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运气表
简介
医经类著作。清陆懋修撰。一卷。懋修有《世补斋医书》已着录。陆氏认为运气学说非图不明其义,亦有不能图而宜于表者,故将《内经》七篇大论的运气内容以表格形式概括阐发,编次成帙。约成书于光绪十年(1886)。书中共列十三表,每表均附简论。表一,五运经天;表二,阴阳五行中运;表三,五运合五音太少相生;表四,司天在泉左右间气;表五,阴阳五行中运;表六,六政六纪上中下;表七,客气加临主气;表八,五运齐化兼化;表九,天符岁会;表十,运气中上顺逆;表十一,六元本标中气治法;表十二,五行胜复;表十三,司天在泉胜复补泻。陆氏重视天人合一理论,结合临床实践研究运气学说,探讨疾病诊治规律。巧妙地将五运六气、司天在泉、加临演化、运气合治等理论精心化裁为十三表,简明赅括,一目了然,便于查检。附论亦简洁明了,有助于理解。有《世补斋医书前集》光绪十二年山左书局重印本,一九一二——一九一四年江东书局石印本。
《内经》运气表
运气之学,非图不明。前人注《内经》者,每于义难晓处,间辅以图,宋刘温舒《素问入式运气论奥》为图二十有九。明张介宾分经为类,谓之《类经》,为图四十有八,附以论说,致为详赡。惟图说愈伙,卒业愈难,且有不能图而宜于表者。余故易图为表,但期于民病之因乎气交,及气交之所以为治,便于检查而止。故不取多焉,作十三表。
五气经天表第一
《内经·五运行大论》引《太始天元册》文,五气之经天,以着五行之合化。盖谓上有五色之分,下临十干之地,而合十化五,以各司其年者,即此合化之五行,非泛论五行之本气。不达乎此,则知甲乙之为木,而不知其为土与金。知丙丁之为火,而不知其为水与木。知壬癸之为水,而不知其为木与火。知戊与辛之为土为金,而不知其为火与水。况十干之分阴分阳者,且逐年而递嬗耶?故欲明五行之为运,必先推五运之所自焉。黅天之气,经于心尾己分。
黅天之色黄,其气土。心尾在甲度,而经中土己分,故甲己合而化土。甲,阳土也;己,阴土也。其在五音则为太宫、少宫也。
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昴毕。素天之色白,其气金。亢氐在乙度,而经昴毕庚度,故乙庚合而化金。乙,阴金也;庚,阳金也。其在五音则为少商、太商也。
元天之气,经于张翼娄胃。元天之色黑,其气水。张翼在丙度,而经娄胃辛度,故丙辛合而化水。丙,阳、水、也;辛,阴、水、也。其在五音则为太羽、少羽也。苍天之气,经于危室柳鬼。苍天之色青,其气木。危室在壬度,而经柳鬼丁度,故丁壬合而化木。丁,阴、木、也;壬,阳、木、也。其在五音则为少角、太角也。丹天之气,经于牛女戊分。丹天之色赤,其气火。牛女在癸度,而经中土戊分,故戊癸合而化火。戊,阳、火、也;癸,阴、火、也。其在五音则为太征、少征也。
五行化为六气表第二
五行,木、火、土、金、水也。六气,风、热、湿、火、燥、寒,为六经之本气也。天之五气加临地之五行。五气在天,暑分火、热而为六;五行在地,火分君、相亦为六。人在气交之中,不能离此六气。气得其常,谓之经气;有变眚则为病。风、湿、燥、寒,各居其一,而惟火有二,故病亦因火者多,此人身不可有之火,即人身不可无之火也。然不可无之火不病也,火而变为病人之火,则所以治此火者,自有道矣。苟不言六经之本气,而但言手足之六经,几何不以病始太阳者,谓其病独在于膀胱、小肠乎?经曰:治病必求于本,此之谓也。而与《灵枢》「经脉」、「经别」、「经水」三篇有不同也。
木、为风气。厥阴风木应之。入通于肝、包络。
火、为暑气,又为热。少阴君火应之。入通于心。
土、为湿气。太阴湿土应之。入通于脾。
火、为火气。少阳相火应之。入通于胆、三焦。
金、为燥气。阳明燥金应之。入通于肺、胃、大肠。
水、为寒气。太阳寒水应之。入通于肾、膀胱、小肠。
五运合五音太少相生表第三
凡数,以少羽为一,少征为二,少角为三,少商为四,少宫为五,太羽为六,太征为七,太角为八,太商为九,此五音太少之原也。而以之论五行之化运,则以宫、商、羽、角、征为次,如土为宫,金为商,水为羽、木为角,火为征是也。以之论五运之阴阳,则以角、征、宫、商、羽为次,如阳木为太角,阴木为少角,阳火为太征,阴火为少征,阳土为太宫,阴土为少宫,阳金为太商,阴金为少商,阳水为太羽,阴水为少羽是也。以之论五行之中运,则亦以宫、商、羽、角、征为次,如甲己土之皆为宫,乙庚金之皆为商,丙辛水之皆为羽,丁壬木之皆为角,戊癸火之皆为征是也。以之论年年不动之主运,则亦以角、征、宫、商、羽为次,如阳年太角为初运,少征为二运,太宫为三运,少商为四运,太羽为终运。阴年少角为初运,太征为二运,少宫为三运,太商为四运,少羽为终运是也。以之论逐年加临之客运,则即以当年之中运为初运,而仍以主运之太、少为次,如初运太角,二运少征,三运太宫,四运少商,终运太羽。又如初运太征,二运少宫,三运太商,四运少羽,终运则不为太角而为少角者是也。此五运司年,及初、终五步主客之大概也。
