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科活人全书--原序
昔范文正公云。不能为良相。即当为良医。盖良相者。裁成辅相。立政治以免人之饥寒。良医者。辨证立方。用药物以救人之夭札。其事不同。其活人均也。然而苏东坡有云。药虽进于医手。方多传于古人。若已经验于世间。不必皆由于己出。士君子身居草莽。而存活人之心。其可弗博考方书。而师心自用哉。顾医家之所难治者二。而小儿更甚于妇人。小儿之所难治者亦有二。而麻证更甚于痘证。非敢轻痘重麻。而谬炫己见。盖缘麻小证大。险甚于痘。况自古治痘之书。不下百家。且有专科。治麻之书。竟不多见。故无名师。然痘有传苗之法。可以调治于未然。而麻则尽由天时。末由预防于事先。医家临证。往往束手。大方脉以其为婴孩也。而委之儿科。儿科又以其类痘疮也。而委之痘师。世俗不察。遂谓痘麻相通。治痘之医。即可以治麻。虽痘麻均属胎毒。而不知痘出于五脏。脏属阴。阴主血。故痘有形而有汁。其证寒热备有。麻发于六腑。腑属阳。阳主气。故麻有形而不浆。其证多实热而无寒。痘以稀疏为贵。麻以透密为佳。痘以气尊血附为美。麻以血凉肌解为妙。痘忌汗泻以泄气。麻喜吐衄而分消。二者相去迳庭。其不同若水火然。今责治痘者以治麻。是犹责大禹而使掌火。伯益而使治水也。其能有济也欤。而要非尽医家之过也。医家非甚无良。谁不存活人之心。谁甘受杀人之名。活人而反以杀人。是诚何故乎。良以麻证之方书甚少。后学无所取法。即间有传本。亦往往语焉而不详。择焉而不精。而求其如痘书之明晰者。从未之见。亦何怪乎束手无策。坐视而莫救也耶。余素不通医。因见夫殇于麻者。不禁勃然兴活人之念。故凡医集中载有麻疹证治者。必积置案头。朝夕探索。深究其奥。颇有心会。甲寅夏。于友人处。得静远主人麻疹辨证一帙。继又得麻科秘本二卷。余细玩二书之论证立方。较之密斋全书、张氏医通、朱氏定论。颇更精详。犹病其缺略而不全也。因更将联杏心法、景岳麻诠、经验治法等书。各家麻疹之论。与治麻之方。悉为录出。移此所有。补彼所缺。以彼所详。益此所略。其有用药适忌。措方背理者。谬抒狂瞽之见。及余已试而有效者。为之订正。自初潮至已出、已收、收后。论证着明。治方全备。俾后之学人。开卷了然。有所宗式。而不致束手其间。虽有冗复之处。皆因理所宜用。故不忌重立。以便名公博览采择。而不致有缺略之欢。良工得此。神而明之。固可收活人之效。庸工得此。墨而守之。亦可免杀人之惨。自甲寅迄今。十五年中。五经试验。今春麻证震作。变证非常。殇残颇众。凡经余调治者。万获万全。思欲以一得之愚。公诸同志。爰编订成册。分为四卷。颜之曰麻科活人全书。拟付之剞氏。以求教于当世名师。奈食指日增。囊无余蓄。有活人之心。而无活人之力。非余本愿也。所望好善君子。梓而布之。此书得以广传海内。使海内小儿。不复为麻疹所夭札。则活人之功。与范文正公并传。而余 辑编订微劳。又不足言也。是为序。
乾隆十三年着雍执徐岁壮月安成赤溪璞斋谢玉琼撰
序
