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 Banner

[禽部第四十七卷\禽之一]--水禽类-鸡

《本草纲目》 · 李时珍 · 明·万历六年


(《食物》)【释名】鸹(《尔雅》)、麋鸹时珍曰∶按罗愿云∶麋,其色苍,如麋也。鸹鹿,其声也。关西呼曰鸹鹿,山东呼曰鸹(讹为错落),南人呼为鸡,江人呼为麦鸡。【集解】颖曰∶鸡状如鹤大,而顶无丹,两颊红。时珍曰∶,水鸟也,食于田泽洲渚之间。大如鹤,青苍色,亦有灰色者。长颈高脚,群飞,可以候霜。或以为即古之,其皮可为裘,与凤同

肉

【气味】甘,温,无毒。【主治】杀虫,解蛊毒(汪颖)。【发明】时珍曰∶,古人多食之。故宋玉《小招》云∶鹄酸kt凫煎鸿。景差《大招》云∶炙鸹蒸凫鹑陈。今惟俚人【附录】时珍曰∶按∶罗愿《尔雅翼》色,皮可为裘之凤,亦名。
上一篇 下一篇

同书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