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少阴篇--少阴前篇证治第十九1
少阴前篇证治第十九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少阴者。阴中含阳之体也。十一月冬至子之半。阳气萌于黄泉。在六十四卦为复。在八卦为坎。一阳居于二阴之中。寒水之内。阳气潜藏。易所谓潜龙也。凡阴阳之初。皆含生于少阴。五月之夏至。一阴生于少阴心火之中。
离之象也。十一月之冬至。一阳生于少阴肾水之中。坎之象也。以天地阴阳之气。非少不生。故皆生于二少阴。
犹女子之非少不生。故子女皆生于少妇之腹。此天地阴阳之至数也。人身之肾。与HT 同体。即古篆文水字之形也。二阴之中。命门之真阳藏焉。左肾属膀胱。藏津液而为肾水之腑。右肾属三焦。运真阳而为命门之用。故肾为膀胱之里。
而膀胱为肾之表。三焦为命门之使。而命门为三焦之原。其经起于足掌心之涌泉穴。出然谷。循内踝之后。
入跟中。上 出 。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
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邪入其经。所以有足冷呕咳咽痛等证。故为少阴病也。平脉篇云。大浮动数滑为阳。沉涩弱弦微为阴。脉微细者。皆阴脉也。阳气少则微。阴气盛则细。微细者。阳虚阴盛也。
但欲寐者。阴静而阖也。夫阳主动而阴主静。动则辟而静则翕。易曰。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干。此动静阖辟之理也。阴邪用事。故目闭而但欲寐也。按灵枢卫气行于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二十五度。分为昼夜。
气至阳而起。至阴而止。是故平旦阴尽。阳气出于目而目张。则气上行于头。日入阳尽而阴受气。夜半而大会。万民皆卧。命曰合阴。又灵枢大惑论曰。夫卫气者。昼常行于阳。夜行于阴。故阳气尽则卧。
阴气尽则寤。今但欲寐者。阴邪盛而阳气弱。卫气不能上出于阳故也。又云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
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即此义也。以后凡称少阴病者。
必见此等脉证者是也。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少阴为一阳初生之处。坎中之阳也。初阳之孕育。必假少阴之体以为之胞胎。人身之真阳。必赖两肾之寒水以为之闭藏。则癸尽甲出。贞下元生矣。故少阴之于子。太极元气。涵三为一而阳气初生。
丑为二阳。则阳气方长之候。寒邪值此。阳回而自解矣。至寅则阳气上达。欲出胞胎而将为少阳。正阳气生旺之地。故曰从子至寅上。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少阴者。阴中含阳之体也。十一月冬至子之半。阳气萌于黄泉。在六十四卦为复。在八卦为坎。一阳居于二阴之中。寒水之内。阳气潜藏。易所谓潜龙也。凡阴阳之初。皆含生于少阴。五月之夏至。一阴生于少阴心火之中。
离之象也。十一月之冬至。一阳生于少阴肾水之中。坎之象也。以天地阴阳之气。非少不生。故皆生于二少阴。
犹女子之非少不生。故子女皆生于少妇之腹。此天地阴阳之至数也。人身之肾。与HT 同体。即古篆文水字之形也。二阴之中。命门之真阳藏焉。左肾属膀胱。藏津液而为肾水之腑。右肾属三焦。运真阳而为命门之用。故肾为膀胱之里。
而膀胱为肾之表。三焦为命门之使。而命门为三焦之原。其经起于足掌心之涌泉穴。出然谷。循内踝之后。
入跟中。上 出 。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
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邪入其经。所以有足冷呕咳咽痛等证。故为少阴病也。平脉篇云。大浮动数滑为阳。沉涩弱弦微为阴。脉微细者。皆阴脉也。阳气少则微。阴气盛则细。微细者。阳虚阴盛也。
但欲寐者。阴静而阖也。夫阳主动而阴主静。动则辟而静则翕。易曰。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干。此动静阖辟之理也。阴邪用事。故目闭而但欲寐也。按灵枢卫气行于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二十五度。分为昼夜。
气至阳而起。至阴而止。是故平旦阴尽。阳气出于目而目张。则气上行于头。日入阳尽而阴受气。夜半而大会。万民皆卧。命曰合阴。又灵枢大惑论曰。夫卫气者。昼常行于阳。夜行于阴。故阳气尽则卧。
阴气尽则寤。今但欲寐者。阴邪盛而阳气弱。卫气不能上出于阳故也。又云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
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即此义也。以后凡称少阴病者。
必见此等脉证者是也。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少阴为一阳初生之处。坎中之阳也。初阳之孕育。必假少阴之体以为之胞胎。人身之真阳。必赖两肾之寒水以为之闭藏。则癸尽甲出。贞下元生矣。故少阴之于子。太极元气。涵三为一而阳气初生。
丑为二阳。则阳气方长之候。寒邪值此。阳回而自解矣。至寅则阳气上达。欲出胞胎而将为少阳。正阳气生旺之地。故曰从子至寅上。
