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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运气病释》--内经遗篇病释一卷--《刺法》《本病》二篇

《内经运气病释》 · 清·陆懋修


《刺法》《本病》二篇

此二篇皆言疫疠之由,与《六元正纪》五郁证相表里也。

巳亥年 火金二郁证

民病伏阳,内生烦热,心神惊悸,寒热间作。久郁暴热,化作温疠火疫,皆烦而燥渴,渴甚。治之以泄之,可止。

此巳亥继辰戌之后,厥阴当正太阳之位以司天,其间气少阴君火居辰戌之泉右者,必先升巳亥之天左,然后司天厥阴得以迁正。而火所畏者,天蓬水星也,胜之则升而不前。凡丑、卯、巳、未、酉、亥六支皆属阴年,即皆不及。巳亥以不及之支,厥阴未及迁正,其升天左之君火本未当位,而又遇辛巳、辛亥年干中运,并以水胜少阴之火,故巳亥支中独于二辛水干,每见火郁之证也。

民皆昏倦,夜卧不安,咽干引饮,懊热内烦,久而掉眩,手足直而不仁,两胁作痛,满目忙忙。

此巳亥继辰戌之后,厥阴当正太阳之位以司天,其间气阳明燥金居辰戌之天右者,必先降巳亥之泉左,然后司天厥阴得以迁正。而金所畏者,地彤火星也,胜之则降而不入。凡子、寅、辰、午、申、戌六支,皆属阳年,即皆有余。上阳支辰戌司天,太阳以有余而不退位,则天右阳明本未当位,而又遇癸巳、癸亥年干中运,并以火胜阳明之金,故巳亥支中独于二癸火干,每见金郁之证也。

巳亥年,太阳不退位,则厥阴不迁正。

民病原阙。(按:是年经文原阙“民病”,而以上年太阳未即退位之义推之,当即可以“巳亥初气,民病寒于右之下”一语补之)。(又),病喜怒,目系转,转筋,淋溲,小便赤。(按:前病是因不退位,后病是因不迁正。下放此。)

此以巳亥之年,犹行辰戌之令,寒气布天,风化不行也。

子午年 土水二郁证

民病风厥涎潮,偏痹不随,胀满,久而伏郁化疫,夭亡,脸支府黄疸满闭。

此子午继巳亥之后,少阴当正厥阴之位以司天。其间气太阴湿土居巳亥之泉右者,必先升子午之天左,然后司天少阴得以迁正。而土所畏者,天冲木星也。胜之则升而不前,凡他子午支火、土、金、水运,太阴土均无所畏。而惟壬子、壬午木运之年,刚木干,太过之气先天而至,中运之木随之胜土,而巳亥泉右之土斯郁。故子午支中独于二壬木干,每见土郁之证也。

民病大厥,四支重怠,阴痿少力。

此子午继巳亥之后,少阴当正厥阴之位以司天,其间气太阳寒水居巳亥之天右者,必先降子午之泉左,然后司天少阴得以迁正。而水所畏者,地阜土星也,胜之则降而不入。凡他子午支木、火、金、水之运,太阳水均无所畏,而惟甲子、甲午土运之年,刚土干,太过之气先天而至,中运之土随之胜水,巳亥天右之水斯郁。故子午支中独于二甲土干,每见水郁之证也。

子午年,厥阴不退位,则少阴不迁正。

民病温疫,疵废风生,皆支节痛,头目痛,伏热内烦,咽喉干引饮。

(又),病寒热,四支烦痛,腰脊强直。

此以子午之年犹行巳亥之令,热化不行,风反为灾也。

丑未年 火木二郁证

民病伏阳在内,烦热生中,心神惊骇,寒热间争。久郁而化,伏热内烦,痹而生厥,甚则血溢。

此丑未继子午之后,太阴当正少阴之位以司天,其间气少阳相火居子午之泉右者,必先升丑未之天左,然后司天太阴得以迁正。而火所畏者,天蓬水星也,胜之则升而不前。凡丑、卯、巳、未、酉、亥六支,皆属阴年,即皆不及。丑未以不及之支,太阴未及迁正,其应升天左之少阳本未当位,而又遇辛丑、辛未年干中运,并以水胜少阳之火,故丑未支中独于二辛水干,每见火郁之证也。

