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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把脈、脈搏、診脈3

《脈貫》 · 清·王賢


柳氏雲:散為氣血俱虛,根本脫離之脈。產婦得之生,孕婦得之墮。

吳鶴皋雲:散脈夏令宜之,非其時而得之者,血亡而氣欲去也。

細脈(陰)
【經論】細脈小於微,而常有細直而軟,若絲線之應指(《脈經》)。

【發明】小也,細也,狀如絲也。比之於微,指下猶尚易見,未至於舉按模糊也。《素問》謂之小,王啟玄言如莠蓬,狀其柔細也。

【辨誤】《脈訣》言往來極微。是微反大於細矣,與《經》旨相背。

【體象】細來累累細如絲,應指沉沉無絕期,春夏少年俱不利,秋冬老弱卻相宜。

【相類】見微、濡。

【主病】細脈縈縈血氣衰,諸虛勞損七情乖,若非溼氣侵腰腎,即是傷精汗洩來。

【分部】寸細應知嘔吐頻,入關腹脹胃虛形,尺逢定是丹田冷,洩痢遺精號脫陰。

【貫釋】細為血冷氣虛不充之候,乃元氣不足,乏力無精,內外俱虛冷,痿弱洞洩,為憂勞過度、為傷溼、為積、為痛在內及在下。

【先哲格言】李士材雲:細脈、微脈俱為陽氣衰殘之候。夫氣主煦之,非行溫補,何以復其散失之元乎?嘗見虛損之人脈已細而身常熱,醫者不究其元而以涼劑投之,何異於惡醉而強酒?遂使真陽散敗,飲食不進,上吐下洩,是速之使斃耳。《素問》雲:壯火食氣,少火生氣。人非少火,無以運行三焦,熟腐五穀。未徹乎此者,安足以操司令之權哉?然虛勞之脈,細數不可並見,並見者必死。細則氣衰,數則血敗,氣血交窮,短期將至矣。

王叔和雲:細為血少氣衰,有此證則順,否則逆。故吐衄得沉細者生,憂勞過度者,脈亦多細,為自戕其氣血也。春夏之令,少壯之人俱忌細脈,謂其不與時合不與形合也。秋冬之際,老弱之人不在禁忌之例。

按:微、細二脈或有單指陰竭,或有兼陰陽,而主病則非畫一之論矣。大都浮而微者屬之陽分,則見自汗、氣急等症;沉而細者屬之陰分,則見下血、血痢等症。

吳鶴皋雲:細即小也,病為不足。若無病,人兩手三部皆小,往來上下皆從,此稟質之清,不在病例。若一部獨小、一手獨小曰病,乍大乍小曰邪祟。

伏脈(陰)
【經論】伏脈重按著骨,指下裁動(《脈經》),脈行筋下(《刊誤》)。

【發明】伏之為義,隱伏而不見之謂也。浮、中二候絕無影響,雖至沉候亦不可見,必推筋至骨,方始得見耳。

【辨誤】《脈訣》雲:尋之似有,定息全無。是中候見形矣,殊為舛謬。

【體象】伏脈推筋著骨尋,指間裁動隱然深,傷寒欲汗陽將解,厥逆臍疼證屬陰。

【相類】見沉脈。

【主病】伏為霍亂吐頻頻,腹痛多緣宿食停,蓄飲老痰成積聚,散寒溫裡莫因循。

【辨誤】《脈訣》雲:徐徐發汗。潔古以附子細辛麻黃湯主之,皆非也。

【分部】食氣鬱胸雙寸伏,欲吐不吐常兀兀,當關心腹痛沉沉,關後疝㿗還破腹。

伏而數熱厥,亢極而兼水化也;伏而遲寒厥,陰極而氣將絕也。

【貫釋】伏為陰陽潛伏,關膈閉塞之候,故主積聚、疝瘕、食壅、霍亂、水氣,及諸痛之甚,為營衛氣閉而厥逆。關前得之為陽伏,關後得之為陰伏。左寸伏,心氣不足,神不守常,沉憂抑鬱。關伏血冷,腰腳痛,及脅下有寒氣。尺伏,腎寒精虛,疝瘕寒痛。右寸伏,胸中氣滯,寒痰冷積。關伏,中脘積塊作痛,及胃中停滯。尺伏,臍下冷痛,下焦虛寒,腹中痼冷。