赤溪谢玉琼先生。与余同乡。相隔数里。素闻先生有济人利物之事。而于男妇麻疹之书可征焉。盖麻疹原与痘疮并重。而治痘者有专家。着书孔多。独于麻疹。视为泛常。书后略载数方。致治麻疹者。不审麻证之轻重。寒热不辨。药性之补与凉。根据方直录。伤生极多。先生不忍。积数十年之精力。博采古仙之著作而研究之。辨其药性。别其证候。纂成方书。分为一百另八条。余乡间得其书。而抄传者甚多。其中每有大同小异之处。余窃疑焉。详究先生于是书。历经四改而始成。故乡间所传写本。因先生先后改正。而有大同小异之说。余近年与先生之侄孙茂萱交好。托伊芳转求。先生之孙瑞源。出先生晚年亲笔所订之全本。名之曰麻科活人全书。其所谓活人者。原欲活天下之人。非仅活一乡一邑之人也。余体其志。不惜斧资。付之剞劂。公诸天下。俾治麻疹者、有专科。而患麻疹者随证用方。根据方治证。则获福无涯矣。是为序。
乾隆五十七年壬子孟春月谷旦安成阜山刘齐珍撰
乾隆十三年着雍执徐岁壮月安成赤溪璞斋谢玉琼撰
序
赤溪谢玉琼先生。与余同乡。相隔数里。素闻先生有济人利物之事。而于男妇麻疹之书可征焉。盖麻疹原与痘疮并重。而治痘者有专家。着书孔多。独于麻疹。视为泛常。书后略载数方。致治麻疹者。不审麻证之轻重。寒热不辨。药性之补与凉。根据方直录。伤生极多。先生不忍。积数十年之精力。博采古仙之著作而研究之。辨其药性。别其证候。纂成方书。分为一百另八条。余乡间得其书。而抄传者甚多。其中每有大同小异之处。余窃疑焉。详究先生于是书。历经四改而始成。故乡间所传写本。因先生先后改正。而有大同小异之说。余近年与先生之侄孙茂萱交好。托伊芳转求。先生之孙瑞源。出先生晚年亲笔所订之全本。名之曰麻科活人全书。其所谓活人者。原欲活天下之人。非仅活一乡一邑之人也。余体其志。不惜斧资。付之剞劂。公诸天下。俾治麻疹者、有专科。而患麻疹者随证用方。根据方治证。则获福无涯矣。是为序。
乾隆五十七年壬子孟春月谷旦安成阜山刘齐珍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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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书章节
- 麻科活人全书--原序
- 卷之一--麻疹骨髓赋(增朴)
- 卷之一--静远主人麻疹西江月(删订)
- 卷之一--麻证条目法旨用药要诀(删订)
- 卷之一--增订治麻问答捷要
- 卷之一--应用药性
- 卷之一--麻后宜用药性
- 卷之二--四方麻名第一
- 卷之二--岁气第二
- 卷之二--预解宣毒第三
- 卷之二--诸潮亦能发麻第四
- 卷之二--初潮认证第五
- 卷之二--初热未明是否勿峻发表第六
- 卷之二--避风寒第七
- 卷之二--忌恣食生冷物骤用寒凉药第八
- 卷之二--忌食辛辣热物误用辛热药饵第九
- 卷之二--忌食诸肉鸡鱼盐醋五辛等物第十
- 卷之二--忌兼用补涩第十一
- 卷之二--升发清凉解毒当分先后第十二
- 卷之二--麻当分天时第十三
- 卷之二--补中第十四
- 卷之二--正麻奶麻风瘾不同第十五
- 卷之二--温麻第十六
- 卷之二--痘夹麻出第十七
- 卷之二--盖痘解毒麻第十八
- 卷之二--痘后出麻第十九
- 卷之二--闭症第二十
- 卷之二--首尾调和第二十一
- 卷之二--热有远近而出第二十二
- 卷之二--不热第二十三
- 卷之二--微热第二十四
- 卷之二--乍热第二十五
- 卷之二--壮热第二十六
- 卷之二--潮热第二十七
- 卷之二--渴热第二十八
- 卷之二--口渴恣饮致成水蓄第二十九
- 卷之二--复热第三十
