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運氣表
簡介
醫經類著作。清陸懋修撰。一卷。懋修有《世補齋醫書》已著錄。陸氏認為運氣學說非圖不明其義,亦有不能圖而宜於表者,故將《內經》七篇大論的運氣內容以表格形式概括闡發,編次成帙。約成書於光緒十年(1886)。書中共列十三表,每表均附簡論。表一,五運經天;表二,陰陽五行中運;表三,五運合五音太少相生;表四,司天在泉左右間氣;表五,陰陽五行中運;表六,六政六紀上中下;表七,客氣加臨主氣;表八,五運齊化兼化;表九,天符歲會;表十,運氣中上順逆;表十一,六元本標中氣治法;表十二,五行勝復;表十三,司天在泉勝復補瀉。陸氏重視天人合一理論,結合臨床實踐研究運氣學說,探討疾病診治規律。巧妙地將五運六氣、司天在泉、加臨演化、運氣合治等理論精心化裁為十三表,簡明賅括,一目瞭然,便於查檢。附論亦簡潔明瞭,有助於理解。有《世補齋醫書前集》光緒十二年山左書局重印本,一九一二——一九一四年江東書局石印本。
《內經》運氣表
運氣之學,非圖不明。前人注《內經》者,每於義難曉處,間輔以圖,宋劉溫舒《素問入式運氣論奧》為圖二十有九。明張介賓分經為類,謂之《類經》,為圖四十有八,附以論說,致為詳贍。惟圖說愈夥,卒業愈難,且有不能圖而宜於表者。餘故易圖為表,但期於民病之因乎氣交,及氣交之所以為治,便於檢查而止。故不取多焉,作十三表。
五氣經天表第一
《內經·五運行大論》引《太始天元冊》文,五氣之經天,以著五行之合化。蓋謂上有五色之分,下臨十干之地,而合十化五,以各司其年者,即此合化之五行,非泛論五行之本氣。不達乎此,則知甲乙之為木,而不知其為土與金。知丙丁之為火,而不知其為水與木。知壬癸之為水,而不知其為木與火。知戊與辛之為土為金,而不知其為火與水。況十干之分陰分陽者,且逐年而遞嬗耶?故欲明五行之為運,必先推五運之所自焉。黅天之氣,經於心尾己分。
黅天之色黃,其氣土。心尾在甲度,而經中土己分,故甲己合而化土。甲,陽土也;己,陰土也。其在五音則為太宮、少宮也。
素天之氣,經於亢氐昴畢。素天之色白,其氣金。亢氐在乙度,而經昴畢庚度,故乙庚合而化金。乙,陰金也;庚,陽金也。其在五音則為少商、太商也。
元天之氣,經於張翼婁胃。元天之色黑,其氣水。張翼在丙度,而經婁胃辛度,故丙辛合而化水。丙,陽、水、也;辛,陰、水、也。其在五音則為太羽、少羽也。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蒼天之色青,其氣木。危室在壬度,而經柳鬼丁度,故丁壬合而化木。丁,陰、木、也;壬,陽、木、也。其在五音則為少角、太角也。丹天之氣,經於牛女戊分。丹天之色赤,其氣火。牛女在癸度,而經中土戊分,故戊癸合而化火。戊,陽、火、也;癸,陰、火、也。其在五音則為太徵、少徵也。
五行化為六氣表第二
五行,木、火、土、金、水也。六氣,風、熱、溼、火、燥、寒,為六經之本氣也。天之五氣加臨地之五行。五氣在天,暑分火、熱而為六;五行在地,火分君、相亦為六。人在氣交之中,不能離此六氣。氣得其常,謂之經氣;有變眚則為病。風、溼、燥、寒,各居其一,而惟火有二,故病亦因火者多,此人身不可有之火,即人身不可無之火也。然不可無之火不病也,火而變為病人之火,則所以治此火者,自有道矣。苟不言六經之本氣,而但言手足之六經,幾何不以病始太陽者,謂其病獨在於膀胱、小腸乎?經曰:治病必求於本,此之謂也。而與《靈樞》「經脈」、「經別」、「經水」三篇有不同也。
木、為風氣。厥陰風木應之。入通於肝、包絡。
火、為暑氣,又為熱。少陰君火應之。入通於心。
土、為溼氣。太陰溼土應之。入通於脾。
火、為火氣。少陽相火應之。入通於膽、三焦。
金、為燥氣。陽明燥金應之。入通於肺、胃、大腸。
水、為寒氣。太陽寒水應之。入通於腎、膀胱、小腸。
五運合五音太少相生表第三
凡數,以少羽為一,少徵為二,少角為三,少商為四,少宮為五,太羽為六,太徵為七,太角為八,太商為九,此五音太少之原也。而以之論五行之化運,則以宮、商、羽、角、徵為次,如土為宮,金為商,水為羽、木為角,火為徵是也。以之論五運之陰陽,則以角、徵、宮、商、羽為次,如陽木為太角,陰木為少角,陽火為太徵,陰火為少徵,陽土為太宮,陰土為少宮,陽金為太商,陰金為少商,陽水為太羽,陰水為少羽是也。以之論五行之中運,則亦以宮、商、羽、角、徵為次,如甲己土之皆為宮,乙庚金之皆為商,丙辛水之皆為羽,丁壬木之皆為角,戊癸火之皆為徵是也。以之論年年不動之主運,則亦以角、徵、宮、商、羽為次,如陽年太角為初運,少徵為二運,太宮為三運,少商為四運,太羽為終運。陰年少角為初運,太徵為二運,少宮為三運,太商為四運,少羽為終運是也。以之論逐年加臨之客運,則即以當年之中運為初運,而仍以主運之太、少為次,如初運太角,二運少徵,三運太宮,四運少商,終運太羽。又如初運太徵,二運少宮,三運太商,四運少羽,終運則不為太角而為少角者是也。此五運司年,及初、終五步主客之大概也。
