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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四--胎毒门(一则)

《辨证录》 · 清·陈士铎


小儿生半岁或一、二岁,忽身上、手足上、肚腹上、两臂上或头面上长成大疮,久变为毒,百药治之而罔效者,此非小儿之毒,乃父母之毒也。当时结胎或感杨梅之恶气,及其坐胎之后或感淫气之火邪,遂至贻害于小儿。治之不得其法,半多死亡,实可悯也。吾遇异人之传,治胎毒小儿已数十人矣,皆服之得生。我不传方,不特失异人传铎之善心,而且使小儿可救之病,以不得吾方而失援,则小儿之死,不犹之铎杀之乎,铎则何敢?故宁传世,使世服方而叹或有不效,断不可不传,使世之怨无方以救子也。方用:

金银花(二两)、生甘草(三钱)、人参(二钱)、天花粉(二钱)、黄药(三钱)、锦地罗(三钱)水煎服。

二剂而毒全消。倘外口不愈,另有外治之方,用:

蜗牛(三钱)、生甘草(三钱)、冰片(一钱)、儿茶(三钱)、轻粉(一钱)、麝香(三分)

樟脑(三钱)、黄丹(三钱)、水粉(三钱)、枯矾(三钱)、地龙粪(五钱)、各研极细末,以麻油调敷疮口上,不到数日,自然疮内生肉,而疮口外敛,真神方也。轻者用前方而不必用外治,重者内外合治,无不速愈矣。

铎从万世起见,将此仙方轻易传世,愿世人广传,体铎之心为心,切勿自恃为奇,隐而不传,以受天谴也。

跋

远公陈先生真奇士也。尝着《石室秘、》及本草诸书行世,私心企慕殆二十余年矣。一日晤成君而行,因悉先生着述甚富,盖成君为远公之甥,故知之为独详。

其书总名《洞垣全书》,其中最有益于人世者,莫若《辨证录》。余遂固请得而有焉。

斯编辨病体之异同,证药味之攻补,五行生克、准情酌理,明如指掌,即不善于导养者,读之亦能知所从事,不少迷惑,是真有益于人世者也。余因勉力付诸剞劂,将以公之海内,不独轩岐家视为津梁,亦可使天下后世皆有所辨证,而病者起、危者安,胥熙熙然咸跻于仁寿之域,是则余之素志焉耳。

鄞县楼庆昌敬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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