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 Banner

[木部第三十四卷\木之一]--香木类-必栗香

《本草纲目》 · 李时珍 · 明·万历六年


(《拾遗》)【释名】花木香、詹香。【集解】藏器曰∶必栗香生高山中。叶如老椿,捣置上流,鱼悉暴腮而死。木白鱼不损书也。【气味】辛,温,无毒。【主治】鬼疰心气,断一切恶气,煮汁服之。烧为香,杀虫、鱼(藏器)。
上一篇 下一篇

同书章节