五運合五音太少相生表第三
司天在泉左右間氣表第四
六氣者,厥陰風木、少陰君火、太陰溼土、少陽相火、陽明燥金、太陽寒水之氣也。司天在上,在泉在下。歲半以上司天主之,歲半以下在泉主之。六年而一週遍,實三年而一環轉。故於六年見風火,而三年又見火風。於六年見火燥,而三年又見燥火。於六年見溼寒,而三年又見寒溼。遂以成風、熱、溼、火、燥、寒之六氣焉。間氣者,左右之道路。天左間居地右之上,天右間居地左之上。泉左間居天右之下,泉右間居天左之下,而初、終六氣隨之。故「六元正紀」曰:厥陰之政,初氣陽明為右之下,四氣少陰為左之上也。欲知上下左右之位,而以掌指輪之,則中指尖為司天,根為在泉。食指尖為天左,根為地右。無名指尖為天右,根為地左者,其如示諸斯乎。
厥陰司天、左少陰,右太陽、少陽在泉、左陽明,右太陰、是為風火司、巳亥十年
少陰司天、左太陰,右厥陰、陽明在泉、左太陽,右少陽、是為火燥司、子午十年
太陰司天、左少陽,右少陰、太陽在泉、左厥陰,右陽明、是為溼寒司、醜未十年
少陽司天、左陽明,右太陰、厥陰在泉、左少陰,右太陽、是為火風司、寅申十年
陽明司天、左太陽,右少陽、少陰在泉、左太陰,右厥陰、是為燥火司、卯酉十年
太陽司天、左厥陰,右陽明、太陰在泉、左少陽,右少陰、是為寒溼司、辰戌十年
陰陽五行中運年表第五
六十年之中運,以合化之五行為紀,而以在天之十干分陰陽焉,又以五音之太、少分有餘不足焉。經曰: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而太過、不及分焉。甲、丙、戊、庚、壬,陽年為太過;乙、丁、己、辛、癸,陰年為不及。而太過、不及仍以五行之合化者分焉。土太過曰敦阜,不及曰卑監。金太過曰堅成,不及曰從革。水太過曰漫衍,不及曰涸流。木太過曰發生,不及曰委和。火太過曰赫曦,不及曰伏明。其於中運之太過而得天地之制,不及而得天地之助,則宮為正宮,商為正商,羽為正羽,角為正角,徵為正徵。而曰備化、曰審平、曰敷和、曰升明、曰靜順者,是無過不及,而為平氣也。
陰陽五行中運年表第五
六政六紀上中下年表第六
每年司天主天令,位在上。司地主地化,位在下。而以歲運運行乎其中,故曰中運以司天論之。君火、相火、寒水,常為陽年司天。風木、溼土、燥金,常為陰年司天。而中運之陰陽隨之,故但記逐年之司天,即可知逐年之中運焉。逐年司天曰厥、少、太、少、陽、太,前人每就地盤定位。以掌指輪之,於四指之根左行亥、子、醜、寅,四指之尖右行巳、午、未、申,而卯、辰上行於寅巳之指,酉戌下行於申亥之指,以定三陰於亥位為厥,子位為少,醜位為太。三陽於寅位為少,卯位為陽,辰位為太。從巳至戌,重見如前。故但以巳亥起厥,四言為訣,而逐年司天之位,一指其掌而瞭如矣。
六政六紀上中下年表第六
客氣加臨主氣年表第七
客氣以厥、少、太、少、陽、太為步,逐年遞遷者也。主氣以厥、少、少、太、陽、太為步,常年不動者也。客主之初氣,皆始於地左,惟主氣常年以厥陰為初氣,而客氣則以逐年司天之前二位為初氣,此客主之所以有加臨也。若六步之位而亦以指掌輪之,則中指尖為三氣,根為終氣,即司天在泉之位也。無名指根為初氣,尖為二氣,即泉左天右之位也。食指尖為四氣,根為五氣,即天左泉右之位也。以初氣起地之左間一語為訣,而客主六步皆可推矣。向之言初終六氣者,每以大寒為始,從二分、二至前後析之。惟是疏解《內經》之義,當即證以《內經》之文。考「六元正紀」本篇,帝問六氣主時,客氣加臨之應,而岐伯對以行有次、止有位,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則客主之氣皆當以正月之朔為始,而以一年十二月分之為最合。錢塘高土宗世栻嘗言之,是可從也。或以為司天之交替與六氣之初終,即以二十四氣論之,亦當始於立春,必不始於大寒,則揆諸「六節髒象」篇所云:及其至也,皆歸始春之旨,說亦可從。至有謂當從曆元,始於冬至子之半者,則其言似太迂矣。
客氣加臨主氣年表第七
五運齊化兼化表第八
凡陽年以中運五太為太過,陰年以中運五少為不及。其太過也,則為我旺,我旺則勝我者畏我之盛,而反齊其化矣。如太宮土運,勝土之木反齊土化。太商金運,勝金之火反齊金化。太羽水運,勝水之土反齊水化。太角木運,勝木之金反齊木化。太徵火運,勝火之水反齊火化。此即經所謂:畏其旺,反同其化也。其不及,則為我弱,我弱則勝我者乘我之衰而來兼其化矣。如少宮土運,勝土之木來兼土化。少商金運,勝金之火來兼金化。少羽水運,勝水之土來兼水化。少宮土運,勝土之木來兼土化。少角木運,勝木之金來兼木化。少徵火運,勝火之水來兼火化。此即經所謂:乘其弱,來同其化也。齊,謂以我化彼,兼謂以彼化我也。