五运合五音太少相生表第三
司天在泉左右间气表第四
六气者,厥阴风木、少阴君火、太阴湿土、少阳相火、阳明燥金、太阳寒水之气也。司天在上,在泉在下。岁半以上司天主之,岁半以下在泉主之。六年而一周遍,实三年而一环转。故于六年见风火,而三年又见火风。于六年见火燥,而三年又见燥火。于六年见湿寒,而三年又见寒湿。遂以成风、热、湿、火、燥、寒之六气焉。间气者,左右之道路。天左间居地右之上,天右间居地左之上。泉左间居天右之下,泉右间居天左之下,而初、终六气随之。故「六元正纪」曰:厥阴之政,初气阳明为右之下,四气少阴为左之上也。欲知上下左右之位,而以掌指轮之,则中指尖为司天,根为在泉。食指尖为天左,根为地右。无名指尖为天右,根为地左者,其如示诸斯乎。
厥阴司天、左少阴,右太阳、少阳在泉、左阳明,右太阴、是为风火司、巳亥十年
少阴司天、左太阴,右厥阴、阳明在泉、左太阳,右少阳、是为火燥司、子午十年
太阴司天、左少阳,右少阴、太阳在泉、左厥阴,右阳明、是为湿寒司、丑未十年
少阳司天、左阳明,右太阴、厥阴在泉、左少阴,右太阳、是为火风司、寅申十年
阳明司天、左太阳,右少阳、少阴在泉、左太阴,右厥阴、是为燥火司、卯酉十年
太阳司天、左厥阴,右阳明、太阴在泉、左少阳,右少阴、是为寒湿司、辰戌十年
阴阳五行中运年表第五
六十年之中运,以合化之五行为纪,而以在天之十干分阴阳焉,又以五音之太、少分有余不足焉。经曰: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而太过、不及分焉。甲、丙、戊、庚、壬,阳年为太过;乙、丁、己、辛、癸,阴年为不及。而太过、不及仍以五行之合化者分焉。土太过曰敦阜,不及曰卑监。金太过曰坚成,不及曰从革。水太过曰漫衍,不及曰涸流。木太过曰发生,不及曰委和。火太过曰赫曦,不及曰伏明。其于中运之太过而得天地之制,不及而得天地之助,则宫为正宫,商为正商,羽为正羽,角为正角,征为正征。而曰备化、曰审平、曰敷和、曰升明、曰静顺者,是无过不及,而为平气也。
阴阳五行中运年表第五
六政六纪上中下年表第六
每年司天主天令,位在上。司地主地化,位在下。而以岁运运行乎其中,故曰中运以司天论之。君火、相火、寒水,常为阳年司天。风木、湿土、燥金,常为阴年司天。而中运之阴阳随之,故但记逐年之司天,即可知逐年之中运焉。逐年司天曰厥、少、太、少、阳、太,前人每就地盘定位。以掌指轮之,于四指之根左行亥、子、丑、寅,四指之尖右行巳、午、未、申,而卯、辰上行于寅巳之指,酉戌下行于申亥之指,以定三阴于亥位为厥,子位为少,丑位为太。三阳于寅位为少,卯位为阳,辰位为太。从巳至戌,重见如前。故但以巳亥起厥,四言为诀,而逐年司天之位,一指其掌而瞭如矣。
六政六纪上中下年表第六
客气加临主气年表第七
客气以厥、少、太、少、阳、太为步,逐年递迁者也。主气以厥、少、少、太、阳、太为步,常年不动者也。客主之初气,皆始于地左,惟主气常年以厥阴为初气,而客气则以逐年司天之前二位为初气,此客主之所以有加临也。若六步之位而亦以指掌轮之,则中指尖为三气,根为终气,即司天在泉之位也。无名指根为初气,尖为二气,即泉左天右之位也。食指尖为四气,根为五气,即天左泉右之位也。以初气起地之左间一语为诀,而客主六步皆可推矣。向之言初终六气者,每以大寒为始,从二分、二至前后析之。惟是疏解《内经》之义,当即证以《内经》之文。考「六元正纪」本篇,帝问六气主时,客气加临之应,而岐伯对以行有次、止有位,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视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则客主之气皆当以正月之朔为始,而以一年十二月分之为最合。钱塘高土宗世栻尝言之,是可从也。或以为司天之交替与六气之初终,即以二十四气论之,亦当始于立春,必不始于大寒,则揆诸「六节脏象」篇所云:及其至也,皆归始春之旨,说亦可从。至有谓当从历元,始于冬至子之半者,则其言似太迂矣。
客气加临主气年表第七
五运齐化兼化表第八
凡阳年以中运五太为太过,阴年以中运五少为不及。其太过也,则为我旺,我旺则胜我者畏我之盛,而反齐其化矣。如太宫土运,胜土之木反齐土化。太商金运,胜金之火反齐金化。太羽水运,胜水之土反齐水化。太角木运,胜木之金反齐木化。太征火运,胜火之水反齐火化。此即经所谓:畏其旺,反同其化也。其不及,则为我弱,我弱则胜我者乘我之衰而来兼其化矣。如少宫土运,胜土之木来兼土化。少商金运,胜金之火来兼金化。少羽水运,胜水之土来兼水化。少宫土运,胜土之木来兼土化。少角木运,胜木之金来兼木化。少征火运,胜火之水来兼火化。此即经所谓:乘其弱,来同其化也。齐,谓以我化彼,兼谓以彼化我也。