【先哲格言】李瀕湖雲:傷寒一手脈伏曰單伏,兩手脈伏曰雙伏,不可以陽證見陰脈為診,乃火邪內鬱,不得發越,陽極似陰,故脈伏,必有大汗而解,正如久旱將雨,六合陰晦,雨後庶物皆蘇之義。又有夾陰傷寒,先有復陰在內,外復感寒,陰盛陽衰,四肢厥逆,六脈沉伏,須投姜附,及灸關元,脈乃復出也。若太溪、衝陽皆無脈者,必死。

劉元賓雲:伏脈不可發汗,為其非表脈也。

動脈(陽)
【經論】動乃數脈,見於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搖(《脈經》)。

【發明】動脈厥厥動搖,急數有力,兩頭俯下,中間突起,與短脈相類。但短脈為陰,不數不硬不滑也。動脈為陽,且數且硬且滑也。

王宇泰曰:陽升陰降,二者交通,上下往來,於尺寸之內方且沖和安靜,焉睹所謂動者哉?惟夫陽欲降而陰逆之,陰欲升而陽逆之,兩者相搏,不得上下,擊鼓之勢,隴然高起,而動脈之形著矣。此言不啻與動脈寫照。

【辨誤】《脈訣》言:尋之似有,舉之還無。是弱脈而非動脈矣。又曰:不離其處,不往不來,三關沉沉。皆含糊謬妄,殊非動脈。詹氏言:其形鼓動如鉤如毛者,則混於浮大之脈,尤謬也。

【體象】動脈搖搖數在關,無頭無尾豆形團,其原本是陰陽搏,虛者搖兮勝者安。

【主病】動脈專司痛與驚,汗因陽動熱因陰,或為洩痢拘攣病,男子亡精女子崩。

【貫釋】仲景曰:動則為痛為驚。《素問》曰:陰虛陽搏謂之崩。又曰:婦人少陰動脈甚者,妊子也。滑氏謂虛勞體倦,為崩漏,為洩痢。

【先哲格言】仲景雲:陰陽相搏,名曰動。陽動則汗出,分明指左寸之心,汗為心液;右寸之肺,肺主皮毛而司腠理,故汗出也。又云:陰動則發熱,分明指左尺見動,為腎水不足;右尺見動,謂相火虛炎,故發熱也。因是而知,舊說言動脈只見於關上者,非也。

成無己雲:陰陽相搏而虛者動,故陽虛則陽動,陰虛則陰動。以關前為陽,主汗出;關後為陰,主發熱,豈不精妥?而龐安常強為之說雲:關前三分為陽,關後三分為陰,當關位半陰半陽,故動隨虛見。是亦泥動脈只見於關之說也。

吳鶴皋雲:陰固於外,陽站於內,故有此脈。陰陽之乖戾可知矣。

促脈(陽)
【經論】促脈來去數,時一止復來(《脈經》),如蹶之趨,徐疾不常。

【發明】促之為義,於急促之中,時見一歇止,為陽盛之象也。黎氏曰:如蹶之趨,徐疾不常,深得其義。叔和曰:促脈來去數,時一止復來,亦頗明快。愚按:數止為促,緩止為結,促結之止無常數。

【辨誤】《脈訣》乃雲:並居寸口。已非促脈之義,且不言時止者,猶為聵聵矣。

【體象】促脈數而時一止,此為陽極欲亡陰,三焦鬱火炎炎盛,進必無生退可生。

【相類】見代脈。

【主病】促脈惟將火病醫,其因有五細推之,時時喘咳皆痰積,或發狂斑與毒疽。

【貫釋】促主陽獨盛,而陰不能相和之象。或怒逆上,亦令脈促,故主氣粗狂悶,及瘀血發狂等症。凡氣、血、食、飲、痰五者,蓋先以氣熱脈數,而五者之中或一有留滯乎其間,則陽氣壅促,是脈因而為之促,非惡脈也。雖然加則死,退則生,亦可畏也。

