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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脾臟方(凡十類)--肉極第四

《備急千金要方》 · 唐·孫思邈


(論一首、方六首)論曰:凡肉極者,主脾也。脾應肉,肉與脾合,若脾病則肉變色。又曰:至陰遇病為肌痺,肌痺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脾,體癢淫淫如鼠走,其人身上津液脫,腠理開,汗大洩,鼻端色黃是其相也。

凡風氣藏於皮膚,肉色則敗。以季夏戊己日傷於風為脾風。脾風之狀,多汗陰動傷寒,寒則虛,虛則體重怠墮,四肢不欲舉,不嗜飲食,食則咳,咳則右脅下痛隱隱引肩背不可以動轉,名曰厲風,裡虛外實,若陽動傷熱,熱則實,實則人身上如鼠走,唇口壞,皮膚色變,身體津液脫,腠理開,汗大洩,名曰惡風,而須決其綱紀,知其終始,陰陽動靜,肉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能治其病者,風始入肉皮毛肌膚筋脈之間,即須決之。若入六腑五臟則半死矣。

扁鵲曰:肉絕不治五日死,何以知之?皮膚不通外不得洩。凡肉應足太陰,太陰氣絕則唇反氣盡則肉先死,甲篤乙死木勝土,使良醫妙藥終不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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