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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灸心法要訣--卷二--骨度尺寸

《刺灸心法要訣》 · 清·吳謙


頭部 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二寸半(自後髮際以至大椎項骨三節處也)。

【按】 頭部折法:以前髮際至後髮際,折為一尺二寸。如髮際不明,則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為直寸。橫寸法,以眼內角至外角,此為一寸。頭部橫直寸法,並根據此。

督脈神庭至太陽曲差穴,曲差至少陽本神穴,本神至陽明頭維穴,各開一寸半。自神庭至頭維,各開四寸半。

胸腹部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處)缺盆以下之中,長九寸。胸圍四尺五寸。兩乳之間,廣九寸半。(當折八寸為當) 中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足陽明穴名,在臍旁,此指平臍而言)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橫骨橫長六寸半。(毛際下骨曰橫骨)

【按】 此古數也。以今用上、下穴法參較,多有未合,宜從後胸腹折法為當。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此當兩股之中橫骨兩頭之處,俗名髀縫)

【按】 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為之,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岐骨際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自 上岐骨際,下至臍心,折作八寸;臍心下至毛際曲骨穴,折作五寸。橫寸以兩乳相去,折作八寸。胸腹橫直寸法,並根據此。

背部 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內巨,人之所以能負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節,今雲二十一節者,除項骨三節不在內。尾 骨男子者尖,女人者平)腰圍四尺二寸。

【按】 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 ,通折三尺。上七節各長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節各一寸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臍平,下七節各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零未盡也。直寸根據此,橫寸用中指同身寸法。

脊骨內闊一寸。凡雲第二行俠脊一寸半,三行俠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淨以寸半三寸論,故在二行當為二寸,在三行當為三寸半也。

側部 自拄骨下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拄骨,頸項根骨也)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季脅,小肋也)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楗骨之下,大腿之上,兩骨合縫之所曰髀樞,當足少陽環跳穴處也。)髀樞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橫骨上廉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骨際曰廉,膝旁之骨突出者曰輔骨,內曰內輔,外曰外輔)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二寸。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四肢部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臂之中節曰肘)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

(臂掌之交曰腕)本節至末,長四寸半。(指之後節曰本節)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膝 以下至跗屬,長一尺六寸。( ,腿灣也,跗足面也。膝在前, 在後。跗屬者,凡兩踝前後脛掌所交之處,皆為跗之屬也)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外踝以下至地,長一寸。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按】 骨度乃《靈樞經·骨度篇》文所論之長短,皆古數也。然骨之大者太過,小者不及,此亦但言其則耳。至於周身手足折量之法,當用前中指同身寸法為是。

正面骨度尺寸圖(圖缺)

背面骨度尺寸圖(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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