡坐產露臀尻者,多死胎,其活胎者,千百中一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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