五運齊化兼化表第八
天符歲會年表第九
天符者,中運與司天相應也,故曰應天為天符。如丁巳年木運上應風木司天之類。凡十二年。
歲會者,中運與年支相值也,故曰承歲為歲直。如丁卯年木運承木支之類。凡八年。
太乙天符者,運氣、天氣、歲氣三者皆合,故曰三合為治。如戊午年火運火支,又見君火。乙酉年金運金支,又見燥金。己丑、己未年土運土支,又見溼土之類。凡四年。
同天符、同歲會者,中運與在泉符、會而分,陽年之太過者為同天符,陰年之不及者為同歲會。如甲辰年,陽土運,太陰在泉。辛丑年,陰水運,太陽在泉之類。各六年。
上天符十二年,歲會八年,太乙天符四年,同天符、同歲會各六年,共為三十六年。惟太乙之四年,已在天符十二年中,歲會之八年,亦有四年在天符中。故「六元正紀」只言二十四歲,蓋謂天符十二年,同天符、同歲會亦合十二年,不數太乙之天符及歲會之同於天符者各四年耳。天符為執法,歲會為行令,太乙天符為貴人。病之中貴人者重,中執法者亦重,中行令者為輕。「六元紀」曰:知迎知隨,氣可與期。此之謂也。
天符歲會年表第九
運氣中上順逆年表第十
「五運行大論」曰:氣有相得者,有不相得者。其相得則為順化,如木臨火運,火臨土運,土臨金運,金臨水運,水臨木運,司天生運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順化。不相得則為天刑,如木臨土運,土臨水運,水臨火運,火臨金運,金臨木運,是司天克運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天刑。其有氣雖相得,而以母居子下,謂之小逆,如火運遇土,木運遇火,水運遇木,金運遇水,土運遇金,是運生司天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小逆。其有氣本不相得,而又子居父上,謂之不和,如木運遇土,火運遇金,土運遇水,金運遇木,水運遇火,是運克司天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不和。若夫中運與司天同行,則為平氣,如巳亥之丁年,醜未之己年,卯酉之乙年,辰戌之丙年,子午、寅申之戊年。此即應天曰天符之十二年,而六十年之為運周矣。
運氣中上順逆年表第十
六元本標中氣治法表第十一
經以火、燥、寒、風、熱、溼六元為本,以少、陽、太、厥、少、太六經為標,以臟腑表裡之互相為絡見於本標之中者為中氣。故火為少陽本氣,而少陽為氣之標。燥為陽明本氣,而陽明為氣之標。寒為太陽本氣,而太陽為氣之標。風為厥陰本氣,而厥陰為氣之標。熱為少陰本氣,而少陰為氣之標。溼為太陰本氣,而太陰為氣之標。本者,六元也。標者,六經也。六元為六經之本始,六經即六元所標著。經恐人即以標為本,失其治要,故不曰標之氣,而曰氣之標。明乎治之所重在氣之本始,不在氣所標著也。前人另求標氣,轉謂經未明言標義。若以原文「氣之標也」之「也」字,一作「耳」字解,則盡得之矣。至於中氣之治,獨在陽明與厥陰兩經者,熟玩經文,當於火溼之分,別有理會也。
六元本標中氣治法表第十一
五行勝復表第十二
諺雲:木、火、土、金、水,五行週而復始,互相生。金、水、木、火、土,五賊週而復始,互相剋。一若五行之只可有生,不可有克者。然而非克不生,經所以言亢害承製,制則生化也。夫欲知五行之生克,必先明五臟之子母。如腎為肝母,心為肝子;肝為心母,脾為心子;心為脾母,肺為脾子;脾為肺母,腎為肺子;肺為腎母,肝為腎子己不務德,而侮其所勝,則所勝之子來複母仇。所勝妄行,則己受其侮,而所生之子亦往復之,此太過、不及之所以皆有勝而有復也。因兩存之,為實則瀉子之治,並附以子失母蔭亦來複者,兼以明虛則補母之義焉。
五行勝復表第十二
司天在泉勝復補瀉合表第十三
人謂《素問》為無方之書,餘謂《素問》即有方之始。運氣七篇不名一藥,而六味之酸、苦、辛、甘、鹹、淡,四氣之寒、熱、溫、涼,取以入各髒而分補瀉者,皆藥也,即皆方也。後人所賴,以知何味何氣治何等病者,蓋即此無方之書也。乃至今日而人皆曰此是古書,不治今病,於是而今人之所謂補非即古人所謂補矣,今人之所謂瀉非即古人所謂瀉矣。古有以溫補涼瀉、熱補寒瀉者,即有以涼補溫瀉、寒補熱瀉者。其於味也亦然。豈是見寒即為瀉,見溫即為補乎?亦豈見甘即為補,見苦即為瀉乎?今之以苦寒伐胃,甘寒益腎為辭者,非特於宜瀉者不敢瀉,且敢於宜補者而反瀉之。五臟苦欲之不講,遂並氣味補瀉之無別,而曰即可以治病也,餘未之敢信焉。今以七篇中勝復之治,匯而輯之,歸於易簡。而於「六元正紀」自甲子至癸亥,所載藥食宜者,及其他之與此略同者不更贅焉,所以避繁複也。
厥陰風化