五运齐化兼化表第八
天符岁会年表第九
天符者,中运与司天相应也,故曰应天为天符。如丁巳年木运上应风木司天之类。凡十二年。
岁会者,中运与年支相值也,故曰承岁为岁直。如丁卯年木运承木支之类。凡八年。
太乙天符者,运气、天气、岁气三者皆合,故曰三合为治。如戊午年火运火支,又见君火。乙酉年金运金支,又见燥金。己丑、己未年土运土支,又见湿土之类。凡四年。
同天符、同岁会者,中运与在泉符、会而分,阳年之太过者为同天符,阴年之不及者为同岁会。如甲辰年,阳土运,太阴在泉。辛丑年,阴水运,太阳在泉之类。各六年。
上天符十二年,岁会八年,太乙天符四年,同天符、同岁会各六年,共为三十六年。惟太乙之四年,已在天符十二年中,岁会之八年,亦有四年在天符中。故「六元正纪」只言二十四岁,盖谓天符十二年,同天符、同岁会亦合十二年,不数太乙之天符及岁会之同于天符者各四年耳。天符为执法,岁会为行令,太乙天符为贵人。病之中贵人者重,中执法者亦重,中行令者为轻。「六元纪」曰:知迎知随,气可与期。此之谓也。
天符岁会年表第九
运气中上顺逆年表第十
「五运行大论」曰:气有相得者,有不相得者。其相得则为顺化,如木临火运,火临土运,土临金运,金临水运,水临木运,司天生运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顺化。不相得则为天刑,如木临土运,土临水运,水临火运,火临金运,金临木运,是司天克运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天刑。其有气虽相得,而以母居子下,谓之小逆,如火运遇土,木运遇火,水运遇木,金运遇水,土运遇金,是运生司天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小逆。其有气本不相得,而又子居父上,谓之不和,如木运遇土,火运遇金,土运遇水,金运遇木,水运遇火,是运克司天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不和。若夫中运与司天同行,则为平气,如巳亥之丁年,丑未之己年,卯酉之乙年,辰戌之丙年,子午、寅申之戊年。此即应天曰天符之十二年,而六十年之为运周矣。
运气中上顺逆年表第十
六元本标中气治法表第十一
经以火、燥、寒、风、热、湿六元为本,以少、阳、太、厥、少、太六经为标,以脏腑表里之互相为络见于本标之中者为中气。故火为少阳本气,而少阳为气之标。燥为阳明本气,而阳明为气之标。寒为太阳本气,而太阳为气之标。风为厥阴本气,而厥阴为气之标。热为少阴本气,而少阴为气之标。湿为太阴本气,而太阴为气之标。本者,六元也。标者,六经也。六元为六经之本始,六经即六元所标着。经恐人即以标为本,失其治要,故不曰标之气,而曰气之标。明乎治之所重在气之本始,不在气所标着也。前人另求标气,转谓经未明言标义。若以原文「气之标也」之「也」字,一作「耳」字解,则尽得之矣。至于中气之治,独在阳明与厥阴两经者,熟玩经文,当于火湿之分,别有理会也。
六元本标中气治法表第十一
五行胜复表第十二
谚云:木、火、土、金、水,五行周而复始,互相生。金、水、木、火、土,五贼周而复始,互相克。一若五行之只可有生,不可有克者。然而非克不生,经所以言亢害承制,制则生化也。夫欲知五行之生克,必先明五脏之子母。如肾为肝母,心为肝子;肝为心母,脾为心子;心为脾母,肺为脾子;脾为肺母,肾为肺子;肺为肾母,肝为肾子己不务德,而侮其所胜,则所胜之子来复母仇。所胜妄行,则己受其侮,而所生之子亦往复之,此太过、不及之所以皆有胜而有复也。因两存之,为实则泻子之治,并附以子失母荫亦来复者,兼以明虚则补母之义焉。
五行胜复表第十二
司天在泉胜复补泻合表第十三
人谓《素问》为无方之书,余谓《素问》即有方之始。运气七篇不名一药,而六味之酸、苦、辛、甘、咸、淡,四气之寒、热、温、凉,取以入各脏而分补泻者,皆药也,即皆方也。后人所赖,以知何味何气治何等病者,盖即此无方之书也。乃至今日而人皆曰此是古书,不治今病,于是而今人之所谓补非即古人所谓补矣,今人之所谓泻非即古人所谓泻矣。古有以温补凉泻、热补寒泻者,即有以凉补温泻、寒补热泻者。其于味也亦然。岂是见寒即为泻,见温即为补乎?亦岂见甘即为补,见苦即为泻乎?今之以苦寒伐胃,甘寒益肾为辞者,非特于宜泻者不敢泻,且敢于宜补者而反泻之。五脏苦欲之不讲,遂并气味补泻之无别,而曰即可以治病也,余未之敢信焉。今以七篇中胜复之治,汇而辑之,归于易简。而于「六元正纪」自甲子至癸亥,所载药食宜者,及其他之与此略同者不更赘焉,所以避繁复也。