- 卷之二--始终潮热第三十一
- 卷之二--烦躁第三十二
- 卷之二--出不快发不出第三十三
- 卷之二--过期不出第三十四
- 卷之二--已出热甚不减第三十五
- 卷之二--已出红肿太甚第三十六
- 卷之二--不透表第三十七
- 卷之二--尽透表第三十八
- 卷之二--一齐涌出第三十九
- 卷之二--麻色分治第四十
- 卷之二--阴阳两部多少第四十一
- 卷之二--红润不起已出不红第四十二
- 卷之二--鲜红色淡红色第四十三
- 卷之二--粒红肤白麻如肌白第四十四
- 卷之二--紫黯色第四十五
- 卷之二--粒头焦第四十六
- 卷之二--云头片第四十七
- 卷之二--发热而发斑屑是成瘾疹第四十八
- 卷之二--易收早收难收第四十九
- 卷之三--咳嗽第五十
- 卷之三--气促发喘鼻扇胸高第五十一
- 卷之三--第五十二
- 卷之三--喑哑声音不清第五十三
- 卷之三--呃逆第五十四
- 卷之三--喷嚏第五十五
- 卷之三--鼻通多涕鼻干无涕第五十六
- 卷之三--微汗自汗大汗无汗第五十七
- 卷之三--衄血诸失血第五十八
- 卷之三--呕吐第五十九
- 卷之三--吐痰麻后有痰胸口痰甚第六十
- 卷之三--吐蛔虫第六十一
- 卷之三--口中流涎不止第六十二
- 卷之三--泄泻第六十三
- 卷之三--粪溏水泻第六十四
- 卷之三--泻清第六十五
- 卷之三--泻而腹痛胀满第六十六
- 卷之三--咳嗽鼻衄呕吐泄泻首尾治法总论第六十七
- 卷之三--大便秘第六十八
- 卷之三--小便赤涩第六十九
- 卷之三--大小便不通第七十
- 卷之三--吐利并作下滞里急后重脱肛第七十一
- 卷之三--痢症第七十二
- 卷之三--下蛔虫第七十三
- 卷之四--眼光如水眼眶红烂羞明赤肿眼泪生翳第七十四
- 卷之四--眼闭第七十五
- 卷之四--眼多眵涕第七十六
- 卷之四--白珠红赤第七十七
- 卷之四--雀盲第七十八
- 卷之四--口气臭第七十九
- 卷之四--口疮第八十
- 卷之四--舌生白珠第八十一
- 卷之四--牙疳第八十二
- 卷之四--狐惑第八十三
- 卷之四--切牙第八十四
- 卷之四--舌胎第八十五
- 卷之四--唇燥第八十六
- 卷之四--唇舌破裂第八十七
- 卷之四--咽喉痛第八十八
- 卷之四--头疼背强头项肿遍身痛第八十九
- 卷之四--腹痛第九十
- 卷之四--腰痛第九十一
- 卷之四--气痛第九十二
- 卷之四--头温足冷下体冷过膝四肢身体冷如冰第九十三
- 卷之四--疟疾第九十四
- 卷之四--沉睡昏睡似寐非寐烦躁不眠第九十五
- 卷之四--中恶第九十六
- 卷之四--发搐第九十七
- 卷之四--谵语第九十八
- 卷之四--虚羸第九十九
- 卷之四--妊娠出麻第一百
- 卷之四--妇人出麻适值经行及经水非正期而来第一百零一
- 卷之四--产后出麻出麻胎坠第一百零二
- 卷之四--产妇麻后无乳第一百零三
- 卷之四--麻后遍身肿第一百零四
- 卷之四--余邪为殃第一百零五
- 卷之四--不食吃食太早贪食不厌第一百零六
- 卷之四--麻后生疮麻后遍身瘙痒第一百零七
- 卷之四--见毒医毒勿泥麻法第一百零八
- 附录--麻疹论
- 附录--附证
- 附录--麻症补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