司天、平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酸瀉之。
清勝、治以酸溫,佐以甘苦。
在泉、治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辛散之。
清勝、治以酸溫,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厥陰客、以辛補之,酸瀉之,甘緩之。
木之主、其瀉以酸,補以辛。
厥陰勝、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瀉之。
厥陰復、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瀉之,甘緩之。
少陰熱化
司天、平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寒勝、治以甘溫,佐以苦酸辛。
在泉、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苦發之。
寒勝、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少陰客、以鹹補之,甘瀉之,酸收之。
火之主、其瀉以甘,補以鹹。
少陰勝、治以辛寒,佐以苦鹹,以甘瀉之。
少陰復、治以鹹寒,佐以苦辛,以甘瀉之,以酸收之,辛苦發之,鹹軟之。
太陰溼化
司天、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淡洩之。
溼上甚而為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
熱勝、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在泉、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淡洩之。、熱勝、治以苦冷,佐以鹹甘,以苦平之。、太陰客、以甘補之,苦瀉之,甘緩之。
土之主、其瀉以苦,補以甘。
太陰勝、治以鹹熱,佐以辛甘,以苦瀉之。
太陰復、治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瀉之、燥之、洩之。
少陽火化
司天、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苦發之,酸復之。
寒勝、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在泉、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苦發之。
寒勝、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少陽客、以鹹補之,甘瀉之,鹹軟之。、火之主、其瀉以甘,補以鹹。
少陽勝、治以辛寒,佐以甘鹹,以甘瀉之。
少陽復、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鹹軟之,酸收之,辛苦發之。
陽明燥化、司天、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熱勝、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在泉、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熱勝、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
陽明客、以酸補之,辛瀉之,苦洩之。
金之主、其瀉以辛,補以酸。
陽明勝、治以酸溫,佐以辛甘,以苦洩之。
陽明覆治以辛溫,佐以苦甘,以苦洩之、下之,酸補之。
太陽寒化
司天、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鹹瀉之。
熱勝、治以鹹冷,佐以苦辛。
在泉、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瀉之,辛潤之,苦堅之。
熱勝、治以鹹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太陽客、以苦補之,鹹瀉之,苦堅之,辛潤之。
水之主、其瀉以鹹,補以苦。
太陽勝、治以甘熱,佐以辛酸,以鹹瀉之。
太陽復、治以鹹熱,佐以甘辛,以苦堅之。