【先哲格言】李士材雲:人身之氣血,貫注於經脈之間者,刻刻流行,綿綿不息。凡一晝夜當五十營,不應數者名曰狂生,其應於脈之至數者,如鼓應桴,罔或有忒也。髒氣乖違,則稽留凝泣,阻其運行之機,因而歇止者,其止為輕。若真元衰憊,則陽弛陰涸,失其揆度之常,因而歇止者,其止為重。然促脈之故,得於髒氣乖違者十之六七,得於真元衰憊者十之二三。或因氣滯、或因血凝、或因痰停、或因食壅、或外因六氣、或內因七情,皆能阻遏其運行之機,故雖當往來急數之時,忽見一止耳。如止數漸稀,則為病瘥;止數漸增,則為病劇。所見諸症,不出血凝氣滯。更當與他脈相參耳。

結脈(陰)
【經論】結脈往來緩,時一止復來(《脈經》)。

【發明】結而不散,遲滯中時見一止也。古人譬諸徐行而怠,偶羈一步,可為結脈傳神。

按:運行之機緘不利,則脈應之而成結。仲景雲:累累如循長竿曰陰結,藹藹如車蓋曰陽結。叔和雲:如麻子動搖,旋引旋收,聚散不常者曰結,主死。夫是三者,雖同名為結,而義實有別。浮分得之為陽結,沉分得之為陰結,止數頻多,參伍不調,為不治之證。由斯測之,結之主證,未可以一端盡也。

【辨誤】《脈訣》雲:或來或去,聚而卻還。律以緩時一止之義,全無相涉,與結脈無干,宜辨之。

【體象】結脈緩而時一止,獨陰偏盛欲亡陽,浮為氣滯沉為積,汗下分明在主張。

【相類】見代脈。

【主病】結脈皆因氣血凝,老痰結聚苦沉吟,內生積聚外癰疽,疝瘕為殃病屬陰。

【貫釋】結為陰獨感,而陽不能相入之象,為癥結、為七情所鬱,浮結為寒邪滯結,沉結為積氣在內。凡氣、血、食、飲、痰五者,蓋先以氣寒脈緩,而五者之中或一有留滯於其間,則陰氣結塞,是脈因而為之結也。故仲景謂促結皆病脈也,則近於死可知矣。

【先哲格言】李士材雲:熱則流行,寒則停滯,理勢然也。夫陰寒之中,且挾凝結,喻如隆冬天氣,嚴肅流水冰堅也。少火衰弱,中氣虛滿,失其乾健之運,則血氣痰食互相糾纏。浮結者,外有積痛;沉結者,內有積聚。故知結而有力者,方為積聚;結而無力者,是真氣衰弱,違其運化之常,惟一味溫補為正治。越人云:結甚則積甚,結微則積微。是知又當以止歇之多寡而斷病之重輕也。

代脈(陰)
【經論】代脈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仲景),脈至還入尺,良久方來(吳氏)。

【發明】代,亦歇止之脈。但促、結之止,內有所礙,雖止而不全斷,中有還意;代則止而不還,良久復止,如四時之禪代,不愆其期也。李瀕湖雲:促結之止無常數,或二動三動,一止即來;代脈之止有常數,必依數而止,脈至良久方來。

【體象】動而中止不能還,復動因而作代看;病者得之猶可療,平人若見壽相關。

【相類】數而時止名為促,緩止須將結脈呼,止不能回方是代,結生代死自殊途。

【主病】代脈髒衰危惡候,腹疼洩利下元虧,脾敗吐瀉寒不食,三月懷胎不必醫。

【貫釋】代主氣促脹滿,喘急痰涎,及洩痢脫精之候。久病脈代者死。《脈經》曰:代散者死,主洩及便膿血。《內經》曰:代則氣衰。滑伯仁曰:代主形容贏瘦,口不能言。若不因病而人贏瘦,其脈代止,是一髒無氣,他髒代之,真危亡之兆也。若因病而氣血驟損,以致元氣不續,或風家、痛家脈見代止,只為病脈。傷寒家亦有心悸而脈代者,腹心痛亦有結澀止代不均。蓋凡痛病而脈見代者,不可準也。又妊娠脈代者,其胎百日代之。生死不可不辨。