民皆风燥相伏,惧清伤藏。

此丑未继子午之后,太阴当正少阴之位以司天,其间气厥阴风木居子午之天右者,必先降丑未之泉左,然后司天太阴得以迁正。而木所畏者,地晶金星也,胜之则降而不入。凡子、寅、辰、午、申、戌六支皆属阳年,即皆有余。上阳支子午司天,少阴以有余而不退位,则右间厥阴本未当位,而又遇乙丑、乙未年干中运,并以金胜厥阴之木,故丑未支中独于二乙金干,每见木郁之证也。

丑未年,少阴不退位,则太阴不迁正。

民病膈热,咽干,血溢,惊骇,小便赤涩,丹瘤,(疒轸),疮疡留毒。

(又),病手足支节肿满,大腹水肿,填臆不食,飧泄,胁满,四支不举。

此以丑未之年犹行子午之令,雨化不行,热气尚治也。

寅申年 金火二郁证

民病上热,喘嗽,血溢。久郁而化,胁满悲伤,寒,鼽嚏,嗌干,手拆,皮肤燥。

此以寅申继丑未之后,少阳当正太阴之位以司天,其间气阳明燥金居丑未之泉右者,必先升寅申之天左,然后司天少阳得以迁正。而金所畏者,天英火星也,胜之则升而不前。凡他寅申支木、土、金、水之运,阳明金均无所畏,而惟戊寅、戊申火运之年,刚火干,太过之气先天而至,中运之火随之胜金,丑未泉右之金斯郁。故寅申支中独于二戊火干,每见金郁之证也。

民病面赤心烦,头痛目眩,温病欲作。

此以寅申继丑未之后,少阳当正太阴之位以司天,其间气少阴君火居丑未之天右者,必先降寅申之泉左,然后司天少阳得以迁正。而火所畏者,地元水星也,胜之则降而不入。凡他寅申支木、火、土、金之运,少阴火均无所畏,而惟丙寅、丙申水运之年,刚水干,太过之气先天而至,中运之水随之胜火,丑未天右之火斯郁。故寅申支中独于二丙水干,每见火郁之证也。

寅申年,太阴不退位,则少阳不迁正。

民病四支少力,食饮不下,足胫寒,阴痿闭塞,失溺,小便数,泄注淋漓。(又),病痎疟,骨热,心悸惊骇,甚时血溢。

此以寅申之年犹行丑未之令,火气不行,湿仍布天也。

卯酉年 水土二郁证

民病注下,食不及化,久而成郁,厥逆而哕,热生于内,气痹于外,足胫酸冷,反生心悸懊热,暴烦复厥。

此以卯酉继寅申之后,阳明当正少阳之位以司天,其间气太阳寒水居寅申之泉右者,必先升卯酉之天左,然后司天阳明得以迁正。而水所畏者,天芮土星也,胜之则升而不前。凡丑、卯、巳、未、酉、亥六支,皆属阴年,即皆不及。卯酉以不及之支,阳明未及迁正,其应升天左之太阳本未当位,而又遇己卯、己酉年干中运,并以土胜太阳之水,故卯酉支中独于二己土干,每见水郁之证也。

民病四支不举,昏眩,支节痛,腹满填臆。

此以卯酉继寅申之后,阳明当正少阳之位以司天,其间气太阴湿土居寅申之天右者,必先降卯酉之泉左,然后司天阳明得以迁正。而土所畏者,地苍木星也,胜之则降而不入。凡子、寅、辰、午、申、戌六支,皆属阳年,即皆有余。上阳支寅申司天,少阳以有余而不退位,则右间厥阴本未当位,而又遇丁卯、丁酉年干中运,并以木胜太阴之土,故卯酉支中独于二丁木干,每见土郁之证也。