醫經類著作。清陸懋修撰。一卷。懋修有《世補齋醫書》已著錄。陸氏認為運氣學說非圖不明其義,亦有不能圖而宜於表者,故將《內經》七篇大論的運氣內容以表格形式概括闡發,編次成帙。約成書於光緒十年(1886)。書中共列十三表,每表均附簡論。表一,五運經天;表二,陰陽五行中運;表三,五運合五音太少相生;表四,司天在泉左右間氣;表五,陰陽五行中運;表六,六政六紀上中下;表七,客氣加臨主氣;表八,五運齊化兼化;表九,天符歲會;表十,運氣中上順逆;表十一,六元本標中氣治法;表十二,五行勝復;表十三,司天在泉勝復補瀉。陸氏重視天人合一理論,結合臨床實踐研究運氣學說,探討疾病診治規律。巧妙地將五運六氣、司天在泉、加臨演化、運氣合治等理論精心化裁為十三表,簡明賅括,一目瞭然,便於查檢。附論亦簡潔明瞭,有助於理解。有《世補齋醫書前集》光緒十二年山左書局重印本,一九一二——一九一四年江東書局石印本。
《內經》運氣表
運氣之學,非圖不明。前人注《內經》者,每於義難曉處,間輔以圖,宋劉溫舒《素問入式運氣論奧》為圖二十有九。明張介賓分經為類,謂之《類經》,為圖四十有八,附以論說,致為詳贍。惟圖說愈夥,卒業愈難,且有不能圖而宜於表者。餘故易圖為表,但期於民病之因乎氣交,及氣交之所以為治,便於檢查而止。故不取多焉,作十三表。
五氣經天表第一
《內經·五運行大論》引《太始天元冊》文,五氣之經天,以著五行之合化。蓋謂上有五色之分,下臨十干之地,而合十化五,以各司其年者,即此合化之五行,非泛論五行之本氣。不達乎此,則知甲乙之為木,而不知其為土與金。知丙丁之為火,而不知其為水與木。知壬癸之為水,而不知其為木與火。知戊與辛之為土為金,而不知其為火與水。況十干之分陰分陽者,且逐年而遞嬗耶?故欲明五行之為運,必先推五運之所自焉。黅天之氣,經於心尾己分。
黅天之色黃,其氣土。心尾在甲度,而經中土己分,故甲己合而化土。甲,陽土也;己,陰土也。其在五音則為太宮、少宮也。
素天之氣,經於亢氐昴畢。素天之色白,其氣金。亢氐在乙度,而經昴畢庚度,故乙庚合而化金。乙,陰金也;庚,陽金也。其在五音則為少商、太商也。
元天之氣,經於張翼婁胃。元天之色黑,其氣水。張翼在丙度,而經婁胃辛度,故丙辛合而化水。丙,陽、水、也;辛,陰、水、也。其在五音則為太羽、少羽也。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蒼天之色青,其氣木。危室在壬度,而經柳鬼丁度,故丁壬合而化木。丁,陰、木、也;壬,陽、木、也。其在五音則為少角、太角也。丹天之氣,經於牛女戊分。丹天之色赤,其氣火。牛女在癸度,而經中土戊分,故戊癸合而化火。戊,陽、火、也;癸,陰、火、也。其在五音則為太徵、少徵也。
五行化為六氣表第二
五行,木、火、土、金、水也。六氣,風、熱、溼、火、燥、寒,為六經之本氣也。天之五氣加臨地之五行。五氣在天,暑分火、熱而為六;五行在地,火分君、相亦為六。人在氣交之中,不能離此六氣。氣得其常,謂之經氣;有變眚則為病。風、溼、燥、寒,各居其一,而惟火有二,故病亦因火者多,此人身不可有之火,即人身不可無之火也。然不可無之火不病也,火而變為病人之火,則所以治此火者,自有道矣。苟不言六經之本氣,而但言手足之六經,幾何不以病始太陽者,謂其病獨在於膀胱、小腸乎?經曰:治病必求於本,此之謂也。而與《靈樞》「經脈」、「經別」、「經水」三篇有不同也。
木、為風氣。厥陰風木應之。入通於肝、包絡。
火、為暑氣,又為熱。少陰君火應之。入通於心。
土、為溼氣。太陰溼土應之。入通於脾。
火、為火氣。少陽相火應之。入通於膽、三焦。
金、為燥氣。陽明燥金應之。入通於肺、胃、大腸。
水、為寒氣。太陽寒水應之。入通於腎、膀胱、小腸。
五運合五音太少相生表第三
凡數,以少羽為一,少徵為二,少角為三,少商為四,少宮為五,太羽為六,太徵為七,太角為八,太商為九,此五音太少之原也。而以之論五行之化運,則以宮、商、羽、角、徵為次,如土為宮,金為商,水為羽、木為角,火為徵是也。以之論五運之陰陽,則以角、徵、宮、商、羽為次,如陽木為太角,陰木為少角,陽火為太徵,陰火為少徵,陽土為太宮,陰土為少宮,陽金為太商,陰金為少商,陽水為太羽,陰水為少羽是也。以之論五行之中運,則亦以宮、商、羽、角、徵為次,如甲己土之皆為宮,乙庚金之皆為商,丙辛水之皆為羽,丁壬木之皆為角,戊癸火之皆為徵是也。以之論年年不動之主運,則亦以角、徵、宮、商、羽為次,如陽年太角為初運,少徵為二運,太宮為三運,少商為四運,太羽為終運。陰年少角為初運,太徵為二運,少宮為三運,太商為四運,少羽為終運是也。以之論逐年加臨之客運,則即以當年之中運為初運,而仍以主運之太、少為次,如初運太角,二運少徵,三運太宮,四運少商,終運太羽。又如初運太徵,二運少宮,三運太商,四運少羽,終運則不為太角而為少角者是也。此五運司年,及初、終五步主客之大概也。