厥阴风化
司天、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酸泻之。
清胜、治以酸温,佐以甘苦。
在泉、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辛散之。
清胜、治以酸温,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厥阴客、以辛补之,酸泻之,甘缓之。
木之主、其泻以酸,补以辛。
厥阴胜、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泻之。
厥阴复、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泻之,甘缓之。
少阴热化
司天、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寒胜、治以甘温,佐以苦酸辛。
在泉、治以咸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苦发之。
寒胜、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少阴客、以咸补之,甘泻之,酸收之。
火之主、其泻以甘,补以咸。
少阴胜、治以辛寒,佐以苦咸,以甘泻之。
少阴复、治以咸寒,佐以苦辛,以甘泻之,以酸收之,辛苦发之,咸软之。
太阴湿化
司天、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淡泄之。
湿上甚而为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而止。
热胜、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在泉、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淡泄之。、热胜、治以苦冷,佐以咸甘,以苦平之。、太阴客、以甘补之,苦泻之,甘缓之。
土之主、其泻以苦,补以甘。
太阴胜、治以咸热,佐以辛甘,以苦泻之。
太阴复、治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泻之、燥之、泄之。
少阳火化
司天、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苦发之,酸复之。
寒胜、治以甘热,佐以苦辛。
在泉、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苦发之。
寒胜、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少阳客、以咸补之,甘泻之,咸软之。、火之主、其泻以甘,补以咸。
少阳胜、治以辛寒,佐以甘咸,以甘泻之。
少阳复、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咸软之,酸收之,辛苦发之。
阳明燥化、司天、平以苦温,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热胜、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在泉、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热胜、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
阳明客、以酸补之,辛泻之,苦泄之。
金之主、其泻以辛,补以酸。
阳明胜、治以酸温,佐以辛甘,以苦泄之。
阳明覆治以辛温,佐以苦甘,以苦泄之、下之,酸补之。
太阳寒化
司天、平以辛热,佐以甘苦,以咸泻之。
热胜、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在泉、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泻之,辛润之,苦坚之。
热胜、治以咸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太阳客、以苦补之,咸泻之,苦坚之,辛润之。
水之主、其泻以咸,补以苦。
太阳胜、治以甘热,佐以辛酸,以咸泻之。
太阳复、治以咸热,佐以甘辛,以苦坚之。
