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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七--寒疝不能食方四首

《外臺秘要》 · 唐·王燾


《深師》療虛冷心腹寒疝,胸脅支滿,飲食不消,腹中痛,久痢頸強。芎 丸方。

芎 (七分)、烏頭(四分炮)、防葵(三分)、蜀椒(九分汗)、白薇(二分)、桂心(十分)白芷(五分)、茱萸(六分)、乾薑(八分)

上九味,搗篩,蜜和丸如梧子。飲服二丸,日三,稍加至五六丸,以知為度。忌豬肉、冷水、生蔥。(《範汪》同)又主虛冷、痰癖、疝,食不消,心腹痛,氣弱不欲食,虛 羸瘦。吳茱萸丸方。

吳茱萸(十分)、紫菀(三分)、白薇(三分)、烏頭(十分炮)、桂心(六分)、前胡芍藥 細辛 芎 黃芩(各五分)

上十味,下篩,蜜和。酒服如梧子五丸,日三,稍加之。忌豬肉、冷水、桃、李、生蔥、生菜等。(謹按∶別本有此方,原欠五味。按,忌法有桃、李,即當用白朮,恐後《古今錄驗》治寒疝積聚是全方,出第十六卷中)

《範汪》療手足熱,腹中寒疝,不能食飲,數心腹痛。十一物七熬飯後丸方。

茯苓(五兩)、乾薑(六兩今倍並十二兩)、大黃(二斤)、柴胡(十兩)、芎 (七兩)、蜀椒(一兩汗)、芒硝(一升重十兩今減五合)、杏仁(一升去皮、尖)、葶藶子(一升)、加桂心(五兩)、附子(三兩炮)

上藥乾薑、茯苓不熬,餘皆熬,搗篩,以蜜和丸如梧子。飲服七丸,日三。龍朔元年三月十七日,詔書十一物七熬方。忌豬肉、冷水、醋物、生蔥等。(出第十四卷中。通按,除乾薑、茯苓,當九熬,今雲七者,以桂心、附子蓋加之)《集驗》療寒疝不能食方

取馬藺子一升,每日取胡桃許,以面拌熟,煮吞之,然後依常飯日再服,服盡必愈。亦除腹內一切諸疾,消食肥肌,仍時燒磚熱,以 羊毛作氈裹,卻氈上熨之,日一度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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