五運合五音太少相生表第三
司天在泉左右間氣表第四
六氣者,厥陰風木、少陰君火、太陰溼土、少陽相火、陽明燥金、太陽寒水之氣也。司天在上,在泉在下。歲半以上司天主之,歲半以下在泉主之。六年而一週遍,實三年而一環轉。故於六年見風火,而三年又見火風。於六年見火燥,而三年又見燥火。於六年見溼寒,而三年又見寒溼。遂以成風、熱、溼、火、燥、寒之六氣焉。間氣者,左右之道路。天左間居地右之上,天右間居地左之上。泉左間居天右之下,泉右間居天左之下,而初、終六氣隨之。故「六元正紀」曰:厥陰之政,初氣陽明為右之下,四氣少陰為左之上也。欲知上下左右之位,而以掌指輪之,則中指尖為司天,根為在泉。食指尖為天左,根為地右。無名指尖為天右,根為地左者,其如示諸斯乎。
厥陰司天、左少陰,右太陽、少陽在泉、左陽明,右太陰、是為風火司、巳亥十年
少陰司天、左太陰,右厥陰、陽明在泉、左太陽,右少陽、是為火燥司、子午十年
太陰司天、左少陽,右少陰、太陽在泉、左厥陰,右陽明、是為溼寒司、醜未十年
少陽司天、左陽明,右太陰、厥陰在泉、左少陰,右太陽、是為火風司、寅申十年
陽明司天、左太陽,右少陽、少陰在泉、左太陰,右厥陰、是為燥火司、卯酉十年
太陽司天、左厥陰,右陽明、太陰在泉、左少陽,右少陰、是為寒溼司、辰戌十年
陰陽五行中運年表第五
六十年之中運,以合化之五行為紀,而以在天之十干分陰陽焉,又以五音之太、少分有餘不足焉。經曰: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而太過、不及分焉。甲、丙、戊、庚、壬,陽年為太過;乙、丁、己、辛、癸,陰年為不及。而太過、不及仍以五行之合化者分焉。土太過曰敦阜,不及曰卑監。金太過曰堅成,不及曰從革。水太過曰漫衍,不及曰涸流。木太過曰發生,不及曰委和。火太過曰赫曦,不及曰伏明。其於中運之太過而得天地之制,不及而得天地之助,則宮為正宮,商為正商,羽為正羽,角為正角,徵為正徵。而曰備化、曰審平、曰敷和、曰升明、曰靜順者,是無過不及,而為平氣也。
陰陽五行中運年表第五
六政六紀上中下年表第六
每年司天主天令,位在上。司地主地化,位在下。而以歲運運行乎其中,故曰中運以司天論之。君火、相火、寒水,常為陽年司天。風木、溼土、燥金,常為陰年司天。而中運之陰陽隨之,故但記逐年之司天,即可知逐年之中運焉。逐年司天曰厥、少、太、少、陽、太,前人每就地盤定位。以掌指輪之,於四指之根左行亥、子、醜、寅,四指之尖右行巳、午、未、申,而卯、辰上行於寅巳之指,酉戌下行於申亥之指,以定三陰於亥位為厥,子位為少,醜位為太。三陽於寅位為少,卯位為陽,辰位為太。從巳至戌,重見如前。故但以巳亥起厥,四言為訣,而逐年司天之位,一指其掌而瞭如矣。
六政六紀上中下年表第六
客氣加臨主氣年表第七
客氣以厥、少、太、少、陽、太為步,逐年遞遷者也。主氣以厥、少、少、太、陽、太為步,常年不動者也。客主之初氣,皆始於地左,惟主氣常年以厥陰為初氣,而客氣則以逐年司天之前二位為初氣,此客主之所以有加臨也。若六步之位而亦以指掌輪之,則中指尖為三氣,根為終氣,即司天在泉之位也。無名指根為初氣,尖為二氣,即泉左天右之位也。食指尖為四氣,根為五氣,即天左泉右之位也。以初氣起地之左間一語為訣,而客主六步皆可推矣。向之言初終六氣者,每以大寒為始,從二分、二至前後析之。惟是疏解《內經》之義,當即證以《內經》之文。考「六元正紀」本篇,帝問六氣主時,客氣加臨之應,而岐伯對以行有次、止有位,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則客主之氣皆當以正月之朔為始,而以一年十二月分之為最合。錢塘高土宗世栻嘗言之,是可從也。或以為司天之交替與六氣之初終,即以二十四氣論之,亦當始於立春,必不始於大寒,則揆諸「六節髒象」篇所云:及其至也,皆歸始春之旨,說亦可從。至有謂當從曆元,始於冬至子之半者,則其言似太迂矣。
客氣加臨主氣年表第七
五運齊化兼化表第八
凡陽年以中運五太為太過,陰年以中運五少為不及。其太過也,則為我旺,我旺則勝我者畏我之盛,而反齊其化矣。如太宮土運,勝土之木反齊土化。太商金運,勝金之火反齊金化。太羽水運,勝水之土反齊水化。太角木運,勝木之金反齊木化。太徵火運,勝火之水反齊火化。此即經所謂:畏其旺,反同其化也。其不及,則為我弱,我弱則勝我者乘我之衰而來兼其化矣。如少宮土運,勝土之木來兼土化。少商金運,勝金之火來兼金化。少羽水運,勝水之土來兼水化。少宮土運,勝土之木來兼土化。少角木運,勝木之金來兼木化。少徵火運,勝火之水來兼火化。此即經所謂:乘其弱,來同其化也。齊,謂以我化彼,兼謂以彼化我也。
五運齊化兼化表第八
天符歲會年表第九