医经类著作。清陆懋修撰。一卷。懋修有《世补斋医书》已着录。陆氏认为运气学说非图不明其义,亦有不能图而宜于表者,故将《内经》七篇大论的运气内容以表格形式概括阐发,编次成帙。约成书于光绪十年(1886)。书中共列十三表,每表均附简论。表一,五运经天;表二,阴阳五行中运;表三,五运合五音太少相生;表四,司天在泉左右间气;表五,阴阳五行中运;表六,六政六纪上中下;表七,客气加临主气;表八,五运齐化兼化;表九,天符岁会;表十,运气中上顺逆;表十一,六元本标中气治法;表十二,五行胜复;表十三,司天在泉胜复补泻。陆氏重视天人合一理论,结合临床实践研究运气学说,探讨疾病诊治规律。巧妙地将五运六气、司天在泉、加临演化、运气合治等理论精心化裁为十三表,简明赅括,一目了然,便于查检。附论亦简洁明了,有助于理解。有《世补斋医书前集》光绪十二年山左书局重印本,一九一二——一九一四年江东书局石印本。
《内经》运气表
运气之学,非图不明。前人注《内经》者,每于义难晓处,间辅以图,宋刘温舒《素问入式运气论奥》为图二十有九。明张介宾分经为类,谓之《类经》,为图四十有八,附以论说,致为详赡。惟图说愈伙,卒业愈难,且有不能图而宜于表者。余故易图为表,但期于民病之因乎气交,及气交之所以为治,便于检查而止。故不取多焉,作十三表。
五气经天表第一
《内经·五运行大论》引《太始天元册》文,五气之经天,以着五行之合化。盖谓上有五色之分,下临十干之地,而合十化五,以各司其年者,即此合化之五行,非泛论五行之本气。不达乎此,则知甲乙之为木,而不知其为土与金。知丙丁之为火,而不知其为水与木。知壬癸之为水,而不知其为木与火。知戊与辛之为土为金,而不知其为火与水。况十干之分阴分阳者,且逐年而递嬗耶?故欲明五行之为运,必先推五运之所自焉。黅天之气,经于心尾己分。
黅天之色黄,其气土。心尾在甲度,而经中土己分,故甲己合而化土。甲,阳土也;己,阴土也。其在五音则为太宫、少宫也。
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昴毕。素天之色白,其气金。亢氐在乙度,而经昴毕庚度,故乙庚合而化金。乙,阴金也;庚,阳金也。其在五音则为少商、太商也。
元天之气,经于张翼娄胃。元天之色黑,其气水。张翼在丙度,而经娄胃辛度,故丙辛合而化水。丙,阳、水、也;辛,阴、水、也。其在五音则为太羽、少羽也。苍天之气,经于危室柳鬼。苍天之色青,其气木。危室在壬度,而经柳鬼丁度,故丁壬合而化木。丁,阴、木、也;壬,阳、木、也。其在五音则为少角、太角也。丹天之气,经于牛女戊分。丹天之色赤,其气火。牛女在癸度,而经中土戊分,故戊癸合而化火。戊,阳、火、也;癸,阴、火、也。其在五音则为太征、少征也。
五行化为六气表第二
五行,木、火、土、金、水也。六气,风、热、湿、火、燥、寒,为六经之本气也。天之五气加临地之五行。五气在天,暑分火、热而为六;五行在地,火分君、相亦为六。人在气交之中,不能离此六气。气得其常,谓之经气;有变眚则为病。风、湿、燥、寒,各居其一,而惟火有二,故病亦因火者多,此人身不可有之火,即人身不可无之火也。然不可无之火不病也,火而变为病人之火,则所以治此火者,自有道矣。苟不言六经之本气,而但言手足之六经,几何不以病始太阳者,谓其病独在于膀胱、小肠乎?经曰:治病必求于本,此之谓也。而与《灵枢》「经脉」、「经别」、「经水」三篇有不同也。
木、为风气。厥阴风木应之。入通于肝、包络。
火、为暑气,又为热。少阴君火应之。入通于心。
土、为湿气。太阴湿土应之。入通于脾。
火、为火气。少阳相火应之。入通于胆、三焦。
金、为燥气。阳明燥金应之。入通于肺、胃、大肠。
水、为寒气。太阳寒水应之。入通于肾、膀胱、小肠。
五运合五音太少相生表第三
凡数,以少羽为一,少征为二,少角为三,少商为四,少宫为五,太羽为六,太征为七,太角为八,太商为九,此五音太少之原也。而以之论五行之化运,则以宫、商、羽、角、征为次,如土为宫,金为商,水为羽、木为角,火为征是也。以之论五运之阴阳,则以角、征、宫、商、羽为次,如阳木为太角,阴木为少角,阳火为太征,阴火为少征,阳土为太宫,阴土为少宫,阳金为太商,阴金为少商,阳水为太羽,阴水为少羽是也。以之论五行之中运,则亦以宫、商、羽、角、征为次,如甲己土之皆为宫,乙庚金之皆为商,丙辛水之皆为羽,丁壬木之皆为角,戊癸火之皆为征是也。以之论年年不动之主运,则亦以角、征、宫、商、羽为次,如阳年太角为初运,少征为二运,太宫为三运,少商为四运,太羽为终运。阴年少角为初运,太征为二运,少宫为三运,太商为四运,少羽为终运是也。以之论逐年加临之客运,则即以当年之中运为初运,而仍以主运之太、少为次,如初运太角,二运少征,三运太宫,四运少商,终运太羽。又如初运太征,二运少宫,三运太商,四运少羽,终运则不为太角而为少角者是也。此五运司年,及初、终五步主客之大概也。
