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 Banner

[服器部第三十八卷\服器之一]--拨火杖

《本草纲目》 · 李时珍 · 明·万历六年


(《拾遗》)【释名】火槽头(《拾遗》)、火柴头。时珍曰∶拨火之杖,烧残之柴,同一理。【主治】蝎螫,以横井上立愈。其上立炭,刮敷金疮,止血生肉。带之,辟邪恶鬼。带火纳水底,取得水银着出(藏器)。止小儿惊忤夜啼(时珍)。【附方】新一。客忤夜啼∶用本家厨下烧残火柴头一个,削平焦处。向上朱砂书云∶拨火杖!拨火杖!天上五雷公,差来作神将。捉住夜啼鬼,打杀不要放。急急如律令。书毕,勿令人知,安立床前脚下,男左女右。(《岣嵝神书》)
上一篇 下一篇

同书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