天符者,中運與司天相應也,故曰應天為天符。如丁巳年木運上應風木司天之類。凡十二年。
歲會者,中運與年支相值也,故曰承歲為歲直。如丁卯年木運承木支之類。凡八年。
太乙天符者,運氣、天氣、歲氣三者皆合,故曰三合為治。如戊午年火運火支,又見君火。乙酉年金運金支,又見燥金。己丑、己未年土運土支,又見溼土之類。凡四年。
同天符、同歲會者,中運與在泉符、會而分,陽年之太過者為同天符,陰年之不及者為同歲會。如甲辰年,陽土運,太陰在泉。辛丑年,陰水運,太陽在泉之類。各六年。
上天符十二年,歲會八年,太乙天符四年,同天符、同歲會各六年,共為三十六年。惟太乙之四年,已在天符十二年中,歲會之八年,亦有四年在天符中。故「六元正紀」只言二十四歲,蓋謂天符十二年,同天符、同歲會亦合十二年,不數太乙之天符及歲會之同於天符者各四年耳。天符為執法,歲會為行令,太乙天符為貴人。病之中貴人者重,中執法者亦重,中行令者為輕。「六元紀」曰:知迎知隨,氣可與期。此之謂也。
天符歲會年表第九
運氣中上順逆年表第十
「五運行大論」曰:氣有相得者,有不相得者。其相得則為順化,如木臨火運,火臨土運,土臨金運,金臨水運,水臨木運,司天生運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順化。不相得則為天刑,如木臨土運,土臨水運,水臨火運,火臨金運,金臨木運,是司天克運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天刑。其有氣雖相得,而以母居子下,謂之小逆,如火運遇土,木運遇火,水運遇木,金運遇水,土運遇金,是運生司天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小逆。其有氣本不相得,而又子居父上,謂之不和,如木運遇土,火運遇金,土運遇水,金運遇木,水運遇火,是運克司天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不和。若夫中運與司天同行,則為平氣,如巳亥之丁年,醜未之己年,卯酉之乙年,辰戌之丙年,子午、寅申之戊年。此即應天曰天符之十二年,而六十年之為運周矣。
運氣中上順逆年表第十
六元本標中氣治法表第十一
經以火、燥、寒、風、熱、溼六元為本,以少、陽、太、厥、少、太六經為標,以臟腑表裡之互相為絡見於本標之中者為中氣。故火為少陽本氣,而少陽為氣之標。燥為陽明本氣,而陽明為氣之標。寒為太陽本氣,而太陽為氣之標。風為厥陰本氣,而厥陰為氣之標。熱為少陰本氣,而少陰為氣之標。溼為太陰本氣,而太陰為氣之標。本者,六元也。標者,六經也。六元為六經之本始,六經即六元所標著。經恐人即以標為本,失其治要,故不曰標之氣,而曰氣之標。明乎治之所重在氣之本始,不在氣所標著也。前人另求標氣,轉謂經未明言標義。若以原文「氣之標也」之「也」字,一作「耳」字解,則盡得之矣。至於中氣之治,獨在陽明與厥陰兩經者,熟玩經文,當於火溼之分,別有理會也。
六元本標中氣治法表第十一
五行勝復表第十二
諺雲:木、火、土、金、水,五行週而復始,互相生。金、水、木、火、土,五賊週而復始,互相剋。一若五行之只可有生,不可有克者。然而非克不生,經所以言亢害承製,制則生化也。夫欲知五行之生克,必先明五臟之子母。如腎為肝母,心為肝子;肝為心母,脾為心子;心為脾母,肺為脾子;脾為肺母,腎為肺子;肺為腎母,肝為腎子己不務德,而侮其所勝,則所勝之子來複母仇。所勝妄行,則己受其侮,而所生之子亦往復之,此太過、不及之所以皆有勝而有復也。因兩存之,為實則瀉子之治,並附以子失母蔭亦來複者,兼以明虛則補母之義焉。
五行勝復表第十二
司天在泉勝復補瀉合表第十三
人謂《素問》為無方之書,餘謂《素問》即有方之始。運氣七篇不名一藥,而六味之酸、苦、辛、甘、鹹、淡,四氣之寒、熱、溫、涼,取以入各髒而分補瀉者,皆藥也,即皆方也。後人所賴,以知何味何氣治何等病者,蓋即此無方之書也。乃至今日而人皆曰此是古書,不治今病,於是而今人之所謂補非即古人所謂補矣,今人之所謂瀉非即古人所謂瀉矣。古有以溫補涼瀉、熱補寒瀉者,即有以涼補溫瀉、寒補熱瀉者。其於味也亦然。豈是見寒即為瀉,見溫即為補乎?亦豈見甘即為補,見苦即為瀉乎?今之以苦寒伐胃,甘寒益腎為辭者,非特於宜瀉者不敢瀉,且敢於宜補者而反瀉之。五臟苦欲之不講,遂並氣味補瀉之無別,而曰即可以治病也,餘未之敢信焉。今以七篇中勝復之治,匯而輯之,歸於易簡。而於「六元正紀」自甲子至癸亥,所載藥食宜者,及其他之與此略同者不更贅焉,所以避繁複也。
厥陰風化
司天、平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酸瀉之。
清勝、治以酸溫,佐以甘苦。