五运合五音太少相生表第三
司天在泉左右间气表第四
六气者,厥阴风木、少阴君火、太阴湿土、少阳相火、阳明燥金、太阳寒水之气也。司天在上,在泉在下。岁半以上司天主之,岁半以下在泉主之。六年而一周遍,实三年而一环转。故于六年见风火,而三年又见火风。于六年见火燥,而三年又见燥火。于六年见湿寒,而三年又见寒湿。遂以成风、热、湿、火、燥、寒之六气焉。间气者,左右之道路。天左间居地右之上,天右间居地左之上。泉左间居天右之下,泉右间居天左之下,而初、终六气随之。故「六元正纪」曰:厥阴之政,初气阳明为右之下,四气少阴为左之上也。欲知上下左右之位,而以掌指轮之,则中指尖为司天,根为在泉。食指尖为天左,根为地右。无名指尖为天右,根为地左者,其如示诸斯乎。
厥阴司天、左少阴,右太阳、少阳在泉、左阳明,右太阴、是为风火司、巳亥十年
少阴司天、左太阴,右厥阴、阳明在泉、左太阳,右少阳、是为火燥司、子午十年
太阴司天、左少阳,右少阴、太阳在泉、左厥阴,右阳明、是为湿寒司、丑未十年
少阳司天、左阳明,右太阴、厥阴在泉、左少阴,右太阳、是为火风司、寅申十年
阳明司天、左太阳,右少阳、少阴在泉、左太阴,右厥阴、是为燥火司、卯酉十年
太阳司天、左厥阴,右阳明、太阴在泉、左少阳,右少阴、是为寒湿司、辰戌十年
阴阳五行中运年表第五
六十年之中运,以合化之五行为纪,而以在天之十干分阴阳焉,又以五音之太、少分有余不足焉。经曰: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而太过、不及分焉。甲、丙、戊、庚、壬,阳年为太过;乙、丁、己、辛、癸,阴年为不及。而太过、不及仍以五行之合化者分焉。土太过曰敦阜,不及曰卑监。金太过曰坚成,不及曰从革。水太过曰漫衍,不及曰涸流。木太过曰发生,不及曰委和。火太过曰赫曦,不及曰伏明。其于中运之太过而得天地之制,不及而得天地之助,则宫为正宫,商为正商,羽为正羽,角为正角,征为正征。而曰备化、曰审平、曰敷和、曰升明、曰静顺者,是无过不及,而为平气也。
阴阳五行中运年表第五
六政六纪上中下年表第六
每年司天主天令,位在上。司地主地化,位在下。而以岁运运行乎其中,故曰中运以司天论之。君火、相火、寒水,常为阳年司天。风木、湿土、燥金,常为阴年司天。而中运之阴阳随之,故但记逐年之司天,即可知逐年之中运焉。逐年司天曰厥、少、太、少、阳、太,前人每就地盘定位。以掌指轮之,于四指之根左行亥、子、丑、寅,四指之尖右行巳、午、未、申,而卯、辰上行于寅巳之指,酉戌下行于申亥之指,以定三阴于亥位为厥,子位为少,丑位为太。三阳于寅位为少,卯位为阳,辰位为太。从巳至戌,重见如前。故但以巳亥起厥,四言为诀,而逐年司天之位,一指其掌而瞭如矣。
六政六纪上中下年表第六
客气加临主气年表第七
客气以厥、少、太、少、阳、太为步,逐年递迁者也。主气以厥、少、少、太、阳、太为步,常年不动者也。客主之初气,皆始于地左,惟主气常年以厥阴为初气,而客气则以逐年司天之前二位为初气,此客主之所以有加临也。若六步之位而亦以指掌轮之,则中指尖为三气,根为终气,即司天在泉之位也。无名指根为初气,尖为二气,即泉左天右之位也。食指尖为四气,根为五气,即天左泉右之位也。以初气起地之左间一语为诀,而客主六步皆可推矣。向之言初终六气者,每以大寒为始,从二分、二至前后析之。惟是疏解《内经》之义,当即证以《内经》之文。考「六元正纪」本篇,帝问六气主时,客气加临之应,而岐伯对以行有次、止有位,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视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则客主之气皆当以正月之朔为始,而以一年十二月分之为最合。钱塘高土宗世栻尝言之,是可从也。或以为司天之交替与六气之初终,即以二十四气论之,亦当始于立春,必不始于大寒,则揆诸「六节脏象」篇所云:及其至也,皆归始春之旨,说亦可从。至有谓当从历元,始于冬至子之半者,则其言似太迂矣。
客气加临主气年表第七
五运齐化兼化表第八
凡阳年以中运五太为太过,阴年以中运五少为不及。其太过也,则为我旺,我旺则胜我者畏我之盛,而反齐其化矣。如太宫土运,胜土之木反齐土化。太商金运,胜金之火反齐金化。太羽水运,胜水之土反齐水化。太角木运,胜木之金反齐木化。太征火运,胜火之水反齐火化。此即经所谓:畏其旺,反同其化也。其不及,则为我弱,我弱则胜我者乘我之衰而来兼其化矣。如少宫土运,胜土之木来兼土化。少商金运,胜金之火来兼金化。少羽水运,胜水之土来兼水化。少宫土运,胜土之木来兼土化。少角木运,胜木之金来兼木化。少征火运,胜火之水来兼火化。此即经所谓:乘其弱,来同其化也。齐,谓以我化彼,兼谓以彼化我也。