卯酉年,少阳不退位,则阳明不迁正。

民病少气,寒热更作,便血,上热,小腹坚满,小便赤沃,甚则血溢。又,病寒热鼽嚏,皮毛折,爪甲枯焦,甚则喘嗽息高,悲伤不乐。

此以卯酉之年犹行寅申之令,火尚布天,金化不行也。

辰戌年 木火二郁证

民病温疫早发,咽嗌干,四支满,支节皆痛,郁久而发卒中偏痹,手足不仁。

此以辰戌继卯酉之后,太阳当正阳明之位以司天,其间气厥阴风木居卯酉之泉右者,必先升辰戌之天左,然后司天太阳得以迁正。而木所畏者,天柱金星也,胜之则升而不前。凡他辰戌支木、火、土、水之运,太阳水均无所畏,而惟庚辰、庚戌金运之年,刚金干,太过之气先天而至,中运之金随之胜木,卯酉泉右之木斯郁。故辰戌支中独于二庚金干,每见木郁之证也。

民病面赤心烦,头痛目眩,热病欲作。

此以辰戌继卯酉之后,太阳当正阳明之位以司天,其间气少阳相火居卯酉之天右者,必先降辰戌之泉左,然后司天太阳得以迁正。而火所畏者,地元水星也,胜之则降而不入。凡他辰戌支木、火、土、金之运,少阳火均无所畏。而惟丙辰、丙戌水运之年,刚水干,太过之气先天而至,中运之水随之胜火,卯酉天右之火斯郁。故辰戌支中独于二丙水干,每见火郁之证也。

辰戌年,阳明不退位,则太阳不迁正。

民病呕吐,暴注,食饮不下,大便干燥,四支不举,目瞑掉眩。又,病温疠,喉闭,嗌干,烦躁而渴,喘息有音。

此以辰戌之年犹行卯酉之令,燥尚布天,寒化不行也。

(按:此则《内经》遗篇所言疫疠者,方是后世所谓瘟疫之病。特因古无“瘟”字,概作“温”字,故误以温热病为即瘟疫耳)。

巳亥阴年,火欲升,而天蓬之水抑之。当刺包络之荥劳宫穴。

巳亥阴年,金欲降,而地彤之火窒之。当刺心包络之所出中冲穴、手少阳之所入天井穴。

子午阳年,土欲升,而天冲之木抑之。当刺足太阴之俞太白穴。

子午阳年,水欲降,而地阜之土窒之。当刺足太阴之所出隐白穴、足阳明之所入三里穴。

丑未阴年,火欲升,而天蓬之水抑之。当刺包络之荥劳宫穴。

丑未阴年,木欲降,而地晶之金窒之。当刺手太阴之所出少商穴、手阳明之所入曲池穴。

寅申阳年,金欲升,而天英之火抑之。当刺手太阴之经经渠穴,先左后右。

寅申阳年,火欲降,而地元之水窒之。当刺足少阴之所出涌泉穴、足太阳之所入委中穴,先左后右。

卯酉阴年,水欲升,而天芮之土抑之。当刺足少阴之合阴谷穴,先左后右。

卯酉阴年,土欲降,而地苍之木窒之。当刺足厥阴之所出大敦穴、足少阳之所入阳陵泉穴。

辰戌阳年,木欲升,而天柱之金抑之。当刺足厥阴之井大敦穴。

辰戌阳年,火欲降,而地元之水窒之。当刺足少阴之所出涌泉穴、足太阳之所入委中穴。

凡天气之病曰“疫”,地气之病曰“疠”。“疫”以气言,“疠”以形言也。

凡治升之法,木郁治木,金郁治金,治其本经是也。

凡治降之法,当折其所胜,如木郁治金,金郁治火是也。

凡经言刺法宜在何经,即可为药食之准,故并载之。

木疫解

壬与丁合为木运,上壬则下丁。壬午、壬子,刚木之年,少阴主政,其在泉则阳明。丁酉、丁卯,柔木也,中运天冲木星抑其上年,地右湿土不得升为本年之天左。湿土不升,则上年司天之厥阴不退位,而本年司天之少阴亦不得迁正。在下丁木之柔,不得上合壬木之刚,而反以辛水之司天临丁木之在泉,则上辛下丁不和。木运虚,金胜木,火又复金,不独壬失守,丁亦失守,后三年化成木疫。甚则甲申、甲寅,微则乙酉、乙卯,木疫至矣。若更遇上年在泉之丙申、丙寅不退位,则丁酉、丁卯柔木之化不正于下,有壬无丁,刚干孤立,亦为金胜火复,三年后必作木疠。