在泉、治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辛散之。
清勝、治以酸溫,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厥陰客、以辛補之,酸瀉之,甘緩之。
木之主、其瀉以酸,補以辛。
厥陰勝、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瀉之。
厥陰復、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瀉之,甘緩之。
少陰熱化
司天、平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寒勝、治以甘溫,佐以苦酸辛。
在泉、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苦發之。
寒勝、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少陰客、以鹹補之,甘瀉之,酸收之。
火之主、其瀉以甘,補以鹹。
少陰勝、治以辛寒,佐以苦鹹,以甘瀉之。
少陰復、治以鹹寒,佐以苦辛,以甘瀉之,以酸收之,辛苦發之,鹹軟之。
太陰溼化
司天、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淡洩之。
溼上甚而為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
熱勝、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在泉、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淡洩之。、熱勝、治以苦冷,佐以鹹甘,以苦平之。、太陰客、以甘補之,苦瀉之,甘緩之。
土之主、其瀉以苦,補以甘。
太陰勝、治以鹹熱,佐以辛甘,以苦瀉之。
太陰復、治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瀉之、燥之、洩之。
少陽火化
司天、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苦發之,酸復之。
寒勝、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在泉、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苦發之。
寒勝、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少陽客、以鹹補之,甘瀉之,鹹軟之。、火之主、其瀉以甘,補以鹹。
少陽勝、治以辛寒,佐以甘鹹,以甘瀉之。
少陽復、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鹹軟之,酸收之,辛苦發之。
陽明燥化、司天、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熱勝、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在泉、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熱勝、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
陽明客、以酸補之,辛瀉之,苦洩之。
金之主、其瀉以辛,補以酸。
陽明勝、治以酸溫,佐以辛甘,以苦洩之。
陽明覆治以辛溫,佐以苦甘,以苦洩之、下之,酸補之。
太陽寒化
司天、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鹹瀉之。
熱勝、治以鹹冷,佐以苦辛。
在泉、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瀉之,辛潤之,苦堅之。
熱勝、治以鹹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太陽客、以苦補之,鹹瀉之,苦堅之,辛潤之。
水之主、其瀉以鹹,補以苦。
太陽勝、治以甘熱,佐以辛酸,以鹹瀉之。
太陽復、治以鹹熱,佐以甘辛,以苦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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