五运齐化兼化表第八
天符岁会年表第九
天符者,中运与司天相应也,故曰应天为天符。如丁巳年木运上应风木司天之类。凡十二年。
岁会者,中运与年支相值也,故曰承岁为岁直。如丁卯年木运承木支之类。凡八年。
太乙天符者,运气、天气、岁气三者皆合,故曰三合为治。如戊午年火运火支,又见君火。乙酉年金运金支,又见燥金。己丑、己未年土运土支,又见湿土之类。凡四年。
同天符、同岁会者,中运与在泉符、会而分,阳年之太过者为同天符,阴年之不及者为同岁会。如甲辰年,阳土运,太阴在泉。辛丑年,阴水运,太阳在泉之类。各六年。
上天符十二年,岁会八年,太乙天符四年,同天符、同岁会各六年,共为三十六年。惟太乙之四年,已在天符十二年中,岁会之八年,亦有四年在天符中。故「六元正纪」只言二十四岁,盖谓天符十二年,同天符、同岁会亦合十二年,不数太乙之天符及岁会之同于天符者各四年耳。天符为执法,岁会为行令,太乙天符为贵人。病之中贵人者重,中执法者亦重,中行令者为轻。「六元纪」曰:知迎知随,气可与期。此之谓也。
天符岁会年表第九
运气中上顺逆年表第十
「五运行大论」曰:气有相得者,有不相得者。其相得则为顺化,如木临火运,火临土运,土临金运,金临水运,水临木运,司天生运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顺化。不相得则为天刑,如木临土运,土临水运,水临火运,火临金运,金临木运,是司天克运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天刑。其有气虽相得,而以母居子下,谓之小逆,如火运遇土,木运遇火,水运遇木,金运遇水,土运遇金,是运生司天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小逆。其有气本不相得,而又子居父上,谓之不和,如木运遇土,火运遇金,土运遇水,金运遇木,水运遇火,是运克司天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不和。若夫中运与司天同行,则为平气,如巳亥之丁年,丑未之己年,卯酉之乙年,辰戌之丙年,子午、寅申之戊年。此即应天曰天符之十二年,而六十年之为运周矣。
运气中上顺逆年表第十
六元本标中气治法表第十一
经以火、燥、寒、风、热、湿六元为本,以少、阳、太、厥、少、太六经为标,以脏腑表里之互相为络见于本标之中者为中气。故火为少阳本气,而少阳为气之标。燥为阳明本气,而阳明为气之标。寒为太阳本气,而太阳为气之标。风为厥阴本气,而厥阴为气之标。热为少阴本气,而少阴为气之标。湿为太阴本气,而太阴为气之标。本者,六元也。标者,六经也。六元为六经之本始,六经即六元所标着。经恐人即以标为本,失其治要,故不曰标之气,而曰气之标。明乎治之所重在气之本始,不在气所标着也。前人另求标气,转谓经未明言标义。若以原文「气之标也」之「也」字,一作「耳」字解,则尽得之矣。至于中气之治,独在阳明与厥阴两经者,熟玩经文,当于火湿之分,别有理会也。
六元本标中气治法表第十一
五行胜复表第十二
谚云:木、火、土、金、水,五行周而复始,互相生。金、水、木、火、土,五贼周而复始,互相克。一若五行之只可有生,不可有克者。然而非克不生,经所以言亢害承制,制则生化也。夫欲知五行之生克,必先明五脏之子母。如肾为肝母,心为肝子;肝为心母,脾为心子;心为脾母,肺为脾子;脾为肺母,肾为肺子;肺为肾母,肝为肾子己不务德,而侮其所胜,则所胜之子来复母仇。所胜妄行,则己受其侮,而所生之子亦往复之,此太过、不及之所以皆有胜而有复也。因两存之,为实则泻子之治,并附以子失母荫亦来复者,兼以明虚则补母之义焉。
五行胜复表第十二
司天在泉胜复补泻合表第十三
人谓《素问》为无方之书,余谓《素问》即有方之始。运气七篇不名一药,而六味之酸、苦、辛、甘、咸、淡,四气之寒、热、温、凉,取以入各脏而分补泻者,皆药也,即皆方也。后人所赖,以知何味何气治何等病者,盖即此无方之书也。乃至今日而人皆曰此是古书,不治今病,于是而今人之所谓补非即古人所谓补矣,今人之所谓泻非即古人所谓泻矣。古有以温补凉泻、热补寒泻者,即有以凉补温泻、寒补热泻者。其于味也亦然。岂是见寒即为泻,见温即为补乎?亦岂见甘即为补,见苦即为泻乎?今之以苦寒伐胃,甘寒益肾为辞者,非特于宜泻者不敢泻,且敢于宜补者而反泻之。五脏苦欲之不讲,遂并气味补泻之无别,而曰即可以治病也,余未之敢信焉。今以七篇中胜复之治,汇而辑之,归于易简。而于「六元正纪」自甲子至癸亥,所载药食宜者,及其他之与此略同者不更赘焉,所以避繁复也。
厥阴风化
司天、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酸泻之。