【辨診】五十不止身無病,數內有止皆知定,四十一止腎臟衰,三十一止肝氣盡,二十一止脾敗竭,十動一止心脈絕,四五動止肺經傷,死期更參聲色證。兩動一止三日死,三四動止五六日,五六一止七八朝,次第推之自無失。

【先哲格言】脈一息五至,肺心脾肝腎五臟之氣皆足。五十動者,合天地大衍之數也。人之脈息,晝夜循環五臟,脈一動循一髒,五動循五臟,呼吸脈遍週而復始,五十動則循環五臟十次。(至而不見止脈者,五臟皆平。今不滿五十動而脈見止,是一髒無氣也。凡平人一呼脈兩動,一動肺一動心;一吸脈兩動,一動肝一動腎;呼吸之間一息脈五至者,此一動是脾脈也。心與肺在上為陽,主氣呼出也,故云呼出心與肺,又云呼因陽出也。肝與腎在下為陰,主氣吸入也,故云吸入腎與肝,又云吸隨陰入也。脾雖不主呼吸,其位居心肺肝腎之中,惟受谷氣,故脈動在四髒呼吸兩界之間,故平人脈一息五至也。假如一呼一吸脈四動,初動肺,二動心,三動脾,四動肝而止,良久卻復來動者,乃從肺來也,是不至者腎也。《難經》曰:脈不滿五十動而一止,腎臟先衰,謂吸不能至腎,至肝而還,故知一髒無氣,腎氣先絕也。《脈經》曰:不滿五十動一止者,五歲死;四十動一止者,一髒無氣,四歲死;三十動而一止者,二髒無氣,三歲死;二十動而一止者,三髒無氣,二歲死;十動而一止者,四髒無氣,歲中死。吳氏注曰:腎氣絕,期應四年而死。三十動而見止者,是知腎肝二經無氣,期應三年而死。二十動而止者,腎肝脾三髒無氣,期應二年而死。十五動而一止者,腎肝肺心四髒皆無氣,期應一年而亡也。戴同父曰:《脈經》以四髒無氣歲中死,其言幾髒無氣以分別幾歲之死期,予竊疑焉。《內經》曰:腎絕,六日死;肝絕,八日死;心絕,一日死。果此髒氣絕,又安能待四歲三歲乎?王惠源曰:夫戴氏引《內經》而正《脈經》之謬。如某髒之氣衰,尚未敗絕而見代者,則死期之歲月從《脈經》斷之。若某髒之氣敗絕而見代者,則死期之月日從《內經》而斷之。但《內經》原說某髒絕,而《脈經》當作某髒衰弱也。又《脈經》言二十三十動一止,二髒三髒無氣。亦屬舛謬,豈有三髒、四髒無氣能延過三四歲乎?而吳氏不辨,亦依釋而蹈誤也。當以五十動一止者,腎氣衰;四十動一止者,肝氣衰;三十動一止者,脾氣衰;二十動一止者,心氣衰;十動一止者,肺氣衰也。然其中要分衰與敗,以定歲月之死期,庶為妥當也。大抵五十動者,脈之大要數,必候五十動,不可不及五十動而遽不候也。或問候止從何處數起?曰:得止脈後,即從至脈數起也。但今庸醫惟賴口佞,指到腕臂不候五十動,便雲瞭然,脈既不明,又安能起沉痾乎?愚按:《脈經》雲:脈五來一止,不復增減,《經》名曰代;七來一止,不復增減,亦名曰代者。止而有常,如四時更代,而不失其常也。後人以脈來,止而難回曰代;本髒氣絕,他髒代之曰代。夫止而難回,即是止耳,何以言代?本髒氣絕,則他髒必相因而病,代之之說亦難通。學者宜以《脈經》為定論,陰陽驟損之脈也,為氣血虧壞,元氣不續。孕娠三月者多有之,霍亂之候亦有之,此病脈也。他病得此脈者,正死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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