同书章节
- 《伤寒溯源集》--序
- 《伤寒溯源集》--凡例
- 卷之一--阴阳发病六经统论
- 卷之一--太阳经纲领--太阳上中下三篇总脉总证
- 卷之一--太阳上编--中风证治第一1
- 卷之一--太阳上编--中风证治第一2
- 卷之一--太阳上编--中风证治第一3
- 卷之一--太阳上编--中风证治第一4
- 卷之一--太阳上编--中风证治第一5
- 卷之一--太阳上编--中风证治第一6
- 卷之一--太阳上编--中风证治第一7
- 卷之一--太阳上编--中风证治第一8
- 卷之一--太阳上编--中风证治第一9
- 卷之二--太阳中篇--伤寒证治第二10
- 卷之二--太阳中篇--伤寒证治第二11
- 卷之二--太阳中篇--伤寒证治第二12
- 卷之二--太阳中篇--伤寒证治第二13
- 卷之二--太阳中篇--伤寒证治第二14
- 卷之二--太阳中篇--伤寒证治第二15
- 卷之三--结胸心下痞(脏结附)--结胸心下痞发源总论1
- 卷之三--结胸心下痞(脏结附)--结胸心下痞发源总论2
- 卷之三--结胸心下痞(脏结附)--结胸心下痞发源总论3
- 卷之三--结胸心下痞(脏结附)--结胸心下痞发源总论4
- 卷之四--太阳下编--风寒两伤营卫证治第六1
- 卷之四--太阳下编--风寒两伤营卫证治第六2
- 卷之四--太阳下编--风寒两伤营卫证治第六3
- 卷之四--太阳下编--风寒两伤营卫证治第六4
- 卷之四--太阳下编--风寒两伤营卫证治第六5
- 卷之五--温病风温痉湿
- 卷之五--温病风温痉湿--温病风温证治第七1
- 卷之五--温病风温痉湿--温病风温证治第七2
- 卷之五--温病风温痉湿--温病风温证治第七3
- 卷之五--温病风温痉湿--病证治第八
- 卷之五--温病风温痉湿--湿病证治第九
- 卷之五--温病风温痉湿--中证治第十
- 卷之六--阳明篇纲领--阳明受病原始
- 卷之六--阳明篇纲领--阳明上中下三篇纲领
- 卷之六--阳明篇纲领--阳明风寒辨证
- 卷之六--阳明上编--太阳阳明证治第十一1
- 卷之六--阳明上编--太阳阳明证治第十一2
- 卷之六--阳明上编--太阳阳明证治第十一3
- 卷之六--阳明上编--太阳阳明证治第十一4
- 卷之六--阳明中篇--正阳阳明证治第十二5
- 卷之六--阳明中篇--正阳阳明证治第十二6
- 卷之六--阳明中篇--正阳阳明证治第十二7
- 卷之六--阳明下编--少阳阳明证治第十三8
- 卷之七--少阳全篇(合病并病附)--少阳证治第十四1
- 卷之七--少阳全篇(合病并病附)--少阳证治第十四2
- 卷之七--少阳全篇(合病并病附)--少阳证治第十四3
- 卷之七--少阳全篇(合病并病附)--少阳证治第十四4
- 卷之七--少阳全篇(合病并病附)--少阳证治第十四5
- 卷之七--附合病并病篇--合病并病总论
- 卷之七--附合病并病篇--合病证治第十五
- 卷之七--附合病并病篇--并病证治第十六
- 卷之八--太阴篇(霍乱附)--太阴证治第十七1
- 卷之八--太阴篇(霍乱附)--太阴证治第十七2
- 卷之八--太阴篇(霍乱附)--太阴证治第十七3
- 卷之八--附霍乱篇--霍乱证治第十八
- 卷之九--少阴篇--少阴前篇证治第十九1
- 卷之九--少阴篇--少阴前篇证治第十九2
- 卷之九--少阴篇--少阴前篇证治第十九3
- 卷之九--少阴篇--少阴前篇证治第十九4
- 卷之九--少阴篇--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1
- 卷之九--少阴篇--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2
- 卷之九--少阴篇--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3
- 卷之九--少阴篇--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4
- 卷之九--少阴篇--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5
- 卷之九--少阴篇--少阴后篇证治第二十6
- 卷之十--厥阴篇--厥阴证治第二十一1
- 卷之十--厥阴篇--厥阴证治第二十一2
- 卷之十--厥阴篇--厥阴证治第二十一3
- 卷之十--厥阴篇--厥阴证治第二十一4
- 卷之十--厥阴篇--厥阴证治第二十一5
- 卷之十--厥阴篇--厥阴证治第二十一6
- 卷之十--厥阴篇--厥阴证治第二十一7
- 卷之十--厥阴篇--厥阴证治第二十一8
- 卷之十--厥阴篇--厥阴证治第二十一9
- 卷之十--厥阴篇--厥阴证治第二十一10
- 卷之十--厥阴篇--厥阴证治第二十一11
- 卷之十--厥阴篇--瘥后诸证证治第二十二1
- 卷之十--厥阴篇--瘥后诸证证治第二十二2
- 卷之十--厥阴篇--瘥后诸证证治第二十二3
- 卷之十--厥阴篇--瘥后诸证证治第二十二4
- 卷之十--厥阴篇--瘥后诸证证治第二十二5
- 卷之十--厥阴篇--瘥后诸证证治第二十二6
- 卷之十--厥阴篇--瘥后诸证证治第二十二7
- 附录--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辨论
- 附录--动气臆说
- 附录--铢两升合古今不同辨论
- 附录--权量考(见日知录)
- 附录--大斗大两
- 附录--长沙无朱雀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