清胜、治以酸温,佐以甘苦。
在泉、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辛散之。
清胜、治以酸温,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厥阴客、以辛补之,酸泻之,甘缓之。
木之主、其泻以酸,补以辛。
厥阴胜、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泻之。
厥阴复、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泻之,甘缓之。
少阴热化
司天、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寒胜、治以甘温,佐以苦酸辛。
在泉、治以咸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苦发之。
寒胜、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少阴客、以咸补之,甘泻之,酸收之。
火之主、其泻以甘,补以咸。
少阴胜、治以辛寒,佐以苦咸,以甘泻之。
少阴复、治以咸寒,佐以苦辛,以甘泻之,以酸收之,辛苦发之,咸软之。
太阴湿化
司天、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淡泄之。
湿上甚而为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而止。
热胜、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在泉、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淡泄之。、热胜、治以苦冷,佐以咸甘,以苦平之。、太阴客、以甘补之,苦泻之,甘缓之。
土之主、其泻以苦,补以甘。
太阴胜、治以咸热,佐以辛甘,以苦泻之。
太阴复、治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泻之、燥之、泄之。
少阳火化
司天、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苦发之,酸复之。
寒胜、治以甘热,佐以苦辛。
在泉、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苦发之。
寒胜、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少阳客、以咸补之,甘泻之,咸软之。、火之主、其泻以甘,补以咸。
少阳胜、治以辛寒,佐以甘咸,以甘泻之。
少阳复、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咸软之,酸收之,辛苦发之。
阳明燥化、司天、平以苦温,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热胜、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在泉、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热胜、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
阳明客、以酸补之,辛泻之,苦泄之。
金之主、其泻以辛,补以酸。
阳明胜、治以酸温,佐以辛甘,以苦泄之。
阳明覆治以辛温,佐以苦甘,以苦泄之、下之,酸补之。
太阳寒化
司天、平以辛热,佐以甘苦,以咸泻之。
热胜、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在泉、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泻之,辛润之,苦坚之。
热胜、治以咸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太阳客、以苦补之,咸泻之,苦坚之,辛润之。
水之主、其泻以咸,补以苦。
太阳胜、治以甘热,佐以辛酸,以咸泻之。
太阳复、治以咸热,佐以甘辛,以苦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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