火疫解

戊与癸合为火运,上戊则下癸。戊申、戊寅,刚火之年,少阳主政,其在泉则厥阴。癸亥、癸巳,柔火也,中运天英火星抑其上年,地右燥金不得升为本年之天左。燥金不升,则上年司天之太阴不退位,而本年司天之少阳亦未得迁正。在下癸火之柔不得上合戊火之刚,而反以丁木之司天临癸火之在泉,则上丁下癸不和。火运虚,水胜火,土又复水。不独戊失守,癸亦失守,后三年化成火疫。甚则庚戌、庚辰,微则辛亥、辛巳,火疫至矣。若更遇上年在泉之壬戌、壬辰不退位,则癸亥、癸巳柔火之化不正于下,有戊无癸,刚干孤立,亦为水胜土复,三年后必作火疠。

土疫解

甲与己合为土运,上甲则下己。甲子、甲午,刚土之年,少阴主政,其在泉则阳明。己卯、己酉,柔土也。中运地阜土星抑其上年,天右寒水不得升为本年之地左。寒水不降,则上年司天之厥阴不退位,而本年司天之少阴亦未得迁正。在下己土之柔不得上合甲土之刚,而反以癸火之司天临己土之在泉,则上癸下己不和。土运虚,木胜土,金又复木。不独甲失守,己亦失守,后三年化成土疫。甚则丙寅、丙申,微则丁卯、丁酉,土疫至矣。若更遇上年在泉之戊寅、戊申不退位,则己卯、己酉柔土之化不正于下,有甲无己,刚干孤立,亦为木胜金复,三年后必作土疠。

金疫解

庚与乙合为金运,上庚则下乙。庚辰、庚戌,刚金之年,太阳主政,其在泉则太阴。乙未、乙丑,柔金也。中运天柱金星抑其上年,地右风木不得升为本年之天左。风木不升,则上年司天之阳明不退位,而本年司天之太阳亦未得迁正。在下乙金之柔不得上合庚金之刚,而反以己土之司天临乙金之在泉,则上己下乙不和。金运虚,火胜金,水又复火。不独庚失守,乙亦失守,后三年化成金疫。甚则壬午、壬子,微则癸未、癸丑,金疫至矣。若更遇上年在泉之甲午、甲子不退位,则乙未、乙丑柔金之化不正于下,有庚无乙,刚干孤立,亦为火胜水复,三年后必作金疠。

水疫解

丙与辛合为水运,上丙则下辛。丙寅、丙申,刚水之年,少阳主政,其在泉则厥阴。辛巳、辛亥,柔水也。中运地元水星抑其上年,天右君火不得降为本年之地左。君火不降,则上年司天之太阴不退位,而本年司天之少阳亦未得迁正。在下辛水之柔不得上合丙水之刚,而反以乙金之司天临辛水之在泉,则上乙下辛不和。水运虚,土胜水,木又复土。不独丙失守,辛亦失守,后三年化成水疫。甚则戊辰、戊戌,微则己巳、己亥,水疫至矣。若更遇上年在泉之庚辰、庚戌不退位,则辛巳、辛亥柔水之化不正于下,有丙无辛,刚干孤立,亦为土胜木复,三年后必作水疠。

按:《内经·素问》为篇八十有一,原有《刺法论》《本病论》二篇,在《六元正纪》篇后。《新校正》谓此二篇亡在王氏之前,故林亿等所见全元起本亦无之,则此二篇之散佚固已久矣。惟宋元符时刘温舒,谓《素问》运气为治病之要,而以答问纷糅,文辞古奥,读者难知。因为论三十篇上于朝,末附《刺法》《本病论》,题曰《黄帝内经素问遗篇》,其篇虽未入正本,而犹在今《道藏》中。明马仲化谓不知何代为人窃出,私传不转。赖有此私传者,而尚得别存乎。至吴鹤皋,又不解此篇本是论疫,本不是论寻常温热,遂目以为诞而毁弃之。然考此二篇所言阴阳上下、逐年升降、民病所由,正与运气七篇大有准对,必非后人所能假托。余于同治乙丙间亦曾为之释,今特附刊于《病释》七篇之后,以明欲辨瘟疫者,亦甚赖有此二篇也。

甲申春正月江左下工录毕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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